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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三十章 ...

  •   秀才姓方,名玉珏,年二十。
      家中有妻有子,妻子是青崖山的猎户之女,相貌端正,比方玉珏大上三岁。一个儿子今年两岁,生的粉雕玉琢,很是圆润可爱。
      这是一个虽然清贫,但是美满的家庭。如今,它也不再清贫。

      洛知粟带着绥染上门的时候,方玉珏不在家,只有他妻儿在。

      女人穿着一身新做的棉袄,身形矮小,动作麻利的烧水沏茶。小孩藕节似得手腕上戴着两个金圈圈,正在院子里拿着根木棍敲敲打打,口水流下来浸湿了小片的衣裳,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院子不大,可摆放的,都是些崭新的家具。仅仅是一部《归蝉记》,便救活了这个家。

      “民女许芳兰,见过燕王妃。”
      女人将孩子抱了过来,想拉着他一起跪下行礼。

      洛知粟伸手制止了她,看着她袖口处的茶渍,随口问道,“方秀才今日不在家?”

      “当家的早早出了门,没说什么时候回来。王妃……可是我当家的犯了什么事?”许芳兰搂着儿子,颤颤巍巍的答话。虽说身处京城,但这是她第一次直面贵人,满心的忐忑几乎将她吓哭。
      她怀里的孩子倒是乖巧,被他娘紧紧地搂着也不哭闹,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洛知粟,手里拿了一块儿芝麻糖吃的正香。

      洛知粟摇了摇头,问道,“你家里有《归蝉记》的手稿吗?我想看看。”

      许芳兰为难的摇头,“这我倒是不知,当家的从不让我碰。”

      来了一趟,什么也没问出来,什么也没看出来。洛知粟本想走,可看着许芳兰泡好的茶还没动过,就又待了会儿,打算将茶喝完了再走。
      一边喝一边问,问孩子那年生的,打不打算念书,平日里可还健康。他长得好,态度也温和,许芳兰也逐渐放松,跟他聊了许多。

      离开的时候,许芳兰送他们到门口,那孩子之前一直乖巧的待在他娘的身边,可谁知洛知粟走的时候,竟是冲过来抱住了他的腿,口齿不清的说道,“用饭、哥哥用了饭,用了饭再走。”
      许芳兰吓得脸都白了,就想过来将孩子抱走。洛知粟却不以为意,他将小孩儿抱起来,几乎和他脸对脸,笑容可亲的问他,“你为何留哥哥用饭啊?”

      “好看,哥哥好看。哥哥好看,吃糖、用饭。”他说着伸手从随身带的小荷包里掏了一块儿糖出来,那糖拇指大小的一块儿,掺着花生碎和红豆,用一层糯米纸包着。洛知粟没嫌弃小孩脏乎乎的手,张嘴咬住了那块儿糖。
      他将小孩放在地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方则!哥哥,方则。”

      磨蹭了好一会儿,方则才不情不愿的放洛知粟离开。他嘴里一直念叨着让洛知粟用了饭再走,话都说不明白,还知道夸洛知粟长得好看。
      洛知粟两人离开后,许芳兰便锁了院门,隐隐可以听见几声训斥。

      绥染捂着嘴偷笑,打趣道,“王妃还是这么讨小孩子喜欢。”

      “绥染,你有没有在方则身上闻见什么香味。”洛知粟皱着眉,嚼着嘴里的糖,那糖或是用牛乳做得,满是奶香味。

      那孩子身上的香味很重,又是那种感觉,他好像在那里闻过,可就是想不起来,到底是何时何地。
      洛双雁身上的香也让他产生过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方则身上的不一样,是另一种香,却让他觉得熟悉,无比的熟悉,一定是在什么地方闻到过。

      “王妃,会不会是你闻错了?小孩子身上还能有什么味道,要么是糖的味道,要么是羊乳的味道。”

      洛知粟感觉有什么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可就是抓不住,到底是什么。
      不管是什么,这种味道出现在洛双雁和方则的身上,一定不是偶然。而且,洛知粟最不解的是,他没有在许芳兰的身上闻见这种香味,那这味道的源头,究竟是哪里?

      还有,为什么方则一定要留自己用饭呢?
      好看的人那么多,就算他是个颜控,可这跟用饭没关系。是什么人,什么事,让他觉得,好看的人,就应该留在他家里用饭。

      这方玉珏,到底是干什么的?

      或许,是该问问父亲,这奉佛香,什么时候才能做好了。总觉得有一片阴云悬在头顶,叫人吃不好睡不下,时刻都得警惕着。

      ……

      聚缘楼的包间里,两个男子一左一右相对而坐。

      右边的男子穿着一身白色锦袍,锦袍上绣着姿态优雅的仙鹤,仙鹤额间一抹红,红的刺眼,像是无垢天宫中暗暗注视的那双眼睛。他裹着一身厚实柔软的白狐裘,这装扮,让他显得纯良无害。
      男子面如冠玉,脸上带着笑,如春风般和煦。他给两人添了酒,温和的说道,“并不是非要你做出个选择,本宫不会逼你。只是,你没多少时间了,如今聆圣司已建好,不知何时,父皇就会让你接手。到那时,你再无退路。”

      “而你我都知道,这聆圣司和明察司,做得是一样的差事。父皇此举,不过是怕明察司重启惹人非议罢了。”
      “明逢,你可以选择拒绝。”

      “你拒绝并非抗旨不遵,而是忠义两全。整个大启,父皇谁都可以不信,但是他信你。”
      就连他也不懂,为何父皇会信燕琢安。燕琢安、宫卫琴、樊戚澜、杨四宝,这四个人,是如今光正帝最信任的人。
      知道这点的人并不少,但是,除了光正帝,没人知道这份信任从何而来。

      一个残废王爷、一个新科状元、一个当朝丞相、一个宫中内臣。
      这样的四个人,怎么也搭不上边儿。

      为左的便是燕琢安,他穿着一身黑衣,面容冷峻,双眉紧皱。
      沉默许久,燕琢安一抬手,饮尽了杯中酒。他对着白衣男子拱手,道:“多谢七殿下指点,好意臣心领了。只是,臣即为臣子,便得遵君命。”

      男子摇头,无奈的笑道,“你啊,愚忠。”

      燕琢安没再多言,只是到了门口,那人又开口了。
      他说,“你和三皇兄倒是像,不愧是表兄弟。”

      燕琢安回过身行了礼,低着头谦卑的说道,“七殿下这话,臣可不敢认。家中内子管得严,臣便不叨扰了。”

      三皇子李攸宸,生母是宫女,从小便养在皇后娘娘宫中。
      皇后早年无子,对他宠爱非常,便是嚣张如燕琢安,见了人也得老老实实的喊上一声表兄。便是喊了,皇后娘娘才会高兴的给他吃点心,叫他们出去玩儿,而不是丧着一张脸询问他的学问如何。

      皇后对三皇子的态度,说是溺爱,不如说是讨好。她生怕自己没有皇子傍身,所以将所有好的都捧在三皇子眼前,就是希望能和他成为真正的母子。
      可这一切没有持续太久,皇后娘娘诞下了自己的皇子后,三皇子日子就难过了。

      最明显的,就是燕琢安再不叫他表兄了。
      若是叫错一次,回到家后,向来溺爱自己的母亲便要罚着跪祠堂,抄家法。久而久之,燕琢安便不叫了,两人就算是见了,也形同陌路。

      云端坠泥地,燕琢安和李攸宸,处境倒是相似。

      燕琢安离开后,七皇子李佑晗独自饮酒。
      上好的梨花白,醇香馥郁,入口清冽,入喉滚烫,别有一番风味。没有女儿红浓烈,没有竹叶青芳香,却是不一样的清透回甘。
      “这酒倒是好,买上一些回宫。”

      “殿下,掌柜的说这酒不是他家的。是一个姑娘酿的,每日送来一些,不多不少的,今日也是卖完了。”

      “姑娘?”

      “对,说是……”侍卫凑近了七皇子,小声的说了个名字。

      “哈哈哈哈哈哈……”七皇子喝多了,脸颊微微泛着红,他朗声大笑,过了一会儿才止住了笑意,“倒是有趣,她家富可敌国,又何必酿酒?赚这一星半点的银钱。”
      “你且盯着,改日若是见着了人,知会本宫一声,本宫也来见见这位姑娘。”

      “是。”
      侍卫虽是这么答,可那低垂的眼中蕴含着的,尽是锋芒。
      七殿下好酒,曾经亲自下江南渡远洋,只为了饮酒。这一点,京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位姑娘未免出现的太过巧合了。
      他特意问过掌柜的,这酒,是五日前开始往聚缘楼送的。七殿下三日前回的京城,好像是,特意要叫七殿下喝上这酒,目的,就是叫殿下知道,有这么一号人。

      那么,这位姑娘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成日里游手好闲,游山玩水的七殿下,是什么地方招了旁人的眼了,叫人费尽心思的跟他扯上关系?

      待燕琢安回府后,洛知粟还在见客。
      他看那两人相谈甚欢的模样,绕小路回了院子。

      宫二里抚摸着手中的黄杨木,他感受着那细腻的手感,十分的满足。这么两截木头,便是卖了他,也还不起的。
      激动过后,宫二里开始胆怯了。

      “洛大哥你真给我雕?我从未雕过如此贵重的木头……”
      “行了行了,一天磨磨唧唧的。”洛知粟手里拿着一个粗糙的木偶,木偶只有脸是精致的,其余的都是随便雕出一个形状。
      “你既然有这手艺,就大大方方的去做,怕什么,坏了又如何?我若是怕坏,不敢让你雕,那便是我这个人配不上你的手艺。”

      宫二里手艺很好,他将披风打磨的很薄,一点也不厚重。人偶穿着一身粗糙的盔甲,脸上覆着恶鬼面具,那面具雕的很是精细,铜铃一般的眼睛,尖锐的獠牙,一眼便能看出,这是一个恶徒。
      他双手握着一把重剑,重剑插在地上,和两只脚一起,成了支点。

      “不过,还是要改改。”

      “不要盔甲了,就……就雕官服吧,太细致的图案不需要,只要是官服的样式就行。然后这把重剑也改了,改成腰刀。”
      若是送他个木雕,上面还是一身轻铠,燕琢安看了,难免心酸。倒不如大大方方的告诉他,自己觉得他的新官职很好,非常好。

      “面具呢?面具留不留?”

      “留,不仅要留,还要再凶点。”

      “行。”

      宫二里商议好后就离开了,他换了一件新棉衣和新的兽皮鞋。穿着很暖和,从脚底,暖到了心底。
      宫子修真的没有再赌,也不去逛花楼了,他好像一夜之间洗心革面,又变成了最开始的那个他。他们终于又回到了以前的日子,宫二里雕刻,宫子修看书,到了饭点便一起停下来,互相帮衬着做饭。

      还有一件事,宫子修升官了。
      他如今,是大理寺少卿,从四品的朝廷命官。辅助大理寺卿,以法正国。

      宫二里对此倒是没什么想法。毕竟,他根本不知道这些官职是做什么的。只是在宫子修跟他说升了俸禄的时候,他才有了笑模样,嘴甜的夸宫子修有出息。
      要说厉害,还是洛大哥厉害,他可是王妃,王爷的妻子!可了不得了,那可是王爷啊!

      所以,在宫二里以为自己家很穷,要省吃俭用的时候,宫子修已经吃了不知多少回宫宴了。宫二里不知道,他的丈夫,到底是何等的人物。
      那可是能在皇上面前撒酒疯的人,而且皇上还耐着性子叫人伺候他梳洗安歇。

      果不其然,光正帝四宠臣一事,并非空穴来风。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0章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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