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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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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又回到了那个街头。
盛夏的风,郁热而潮湿,明明那样炎热到仿佛即将被烤干晒化的柏油路,却好像只要轻轻一拧,就能滴下水来。
行人来来往往,蝉声撕心裂肺。
十字路口,站着一位穿着红裙的女人,卷发烫染精致,耳坠价值不菲,一只手牵着男孩,另一只手握着手机。她似乎在不停地试图拨打同一个电话号码,头几次,对方接起来了,但只短暂交谈了几句,就嘟的一声挂断了。之后不管她再拨打多少遍,多么锲而不舍,都一直无人接通。
蝉声愈发聒噪了。
似乎连街上的行人都不堪忍受湿热天气的折磨,走路速度好似逃亡。
男孩自始至终都很乖巧,穿着干净整洁的衬衫黑裤,安静等在一旁。
信号灯由红转绿,十字路口霎时充斥汹涌人流,被人潮裹挟着,女人终于将发烫的手机重新放回手提袋里。日光下她的脸有些苍白,鲜艳的红裙子精致体面,像长在温室里的那种漂亮的花朵。那种最适合在潮湿温暖的土壤里生活的娇弱花朵。可能是天气实在太热了,她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憔悴,有点恍惚。
“谨言乖,”她忽然低下脸来,“想不想吃点冰激凌?”
“……”男孩抿了抿唇,摇头。
“我不饿,妈妈。”
毫无疑问,这是个相当乖巧温顺的答案,让女人脸色的笑容更好看了,她笑着笑着,从钱包里抽出十元纸币,“可是妈妈想吃。谨言都跟着妈妈走了一下午了,累了是不是?”
“很近的,就在对面。”她指了指马路对面的冰激凌车,“谨言乖,去买一支好不好?妈妈马上就去找你。”
男孩终于舔了舔唇,点头,说,“好。”
几乎是雀跃着蹦跳过了马路。虽然是阔绰豪门世家的小少爷,可他却也从来没有什么零用钱。自从半年前,父亲将一个更加年轻漂亮的阿姨和她刚满五岁的儿子领进家门,父亲就把全部的目光都倾注到了他们身上,作为前任程太太的儿子,不被彻底逐出家门就不错了,哪里还能有零用钱。所以即使是这区区十元钱,被他捏在手里,也像是拥有了稀世珍宝。
更别说…是妈妈亲手给他的。
自从那个阿姨搬进程家,妈妈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家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他在学校里这么努力地念书,因为她说只要他考了第一名,她就会回来看他。他终于做到了,妈妈也终于回来陪他过一个周末。还给了他十元钱。让他去买最喜欢吃的的冰激凌。男孩实在太开心了,开心到一颗小小的心脏膨胀得像个热气球,他恨不得拉着妈妈的手,对所有人说,看,你们都说错了,她并没有抛弃他。他是她最引以为傲的儿子。她永远也不会抛弃他。
他忽然有种不安,扭头看了看,母亲依旧站在路口,拎着精致的手袋,看着他笑。
几乎是飞奔地奔到冰激凌车前,依依不舍地交出纸币,垫脚买了两支橘子味冰激凌。他还记得上个礼拜,女人因为过度酗酒被送进了医院,医生说因为长期酗酒,她不能再喝酒了,当时女人坐在病房里,宿醉的脸色灰白,被强行夺走了手里的酒瓶,那一刻却忽然好似洪水暴发般的崩溃,好像被夺走的并不是一瓶仅剩一半的酒瓶,而是沙漠里最后一地水。
她几乎歇斯底里地哭喊起来,“不能喝酒?怎么可能不喝酒!我的人生,究竟还剩什么?”
医生将手提袋重新从地上捡起来,塞进前任程太太的手里,“或许你可以试着喝橙汁,知道吗,杜女士,科学研究表明,这对于戒酒很有效。”
天忽然开始下雨。
男孩高高举着两只冰激凌,像举着某种胜利的旗帜乖乖站在路口。车水马龙,马路对面,女人的脸时隐时现。
信号灯依然是绿色。
5,4——
女人抬脚。
3,2——
雨势忽大。
1——
砰!
路口乱成了一锅粥,堵得水泄不通,柏油路上,隐隐约约快速流淌出一大片血泊。
血泊变成缠绕他多年的梦魇。
如果…只是如果……
如果他当年没有接过那十块钱,没有独自去买冰激凌,如果他乖乖陪着她继续打电话,会不会…会不会不一样?
都是他的错。
如果他没有犯错…一切会不会就不一样?
闪光灯,刹车声,尖叫——!
他猛地惊醒!
* * *
程谨言再度醒来时,周遭依旧昏暗,他睁开眼睛,只觉得嗓子干哑,头疼的厉害,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在沙发上睡着了。
……都多少年没有做过这种梦了。
真见鬼。
陷在柔软温暖的沙发里,他却觉得浑身冷极了,又或许是人在发烧状态下的正常生理反应,昏昏沉沉中,他隐约感到指尖温暖潮湿触感,耳边传来喵喵叫。原来是花猫在舔舐他的指尖。
他自嘲地从沙发上重新坐起来,觉得自己此刻浑然好似从一台重新从死机状态缓慢运转的计算机。
忽然响起钥匙拧动门锁的声音。
接着门被推开,高跟鞋的声音响起,有人拎着手提袋走了进来,塑料袋里装着一些新鲜的水果,与此同时,厨房的灯骤然亮起。苍白质感的冷光光束洒在餐桌上,浅红色的格子餐布上,盛有牛奶的玻璃杯和瓷盘,光束微亮,却并不刺眼。他微微眯起眼睛,隐约看见一抹纤细的女子背影。
“怎么不开灯?”然后她走过来,弯腰拿起电视遥控器,在看清他的脸色时愣了一下,“…你生病了?”
在摸了摸他的额头后,她显然得出了肯定的答案,扭头离开,从卧房拎出一个小药箱,在客厅吊灯下仔细数出了几粒红红绿绿的药片,放进他手心。
“把药吃了。”并端来半杯温热牛奶,许是见他并没有接过,她皱眉补充道:“我刚买的,很新鲜。”
温热的玻璃杯有种奇妙的触感,像某种正在跳动的血管。
“…原来你没走。”他终于开口,声音有些低哑。“这么晚逛超市?”
“走,去哪里?”她耸了耸肩,“因为东西快要吃完了,所以不得不去超市了。”
猫喵喵叫着,竖着尾巴走了过来,来回蹭着青年脚踝。
“反倒是你,这么多天没回来。”她半开玩笑道:“我还以为,你不要小花了。”
寂静里,她弯腰把花猫抱了起来,放在膝盖上,抚摸着它温软的皮毛,“我昨晚打开了最后一盒牛奶,喝了半盒,今早醒来,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忽然想起小的时候,我家并不富裕,你也知道,只好每次去超市买那种一盒一盒的快要过期的廉价低价处理的牛奶,都是小心翼翼地喝,喝完再小心翼翼地保存起来。”
她边回忆边摇头,“直到有次,我也是喝了半盒,找不到了,我妈妈很生气地问我剩下的半盒去哪里了。我就骗她,说牛奶自己走掉了,去牛奶星了。”
“她信吗?”他嗤笑。
“当然不信。”白薇叹气,耸了耸肩,“所以她就把我打了一顿。”
“笑什么笑。”她蹙起一双好看的眉,伸手拽下领口,露出大片光滑雪白肩颈,“不信你看,都是用扫帚抽的疤,现在回想起来还很痛呢。”
见她这幅较真样子,他终于咳了一声,“那么白小姐,你有没有学到什么教训呢?”
“学到了。那就是,已经丢了的东西,就不要再去寻找。”她对着镜子看自己的颈窝,板着脸道:“尤其不要做梦去牛奶星找,那里到处都是喝剩下的半盒牛奶。”
他低头看着掌心的药片,看了好一会。他审视药片的眼神好似在审视某种古怪又有毒的东西,“我上次吃这种退烧药的时候,好像还是在八岁。那时我的母亲刚刚搬出程家,父亲生意忙得很,顾不上我,每次生病我都是忍一忍就过去了,有次烧得实在太高,就去药店买了这种退烧片。”
“那有用吗?”她冷静道。
他终于端起那杯温热牛奶,仰头喝下药片,笑,“当然有用。至少它会让我很嗜睡。”
“知道吗,白小姐?我常常觉得,自己总是判断失误。”他换了只手端玻璃杯,微笑,“我母亲车祸死的那天。她说她的人生已经一无所有了。这也可能是她这么决绝的原因,可你知道吗,白小姐,我的日子也并没有多好过,我在家忍受继母的侮辱,和她那个似乎生来就高人一等的小儿子。无数的人都对我说,我被我的父母抛弃了。一无所有的人明明应该是我。可我是绝不会死的,因为至少我还有她,我的母亲。”
他安静抚摸花猫柔软的腹部皮毛,“可她却就那么毅然决然地自杀了,毫不犹豫好似只是去买支冰激凌。似乎,在这个世上,我所看重的人,在他们心中,我却总是并不是那么重要。”
电视播放着画面,热闹嘈杂。
手里的玻璃杯越来越冷。
她就那样沉默看着他,忽然伸出手来,摸了摸他的额头,正在发烧的青年明显比起从前要温顺乖巧许多,像极淋了雨蜷缩在屋檐下的野犬,很安静,安静地好似已经死去。
她从身后拥住了他。
“可是程谨言,至少你对我很重要。”她轻轻道:“比任何人都重要。”
“比起你的家人更重要吗?”他却没有回应这个拥抱,声音平静。
“你不就是我的家人吗?”她闻言一顿。
“我记得从前我就说过,我没有那么多的家人。我父亲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至少从世俗角度来看。”她把脸枕在他肩颈,青年领口有淡淡烟草味道,令她喉咙发紧。“他甚至从来记不住我的生日,哪怕记他上司的生日,也比记我记得牢固。有好几次,我在学校门口等着,他都在忙应酬,忘了接我。尽管这样,我还是很喜欢他,毕竟他是我的父亲。”
“直到他死的那天,家里来了好多的记者,我的母亲把我关在门外,自己一个人逃也似的躲了起来,她向来是个很会‘逃避’的人。”白薇无声地笑了笑,“我常常想,如果能回到当初,她根本就不会生下我。’
“那天记者问了我好多好多的问题,我浑身冒冷汗,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你的父亲还活着,你想对他说些什么?”
“当时我就想,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死了,抛弃了我和母亲。听起来他更可怜,可实际上,活着的人才最可怜。程谨言,至少我觉得,像我们这种活着的人才最可怜。”
她拥抱着他,贪婪地像一只幼兽。
“我要照顾好我的所有家人,包括你,程谨言,那样就够了。”她的声音如同呓语,“我就很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