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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自星际115年的那场大雪,那座万丈之高的防护城墙破了道豁口后,人族生活的城市与狼族栖居的森林就没有一天平静的。

      自建造那座防护墙的族人逝世后,能够修缮那座城墙的人算是彻底没了,那道豁口也怎么都补不好,修不上。

      以血液为食的狼族借着那道破开的豁口仿佛嗅到了如罂粟般的致命芳香,不管几千年来人狼签订的“互不往来、互不干涉”的协议,直接越过那道豁口流连于人族的城市,他们白日里躲在暗处休息,直至夜幕降临,狼族倾巢而出,分开行动,散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那些落单且力量弱小的人族便成为了狼族口中的食物。

      渐渐的,人族城市里的维安队也渐转变成了猎狼者,开始了他们长达百年之久的猎狼生涯。

      猎狼者,顾名思义就是猎捕狼族的警队。他们同狼族的生活习性保持一致,白日休息,夜间猎捕。一旦发现有狼族在伤害人族,就可以使用银弹枪将狼族就地消灭,如若狼族未伤人性命,猎狼者也只会用麻醉枪将狼族逮捕驱逐出城市。

      时间一晃而过,城市迎来了猎狼者成立一百年的纪念年......

      大雪,漫天的大雪,淹没了整座城市。
      那道豁口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被狼族毁坏,也不知道被人族修缮多少次了。

      时运作为猎狼者,昨夜里工作到了早上九点多才睡下,没想到下午竟接到了一通他好友李疏打给他的电话。

      他困乏得睁不开眼,凭着感觉按下接听键。
      “喂!”疲惫感让他的声音哑得既性感又魅惑。

      如果只是平日里的电话撩骚,李疏肯定会嘴欠地说上几句骚话,但现在他焦急如麻,自动就忽略掉了时运的磁性嗓音,在打通电话松了口气的同时抱怨道:“二哥!你怎么才接听电话!领导都不知道打了多少次电话给你了!”

      被叫做二哥的当然就是时运本人了。

      听到领导二字,时运一个激灵,睁开布了好些红血丝的眼睛,腾地坐起身,翻了翻手机里的未接来电,果然就看见有四五个领导打给他的电话。

      电话那边,一直没得到回应的李疏等不及了,直接道:“边境有异样!二哥!你赶紧过来吧!”说完,他便挂断电话。

      能被称为边境的,也只有那一道万丈之高的城墙了。

      时运烦闷地揉了揉他乱七八糟的头发,暗道:这个李疏,也不具体给他说叨两下,究竟何事何异样?竟然就挂了他电话?!他小子是活腻歪了是吧?
      到底出什么大事情还需要惊动警队的领导呢?

      时运蹙紧眉头,难怪今早睡下时,右眼皮跳了好几下。他三下两除二地收拾了自己的面容,穿戴整齐,佩戴好配枪就骑着自己的机车出了门。

      疾驰在路上他一直想:
      天啊!他昨天才升值成为猎狼者二组的组长!
      他今天不会就要被革职了吧!?

      这样一想,又不由得加快了骑行的速度。

      边境城墙位于城市的最东边,骑行在宽阔的道路上,两侧的景致也不停地变换着,房屋建筑越来越少,直至杳无人烟,再然后就是布满厚厚积雪的挺拔高大松树林,城墙就在建在松树林的最深处。

      时运来到边境时,这里已经站满了好些猎狼组的成员,有的人在拿着仪器勘探,有的人在测量着城墙裂缝,反正都在各自忙碌。看这架势,似乎有什么不太好的事情正在悄悄滋生。

      这样一来,倒是让他脸上有些挂不住,但一向厚脸皮的他还是挺能应付这类场面滴。

      作为好友的李疏率先看见了时运的黑色工作服身影,朝他挥手走过去。

      李疏跑到时运身边,刚想出口说话,就被时运先发制人,问道:“怎么回事?”

      李疏喘着粗气,哈出白色的水雾,咽下到嘴边的话,回答道:“应该是昨晚上,城墙因为气温骤降,在豁口的基础上又裂了道大口子,下了整晚的大雪,又将裂缝掩盖,导致巡检员没发现,今早凌晨,接到巡检员的报警,说是城墙的豁口和边境有狼血和狼人毛发。”

      狼血和狼人毛发?

      其实这道豁口经常会出现狼族人越境悄然来到人族城市的情况,可是也最多留下稀稀疏疏的脚印,绝不会出现狼族血和狼人毛发的。

      这事是变得有些扑朔迷离。

      时运直接拉着李疏就往人群密集的地方走,问:“痕迹在哪边?带我过去看看!”

      李疏几乎被时运拖着走,心道:这是谁带谁过去看看呀!

      “老大好!”
      “组长好!”
      “……”

      时运一靠近,那些忙碌的成员在问候完他本人后,很自觉地就给他让开了一条道。

      漫天的雪,飘落到泥地上,然后在接触到金属的仪器后,又迅速地化为了一滩水。

      时运看向那被金属仪器保护起来的案发现场,那已经干涸且殷红的血渍,宛若白色画布上开放的朵朵红莲,十分醒目。

      时运蹲下身,仔细观察血迹,负责痕迹检查的组员解释道:“这些血渍经过初步检验,确为狼族人的血液,进一步检查,我们还发现这些血液并非出自同一狼族,根据数量和散落的情况来看,起码有五六个狼族人。”

      另一位组员也报告情况,道:“脚印因为大雪覆盖,很难检测出具体越境的狼族人有多少,但初步估计,应该不少于十个。”

      听到数字,时运蹙起眉点点头。

      然后他起身又走到了那道豁口前,只见豁口上同样有被金属仪器保护起来的殷红血渍,散落的数量还不少,豁口的另一边则是常年有散不尽的迷雾的狼族领地——森林。

      李疏站在时运身侧,说:“二哥!这些狼人是不是故意洒的这些血呀?”

      时运摇了摇头,视线穿过那道豁口落在了迷雾弥漫的森林,意味深长地叹了句:“狼族人好像有些不太平了。”

      “啊?”李疏一脸懵逼。

      作为城市人类,没有人会关心狼族太不太平,因为在人族对狼族的固有印象里,狼族人生性嗜血,动作灵巧敏捷,有着优于人族的奔跑跳跃能力,他们的存在跟柔弱的人族相比,就是格格不入的异类,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李疏,你赶紧向上级报备一下,申请边境加派巡检员,最好二十四小时巡逻,一定不要再让狼人越境而入。还有城中这几日估计不会太平,也请辛苦大家,一定要守好城市的夜,保护好每一位居民的人身安全。”

      这夜,只期望安宁一些吧!

      李疏听从时运的安排,率先回了猎狼局里,局里对于时运上报的报告很是重视,在边境又加派了十人,春圣节值夜的猎狼者也由原先的每组十人,增至每组十五人。

      原本时运不在其中,可时运责任心和事业心重,放心不下,也加入了值夜行列。

      时运一直在现场勘察到了下午四点多才回到了自家的小公寓。
      坐下没歇一会儿,夏棠女士又给他打来了电话。

      “喂!夏棠女士有何吩咐呀?”
      夏棠是时运的母亲,长得年轻貌美,风韵犹在。

      电话那头传来夏棠女士的叮嘱声音,“阿运!五点你哥去接你,收拾一下哈。”。

      哈?五点?
      时运回头看看了墙上的挂钟,已经四点四十分了。

      “夏女士,我严重怀疑你是故意的?这都四点四十分了,大哥还有二十分钟到达‘战场’,你居然现在才告知我?”

      “我这是良苦用心,你要是有你哥十分之一的爱干净,你妈我也不至于天天督导你哥。”

      “得了吧!”这是哪门子的良苦用心?简直就是诛心呀!他的哥哥时莱,简直就是个洁癖怪!任何凌乱都融不进他眼,反正每次他哥来到他的小公寓,对他就是一顿苦口婆心,像唐僧念经一样在耳边唠叨个不停,简直有把人逼疯的节奏。

      夏棠女士道:“好了,我不跟你说了,有电话进来了。”

      “不会是久叔叔吧?”时运挑起眉毛随口一猜,岂料电话那头明显因为被猜中手机一顿,时运玩笑似地怨道:“重色轻儿!”

      时运口中的久叔叔,全名叫做久山,是现如今城市的最高领导人,可以说是时运领导的领导吧。
      “胡说什么呢!”夏棠女士一个嗔怪,不等时运反应,就迅速掐断了电话。

      时运听着电话里面传来的“嘟嘟”声,甚为无奈,心道:这还不是重色轻儿?!!

      挂断电话,时运就开始一通收拾自己的小公寓,把已经在桌子上堆积如山的泡面桶给装进了垃圾袋里,那些薯片小零食他也装进了柜子里面。因为他的哥哥时莱是最见不得人吃零食的,用他时常挂在嘴边说的话就是“都是没有营养的垃圾食品!吃了只能增长脂肪和加速你的肥胖,于你的身体而言,并无一丝一毫好处!”

      鞋柜上的臭袜子也是堆了快一周没洗,要不是最近忙,他肯定又会在组内搞个比赛让大家参加。输了的人就帮赢了的所有人洗袜子!

      “叮咚!”门铃响了起来。

      刚将臭袜子塞进水桶里面的时运听到门铃声,抬头看向墙上挂钟,果然,刚刚好五点!不多一秒不少一秒!

      他哥时莱除了是个洁癖怪外,他还是个准时怪!说几点到就几点到!比什么电视上的天气预报准多了!

      他打开门,笑脸迎上:“哥!欢迎光临!”

      时莱长得比时运高,每日的穿着都是西装革履,头发也是梳得一丝不苟,戴着副金边眼镜,
      妥妥地一副正人君子相。
      不仅他哥外貌看起来是正人君子,就连为人做事也都十分正派,一丁点儿违法违纪的事情都如沙子般融不进他的眼。

      见到开门的时运一头大汗,脸上的笑容僵硬,时莱心底竟有些想笑,但他还是忍住了,“给!擦擦汗吧!”说话的同时,他递上了他随身备在西服里面的定制手帕。

      “噢!谢谢哥!”时运接过手帕,擦拭着额间和脖子间的细密汗液,然后将时莱请进了自己的小公寓。

      “什么味道?这么难闻!”时莱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说不出来的气味。

      “有吗?”时运到时莱身旁,深吸一口气,就是正常的空气的味道啊!他在想他哥是不是闻出了他的臭袜子味道,心底多少有些打鼓,还在担心如何应付他哥,下一秒他哥时莱眼神都变得锐利起来,正色道:“是血!狼血!”

      “噢噢!”一听他哥说是血,时运松了口气,才从包包里面拿出了他在现场勘探收集的一小剂血液样本。“这个嘛?我刚收集的,还没来得及拿到实验室化验!”

      时运手里拿着的一小剂是他在现场新发现的狼族血,颜色已经变得暗红。

      时运将血拿到鼻子前努力地嗅了嗅,“这个有味道吗?我怎么闻不到?”就是什么味道都闻不出。

      时莱看向时运手中的那一小剂血液,摇摇头道:“不是这个!”
      然后视线移到了他的身上,对着他衣领上的一个小黑点,指着就说:“是这个!”

      “啊!”时运脱下自己的工作服,然后将里面的白色衬衣脱下,果然在白皙的衬衣衣领上有一个小小的黑点,看起来完全不像是“血”。

      “这个是吗?”时运工作了多年,从来都没听说过,血液还有黑色的。他还放在了自己的鼻子前闻了闻,是有浅浅淡淡的气味,可又具体形容不出来像什么。

      “什么时候沾上的?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时运嘟囔着。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是何时在衣领的位置沾上了这点儿黑色的狼血的。
      是刚才?还是昨晚?甚至更早?

      因为是一个小黑点儿,他也没怎么太注意,就算看见了也只道是什么泥渍呢?谁会想到说这是狼族血?

      时莱严肃地道:“衣服给我!我拿去化验!”同时,伸手就要来拿时运手里的衬衣。

      “不了!哥!还是我自己拿过去吧!”时运不给时莱,“哥,你是办公室工作,我是跑案发一线的,这种活儿适合我!不适合你!”

      时运说的有理,时莱也不跟他争论什么。
      “好吧!”时莱顿了顿,又道:“不过,小运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要是这是毒药溅到了你的身上,你还能活吗?自己怎么会这么粗心大意呢?要不还是辞了这份工作吧!我让助理给你安排个轻松的……”

      完了,又来了!

      “哥!我喜欢我的工作。”能够维护城市的和平,是他无上的荣耀,就像他的父亲,誓死守护这座城市一样。因为值得,所以热爱!

      “小运,哥哥只是心疼你这么苦!”时莱解释道,说完他又妥协着说:“但哥哥尊重你的选择!哥哥也无条件支持你!”纵使他是万般不愿时运受到一点儿伤害,不想他又累、又苦,但他知道时运的性子很倔,只要是他喜欢他热爱的东西,他一定会坚持。

      时运冲着他哥笑了笑,道:“谢谢哥!”

      时莱从小就是个宠弟狂魔,脏的活儿累的活儿基本上都不会让时运来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也是第一时间想到他的弟弟时运。他们父亲在世时,时莱不需要父母亲嘱咐,他也会多照顾着时运的。
      因为,他是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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