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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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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声嘈杂,床边的薄纱帷幔微微扬起,不绝于耳的脚步声整齐地踩在地上。
陆幸按着昏沉的脑袋,缓缓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古香古色的卧房。
他混沌的脑袋晕乎乎的,眼前的场景极为虚幻。怎么回事?他记得他被一家企业录用了,心情甚美,于是决定出去吃顿好的,结果回来时太高兴,蹦跶蹦跶就磕到了马路牙子上。
瞬间脑袋一疼,黑暗伴随着刺痛袭来,在意识消失前,他听到周围嘈杂的人声在喊着“120”。
再睁眼,就是这番景象。
正茫然之际,几名身着长袖长衫的女子手拿锦衣华服朝他走过来,不知为什么,这具躯体似乎在害怕,不受控制地往床里躲,但陆幸发现自己浑身无力,动一下就止不住咳起来。
还没等他咳完,其中一名年纪稍大的女子不由分说直接把他拎出来,他登时愣住了,什么情况?
虽然他不胖,但好歹还是男生,将近180的身高怎么可能会被一个女人像拎小鸡一样拎起来。
陆幸都没来得及反抗,就听到头顶毫不客气的说话声:“还躲什么,躲得掉吗你,乖乖听话换上衣服,何总管已经在外边等着了。”
另一名女子横眉睨了他一眼,语气较之更甚,“就是,耽误了陛下可是要杀头的。”
陛下?何总管?这些称呼怎么奇奇怪怪的而且有点儿熟悉。
还不待他细思,门扉之外又是一阵脚步声靠近,迎面走进来几个气势非常的人,看打扮应该不是寻常人,陆幸条件反射地向后挪动。
陆幸腹诽,这具躯壳怎么回事,这么怂的?
屋里正忙碌的人都停下行礼,接着几道声音接连响起:“见过太傅。”
“见过夫人。”
“见过少爷。”
陆幸感觉几道冷酷的目光齐刷刷朝他射过来,他思考十几秒,一阵寒颤过后,脑子轰然一声,头皮发麻,这个场景!这些称呼!不是这么魔幻吧?
他可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但是结合眼前所有的情景他不得不相信就是这么魔幻,而且他悲催了!
这不是他前阵子一直在刷的一本书吗。
陆幸平时喜欢看虐文,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里,苏爽文占了半壁江山,他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合口味的,没想到还悲催的穿成了书里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悲剧的主角受。
作者对于陆幸结局的描写是:陆太傅造反,起兵逼宫,两军阵前,商时越将他推出去,意欲拿他祭旗,商时越在他背后放箭,他眼见着自己的父亲拉开□□,前后都是地狱,唯有死才是解脱,那是他的宿命。
这就非常悲催了,典型的爹不疼,丈夫不爱,最后万箭穿心,在滚滚硝烟的战场上被无情践踏,陆幸这一生简直可以说是可怜可悲又可笑。
但陆幸没心思替原主难过,因为现在这一切都、他、妈落在他身上了!也就是说他会被万箭穿心,死得奇惨。
这事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他不过是摔了一跤怎么就摔到这毫无人性的世界来了,而且原著设定实在令人悲恸,他不是在做梦吧?这梦是不是太真实了点。
思绪回巢,陆幸看着朝他走过来的一行人,为首的那个应该就是原主的父亲陆太傅,稳稳停下,而后就是不耐的催促声:“怎么还没换好衣服,赶紧把人送出去。”
此话一出,所有的女侍蜂拥而上,七手八脚把他架了起来,三下五除二就换了一身锦衣华服,陆幸觉得脚下虚浮,头脑昏沉,他忽然想起原书中对于陆幸的设定就是没人疼没人爱的病秧子。
其实都是饿出来的,他是府上女侍所生,陆太傅酒后的结果,因为母亲身份低下,所以一出生母子二人就被赶到阴冷偏僻的别院暗室居住,母亲因感染了一场风寒活活病死了,从此以后,他只能孤零零一个人住在充满霉味的逼仄的小屋子,生病没人管,饿了只能自己找吃的,所以身子一直孱弱。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随便一个侍女都能轻而易举的像拎小鸡一样把他拎起来。
直到被送上软轿,他才有时间慢慢回忆书中的情节。
商时越是个暴君,他并非先帝的嫡子,但极受先帝喜爱,先皇驾崩后,太子继位,忌惮他的能力,唯恐他有篡位谋反之心,意欲趁他羽翼未丰满之时将他斩草除根。商时越目睹自己的母妃在这场祸乱中被万箭穿心,因此性格大变,变得凶残暴戾,一怒之下血洗皇宫,人挡杀人,佛挡弑佛,太子以及一众拥护太子的党羽被杀得片甲不留,他坐上了皇座,成了人人畏惧的暴君。
本来这种丧心病狂的人物最终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但这是本虐文,还是只虐主角受的那种,所以作者给商时越加了无敌设定,智商满分,武力值满分,生命力满分,简直就是小强中的战斗强。
这片大地上无人能与之抗衡,简直可以直接制霸了。
但总有人时刻作死,这个人就是陆幸的父亲陆太傅,暗地里企图谋反,所以借着为皇室开枝散叶的借口要把女儿陆青湘送进宫里,岂料陆青湘在入宫前夕与府上侍卫私奔了,随后双双被缉回,侍卫被杀死之后,陆青湘一片真心,也跟着抹脖子了。
这陆青湘一死,没人进宫,这是欺君的大罪,陆太傅现下虽有逆反之心,却不敢直接与商时越叫板,只能如实惶恐请罪。岂料这商时越大手一挥,全然不挑,直接说了一句话:“太傅有心,朕岂能辜负,只要是太傅的子嗣,男女无妨。”
这下陆太傅头疼了。
他育有一儿一女,皆是正室所生,他万不可能把文韬武略的大儿子送给商时越糟蹋,图脑光一动,主意打到了陆幸身上,虽说是个病秧子,但身体里留着他的血,也算是他的骨肉,不算欺君,于是陆幸就被当作陆青湘的替代品送进了宫。
所以他现在应该是正在被送往暴君商时越寝宫的路上。
我靠,按书里的发展,陆幸这个薄弱的小身子被商时越折腾几次过后就小病不断,全靠一口气吊着,久而久之,商时越对他也没了兴趣,所以最后只能落得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他止不住浑身颤抖,代入感太强,他感觉自己已经被万箭穿心了。
真是好惨!
他不想变成刺猬,他还没活够,他埋头苦读十几年,才刚进社会,还没享受生活,他不想死!
要不逃吧,这个想法在陆幸脑海中强烈呼出,他动了动手臂,好像没有那么轻飘了,难道是他连带着原本的体魄穿进了原主的身体,虽然他没有商时越那么牛逼的设定,但是身体总归是健康的。
他悄悄掀起一角帘幔,阳光照在他手上,这时陆幸才发现,这手又白又瘦,白是接近病态的白,瘦是皮包骨头的瘦。
不知道这张脸会是什么样子。
这时轿子稳稳停了下来,外头一片整齐的说话声:“何总管。”
何总管?陆幸记得这号人物,商时越面前的红人,太监总管,说话带着太监特有的阴柔,为人还算玲珑,对陆幸不抱太大偏见,只可惜结局不好,某个雨天路过一面几人高的墙垣,被雷一劈,一命呜呼,最后还是在土堆中被刨出来。
商时越倒是有情义,赏了他一口上好的金丝楠木棺。
总之,商时越就像是天煞孤星,身边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
轿子噔的一下落地,那位被问候的何总管尖着嗓音道:“把陛下的礼物抱下来,千万可小心着点,那副小身子骨别散架了。”
帘幔被撩开,陆幸一眼看见宫殿前排列整齐的两列禁卫军,个个手持刀枪剑戟,森严非常,他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他要是现在跑应该会被捅成筛子吧?
好死不如赖活着,想了想,现在不是最佳时机,还是先把逃跑的事放一放吧。
何总管下了旨令,两名手持尘拂的穿着太监服的男子捧着一条品味着实不怎么样的被褥小跑过来,陆幸只觉得身子一轻,然后被柔软所覆盖就被扛起来送进寝殿了。
他感到一阵恶寒,这不是电视剧中才会有的桥段吗?他真想怒吼一声,老子他妈是男的,有手有脚可以自己走!
但他没那个胆子喊,这里毕竟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说错话是要掉脑袋的,这时候陆幸还有心思想掉脑袋和万箭穿心哪个死法更体面一些。
陆幸被放到床上,被褥裹住了他整个身子,连带着脸一起遮住,过了一会儿,他听到了关门声,那两名太监似乎出去了,何总管吩咐了些什么,陆幸没太听清。
屋里静悄悄的,仿佛能听到急骤的心跳声,陆幸扒开裹住他的被褥,撑着身体的不适坐起来,打量了一下四周,殿内檀木作梁,朱漆门扉大敞,有风拂过,红烛摇曳,映着帷幔上的银线海棠,他心里暗叹,看来这暴君商时越品味还是不错的,就是人品不行。
陆幸绵软的腿踩到地面上,险些没站稳,这副身体也太弱了,这弱鸡身体怪不得商时越不感兴趣,如果换作是他,都怕在床上把人弄死。
如果他没记错,今晚商时越就会临幸他,然后巫山云雨一整晚,第二天他就会生一场大病,看起来就像是要死了一样,商时越觉得晦气就半个多月没过来。
等他病好的差不多了,商时越就又会过来摧残他,所以他会一直躺在床上,在床上被商时越翻来覆去的搞,搞完之后在床上养病。
反复几次之后,商时越就会感到厌恶,对他不闻不问,宫里一些宫女宦官也开始冷眼相对,在太傅府被人欺凌,到了皇宫也逃不开宿命。
想到自己即将被这样那样的对待,陆幸为自己叹了口长气,当初看文爽,现在真是欲哭无泪了。
“人呢?”就在这时,门外一道低沉浑厚的男声传来,虽然语气淡淡,陆幸却莫名听出了一种背后发凉的阴森感,能在宫城森严的皇宫里这么说话的只能是那个人了。
人人闻风丧胆的暴君商时越。
“回陛下,在床上等着呢,”是何总管的声音。
陆幸一颗心到了嗓子眼,赶紧滚回床上乖乖把自己裹住,虽然一直安慰自己既来之则安之,但他是真的很担心自己会被商时越活活折腾死。
门扉吱呀一声开了,陆幸紧闭着眼,心脏噗通狂跳,完了完了,暴君还没靠近他呢,他就觉得一股凌厉之风袭向了他,好似要把他生吞活剥了,顿时冷汗直流,口水直咽。
又是吱呀一声,门扉合拢的声音,房内寂静如水,脚步声清晰明朗,暴君就是暴君,就连脚步声都那么铿锵有力。
商时越缓步走向寝床,掀开了床帏,六尺宽的沉香木阔床上被被褥包裹的突起在簌簌抖动,他嘴角勾起,眉梢顿时挑了挑。
陆幸连呼吸都不敢放肆,甚至恨不得屏住呼吸就这么把自己活活闷死,也比掉脑袋和万箭穿心下场好一丝,好歹是具全尸。
不过那都是妄想,且不说人能不能把自己憋死,他觉得自己还能再挣扎挣扎。
跟命比起来,菊花算什么,清白算什么,而且他没记错的话,书里的商时越还是个年轻俊美的男人,宫里许多女子和小太监都对他存有心思,只是不敢找死罢了。
说起来,他要是能扛过去,这一波也不算太亏。
商时越剥开绵软的被褥,像是在拆一件艺术品,随着大红色的褥子缓缓摊开,一双清明水润的眼眸直直看着他,似有春水流动,波澜粼粼。
他眼眸微闪,而后一低沉之音漾在陆幸耳中,“太傅当真送了份大礼。”
陆幸光顾着紧张了,这时才想起来,原著中的陆幸虽然性格懦弱,身体孱弱,但是却有一张绝艳的脸,肤白胜雪,发如泼墨,眼睛更是纯净得像是夜里的明珠,商时越最喜爱他那双眼眸,否则就他那种床上功夫,岂能留住商时越第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