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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闫知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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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江溪镇的时候是下午,路途远,车程六个小时左右,其中包括在休息站滞留的时间,到了之后已经是傍晚了。
徐离知道他们去温州的事,知道他们要回来开车过去接人。
“徐老师。”宋嘉笙睡了一路,回来就生龙活虎的。
身后的温习抬手蹂了一下泛酸的肩膀,他手里提着一个袋子,是温州那买的羽绒服,回来的时候温度很低,宋嘉笙怕冷。
“哎哟,长肥了啊,重死了。”徐离两只手接着她,“你兜里揣啥东西,硌着我了。”
“是一对银手镯,嗯……这个给你。”
“你这一去把家产都给掏空了吧?”徐离接过来一看,虽然不是白金的,但价格也不低,而且款式很新,稀碎的小颗粒像星星一样很漂亮。
可以啊,没白疼。
“是奖励啦。”宋嘉笙年纪小还有点金钱概念,长成大姑娘之后就喂了狗,当然,那是在经济允许又合理的情况下,这个年纪的姑娘,或多或少有爱美的心思不足为奇。
“对了,你们吃过了吗?”
“没有。”宋嘉笙摇头。
“上车,先去我家,给你们煮面。”
“好。”宋嘉笙没跟她客气,开了后座钻进去,挥手示意温习快上来。
晚上没什么车,红绿灯也不多,很快便到了。徐离给他们俩拿了些棉花糖和酸奶先垫垫肚子。
“徐老师,师母呢”
师母是云之月。
徐离答得随意:“劈腿跑了。”
“蛤?”满脸惊讶。
“开玩笑,他家老爷子中风,回去了。”
“那他还回来吗?”
“不知道。”徐离苦笑,很快便恢复一贯的潇洒,从冰箱里拿了四个鸡蛋,随即笑着对她说:“你以后找男朋友啊千万别找有钱的,男人有钱就变坏了。”
想当初云之月穷的叮当响的时候啊,什么花言巧语甜言蜜语张嘴就来,现在一有钱就知道混吃混喝拍拍屁股就走,这一骗,就是一辈子。
“温习,男人有钱真的会变坏吗”
“男人变坏有很多外界因素,生理需求,缺爱,虚荣心,新鲜感,社会风气,诱惑,但不一定所有的男人都会因此变化,譬如狼,一生只需要一个伴侣足矣。”
“那你呢你会变坏吗?”
“我没钱。”
“说的也是噢。”宋嘉笙傻笑,有被棉花糖甜到了。
“聊什么呢那么开心,快过来吃面。”食材有限,只有鸡蛋了。
在乡镇,鸡蛋因形得义,象征着团圆,人们都坚信着有驱霉运的作用,所以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备上许多。
宋嘉笙不会说谎,跟她说,“聊男人。”
徐离差点被自己口水呛到了,“我就随口一说,你还小,找男人不着急,你现在啊,最重要的就是好好读书,走出这里,去看看山外的世界。”
“可我觉得我们这里也挺好的。”
“是很好,但还会有更好的。”
徐离神神秘秘的卖关子,宋嘉笙想不到还有什么可以比温习好了。小姑娘眼界不大,眼前人即是心上人。
“你干嘛呢?”徐离看见她把鸡蛋夹给温习。
“我不吃鸡蛋。”
“鸡蛋营养价值高。”这么巧的嘛,云之月那家伙也不吃鸡蛋,一吃就吐。
“阿笙,不能挑食。”温习语气轻柔。
“这样吧,我再去下一份素的,我正好也饿了,很快就好,等我一下。”徐离这个借口可以很好的替宋嘉笙开脱,也不会让温习失了威严。
今天是假期的最后一天,宋嘉笙和温习一早就去了闫知家里堵人。
“温习,你怎么知道那个人一定会来啊?万一不是今天呢?”宋嘉笙站累了,蹲在花圃边上。脑袋上扣着一顶黄色的鸭舌帽上面有海绵宝宝的图案,扎着两撮麻花辫特别可爱,天气凉了,卫衣是中厚的,也不能穿破洞裤了,等的无聊,只能玩石头。
“不知道。”他坦诚道。
“……”感情一上午是等了个寂寞噢。
温习也蹲下来,摘了帽子,目光沉静:“我可以肯定,那个人一定会出现,闫知之前也会去兼职,年龄不够并没有去酒吧这种混乱的场所,但酒吧工资足够高,他去了,就意味着,他很需要钱,他一个学生用不了多少钱,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
他停顿了,宋嘉笙接下去,“闫哥的渣妈出现了。”
闫知七岁的时候,父母因为家庭暴力离异,妈妈受不了,就连孩子的抚养权都不要,狠心把他丢在了江溪镇去了外地,听村子里的人说,她离婚之后找了下家,没过多久又生了个儿子,算年龄,那孩子也有十一二岁左右了,那家人有钱是有钱,但是人家有了儿子就不想要她这个别人用过的烂货,而且两个人也并没有结婚,出了这种事,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没有任何好处,她收了钱就走了,后来彻底没了消息。
“正确。”
宋嘉笙下巴撑着脸,鼓着嘴不解道:“那个人都丢下闫哥十多年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那么拼命”
温习的目光落在了她脸上,少女稚气未脱的脸一半浸染在阳光下,这一映照,优美的线条被清晰的勾勒出来。
他垂下眸子,语气一如既往的温润,“阿笙,血缘是割舍不掉的。”
“可是十多年了,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不是吗?她的行为,跟要闫哥的命,有什么区别”她极少数会这么偏激的对待一件事,因为她身边有温习,所以她可以不那么快考虑这些复杂的事。
可有些事,视而不见,它也会一直在那,迟早有一天会大白于世。
“叮。”的一声突然响起,是温习的手机铃声,在宋嘉笙的兜里。
裴衡发的短信,说在车站看到了闫知,但是不知道他上了哪辆车,他查了乘客记录,并没有看到闫知的名字,所以不一定是回镇子的车。
宋嘉笙正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温习,但还没说出口,温习就用手堵住了她的嘴,比了一个安静的手势。
她轻轻点头。
温习慢慢松开了,继而看向闫知家门口,那里站着一个红衣女人,那个女人还是打车来的,气质不错,走路带风。
“温习,上不上”她用铁棒轻敲了敲地面,蓄势待发。
温习点头示意,先等会儿。
红衣女人按了门铃,好一会,门才开。
开门的是闫知的酒鬼老爹,他看见红衣女人,当即大发雷霆,拿出扫帚赶人。
“闫润之,你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永远就这幅德行了。”红衣女人轻蔑笑道,结结实实抓住了挥下来的扫帚。
“我呸,你个贱女人居然还有脸回来,怎么,金主不要你,就回来跟我过,你也不撒泡尿照照长什么鸟样,你也配!”
“我呸,就你这样的,也怪不得找不到女人过,我看你就配跟狗过一辈子。”
“滚,给老子滚。”
“滚你妈,老娘不是来找你的,闫知那个小崽子呢?”
“你找闫知干什么!”男人瞳孔骤然睁大,情绪愈发激动,“你还有脸找闫知,我当初怎么就没弄死你呢!啊!”
“老娘找儿子天经地义,我告诉你闫润之,你要是还想老老实实活着,赶紧把那小崽子叫出来,要不然,我弄死你!”
闫润之哈哈大笑,“就你,老子真后悔当初怎么没把你给弄死,啊,臭婊子。”
话落,扫帚摔在了地上,闫润之以掩耳之势紧紧擒住了红衣女人的脖子,双眼猩红,发了狠的要把她弄死。
“你最好……掐死我……你儿子……”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她没说完,喉咙死死的卡住难以呼吸,她始终是低估了一个疯子的破坏力,低估了他曾经,差点把她弄死。
就差,一点点。
“哐。”的一声,闫润之应声而倒。
宋嘉笙下的手,没轻没重,把人给击晕了。
“温习,他没死吧?”吓死宝宝啦。
温习喉结颤动,“没有,你刚才打的部位不致命,只会造成短暂的昏厥。”
“那就好,那就好。”罪过,罪过啊。
温习把人拖进了屋子里,里面乌烟瘴气一团糟,到处都是酒瓶子和外卖盒,桌子上还有散乱的扑克牌。
亲儿子消失两天,他倒是挺淡定的。
“阿姨,你没事吧”宋嘉笙上前询问。
“没事,谢谢你们啊。”红衣女人感激道,露出温和的笑容。
“不客气,我们是闫哥的朋友,闫哥生病住院了,我们就是想来他家里看看拿点生活用品去医院。”宋嘉笙一脸的天真可爱,人畜无害。
“闫知去医院了那要花不少钱吧?”红衣女人很快意识到自己口误,见她只是个不大不小的小孩子并没有多大在意,不动声色的改口,“呵,是这样啊,那多亏你们了,他在哪个医院,我去看看他,买点水果,我是闫知的妈妈,从他很小的时候就跟他父亲离了婚。”
“原来是这样啊阿姨,闫知这些年过的可苦了,他爸爸总打他不给他生活费,有好几次,他都不让他上学呢。”宋嘉笙眼里含着热泪,紧紧抓着她的手,情感饱满,演技炸裂。
红衣女人愣了一下,随即安抚性的拍了两下她的手,“孩子,闫知有你们这些好朋友是他的福气,真的特别感谢你告诉我这些,我这次来,就是来见见他,你们放心,今后我也会多回来陪陪他。”
“嗯...”宋嘉笙重重点头,把鼻涕吸回去。
“......”
就在这个时候,红衣女人的手机铃声响了,她对宋嘉笙表示歉意,随后到一边去接电话。
“温习,接下来该怎么办?”
两个人用手语交流。
温习比了一个静观其变的手势,“想办法骗取她的信任,然后,让她联系闫知。”
“OK。”
红衣女人那边的对话还没结束,与刚刚跟宋嘉笙对话时的温婉不同,此时的她更像是恼羞成怒。
“不说说好了三天吗?你们别得寸进尺。”
“行,不就是钱吗?我给你们,都给你们,今天晚上,我一定会把钱凑够。”
然后,他们坐公交去了医院,一路上宋嘉笙话特别多,红衣女人有问必答,似乎挺喜欢和宋嘉笙聊,侃侃而谈。
公交车没有直达医院,还需要走一程。
“什么裴哥,闫哥跑了他去哪了?他身上还有那么重的伤,他能去哪啊”宋嘉笙震惊极了,声音很大。
手机没外放,里面的声音听不见,裴衡懵了,“阿笙,你在说什么啊?”
“我知道了,好。”
“阿笙,你那什么情况,阿笙”
“放心吧,裴哥,我们没事,现在在去医院的路上,还有闫妈妈也在……嗯,就这样吧,找到人的打电话。”
电话结束,宋嘉笙转过头看向了红衣女人,快哭了:“非常抱歉闫阿姨,我们没有看住闫哥。”
红衣女人说没事,还安慰她:“孩子,闫知这么大一个人不会走丢的兴许是去哪玩了,再说我不在这呢,我是他妈妈,他不会对我有所隐瞒的。”
“呜呜呜……”宋嘉笙哭的好不可怜。
红衣女人打电话给闫知,第一次挂了,然后没多久打了回来,是闫知本人的声音。
“知知,你在哪呢?怎么不好好待在医院。”
对面,闫知的声音很沉:“你怎么,知道的”
转念一想,他想到了温习,以温习的智商,大概已经猜到了,那个人回来了。
“你同学告诉我的,知知,你现在在哪?”
“我没事,筹了钱我就回去。”
他说谎了,看了一眼窗户外面的景况,眼睛有明显的红血丝,昨夜整晚没睡。
“闫哥,我是阿笙啊,我们不是说好了有什么事要一起承担吗?你还想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吗,一个人单打独斗多没意思啊,回来吧。”
“阿笙,保重。”
这次,不是抱歉,而是保重,挂电话的速度神速,再拨过去时,号码已经关机了。
宋嘉笙心里有一种不怎么好的预感,脸色发白,看向了有着同样感知的温习。
然后,她听见他说:“你让闫知去干什么?不说杀了你。”
“温习。”她看见了一道锐利的锋芒闪过,是水果刀,抵在了红衣女人的腰腹,这个部位,若是用力,刀子贯穿之后,死亡几率很大,温习最近在研究人体,对这方面的了解极为深入。
“阿笙,把她的包和手机拿着,找到通讯录第二条通话记录,打报警电话。”
“你们到底是谁,要干什么!”红衣女人气红了眼,急疯了,死活不给手机。
“别动,”温习语气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沉冷,像冬日的雪,漫无边际:“刀子不长眼,如果你还想好好活着,最好老实交代,你到底让闫知去干什么?”
女人面容扭曲,眼神狠厉,“就凭你们两个小东西也想拦住我做梦。”
“你可以试试,是你的拔枪的速度快,还是我的刀子快”温习语气出奇的平静,目光深邃。
水果刀是从闫知家里拿的,至于为什么,最大的原因就是闫知家里的烟灰缸,闫润之肺不好,不抽烟,只酗酒,显然,烟不是他抽的,他对烟味比较敏感,在靠近那个女人的时候闻到了淡淡的本草味,正是呼伦贝尔,那种味道的烟味和一般的烟味都不一样,香气细腻,扩散力不强。烟灰缸不是很干净,看得出来平时没少抽,他在把闫润之放在沙发上的时候,头一偏,正好看到了桌底下的一捆麻绳,没有在桌底下停留多久,却在闫润之粗长的手腕上发现了类似于被什么东西捆绑过的痕迹,这些东西出现的太不寻常了,所以他判断,有人绑过闫润之。这个人,就是那个红衣女人,这样一来就能解释闫知为什么要拼命筹钱。
利刃穿过了衣服,逐渐划破皮肉。
女人忽而感觉到了一阵痛感,“我是闫知的亲妈,你们口口声声说是闫知的朋友,就是这么对待他的母亲的”
“很抱歉,我只是相信,我看到的。”
她不敢动了。
“温习,不要……”宋嘉笙全身发寒,手抵制不住的颤抖,可在接触到温习平静的目光之后慢慢冷静下来,他没有疯,他比任何时候都要冷静,于是,她按照他的话照做了。
“您好,我要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