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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与喜剧家的告别 ...

  •   看见了赶过来兴师问罪的卓别林,虽然我内心感到很疲惫,而且还慌的一批,但我还是准备赶在他骂我之前奔过去先道个歉再说。

      唉……为什么我对女孩子就不能像对男的一样坦率呢?说要道歉就直接过去道歉好了啊!

      “对不……”

      “别紧张别紧张,我开玩笑的。你早在回信里说了你有约在先,如果你真的为了邀请我而把别人踢掉了,我才应该看不起你。”

      我松了一口气,大佬你吓死我了……

      “你今天应该有空了吧?和我一块儿走,怎么样?”

      “……不胜荣幸。”今天确实没什么事。

      我在剧院的门外拦了一辆马车,然后打开车门先让大佬坐了上去。

      他坐在车上,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吧,昨天度过了怎样美好的一天?是不是和美丽的女孩在餐厅共进晚餐,然后一同漫步在月光下的泰晤士河畔,在公园的长椅上深情地长吻,最后来到一个寂静无人的湖边……”

      他故意在这里停顿,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尽管他笑得这么欠扁,但还是从这张俊朗的脸上表现出来却丝毫不让人讨厌,这和格兰森那个欠扁的笑就完全不一样……

      但是大佬你的遐想能力真的很出色……

      “别害羞嘛,我们都一样的。”他递给我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我没……不,等等,大佬,你这么干过?在寂静的湖边……卧槽我看你文质彬彬完全不像野战英雄的样子啊!

      我努力忍住内心的胡思乱想,开口说道:“其实昨天的美好在与美丽的女孩共进晚餐这一步就打止了。”

      “怎么?”

      然后我把事情的原委跟他说了,虽然这个事情实在是很尴尬,但是我总觉得看起来经验丰富(在寂静的湖边……)的大佬能给出点什么点什么建设性意见。

      “我刚开始见到你,以为你一定曾经流连花丛……现在我开始怀疑,你是不是从来没有女朋友。”

      在?为什么你也会摄魂取念?不,如果算上大学里给我递纸条的女同学,我还是有的……

      “我做得很差劲……?拜托你教教我怎么办吧,查理。”

      “你终于肯这么叫了,天天先生先生的听着多别扭。”他似乎有点高兴,“不过你做的事可以说非常、非常愚蠢了。你想想看,一个长相像你这样英俊的男人,面对一个对他深情款款的女孩,他竟然能把她气哭了——老弟,我第一次约会都没有这种能耐。”

      好了,我已经知道我很傻叉了。我的存在足够拉低整条街的情商,连我在这个时代最好的朋友格兰森听了都用看傻叉的眼神看我。

      “我是说,我应该怎么办?”

      “你在她准备起身离开的第一时间就应该跟着她站起来,拉住她的手——”

      “然后呢?”

      “对她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会这样伤心,但是你误会了!我只是不敢相信你会爱上我这样的人,毕竟从来没有人这样对我说……一切都是我的错,请你原谅’……然后在她因为你的道歉犹疑不定的时候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

      我听着他的一顿描述。我的天,大佬这段位……高啊!他要是出去祸害女孩子,绝对比我要危险多了……

      “可是我不爱她啊。”我尴尬地挠了挠头,说了自己这件事的核心问题。

      “这有什么关系!最重要的不是你爱不爱她,而是你拒绝的时候是把她放在一个容易下的来台的位置,至少让她感觉到你对她的爱是感觉欣喜的,而不是厌恶……还是说你讨厌她的喜欢?”

      “当然不是啊!虽然我不喜欢她,但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喜欢我,我肯定很高兴啊!”

      “那不就结了。看看你说的什么话,还‘你根本不了解我’……我都要怀疑是你故意让女孩子误会你说她自以为是了。”

      “……我明白了,谢谢。”

      我终于明白了……我单身的理由不是相貌平平,而是直男癌……

      我现在去和她道歉,只要把我自己本来的意思说清楚,误会也就解开了。希望她能原谅我吧……

      我看着坐在旁边的大佬,他正低下头沉思,也没有注意到我在看他。

      我在这个时刻,还只觉得大佬应该不会太关心我这件屁事,可能他转头就忘了,所以我觉得讲给他也没什么。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多年以后当记者问起他“多变的金发”奥利维尔先生早年的情感经历时,伟大的第一喜剧家是这么回答的:

      “你说艾德?他早年的情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个傻子第一次被女孩告白后竟然说什么‘你根本不了解我’,活活把人家气跑了!”

      这是我想把人生倒档重来的后话了。

      在沉思的大佬突然开口打破安静的气氛:“我要回美国了——接着回去拍电影。”

      “啊?”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啊什么?本来我为期一个月的伦敦假期也结束了。今天特地跑来找你就是因为你还欠我一张音乐会的票,不来找你就没机会了。”

      “……也不一定。”我的意思是,我以后也可能到好莱坞。

      “怎么,想跟着我去拍电影?”他笑了笑,转而又严肃地板起脸说:“别来——如果你乐意当剧院的演员,或者在英国拍电影拍得还算不错的话,就别跟着来。美国是趟浑水,你还是别去的好。”

      “为什么?据我所知,好莱坞现在已经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电影都市。”

      “你说得对。但你如果信我,就不要相信它是什么让演员一夜成名的奇迹之城。”

      “……可是我喜欢电影,在英国拍电影远远不如在美国的条件好。”我还在挣扎。

      “随便你!”他有对我的不听劝有点烦躁,“你要去好莱坞自己去好了,反正我不带你去!——不过你喜欢电影,是因为我的电影吗?”

      不,是因为电影赚小钱钱。

      我没能厚着脸皮拍马屁,“不是,是因为我穷——以及我觉得电影在今后一定会成为最神奇的一门艺术。”

      他叹了口气,“如果你真的要来好莱坞,那我就只好祝你好运了。”

      也是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多年前听到的道理。只可惜我当时太执着于奔向心里的世界电影之都了,并没有太在意他的话。

      “好莱坞并不是一座让演员一夜成名的奇迹之城。”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与喜剧家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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