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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灰姑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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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网络媒体是21世纪诞生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记者就是幕后操纵的优良特种兵,他们不需要特殊培训和反复加工,只要提供键盘和一颗把水搅浑的决心,就能像落地的野草莓顽强肆意的爬遍每个墙头,让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各界精英糊在锅里,再盖紧锅盖静等原地爆炸。
舆论碾压和不怎么尽心的官宣导致传媒大学在网上的风评很差,而且传大的知名校友不是一线的狗仔,就是响当当的八卦小报黄金编辑,正儿八经的专业就像做了绝育,愣是没培养出一个优质树苗,强行催生的几株不是穷死,就是在穷死的路上。
最为刺激的是,传大的对面,盘踞着全国最顶尖的天王天后插秧中心——国央戏剧学院,也就是央戏。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央戏,自然要吃他的、喝他的,抹完嘴还要带走一个。
“正值七月份的尾巴八月份的前奏,表演系系草兼校草候选人于笙与传大的女屌丝叶挽歌恋情曝光,开始了一段撼天动地、没羞没臊恋爱传奇.....”
央戏北操场角落树荫下,大概十个脑袋凑在一起磨下课铃,鹤立鸡群的那个就是表演系二班百事通——柴鹕,围着他的是来自各个班的小迷妹们,还一个迟钝、死板,瞪着四只眼睛啃书本的我。
柴鹕讲的故事我再清楚不过。
于笙,央戏表演系二年级一班无所事事、花里胡哨的表演系系草。
叶挽歌,传大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毕业班相貌平平无奇、脑回路惊奇的学霸。
谈恋爱重在优势互补,愚蠢的喜欢聪明的,长得好看的偶尔也想尝尝咸淡增加安全感。于笙与叶挽歌之间的稳固感情建立在一个蠢得让人放心,一个长的让人放心,两人站在各自的珠穆朗玛峰上渺视对方,又在彼此的坑底陪伴对方,各种因素促成恋爱两年之久,一切绿茶婊、白莲花、狐狸精都没有出现过,或许出现了也没被注意过。
素颜无敌、拍摄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绝色美男于笙,就在上个跨年晚会被偷摸进场的叶姓神奇女侠收入囊中。
这个绝妙女子,就是我,叶歌。
怎么被倒霉粉丝推到于笙怀里,又怎么恰巧打波、对视、手拉手仓皇而逃都是按琼瑶剧本展开不必多说,那晚我的IQ神经线大概长时间未检修被老鼠肯断,把来参加签名会的于笙从签名会上‘拯救’出来。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就像开机的时候把摄像机搬走,采访的时候把话筒拆掉,于笙签名会上我拽着于笙一路狂奔到小树林尴尬对视。
对了,此前我还受他的黑粉暗算,献上了初吻。
周遭响起‘哦哦哦’的怪叫,这种偶像剧里烂大街的套路一旦奔现,就会重新爆发新鲜感,吃瓜群众从来不在乎真相,他们只是从一个童话走向另一个童话,比如他们只关心男神于笙,歌颂类似恶作剧之吻的剧本,根本不关心那个传说中的叶挽歌是谁,冷漠到我坐在她们旁边,她们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也是,像我这种高度近视长相安全除了学习一无是处的普通人却不费吹灰之力泡到于神,多亏这帮小姑娘宰相肚里能撑船使我苟活到今天。
离下课还有五分钟,然后就去吃饭。一三五他等我,二四六我接他,这样的习惯在两年后的今天没有因为热恋期结束而香消玉损,或者说,面对一张帅脸,热恋期永远不会结束。我和于笙的cp名有很多,主流声音是‘叶叶笙歌’,还有个偏冷名叫‘素颜夫妇’,原因是无论是于笙还是我,在非重大场合,我们都坚持不化妆。
于笙不化妆依旧赏心悦目,我不化妆没被当成于笙的妈已经该谢天谢地。这帮不需要赶稿子、熬夜加班、期末一天一本书,只知道敷面膜泡枸杞的小兔崽子脸上肯定不会出现被岁月教训的痕迹,而我就算把脸泡在氨基酸里,黑眼圈和视力还是会呈负相关变化。素颜夫妇八成就是于笙的粉丝兼我的黑粉取的,论坛这个tag我从来不会点开,里面全是母子照,p都不舍得给我p一下。
我虚长于笙两岁半,站在篮筐附近的树荫下,看着自家男人驰骋在篮球场横扫千军,灵活的胳膊腿带球过人,心里萌生一种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的遗憾。
年轻就是活力四射,我们这些老年人四年大学生活结束除了眼球突出一无所有。
我暗暗发誓,毕业后一定好好收拾收拾自己,为自家男人挣回面子。
于笙看见我,立刻撂下那帮狐朋狗友,挤过来和我发光发热。
我感觉很对不起挥汗如雨的优秀运动员们,假装谴责于笙:“能不能有点体育精神,打球打一半玩呢?”
于笙伸出舌尖舔了舔唇珠:“我渴了。”
勾引,明目张胆的勾引。我从包里掏出保护很久的冰镇百岁山递给小妖精,一面双手合十给操场上失宠的大老爷们赔罪,对不起,大法官被买通,上诉已驳回。
我和于笙在央戏和传大中间的花园城别墅群住着,那是我爸留给我的嫁妆,如今被我用来包养未来巨星。
我不是平平无奇的小富二代,经济情况一般,家里都是老实人,爷爷是医生,爸爸是书法协会会长,到我这儿剑走偏锋,成了娱乐狗子。可能是怕我饿死或者没人要,爸爸拿出多年积攒的小金库买了这栋房,希望他百年以后我不会留宿街头,这个小区安保一流,也是怕我狗仔被人抓着打。
老爸从来不听我解释网络与新闻媒体是干什么的,和大部分人的观点一致,认为近了传大出来混得好就是一流娱记,混得不好就是杀千刀的狗仔,别人家挑房看性价比,他挑房看保安腹肌和格斗技术。
讲道理住宿舍更方便,所以这边房子装修完就种满绿萝搁置,后来和于笙确认关系后才入住。我和于笙能够在一起,概率低于双十一购物车被马云清空,我秉承能嫖就嫖的态度,非常不矜持地建立了同居关系。开始于笙提出要去左岸星辰那边住,因为去年接的代言够买个复式层,可我考虑到左岸虽然风景好,但距离太远,而且上下学期间有一段惨绝人寰的必堵车道,于是我便想起来抽屉里那把落了灰的钥匙,带着于笙大大咧咧的住进爸爸的爱。
洗过澡后,我爬上床等笙笙叫我吃饭。
秉承婚前不能煮饭的原则,我和笙笙同居不同屋。就算谈了恋爱,住在一起两年,从一垒到二垒后,就没有大的进展。
平日里大大咧咧、与世无争,实际上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尤其独处的时候我会想很多,比如于笙为啥喜欢我,他喜欢我什么,我们还能走多久,到底要不要认真之类的。像我这样论智商排不到第一,论长相上不了榜,老爸不姓马也不姓李,忽然天降一个田螺男,父母双亡,有房无贷,追求者绕城好几圈,出道前粉丝山呼海啸,出道后可能红遍大江南本的潜力股,凭什么就会跟我一块儿了?
照例四菜一汤,我俩按部就班的面对面坐,两年如一日,笙笙将每道菜的第一筷子夹在我的碗里。
他敏锐察觉到我情绪不对,开口问我怎么了,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事。其实他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只要开口问,我就会感到很舒服。就像做毕业设计的时候,他会乖乖的坐在我旁边帮我查单词,改改格式,偶尔捉个虫。
“没什么,就是想毕业以后做什么。”
如果笙笙打算出道,那我干娱乐新闻确实不太合适,得另想它法,总不能活成于笙专属营销号,他负责浪,我负责炒作。
“等你拿到毕业证,我们结婚。”
又开始了,他又在提,他又在提结婚的事。于笙你还小啊,你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美好,不过二十岁出头,就天天想着走进婚姻的坟墓。
这回我没有选择逃避,而是直接拒绝他。我不是嫌弃他,我是嫌弃我自己,这样的糟糠之妻,难道他真的留着出道吗?我不能像个诈骗犯,在一个缺乏亲情关怀的孩子面前,在他情感脆弱的时候贴上去。
他习惯了我的拒绝,只是低低的回应:“嗯。”
于笙跟我说话就像小绵羊,声线偏低,特别乖,就像我未转世的孩子。
于笙其他女人说话,就像谁家过世的孩子,面无表情甚至想把眼睛闭上。
我特想告诉那些追求者,要不换个目标,天天盼着我俩分手是没用的,于笙不知道发育的时候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就喜欢我这种特别的.....特别安全的。
睡觉前,我们总要腻歪一会,再各回各屋,各上各床。我躺在于笙腿上,照例帮他回消息,发微博,他安安静静帮我打排位上分。
我吐槽道:“你的两百多万粉丝要是知道你营业找代笔,保准粉转黑,一夜过气。”
于笙不以为然:“我没打算出道,等混到毕业,就去找个踏实的工作。”
我惊了,学表演的不演演戏,难道跨行做IT吗??
“你又不是娱记,你怕什么啊?”我重重的拍了一下他的腿警告:“你好好干你的事,没稿子了我就去找你,咱俩强强联手称霸娱乐圈!!”
“其实...”于笙凑近我耳边吹气:“我想你做我的助理,天天跟着我。”
我好像对这句话过敏,从耳朵红到脖子根。其实想想跟在他身边安安静静当个饭桶也不错,什么都不用干还能天天黏在一起。但我可能小说电视剧看太多,认为明星和小助理的恋情一般不会有什么好报应,就算修成正果也处得相当别扭。
当于笙得女朋友,实在太容易被欺负了,如果他真的不负众望成为流量大咖,那公开关系后我的下场就是被粉丝踩扁。
“你刷流量我营销,咱俩多配,对不对?”当你助理的事等我有钱买保险再说吧。
于笙听到‘般配’立刻神色缓和,躺在我仅剩的一块腹肌上蹭来蹭去,像极了他房间那只中华田园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