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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一 ...

  •   章一

      他在雪地里走,狼在后面。

      结满血冰的枪尖拖在地下,在身后划出漫长的痕迹,画出一条蜿蜒的线。

      他的血把狼引来,而男人只是沉默地前行,丝毫未被外物分去目光。他刚刚结束一场恶战,伤口锐痛,精疲力尽,只想要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同时他深知,人在身心疲惫到极点的时候是不能松懈的,自己还能够挪动脚步并非是什么意志力使然,而是肌肉的机械记忆。一旦为野兽所迫停下,这一驻,可能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而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雪地中休憩,无异于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赌一把阎王不收他。

      赵云还是很惜命的,他不想死。或者说,能够在刀口舔血的佣兵组织中存活下来的人,从来都比大多数虚度光阴的普通人,求生欲要旺盛那么一点儿。而这一点儿火苗,就足够在最严酷的环境下也温暖他的胸口,使他不至于陷入疯狂。

      风雪渐渐起了,天色暗下来,他开始听不清声音。这很危险,空气中的野兽腥臊味已经被细小的雪沫刮的分散,而风会影响他的判断。赵云把脚步放慢,右手长枪一甩,横到胸口用牙咬住中间枪杆,双手飞快解下额上已有些血污的发带,然后蒙到眼上。

      眼前陷入黑暗,四觉却前所未有地清晰,母狼又在叫了,风雪中这是召唤族人的呼唤……他无能为力。

      自他进入雪域一百八十三里,两天一夜期间,已经数不清自己斩杀了多少头尾随的雪狼。这些狼并不是寻常的野兽,额心俱有淡红色的晶体,他能在它们身上闻到魔种侵蚀的气息——比起自然聚集而成,更像是人为散养在这里的。

      杀是杀不尽的——他最开始也抱着清除头领,它们就会自行散去这样的态度,然后发现这行不通。狼群似乎无穷无尽,自己差不多每隔两个时辰就要分神和这些畜牲厮杀一场,同类的血只会激发狼的野性,而并不会让它们感到恐惧并退却。

      当初是图抄近路,赵云才拐进这片只在羊皮纸地图上见过一次的陌生雪原,现如今种种计策都思量过,他只能打起精神,尽快绕出这里,回到雪原外的正路上去。等到了大路上,穿过一片浅滩,再乘船半个时辰就可以到达最近的村庄,在那里休整疗伤完毕,买一匹快马,不用三日,他就可以回到……那个地方。

      那个地方,还有人在等他。

      风雪更大了,雪片刮在脸上刀割般的生痛。赵云默默地握紧了手中的枪,他只能抓紧这个,除此之外就只有贴胸的蓝晶片项坠可以让他温暖一些,但他暂时不想去碰。

      如果小贩售卖给他的地图没错,那么他已将近来到雪原的边缘。前方将会有两座雪山,当地人把它们称为“尼玛”和“达瓦”,在异族的语言中这是“太阳”和“月亮”的意思。然而旅行者们并不赞同当地人的浪漫,他们把这两座山中间的崎岖道路叫做“白鬼道”,意为白雪覆盖的鬼途,以警告来往之人此路的危险。雪崩在这里是很常见的,赵云本来有信心安全通过,但他没有算到紧咬在自己身后的狼群,这无疑是个极大的变数。

      风雪弥漫中,狼嚎突然停了,赵云眉头一皱,停下脚步。

      他的预判很准确,一炷香后,母狼头领带领几只强壮的公狼在雪中发起了攻击。这无疑是蓄谋已久的,它们看出眼前的这个人类已经支撑了不了多久,他身上的旧伤还未痊愈,新伤密密麻麻地缀上脊背,它们很有信心把这个人永远地留在这场大雪里。

      攻击发起时,赵云静得像一尊石像,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或言语。三匹狼同时跳起,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向他扑来;转瞬之间,长枪横扫一百八十度,打在身后的一条狼的腰窝上。青年朝右斜方一脚踢出,这条灰狼应变的非常快,立刻抱住了他的腿,赵云顺势躺倒躲过第三只狼的攻击,左手拐到身后枪下,小臂发力用了巧劲斜挑,右腿上踢,龙枪从狼的眼窝里刺了进去,捅了个对穿。一开始被赵云打伤腰窝的狼还试图用爪子与牙齿撕咬他的后颈,但很快它就失去这样做的力气了。青釭剑从它的后脑刺进去,公狼短促地哀嚎一声,软绵绵地倒下。

      还剩最后一只,而赵云此刻是躺在地面上的状态,左手枪来不及换,青釭剑还未收回,蒙眼布尚未解去,伤痕累累,空门几乎全部大开。

      不远处的母狼却在此时发出一声尖啸,急令撤退。

      公狼沉默地扑了上来,他太自负,没有听她的。赵云和他的对手一样沉默,只是简单至极地扬起了手,五指展开,公狼自投罗网的时候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人类是怎么准确地捕捉到自己的咽喉的,而事实就是它确实扑到了赵云并且成功咬到了坚硬的东西,然而它永远没有进一步的机会了。

      当赵云还叫影子的时候,在佣兵团内他有一项绝对记录,那就是速度。

      蛇的速度与熊的爆发力,让他在那些年混迹乱战时奇迹般地常胜下来。他捏住公狼的咽喉,左手一抖把枪尖上满眼是血的狼尸甩远,手臂扭转用枪杆填满狼嘴,然后把抽搐的狼头整个锤进雪中,徒手扭断了它的脖子。这一切发生在不到两秒内。

      母狼一声悲啸,风雪吞没了她愤恨的身影。

      赵云在原地安静地坐了一会,他已经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了。带入雪原的干粮早在最初被狼群纠缠时落入雪坑中,不见踪迹,一天一夜来他只靠狼血为食。腹内火烧火燎,青年却很有耐心,他解开眼前发带,系上手腕,先把三条狼尸堆到一起,摆出一个低矮的窝,然后大方地靠上去,一面取出随身匕首。指下银光闪烁,他熟门熟路地划破狼尸的腹腔,剖出滚烫的狼心。

      他满手是血,抱着那颗狼心来暖手。

      过了一会,感觉到手中的心脏热度消散了大半;他叹了口气,俯下身子,如同一只真正的野兽那样,咬破手中的心脏开始啜饮。

      狼血是腥的,灼热,恶心,令人作呕,却是能让他活下来的必需品。

      旧伤又开始渗血。陷入绝境,赵云的心态却很好,手上有粮心中不慌,他自觉还不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从前做某组织的“影子”,有好几次比这次更为险峻的情况,断水断粮,同僚反目,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然而他毕竟还是活下来了。

      更别提如今自己还有底牌未出。

      那狼心他没有全部吃完,饱腹后人容易发困,而他只吃六分饱,是为了使自己时刻保持警惕状态。他与野□□战,自己也是野兽,并非是什么向死而生的大智慧,只是生存经验告诉他需要这样做罢了。

      赵云喝足狼血,随意地将残破的狼心丢到一边,转而拿起银枪,打量片刻,见到枪头上的新血已经呈半凝固状。

      曾经有个人告诉过他,兵器要时刻保持锋利,否则就只等被主人抛弃。

      那个人看着他,眸色含笑——你也一样。

      赵云没什么表情,擎着龙枪扎爆了身侧死狼的脑壳。热腾腾的脑浆缓缓流出,将附近琉璃样的白雪洗净,也融化了枪尖的血冰屑。

      他把长枪插入雪地,一转,抽出。

      日光雪色下,精钢枪尖明亮,寒气森森。

      他忽然叹了口气。

      眼下并非他最艰难的处境,所不同的是他从来没有这样怕死的心情。

      他还有想见的人。他想要回去,想活下来,因为在遥远的春暖花开的一间草庐内……有人在等他。

      失血过多带来身体失温,使得青年的指尖有些颤抖。他的手指摸索着,隔着棉服按上自己的胸口,那里有一块蓝色的水晶薄片。

      这当然不是他的东西……不过现在也算是他的东西。

      他隔着层层布料,紧紧地捏住它,像捏着一小块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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