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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永生(一) ...


  •   ——吾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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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蜜觉得晓晓最近有些不对劲。她说不上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就是一种直觉,属于熟人的直觉。
      毕竟她可能是晓晓身边人里最了解她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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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对于古地球时代的人来说,这是一个畸形的时代。

      人们不再注重亲情,血缘不再是牵绊,父母不再需要养育儿女,他们所需要做的就只是提供自己的一滴血,剩下的一切都会由政府机关运作。
      繁殖不再是名为人类的生物的本能,而是政府需要履行的义务——为了维持人口,必须定期利用各对伴侣提供的血液,创造出新生命,并教导他们,直到他们成年独立为止。
      至于之后?
      社会上的每一位公民都能在不触犯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做想做的任何事。
      他们不需要为生活发愁,因为政府——全自动化的完美系统会处理好每一位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这是最平等、最自由的时代。

      亲情失去了它曾有过的地位,但爱情与友情依旧牢牢占据着人们生活中重要的部分。
      这个时代,爱情观更加多元,也更加自由,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解读,跨性别跨物种仅仅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而友情,是这个于过去截然不同的社会中,极其特殊的存在。人们对友情的观念同过去相比并没有太大变化,区别在于,人们对友情的评价变得更积极更正面了。

      《新地球法》规定,背叛友人者有罪。

      政府教导过每一位公民,友人是生命中除了自己最值得相信的人,除非你爱你的伴侣胜过爱自己。但通常情况下,能让你疯狂的伴侣自己就是你最亲密的友人,伴侣和友人这两个身份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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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蜜是晓晓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也曾经是她的女友,她们走到过一起,因为觉得不合适而分手,回归到了朋友关系。

      闺蜜知道晓晓是个过分执拗的人,用古地球俗语来说就是爱钻牛角尖,不见棺材不掉泪。这种性质体现在各方各面,她会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作出各种努力。
      并不惜任何代价。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特质,这代表着晓晓很有可能做出一些……出格行为。

      在成年之前所有人都接受着同样的教育,这个绝对公平的时代造就了人们一定程度上相似的三观与思考模式,但总有一些所谓的“异类”,在社会的大框架下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在闺蜜眼中,晓晓就是那个异类。

      闺蜜是晓晓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那一个。而晓晓,只不过是闺蜜众多好友中的一个。有一点特别,也仅仅只是有点特别。
      闺蜜觉得晓晓是异类,但对闺蜜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像晓晓的执拗对她来说也不算什么。这是绝对公平绝对自由的时代,“异类”格格不入,但只要他们不做出危害他人的行为,社会中的每一位公民都会给予他们最大的宽容。

      晓晓是个研究古地球史的学者,在这条路上,她的执拗令她获得不小的成就,因为她是那样热爱她所研究的一切,热爱使她拥有无与伦比的专注,执拗使她拥有永不枯竭的耐心,足以支撑她得到那些宝贵的研究成果。
      作为一个学者,晓晓无疑十分优秀也令人敬佩,但就像闺蜜认为的一样,作为这个社会的一员来说,晓晓是个“异类”。

      她爱她的研究胜过爱她自己。

      人们被教导,要爱他们自己,要爱朋友,要爱伴侣,要爱这个社会,要爱养育他们的政府。在这些对象中,最需要被爱的就是自己,因为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又怎么能期望他或她去爱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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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蜜可以肯定,晓晓是真的不对劲。在今天看到晓晓的第一眼,她就敢以她的尊严发誓,晓晓一定,肯定,绝对有哪里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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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晓在一家研究所上班,研究她心爱的古地球史——在绝对公平公正的年代,人们工作并不是为了薪水,只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毕竟完美的机器政府不会让任何一位公民尝到贫穷的痛苦,吃穿住行,一切都由政府提供。
      那家研究所离闺蜜家很近,因此闺蜜经常约晓晓一起去吃饭。要是没有闺蜜提醒,晓晓多半每天都要等到机器助手强制注射营养剂才想起自己没有进过食。

      晓晓给了她的研究所有的热情,作为唯一的友人,闺蜜享受到了这位研究狂人的全部特殊对待。只有闺蜜能在任何时候联系到晓晓,并得到回应。
      闺蜜非常享受这种特殊感,所以她一直觉得约晓晓出来吃饭,提醒她进食是自己的责任。(在闺蜜看来,注射营养剂绝对不能算是进食)

      尽管热爱着她的研究,但每一次一起吃饭,晓晓都给足了闺蜜面子,不管什么时候约她,她都会准时前来,并与闺蜜愉快地一边闲聊一边享受美食。

      晓晓很喜欢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哪怕闺蜜对古地球史毫无兴趣,坚持听下去的唯一理由仅仅是晓晓诉说热爱时闪闪发光的眼睛。晓晓从不期待,也从不在乎能够从闺蜜那里收到有关研究的回应,因为讲述并分享热爱已经使她万分满足了。
      晓晓就是这样容易满足的人。

      闺蜜是真的很喜欢晓晓的眼睛,能从中真真切切感受到热情和爱意。
      如果她们交往时晓晓能因为自己露出这样的眼神,她们可能也不会分手了吧。闺蜜偶尔会看着这样的眼睛暗想。

      闺蜜其实从没有和人说过,她喜欢晓晓就是因为那种执拗,那种喜欢什么就坚定不放手的热爱实在是耀眼无比,分手只是因为这种执拗不是对着她的罢了。

      好吧,闺蜜承认,她就是有些不平衡。但是闺蜜不会说什么,那是晓晓的热爱,她要尊重她的热爱,因为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位公民被教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尊重他人。
      要尊重,要宽容,要学会接受。
      而显然,闺蜜作为一名从小到大都严格遵循教诲的优秀公民,将这一切都贯彻得淋漓尽致。

      偶尔,只是偶尔,闺蜜无端会觉得有些难过,但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让她很快就调整好心态,默念尊重三遍,那一点点酸涩感就被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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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蜜觉得晓晓的异常是因为喜欢上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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