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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获赠命言见情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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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莫过于一条贯穿东西两侧的玉龙大道;而玉龙大道中,最繁华的便是地处其中心位置的玉龙坊。此为市井中心,道路四通八达,商贩揽客叫喊声此起彼伏,行人车马络绎不绝。即便到了夜晚,此处花灯锦簇,客流不熄,好似半个不夜天。
而其中,最出名的便是那藏春阁。
玉槛雕笼间,有玉娇娘八十一名,无一不娉娉袅袅,眉目流盼,最擅长勾魂摄魄。她们歌喉婉转、舞姿卓越,还精通诗词韵律,能与寻花问柳的才子对上一二诗词。因此,这烟花之地,竟然也有了些许风雅虚名。因此每每春闺之前,都会有些许赴考的举人登楼求一段佳缘。
而同在一坊之内,与藏春阁仅有一街之隔的是金翠阁,专卖各色女子首饰和胭脂水粉。
于是一坊之内,同是来客络绎不绝,但一处吸引的是贪图女子姿色的男子,而另一处吸引的是贪图自己姿色的女子。
自锦王府回来的第二日,因为那根总在心头缭绕不去的玉钗,李云突然动了心思,打算出门逛一逛金翠阁。
但还没等她走到金翠阁前,她便生了退意。
她远远地看着进入金翠阁的妇女们都打扮得娉婷鲜妍,穿着绫罗绸缎,戴着金银珠翠,梳着繁复的发髻,偶尔鬓角夹有一朵盛放的艳红花儿,但完全不掩她们本身姿色。
与她们相比,一副武夫打扮、身后还背着弓箭的李云就像一只可笑的丑小鸭,完全格格不入。
此时,她仅与那金翠阁相距半条街,但她却感受到了一道天堑横于他们之间。
她始终觉得,那是一片她完全无法触及的世界。即使她有憧憬,会受那根玉钗挑动,但是她始终没有勇气迈向那个世界。她原以为,自己特立独行,便足以不惧怕他人的眼光;可实际上,她只是个自欺欺人的胆小鬼,最在意的还是他人的眼中的自己……
秋风撩起她前额的发,一时遮掩了她的视线。
她原地思量片刻,最终还是选择离开,勉强维持自己那卑微的自尊。
转过街角,李云隐约觉得一直有人在跟着自己。在她刻意兜了两个圈子后,那人仍随着她的脚步时紧时慢,始终与她保持一段距离,李云便察觉出,那人定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此刻跟着自己定有所图。
她抿抿嘴,抬步走进一个死胡同中。
果不其然,那人也跟着她走进了那死胡同。但那人走了进去之后,却发现原本应当在前边的李云已经不见了,只有一面光秃秃的高墙挡在前面。那人一惊,连忙转身要找到她,但此时躲在胡同上方的李云突然跃下,落在那人面前。
好一招反客为主,李云瞬时逆转局势,直面跟踪者。
“你是谁?为什么一直跟着我?”李云大声质问来人,同时一手还不忘放在后背的弓上,对方一有异动便会举弓射箭。
那人手持一根九尺长的枯木手杖,衣着破烂,倒像是乞丐打扮。但他戴着一副黑狼面具,叫人看不见他的容貌,只能对他戒备心更重。
“姑娘,要算一卦吗?”那人声音异常沙哑,粗糙得如同两块粗糙的砂石相互打磨。
“你跟了我一路,只为帮我算一卦?”
“老朽只为有缘人算卦,今日与施主缘分不浅,不想错过。”
“那你为何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这要我如何相信你?”
“老朽样貌丑陋,不便示人。正如同姑娘不愿走进金翠阁一般,老朽戴上这面具,也是想为自己保留一点自尊。”
“自金翠阁之前你便一直跟着我?”李云怒而调高了音量,双手搭箭拉弓,对准了那人,心中警惕更深。她在离开金翠阁之后才察觉到这个人的存在,不敢相信这个人竟从一开始便在跟踪着自己。
“姑娘,我是算卦的,要算一卦吗?”言下之意为,他是算到了李云的举动。
“你且算着试试?”她手中的弓箭仍未放下。
于是,那人将手中握着的手杖一下下锤着地面,激起一阵阵飞扬尘土。李云没见过这种奇怪的占卜方式,但她直觉那木杖分量不轻,并非寻常人能杵着走了一路的样子,心中对那人身份便更是疑虑。
“孤狼离巢,半生漂零,一生孤寂,命陨朱门。”
李云哼笑,缓缓放下弓箭,“听着不像是什么好话呀。”
“姑娘不信。”那人对李云的反应早有预料。
“我为何要信?”她的语气中竟有半分不屑,“且不说这命格不佳,即便全是好话,我也不会信半个字!我命由我不由天!”
那人却摇摇头,“姑娘不是这样要强之人。姑娘看着倔强,实际上耳根子最软,最容易受他人影响,来日也是为他人奉献良多。”
这句话在如今的李云听来更是一句笑话,她不欲过多纠缠,转身就走。
而身后传来的一句话却顿住了她的脚步——
“姑娘若想逆天改命,那塞外草原便去不得!”
李云愣了好一会儿,又转回身,语气更是不善道:“你是李明锦的人?”
思来想去,这天底下,只有李明锦会劝阻她留在京城。
那人却摇摇头,“玉钗并不适合姑娘。”
那人答非所问,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她根本没听懂。李云只觉得这人说话云山雾罩,可言辞中提及的“不敢踏入的金翠阁、一直憧憬的草原、所执念的玉钗”又都切切实实与她有关,真叫她摸不着头脑。
“你到底是谁?”
“老朽只是一个与姑娘有缘的人。”
“我生性淡漠又身无长物,何人会与我有缘?”
可话音未落,一声低沉而带有清韵的古钟响声从天际传来,那是山崖上天平道观的钟声,每月十五午时都会响起,请香客进观烧香祈福,这也是天平观每月唯一一段开放的时间。李云不由仰头,顺着那古钟的响声望去,一行飞雁自她头顶飞过。
那人却说,“姑娘,缘分到了,就此别过吧。”
接着那人抬步从她身旁经过,走出了这个胡同。
而等李云回过神来时,再走出胡同去寻,但那人身影早已沉入人海,了无踪迹……
李云便继续在街上迷迷糊糊地走着,自离开金翠阁时起,她便没了什么目的地,而此刻脑海中尽是那人灯谜似的话语。她一边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逛着,一边思索着那人难解的话语。
突然,一坛红布泥封的酒被摔碎在她脚步前,瞬间酒香四溢,碎裂的瓦片四溅,差点割伤了她的小腿。这突如其来的意外打断了李云游离的思绪,她回过神后,下意识要蹲下身去查看那酒坛,却不想突然被一个上前的壮汉拎起了前襟。
李云个子不高,被人扯得脚不着地,让她心中很是不爽。
“喂!你!是那小子的同伙吗!”那壮汉开口,竟有些许口水喷射在她脸上。
“谁?”李云抬着鄙夷的眼眸,摁着壮汉手腕上的穴位,卸了他的力度后甩开了他的手,之后偏头向他身后的方向看去,原来她已走到了藏春阁前的酒铺子。
藏春阁特制佳酿美名远扬,几乎与美人齐名,偶尔有人慕名上门,于是藏春阁不时在楼前专门辟一块地方来贩卖佳酿。而如今那酒铺子旁,也有不少壮汉,都围着一个书生打扮的瘦小男子——想来那壮汉口中的“那小子”便是他了。
“我不认识他。”李云厌恶地擦了擦自己脸颊上的口水。
“那小子说你是他的同伴,他喝酒不给钱,你替他结了吧!”壮汉双脚剁碎了地面上的酒坛碎片。
这壮汉名为“四六”,是藏春阁雇佣的打手,浑身一股匪气,但脑子不算灵光。此刻,他只一心想替藏春阁追讨酒债。
“他说是便是?你什么脑子?”
四六招招手,那一群人便像捉小鸡一般将那男人摁趴在酒铺子桌面上,将他右手死死摁在一旁,五指分开,一把匕首横在小指旁,准备一声令下便逐一将那人的手指剁个干净。
而那男子用力挣扎,帽冠都挣扎掉了,发丝散乱,奈何摁着他的人纹丝不动。他只能大声哭喊着:“不要右手、不要右手,在下是个读书人,还要写字的,各位大哥,实在不行的话……左手……”
“哼!还读书人!喝酒不给钱的读书人!” 四六鄙夷道。
“明明是你们趁机敲诈……”男子叫喊声中已略带有哭腔。
李云皱眉,她虽不喜被人当成冤大头,但也见不得旁人因为一点小事便要受被剁手指的误欺辱,便好心当了这回冤大头:“多少钱?”
四六对她伸出一根手指,“一百两。”
“多少?”李云提高了音量,这数额大得几乎以为自己幻听了。
“哦对了,算上刚刚他打翻的这一坛,” 四六指了指他脚下那摊酒水,“两百两。”
李云气得直咬牙,“你们……还真是趁机敲诈……”
一两白银可买两石糙米,四十五两白银已是七品知县年俸,一百两白银足以在城西买一栋大宅,而如今这藏春阁前小小一坛酒便要抵得上一栋城西的宅子,简直荒唐可笑。
那把明晃晃的匕首还置于男子手旁,而男子身子止不住地颤抖,近乎吓尿了。
“如果我今天掏不出这二百两,那男子右手手指便不保了?”
“那是自然!”
四周早已微观了一群看客,他们指指点点,却无一人上前制止。
李云下意识地摸上自己背上的弓箭,可此时她再如何快地开弓,也不会及上那把匕首快。她沉默着,就在她决定放弃这个可怜的男子时,一声娇呵从她身后穿来——
“既然如此,那这二百两,今日便由我来出!”
一个身着鹅黄罗裙的女子登场。
李云赫然认得这一人,她正是——
昨日在锦王府庭院中见到的郑晓敏。
昨日李明锦亲手为她戴上的玉钗此刻还明晃晃地插在她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