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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蜜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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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常榛的耳垂已经不肿了。
他今天要去海边进行BUCKEY的户外拍摄,而沈承依旧与平台谈合作。
等到傍晚时,常榛结束了本次来Y国的全部拍摄计划。
他们与BUCKEY的合作很愉快,首席设计师还送了小礼物给他,是两个刚刚打出来设计样稿的钥匙链。同时,设计师还向他们表示了想要进一步合作的意向。
沈承那边还没有谈完,需要等明天再讨论一些细节,但大体上也算是拿下来了。
于是,常榛就趁着沈承商讨细节的时候,再次和韩征远上了街,拍他计划中的那个vlog。
直到太阳快落山,街上逐渐没什么人了,韩征远才终于放过他,回到了酒店。
晚上,等着沈承回来的空闲时间里,常榛整理了一下韩征远做好的街拍图,连带着他与BUCKEY在合作过程中拍下来的、不涉及品牌保密事项的点点滴滴,放到了微博上。
——这半年以来,他的微博热闹了很多,内容也丰富了起来。两期《不是现在》播出后,他涨过一波粉,《真假恋人》官宣演员后,原著粉又有很多跑来关注了他。再加上前段时间BUCKEY官宣代言人,常榛满打满算,迎来过三次涨粉的高峰期。
韩征远还给他分析过粉丝构成,说大部分是“妈妈粉”或“姐姐粉”,还有少量的男粉和“自来水”,算来算去,“女友粉”倒是少得可怜。
常榛也没太在意,反正来者即是客,全都是观众。
当然,说是这么说,但有时候还是觉得怪怪的。
就比如,自己刚发的那条微博下面,有一个评论被赞到了最前面——
“妈妈爱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啊。”
常榛:“……”
于是,等沈承回来后,常榛就和他表示,“不知道为什么,有好多粉丝都想做我妈妈。”
沈老板笑了一下,也表示:“也有人想做你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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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常榛和沈承终于迎来了属于他们的小假期。
拍摄和谈判其实都是很累的。于是,他俩在假期的第一天睡了懒觉,直到日晒三竿了才醒。
吃了个早午饭后,又送走了当天下午回国的韩征远。
今天没有出游的计划,常榛和沈承就开始在L城的大街上闲逛。
L城是Y国的首都,面积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它是经济和政-治中心的同时,也充满了艺术气息。
常榛之前查攻略说,L城有一个街区,大街小巷走两步就会看到一个花店,在里面挑选完鲜花后,花店里的老奶奶会用旧报纸帮你把花包好,再慈爱地说上一句祝福的话。
他对鲜花倒是没有太大的执念,只不过比较好奇整个街区都是花店的样子,便想过去看看。
快到那条街上的时候,他又突然拉了下沈承的袖子,轻声道:“你等我一下。”
之后,他快速跑到路旁边的一家咖啡店,买了两杯咖啡。
“我那天和老韩一起拍vlog的时候,喝到了这家的咖啡,觉得特别好喝。”
常榛把其中一杯举到了沈承面前,示意道:“尝尝?”
沈承接过来,抿了一口:“榛果的?”
“嗯。”常榛又把另一杯也举到了沈承面前:“再尝尝这个?”
沈承又尝了一口,笑道:“香草拿铁。”
“可以啊,承哥好厉害。”常榛不遗余力。
“这也能夸?!”
“越常见的味道越能体现水平嘛。”
常榛毫无保留地进行商业吹捧,沈承不甘示弱,两人一边互吹一边交换着喝完了两杯咖啡。
然而最终,还是沈承更胜一筹——不愧是做生意的。
常榛把大拇指伸到生意人面前,生意人用一只大手包住了他的整个手。
“你的手怎么这么冷啊。”沈承道。
“啊?”
常榛觉得自己的手一点都不冷,毕竟刚刚还捧着热腾腾的咖啡。
下一秒,沈承就牵着他的手,揣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里。
常榛:“……”
——赵娜说得没错,沈老板是一个看着别人说谎,都不带打草稿的人。
他在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任由自己的手躺在了别人的衣兜和别人的手里。
在国外有一点蛮好的,就是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牵手、逛街,可以旁若无人地喝同一个杯子里的咖啡,买同一家店里的鲜花。谁都不认识他们,也没人能认出来他们,没有目光聚集在他们身上。
他们可以像是两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一样,在阳光下享受着爱情的美好。
他们在一家花店里买了一束玫瑰和一束向日葵。玫瑰开得鲜艳,向日葵长得茁壮,美好和希望,此刻都在他们的手上。
花店的老奶奶真的用旧报纸帮他们包了花,递过来的时候笑眯眯地看着他们,说了一句听不懂的话。
而这句话,他俩当时用手机APP查了,当晚回到酒店后再次顺着记忆中的语音语调确认,终于发现那是一句拉丁语,意思是:
“祝福你们”。
第二天一早,他们又去了L城的一座很古老的大桥。
是周初阳给他俩推荐了这个地方,说是这里有一个“情侣圣地”。
等他们到了之后,一眼看过去,却没发现什么情侣圣地,甚至没有看到多少人,眼前只有那座古典与现代色彩并存的大桥——
大桥并没有用于商业开发,当地人大多只是经过或散步。而它虽然古老,却也在这么多年的维修和翻新中充满了现代气息。桥面宽阔又平整,有行人也有汽车,桥两侧的栏杆上挂着很多Y国情调的装饰,透露着一点温馨。
常榛和沈承一起踏上大桥,往河对岸走。
走到中途的时候,他们终于发现,河对岸似乎有一个地方,挂着各式各样的飘带。
等到再走进,才发现每一个飘带上都写满了各种祝福的话,绝大多数都是“爱你”之类。
——这就是周初阳所说的情侣圣地了。
沈承笑了一下,没有仔细看别人在飘带上都写了什么,转身找到看管大桥的老爷爷,买了一个飘带。
老爷爷看了看他俩,很懂地笑了一下,又附赠了两只笔。
他俩找了个安静的地方,一人扯着飘带的一头,将它靠在了墙上。
“名字写英文吧。”沈承道。
常榛点了点头,在飘带一头写下了“Chang”。
——他明白沈承的想法。对方是想防患于未然,害怕以后会有他的粉丝过来玩,认出他们写的飘带。
常榛的嘴角微微勾着,又将思绪放回到了飘带上,认认真真地写到:
“见你如初。”
写完后,他才歪头想看看沈承写了些什么,然而朝那边望过去,却发现沈承在写完“Shen”之后,没有再下笔——
对方正在定定地看着他。
“怎么了?”常榛问他。
“没什么,只是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写。”
常榛憋笑:“只是一个寄托啦,想什么就写什么嘛。”
沈承伸手,揉揉常榛的头发,之后转过身,拿起了笔。
他郑重地在飘带上写:“平安喜乐。”
常榛目光动了动,感觉心里有一个地方,吹进了一阵风,将心底吹得万分柔软。
平安喜乐,一句很平常的话。但对常榛来说,再平常不过,也再特殊不过了。
——从此以后,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晴天还是风暴,都无法再让他觉得,世界很小、世界毫无意义了。
写完以后,沈承也没有把笔帽盖上,而是看着飘带靠中间部分的一小块空白,用手里的笔抵着下颌,就那样愣愣地看着。
“我还想写一句话。”沈承慢慢道。
“什么?”常榛用眼神示意他,想写就写。
于是,沈承拿起笔,又在飘带上写道:“dum amori vitae.”
常榛调了下眉毛,嘴角慢慢扬了起来。
他拍了一下沈承刚刚写字的手,看了看他,发现这人也在笑着看他。
他嘴角上挂着的笑摘不下来,只能拍着沈承的胳膊:“走走走,去挂飘带。”
沈承听命地一手拿着飘带,一手拿住了常榛的手,并将它揣进了自己的衣兜里。
两人一同往小屋走去。
——常榛知道沈承写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得益于昨天那位卖花的老奶奶。
老奶奶送给了他俩一句祝福,但他俩大眼瞪小眼,谁也没听懂。
好在,两个人的记性都不错,出了花店后就复述了一遍老奶奶的话,用手机录下来的同时又在翻译软件中查。回酒店之后,他俩又确认。
最终,他们看着屏幕上显示出的“拉丁语”三个字,感觉有些浪漫。
用一个古老的语言,说出的祝福,就好像暗含了可以容纳时间长河的希冀与盼望。
于是,常榛当时又抱着手机,查了一些其他的拉丁语短句,还特意记住了一个常用语和一个与常用语很类似的非常用语。
而现在看来,沈承和他想到一起去了。
——他写的是那个非常用语,谨慎又大胆。
那三个单词构成的短语,意思是:“一生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