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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花下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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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只亮着一盏羊脂灯。那微弱火光不像烛火那么明亮,似乎蒙了一层雾,在生了锈的灯台上跳跃,只照亮了床头。
破旧的木屋内只有喘息声。
女人左手支起,撑住身体,右手指尖缓缓缠住我的衣带。
“不想再来一次吗?艾尔弗莱德。”女人说。
我将衣摆束进裤子里,勒紧抽绳帮了个漂亮的结。我看向床上的女人,伸手捏住她的下巴,略微沙哑地说:“我可不想再掏出两先令给你。”
我躲开女人凑上来的唇。我伸手理了理我微卷的褐色长发,用一根红绒缎带绑起来。我说:“听着,梵妮。我可能有段时间不在这儿,你也就不必给我留门了。”
女人扯着布擦着身上的污渍,听到我说的话,手下动作一顿,又满不在意地轻笑一声,说:“是什么大事儿能让你离开这座城?我还真没见过你对哪件事感兴趣。”
我转身面对着女人,歪头一笑,右手两指沾了沾床上未干透的液体,轻轻点在女人的腹部,说:“画女人‘肖像’算不算?”
梵妮像是被讨好了一般抱住我,一口亲在我脸上。
我挣开梵妮的怀抱,拾起掉落在一旁的帽子,戴在头上,朝着紧闭的门缓缓走去。
木屋很小,三步便到了。
我抬手落在门上准备推门而出,却又停止了手头的动作。这个木门旧得掉渣,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糊住而变得湿黏。我感觉我的脊背上正承受着炽热而又温暖的目光扫射。
我轻叹一口气,解下随身的钱囊,回到梵妮身边。
“我希望这段时间我的先令不会在你的手中缺席。”我将钱囊塞进梵妮的手中,看着梵妮。我的眼里一定有她的倒影,我一向对自己橄榄色眼睛的魅力很有自信。
我从梵妮家出来后,离天亮还有点时间。
路上一片漆黑,月光如同薄纱一般轻轻地盖住这座城,我踩着银光在路上走动,一下一下轻点着脚尖,我的影子覆着月光,随着我的脚步和身姿一同扭动,就像在跳着某种不知名的舞步。
我在一扇铁门前停了下来。
我从外衣口袋中拿出钥匙,打开锁住铁门的链锁,推开里面的木门,进了报社。
借着从窗外透射进来的月光,屋中的事物隐隐有了轮廓。我的手扒住墙壁,摸索着来到我的位子上。我脱下墨绿绸缎的长外衫,将它勾在衣帽架上,将我头上的三角帽理了理蕾丝,挂在衣帽架最顶端。
我怔怔地坐了许久,余光瞥见有火光闪过,便拉开最底层的抽屉,抬起叠放在上面的牛皮本,抽出最下面的本子。
这本子的外封是红的,存放的太久,书脊那里裂开一条小小的缝,露出书页。
我拖出藤箱,将红皮本夹在衣物里,将鹅毛笔和墨水用绸缎裹好塞进藤箱夹层。我出了报社,便看见雇的马车停在门前,车夫一手提着灯,一手牵着缰绳,坐在马背上。
我掀起衣袍,跨上了马车。木制的马车晃了一下,轮子碾在泥里,发出响声。将箱子放在脚边,伸手解开绑着棚子粗绳,将棚子放下来。
听见马儿鸣叫,靠背拖住了我的身子,朝向前方移动着。
我翘起腿,歪坐在一边,脚尖随着马车的晃动,在木板上跳跃式的点动。我心里是对这趟旅程抑制不住的激动和狂喜,尽管我并不知道我的目的地在何处,我对那个将要到达的地方充满了期待,期待那里所拥有的并不是寡妇和皮条客爱恨纠缠的故事。
我吩咐了车夫一路向北走去。
天还未完全亮,街上还没有行人,便下起了小雨。雨纷纷落下,砸在车棚上,发出闷声。
这鬼天气。我不禁懊恼。
我必须提醒车夫加快脚步,找一家旅馆暂住,毕竟我可不想被这雨淋得浑身湿透。
一路颠簸,车轮碾过地面上的石子,又陷入水坑,发出木头摩擦时难以忍受的声音,简直头皮发麻。
“行了!停下来!”我朝车夫喊道,“我看见一家旅馆,就去那儿!”
他堪堪停下。
我一把抓起藤箱跳下去,往回跑到我就在刚才看见的一家旅馆门前。我拍去我袖上和前襟上的雨水,转回身粗略打量这家旅馆的模样。
湿润的青苔堆积在墙角,墙面上附有一层水汽,那种霉味还夹杂着一些若有若无的腥气。
我甚至还在不远处的角落里发现一只用过的,沾有液体的羊肠套子。
车夫喘着粗气跑过来,道:“进去吧,先生。”
我瞥了一眼那张满脸横肉的脸。他浑身湿透,嘴唇冷得发白。雨水积在他的袍角,一滴一滴落在地上,溅起的水花濡湿了我的鞋头。
他头顶上那只破烂的三角帽上插着一根羽毛,翘得飞起,孤零零的,在这个滑稽的酒鬼身上显得格外傲气。
付了两人的房钱,我来到这间油腻腻的房间。一张三根床脚不稳的床,老旧的桌子、椅子,桌上还有摆着一瓶无名的白花。
我坐在椅子上,指尖拂过桌面,是一种冰凉的,干燥的触感,但它看起来却像湿润丛林中被雨水侵蚀的朽木。我搓了搓指腹沾有的木屑,将红皮本从藤箱中抽出,放在桌面上。
郑重地用丝帕细细擦拭鹅毛笔笔尖,再将笔浸入浓墨中,在瓶口刮去墨滴,翻开红皮本的第一面写上花体的“Alfredo”。
我就是一个喜欢把自己的东西打上记号的奇怪男人。我的鞋,衣服,帽子在看不见的地方缝上了我的名字,我房里好好保存的白色长卷假发的网套上也端端正正地绣着我的名字,当然这是梵妮替我绣上去的,我毫不夸张地认为她的手比世界上任何女人的手都要灵巧的多。我不认为梵妮是我的附庸物,但我也总忍不住在她身上留下令人浮想联翩的印记。她也总是以一个女人独有的爱意包容着我这些奇怪的“小癖好”。至少我是自恋地认为她对我有爱意,但我也清楚地认识到,她也会因为几英镑离我而去。
日上三竿,雨已停去。我透过窗,俯视这家旅馆的后院——种着一小块不知名的花,花的品种各不相同,花簇长得很高,大片的暗绿色叶子簇拥着娇嫩的花朵,我捕捉到了几朵白花和白花下的两具缠绵的人影。在上头的那个人动作一顿,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一双浅蓝的眸子闯进我的视野,潮红的脸颊,被汗水浸湿的金发打着圈贴在他的脸上,瑰色的唇碰上了湿润的白花,连带着他的嘴唇也粘上早晨的露水。
气氛有些湿黏,化成白丝,交织成蛛网般的罩布,将我和那个美得如妇人般的男人笼罩在一起。然后,在我的视线中,那个男人,含住了白花的一片花瓣,扯了下来。
我呼吸一顿,撤回视线,有些趔趄地跑回屋里,重重的倒在床上。那三根床腿不堪重负地颤抖着,发出哀鸣。
我的脑海中那张脸挥之不去,到也不是说美得惨绝人寰,但就是只见他一眼便能被他捕捉住,像雪山之巅的日出,像昏沉的海中的一盏油灯,又像一种花,洁白的,却又孤独的花,我始终想不到那花叫什么,只是一天偶然路过,偶然看见了那花,孤独地立在田野中,寂寞地迎着冬日的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