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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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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夏打开衣柜,里面昏睡着一个男人,血肉模糊。
他先给老管家打电话,让管家查清楚又是何人私闯宅邸,并再加一批新的保安,而后才上前探了男人的鼻息,没死。
脸上糊了血块,孟夏看不太清楚五官,不过见此人蓄长发,穿宽袖长衣,应该又是哪个不长眼的给孟夏送来的小戏子,但送来的时候手法粗暴,竟是把人打晕了过去。
孟夏虽然喜欢血腥的玩法,但还是更钟意新鲜干净的,等他查到送礼之人,肯定会狠狠“奖赏”一番。
不过眼下,还是得把这人从衣柜里抬出来,至于这衣柜,怕是不能要了。
孟夏拧着眉思索了一阵子,摇铃叫了男佣,“把他抬下去,清理上药。”
“以及,让管家把这柜子和柜子里的衣服处理掉。”
忙碌了一天,回来还遇见这种糟心事,孟夏在烦躁之后,只觉心里一片死寂。
他去冲了澡,换到另一间卧室休息,明早还有个会,他不能为这点儿小事打搅到自己的睡眠。
刚闭上眼睛没多久,一道黑影悄无声息地漫上床,孟夏通体一颤,睁开眼时脖颈已被人死死捏住,他再挣扎,那只铁钳一般的手将会拧断他的脖子。
没开灯,孟夏隐隐地看见这黑影的轮廓,他的长发垂到孟夏的面颊,在滴水。
“你到底是谁?”孟夏厉声质问,脖子上的手卡得更紧了些,他也没有太慌乱。
黑影,不,应该说是那血肉模糊的男人,他低低地笑,声音沙哑得难听。
“孟总,好久不见。”
熟悉的语调穿过耳膜,孟夏只觉呼吸一滞,心脏也仿佛被那只手紧紧捏住。
“宁宁,你没死……”
他还未说完,被人往胸口上猛地点了两下,霎时他只觉胸口犹如重锤敲击,血上涌至眼球,将他最后一点视线夺去,让他昏迷至不省人事。
*
再醒过来时,已是天光弥漫。
孟夏发现自己手脚已被绳索紧紧困住,整个人如待宰羔羊般无力挣扎,而罪魁祸首正站在全身镜旁,慢条斯理地用檀木梳子梳着那一头及腰的长发。
镜子里,他穿着孟夏的睡袍,腰带松松垮垮地系着,袒露出胸口的绷带;额前的伤口也被妥帖地处理,这一晚上他可真忙碌。
孟夏讪讪地一笑,歪着头看天花板上的吸顶灯,他稍稍酝酿了些情绪,让水雾漫上眼眶:“我这些年一直在找你,还以为你已经遭遇不测,没想到上天听到了我诚心地祈愿,将你完好……将你重新带回了我身边。”
“别误会,孟总。”男子放下檀木梳子,顺手拿了桌面上亮橘色的束发带子,一丝不苟地将头发扎成低马尾,绾上分外精巧的蝴蝶结,“我来只是暂住。”
“很抱歉昨晚把你的人打晕了过去,今天麻烦你收拾一下残局,另外把你的医药箱里面的药品再补充些,我有急用。”
“这都好说,一句话的事。”孟夏试着发力,发现自己四肢僵直,根本动不了,“好宁宁,能不能先帮我解穴啊?”
“解了再被你埋伏的保镖殴打,而后锁进柜子推下山崖?”男人反问,他打理好自己,终于肯转过身来好好地看孟夏一眼。
过去了五年之久,初宁的五官大体上没有变动,依旧俊朗明丽,只是褪去了当时的青涩稚嫩,多了些许血腥浸出来的肃杀。
孟夏暗暗惋惜初宁光洁的额头上多了条染血的绷带,嘴上识时务地服软求饶:“我那也是形势所迫,当时我父亲的人在外围守着呢,我要不做给他看,我都怕自己性命难保。”
“宁宁,我承认我是个懦夫,没能力保护你,还擅自招惹你,可到底我是个人,我也有情.欲和私心,这些年我一直没放弃寻找你,哪怕我知道我只是在自欺欺人……你都被推下山崖了,我做这些,不过只是为我自己求个心安。”
初宁已经坐到了孟夏身前,那掐住孟夏脖颈的修长手指,此时正轻轻拂过他的眉眼,初宁的指尖有些凉,触感很舒服。
孟夏眯了眯眼,让眼眶里蓄的泪水无声滑落,“没想到上苍竟垂怜我,让你再次回到我身边,我这次不会再放开你了。”
他说着说着,尾音发颤,那右眼尾的朱砂小痣被泪水晕染得愈发鲜艳,使他看起来愈发无害可怜。
初宁闻言,也粲然一笑,声音沙哑低沉,隐隐有威胁之意:“好啊,孟总,既然你不想离开我,那这半个月就待在宅子里陪我。”
“有孟总相陪,相信我的伤口肯定能好得更快。”
“我这就吩咐管家……”孟夏忙不迭示好。
“这个待会儿再说。”初宁俯身掐住了孟夏的下巴,与他嘴唇只咫尺距离,初宁的手发力,几乎要在他下巴上掐出青紫的痕迹,“孟总,下次怀念我的时候,麻烦把我旧物上别人的头发清理掉,看着真让人恶心。”
“另外,我也不喜欢亮色调的发带。”
孟夏更觉冤枉,奈何下巴被初宁掐得紧,他只能如鱼吐泡泡似的嘟哝:“宁宁,都是那些想爬我床的人干的!我每天除了想你就是想你,根本没有闲心……”
“但梳子和发带都是在你床头柜里找到的,你没有闲心,怎么会让想爬你床的人进你卧房?”初宁下手更狠了些,墨色的瞳孔犹如燃烧中的火炭,目光烧灼在孟夏脸上,而孟夏一时看痴了过去,忘记了浑身上下还受制于人。
“我错了,宁宁。”孟夏喃喃说道,“你怎么罚我都可以。”
初宁松开了他的下巴,拿衣袖给他抹眼泪,边抹边恶声恶气地说:“把宅子里的佣人撤走,这半个月里,我不想看见别的人出现。”
“嗯嗯,我也不会让别的人打搅我和宁宁的重逢。”孟夏从善如流,竟感恩地强挤出笑容。
初宁似乎嫌恶心,捏着他脸颊肉说:“别笑。”
“唔,好的。”孟夏乖巧。
*
孟夏和初宁的缘分开始于五年前。
彼时孟夏二十岁,刚借老爹的助力进入商圈,并很快凭借自己的天赋在圈子里崭露头角,一时间无数人上赶着巴结,他也莫名其妙多了些小情儿,男的女的都有,出现在他暂住的酒店、老爹家为他准备的客房,甚至他自己住处的卧室。
没办法,他以前的安保没有现在那么好。
初宁就是其中一位,只不过出场方式略微神奇,蜷缩在他卧室的衣柜里,浑身是血。
像现在这样……也不一样,当时浑身是血的初宁直接暴起,将试图触碰他的孟夏扑倒在地。
现在没直接扑倒了,可能这次受的伤比较严重。
总而言之,孟夏把他睡了,哪怕他来历成谜身份成谜,但是他长得好看,和之前那些莺莺燕燕们不在一个档次。
孟夏睡着很舒心,平日里也纵着他惯着他。
甚至因为孟夏过于宠爱初宁,老爹忧心孟夏在奔向湾仔码头的路上一去不回,无法给老孟家传宗接代,故老爹派人要把初宁直接送走,孟夏做了部分抵抗,没抗住,亲手把初宁给送走了。
唉,孟夏现在想想,当初还不如把初宁交给老爹送走呢,谁知道初宁这么福大命大,又血肉模糊地从柜子里回归,还那么小气记仇,差点没把孟夏给掐死。
当然,还没把孟夏掐死,孟夏就有机会咸鱼翻身。
在此之前,孟夏想先讨个吻,五年未见,初宁的吻技应该有了大幅度提高。
而初宁只甩给他一记眼刀。
他百无聊赖地转动眼珠子打量房间布置,发现自己这会儿在主卧,而初宁待过的那只柜子,管家没来得及处理。
啧,孟夏眯了眯眼,觉得这事情不太妙。
主要是他没想到,点穴定身的功夫竟然是真实存在的,这史书上也没写清楚啊。
改明儿他就把自己书架深处藏着的《全启书》给撕了,拌进狗粮里喂狗,哦,他差点忘记,之前初宁捡回来养的那只小黄狗,被老爹给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