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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第四章

      “阿尔?”
      美国人从地上捡起掉到地上的一摞厚厚的纸,然后抬头对上了那双祖母绿的眸子:“亚蒂!”
      亚瑟注意到他喊的是昵称,心跳突然开始悄悄加速。
      “阿尔,你的文章写完了?”
      按耐住有些幼稚的怦然心动,亚瑟轻描淡写地说。
      美国人笑着点点头:“接下来,只要找到一家可以帮我出书的出版社,就完成了!哦对了,我还要顺路去买份报纸。先走了!”
      一阵风似的,美国人冲过街角消失了。
      亚瑟愣了几秒,看着那美国人离去的背影,突然就笑出来了。
      “笨蛋......”

      弗朗西斯仍然没有回来。亚瑟就把自己当成了店老板——反正店也是他出钱建的——占据了吧台里面那张宽桌子,在乱七八糟的纸张中开始研究利润走势。
      和折线图干瞪眼五分钟后,亚瑟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一个字也看不进去。遂把那堆纸塞回背包,跑到门口一边喝茶一边等阿尔弗雷德回来。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小别胜新婚”,亚瑟不得不感叹东方俗语的伟大:寥寥几个字,就能把自己的心情诠释的清清楚楚。
      然而“重逢”之后的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阿尔弗雷德联系的那几家出版社仿佛商量好了似的,全部都没有给他好脸色,以相似的理由驳回了美国人出版的请求。换句话说,阿尔弗雷德的小说被拒了。
      于是好胜心极强的美国人花了两天两夜把小说修了一遍。
      最后的成稿刚刚完成,就被亚瑟一把抢过来拜读。
      故事的背景是1812战争,主角是美加英法四国的普通士兵,主要内容是在战争时期,四个在被烧毁的废弃军营意外相识的年轻人,在求生过程中逐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又不得不为了国家的利益分道扬镳。
      故事并不复杂,并没有什么意料之外的情节。但里面的描写却极其吸引人,代入感极强,亚瑟觉得自己和小说里的那个英国人融为了一体,全程都体会到了他的喜怒哀乐。
      “哦我的上帝——”亚瑟摘下眼镜,把稿子还给阿尔弗雷德,揉着太阳穴把自己和那个角色重新拆开,“这个真的是太绝了!阿尔,我帮你出版吧!”
      “你还有出版社?”阿尔弗雷德随口问了一句,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刚刚买到的报纸。
      “呃......算是合作关系吧。已经,我帮你出版只是单纯的因为你的小说写得好,绝对不是因为别的,你可不许瞎想。”
      阿尔弗雷德放下了手里的报纸,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嗯。”

      很多企业都会和柯克兰银行有合作,比如这家私人出版社。亚瑟作为合作伙伴,很轻易地就说服老板,用最好的纸张印出了这本小说。
      小说一开始卖的并不好,但在亚瑟利用其家族知名度打了波广告,立刻引发了多米诺骨牌般的结果——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小说,各大书店甚至一度卖到断货,每一个看过的人都对其赞不绝口,后来更是从书里诞生出了很多梗和话题。总而言之,这本小相当成功。
      阿尔狠狠赚了一笔稿费。可能是为了报答亚瑟,当晚他很难得地没有把自己关在房间“研究报纸”,而是托人预定了伦敦的一家高档酒馆,请亚瑟去吃晚餐。
      .....然后见识到了那个英国人糟糕的酒品,和一个意料之内的“惊喜”。

      “阿尔、阿尔弗......\"那银行家酒量奇差,脸红的厉害,歪歪斜斜地靠着墙站着,举着半瓶威士忌摇摇晃晃,然后身子一仰,一头栽进了身后的沙发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其实特别厉害的!我、我是个银行家....柯克兰银行你知道吧,那就是我们开的.....\"
      嗯,之前有猜到。
      阿尔弗雷德应了一声,用不容反抗夺走了威士忌酒瓶,随手一扔,又起身调了一杯蜂蜜水,递到亚瑟嘴边。
      感谢威士忌,亚瑟终于把他的身份揭晓了。
      敏感如阿尔弗雷德,他早就猜到亚瑟出身名门,只是处于两人悬殊的身份差异和各自心里的傲气,那英国人一直没有将这一身份告诉他。
      这次掉马了正好。反正他阿尔弗雷德也不是两个月前的那个穷观光客了。
      或许在这样继续下去,他们就可以处于平等地位了。
      只是,如果他真的是开银行的话,将来可能会比较麻烦。

      “阿尔......”
      “嗯,我在。你先把蜂蜜水喝了,好好休息会。”
      虽然那个英国佬平时傲气十足,恨不得让全世界都跪下喊他爸爸,喝醉酒之后反而时分温顺,像只粘人的小猫,蜷缩在沙发里乖巧地将那杯蜂蜜水一饮而尽。
      “你、要不要再来、再来猜猜看,我为什么要帮你出版?”
      “嗯?为什么呢?”阿尔弗雷德俯下身,擦掉英国人嘴角残存的一点蜂蜜,一边用一种哄小孩的语气说。
      “因为,我喜欢你。笨蛋。”

      酒馆的灯是柔和的淡金色,柔软的沙发上扔了几个酒红色的垫子,空气里是经久不散的酒精味,身后的驻唱歌手抱着一把旧吉他,用沙哑的声音低声唱着一首古老的情歌。
      某柯克兰姓的颜性恋是“如何营造暧昧的气氛”的专业学者,那些小手段仿佛刻在了他的DNA里——他表完白以后,还挣扎着爬起来,拽着阿尔弗雷德的衣领把他拉近自己,笔尖几乎碰到了美国人的脸颊。
      真是要多暧昧有多暧昧。
      阿尔弗雷德不知所措地僵在了原地,急促地喘了几口气。
      “亚蒂.....”
      酒杯互相碰撞,在啪嗒一声脆响中在地上碎裂开。情歌徒然转了个调,深情几乎要满溢出来,心脏不受控制地跳个飞快,扑通扑通的声音在耳边持续回响着。
      然后,所有声音都消失了。
      像是全世界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全神贯注地注视着这个角落,也像是他们已经与世隔绝,天地之间再无旁人。
      接着,在那一片震耳欲聋的寂静中,亚瑟将最后那点距离也化为乌有——他闭上眼睛,凑过去吻住了阿尔弗雷德。
      亚瑟很懂什么叫“浪漫”。他并不急着蛮横地夺走阿尔弗雷德的呼吸,只是将唇轻轻地覆了上去,虽然没有激情四射的热吻,但心里的深情,却已经在唇齿相接中暴露的坦坦荡荡。

      英国人撩完就跑——给了阿尔弗雷德一个吻之后,身子一歪栽回沙发,哼唧了几声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阿尔弗雷德叹了口气,暗自希望他睡一觉就能失忆,然后把他横抱起来带回了自己的酒店房间,扔到床上,然后烦躁地抓了抓头发。
      和亚瑟相反,他在谈恋爱方面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白痴。
      更何况......他连爱情都没有体验过。
      虽然爱情小说他也写过不少,但当这些事情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他就像是个懵懂无知的中学生,愣在原地茫然不知所措。

      “死英国佬,你他妈的!那可是老子的初吻啊!”
      阿尔弗雷德重重地踢了一下桌子,在心里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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