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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夜买醉,闲散神仙的颓废日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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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西镇又迎来一年中最好的时节。这是凡界不起眼的一个小镇,交通闭塞,人丁稀少,好在数百年风调雨顺,百姓其乐融融。春季的到来让镇上的百姓兴奋起来,张灯结彩、踏青、采笋、赏花……热闹将一直持续到四月。
连绵起伏的山峦包围着小镇,土地神就住在其中一座山脚下。
“今年也谢谢二位赏脸哦。”
土地婆婆精心准备了两屉青团,送给面前的百花神和雨神。两位上神一边接过屉子,一边说道:“婆婆客气了,今年也顺利哈。”因为赶着赴下一场约,很快消失在云端。
土地婆婆目送二人的背影,喃喃自语:“只要北边那位安分些,就顺利了。”
西镇北边有座山高耸入云,名为凌云峰。峰顶灵气丰盛,孕育了不少精怪。精怪们从不敢造次,因为这里是神兽麒麟——齐云起的地盘。
麒麟性情桀骜,实力变态,热衷打架,睚眦必报。
神兽的修行之路向来短暂,齐云起横行了两百年,某天突然飞升成了上神,日子便不那么痛快了。盖因神界的规矩太多,一不小心就要遭天谴。就拿那件事来说,孔雀妖纠缠自己在先,动不动跑到他跟前炫耀尾巴,他忍无可忍用赤火燎了对方的毛,下一秒就天降巨雷,把他劈的两个月下不了地。
他去找天帝诉苦,天帝说:这是神仙的宿命。
齐云起很不满,拒不受领仙职,成了天界唯一一个没有编制的神仙。
当闲散神仙的这些年乏善可陈,幸好他有那么个不为人知的爱好——看画本。看到西游里那只猴子,他深感共鸣:我自逍遥身,奈何进了天道的囚笼。
今日的凌云洞也是一派祥和。
齐云起四仰八叉挂在树上,茂盛的树冠如同一柄大伞,将头顶的烈日隔绝在外,风挟着叽叽喳喳的话语灌入耳朵,静悄悄的绿叶开始不安分起来,合谋将阳光切割成数不清的碎片,悉数洒在齐云起身上。
好吵。
他掀开眼帘,跳跃的光斑落到眼里,琥珀色眼眸亮的惊人,因为还残存着梦境的余温,茫茫的没有焦距。
洞里小妖谈的热络。
土拨鼠咕咕从他刨的洞洞里露出个脑袋,对桃花姬殷勤道:“我明年就五百岁了,小桃桃,你说你喜欢成熟稳重的,要不要考虑下我啊?”
“你要这么说,我也有机会。”耗子精阿黑一边打理着他的褂子一边插话。除了在这洞府里稀有的八百来岁“高龄”以外,他最引以为傲的就是这团黝黑发亮的皮毛了。
咕咕直翻白眼:“你这又老又丑的,怎么配得上我们小桃桃?”
作为话题中心的桃花姬,早已习惯围绕在她身边的议论,此时舒展着花枝,用一贯清甜的嗓音开口:
“承蒙两位爱护,可我……”突如其来的害羞让满树花朵颜色更加粉嫩,“……已经有心上人了。”
妖精们在这凌云洞做了几百年的邻居,平日里相处一向是直来直去的,就算嘴上不说,心思全写在脸上,谁也瞒不住谁。
桃花姬说起心上人,众妖心照不宣,纷纷望向洞外。
咕咕:“啊啊啊啊——那小子哪里成熟了桃桃你个小骗子。”
阿黑苦口婆心道:“长得好看的靠不住!”
说者有心,听者无意。
齐云起翘着二郎腿,头枕着胳膊,放任思绪飘到重重叠叠的山外。身后这棵槐树算是这凌云峰上真真正正的“老前辈”,虚岁九百九十八,根系发达,足足有七丈多高,枝干不下六尺,每一根都粗壮结实,是个睡安稳觉的好地儿。
——可刚刚他梦魇了。
隔着三百年的光阴与凡尘中的自己相遇,庙堂香火、街上糖人、老和尚用木鱼敲自己脑袋……他居然记起来许多事。
比如,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遇到个招摇撞骗的道士,坑了对方两文钱;
再比如,抓来几个偷吃供品的小孩儿,让人各抄了四卷经书。
“可以放我们走了吗?”小孩儿们捏着衣角怯生生的问。
“行了,下次别再被我捉到。”
他摇头叹气,纸张上的未干的墨迹七扭八斜,不小心蹭了一手,顿时变得更加惨不忍睹。
还有,他差点引燃祠堂,老和尚气的满院子追着他打,几十年从没洗过的鞋子直愣愣地飞来,他摸到额角的血,是热乎的。
细想之下这些梦境并非和记忆里严丝合缝,他停留了许久才发觉出破绽。
——他用骗来的钱财买了素包子,跟庙里的师兄弟们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番包子的来历,然后将包子递至正敲木鱼的那人跟前:“趁热吃,小师父。”
小师父仿佛受了极大的羞辱:“拿走。骗来的东西,我不要。”
——他拿着小孩儿抄的经书闯进佛堂,打断了他的晨课。
“十六卷是吧?我写完了。”
小师父接过看了一眼,走到香案前烧了,语气认真:“作弊,不算数。”
——没逃过老和尚的惩戒,被关在禁闭室半宿,窗外有人影经过,他赶忙喊住,嘘声道:“哎哪位好心的师兄,给我送点吃的呗。”
飞进来半块馒头,他如获至宝一口咽下,被两字生生噎住:
“活该。”
又是小师父。
真是和馒头一样又冷又硬的人。
可他转念一想,小师父是谁?
梦戛然而止。
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一闪而逝,他没抓住,索性不再细想,撂下一句:“喝酒去!”便飞身下山。
“早去早回啊!”洞内小妖不明所以地笑作一团,小声嘀咕:“他是不是害羞了。”
妖界隐匿于人间的千百年,耳濡目染学会了凡人的许多新鲜玩意,猫舍是其中一桩。
猫舍坐落于凌云峰山脚下,老板娘是猫妖桔梗。
桔梗是个傲娇的冷美人,有着无人能及的巧手艺儿。但看她家招牌,各色点心酒水令人目不暇接,任何一样都色香味俱全,这些全出自桔梗之手。不过猫舍真正的“杀手锏”在于——
这里养着众多毛茸茸的小动物。
猫舍的魅力就连天帝也无法抗拒,每每政务繁忙时来撸撸小动物,便觉疲惫顿消。
而闲散神仙齐云起之所以三天两头光顾猫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这里见不到凡人。
牌匾上刻着“猫舍”二字的木屋檐上,一双橘猫懒洋洋地晒着太阳,檐下悬着个风铃,那是用细细的草绳穿过五颜六色的贝壳制成,还带着野玫瑰的香气。
叮叮当当一阵响,身形高大的男子低头跨过门框,拧着脖子埋怨道:“我说这门太矮了啊。”
身着暖橙色布荆长裙的猫妖老板娘正忙着酿她的新酒,听出来人是熟客,并不急着招呼。
齐云起自顾坐下,两个小团子趴到他脚边,他伸手拎起一只,像捧了一团热乎乎的云,小兔子的脑袋左摇右晃,他故意吓唬道 :“长这么可爱干嘛?害我又少了一样菜。”
桔梗转过身来,浓密的棕色卷发被编成长辫绑在脑后,衬得脸极小,柳叶眉下是一双状似蓝绿宝石的异色猫瞳,她给了齐云起一记眼刀:“老不正经!”
齐云起呵呵一笑,从善如流把兔子放下,两手一拍桌子,豪迈道:“老板娘,来两坛酒,要最烈的,海棠红!”
“没有。”
“卖完了?”
“卖完了。”
“不对,前些天你新装了十几坛,我可看到了……”
桔梗掐着细腰打断他,“都说卖完了,你怎么这么烦。”
“我不信,那酒烧喉,除了我这个老不正经谁还喝的下去。”
“不喝你就出去吧!”桔梗瞪着齐云起,猫瞳里蹿起两团小火苗,三步并两步把他赶出门。
“我怎么惹到你啦?”齐云起满头雾水,桔梗已经干脆利落地关上店门,回应他的只有一串叮叮咚咚的铃声。
在平素最爱待的酒馆碰了一鼻子灰,到底只能去凡间酒肆了。
月色溶溶,投入一室冷光。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嗝——空、空对月……”
上好的厢房里,一桌、一人、一地的酒坛子。
没想到凡间的酒初尝寡淡,后味无穷,齐云起从日头正悬喝到月上梢头,拿一锭金子换的几十坛子酒,最后一滴不剩。他晃着最后一个酒坛子,神智没剩几分清明,发干的喉咙催促他起来找水喝,便站起身,步伐凌乱的往外走,拉开门的刹那却被脚下绊了下,冷不丁一个趔趄。
原是小厮蹲在门口昏昏欲睡,被齐云起给撞了。
齐云起到店时是从头到脚包裹的严严实实,这会醉的不轻,斗笠忘了戴,面容便被小厮瞧了个彻底,他的肤色白皙,在月色下几乎泛着冷光,剑眉星眸,下颌瘦削,棱角锋利如刀,薄唇紧抿,透着嫣红,亦正亦邪,不似人间颜色。
小厮心知倒在地上的客人并非常人,小心翼翼地去扶他,孰知甫一靠近,客人的脸就沉了下来,周身气压冷到了冰点,狂风掀起他的长发,妖冶的面庞露出森森冷笑:“别、碰、我。”说这话时手心里竟蹿出一团红火,小厮被吓得三魂失了两魄,直挺挺的昏死了过去。
齐云起踉踉跄跄爬起身,把那人抛之脑后,身形摇晃着没入这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