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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春日围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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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她坐在桌边用饭仍是一肚子邪火,因为她又忍不住将那吻回忆了好几遍,这时莺时正好盛了一碗汤放到她面前。
她呆呆的塞了一块小点在嘴里,手不经意的一拂,竟将碗盏给打翻了。
啊,她尖叫一声。
“怎么了小姐。”莺时赶紧走到她面前拿起她的手查看。
“谁让你不声不响的将碗盏放在这儿的?”浅雪道。
“我……”莺时委屈的不知该说什么,心想明明是你心猿意马。
“去院子里仰面站两个时辰!”浅雪说。
莺时委屈的眼泪哗的一下就流下来了,又不敢辩解,只好躬身一揖,走到院子里,仰起脸站着。
这位小姐向来跋扈,最不缺的就是折磨人的法子。
可是关于接吻的尴尬,似乎只是浅雪一个人的,唐少清对此好像毫不在乎,依然坦荡的出入徐府。
徐浅雪一想到自己是初吻,而唐少清已不知吻过多少人了,就觉得意难平。
随着朝政的动荡,徐世绩小书房的聚议也就越发的频繁,唐少清已是其中的常客。
有次散会时客人都走尽了,只剩徐世绩和唐少清在花园里的石径上,徐世绩把手虚空的点着,似乎在交代什么,唐少清站在一旁,神情十分恭顺。
该不会要留下吃饭吧,浅雪隔着窗子偷偷的瞥着,嗤了一声跑开了。
等丫鬟布好饭菜,浅雪跪坐到几案前时,忽然听到门外有交谈声由远及近,其中一个是她爹,另一个则是……
唐少清!
还真留下来吃晚饭了,浅雪羞愤交加,想逃,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徐世绩已经和一个长身少年肩并肩进来了。
浅雪只好乖乖的跪坐着,假装温婉的向客人行礼,唐少清也很礼貌的回了礼,平日里惯常挂在嘴边的嘲讽和幸灾乐祸都不见了。
他对徐世绩出乎意料的恭敬,不仅礼数周全,而且应对如流,给人一种十分可靠的感觉。
徐世绩是武将,在军营里惯会喝酒,而唐少清恰好也是军营出生,一老一少你来我往觥筹交错,倒有些棋逢对手的味道。
见他又玩起了装模作样的把戏,浅雪便觉十分憋屈,总想让他难堪,她不动声色的将一个鸡腿夹给了爹爹,另一个则夹给了自己,这没问题,问题是盘子里一共就两只。
浅雪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没你的份,你不受欢迎。
徐世绩是个爽直的人,自是注意不到这些细节,这把戏反倒很像小儿女之间打的哑谜,甚是有情趣。
唐少清不仅不生气反而嘴角还挂上了笑,对浅雪的恶作剧不以为意。
浅雪见对方不急不恼,自己反而讨了个没趣儿,她本来吃的也少,再加上没胃口,便匆匆的离了席,只剩那两人喝酒。
时候尚早,她走进园子,脱掉绣花鞋,坐到秋千上缓缓的荡着,墙头外夕阳西下,延烧半个天际,园子里已有了初夏的暑意。
她拽着秋千绳,仰着头,已换上了初夏的薄衫,柔软的衣料完美的勾勒出少女的纤弱身形,领口露出的肌肤一片耀目的雪白。
就在这时,草木忽的一阵窸窣,一个人影闪了进来,浅雪吓得猛然坐直了身子,惊问道“谁?!”
“还能有谁?”来人漫不经心的说,果然是唐少清。
“你好大的胆子,难道不知此处是后花园吗?”
“若不是后花园我还不来了呢。”唐少清走到浅雪跟前,一阵清淡的酒气袭来。
“你放肆。”浅雪红着脸道。
“我放肆你也没辙。”唐少清上下打量着浅雪,眼睛在腻白的雪颈上停留了一瞬。
“我不跟你胡扯,我要走了。”浅雪道,其实是害怕唐少清,这人没什么忌惮,她有些招架不住,她想跳下秋千却被唐少清按住了。
“跑什么?鞋还没穿呢!”他轻笑一声,躬身捡起地上的绣鞋,瞧了一会儿,好像那是什么了不起的艺术品。
浅雪平时跋扈惯了,但到底是闺中小姐,一但掉进这暧昧的气氛,就羞涩的不知如何是好了。
偏生这唐少清是个胆大的,善于一往无前的进攻,他一把捞起浅雪纤弱的脚踝,顿了一下,将鞋子小心翼翼的穿上,接着又捞起了另一只。
“你大胆,快放开我。”浅雪终于反应过来了,她奋力的蹬着腿,但丝毫也逃脱不了唐少清的钳制,他小心翼翼的又为她穿上了另一只鞋,侍奉的十分温柔。
“你不让我吃鸡腿,我便吃你,我这人从不吃亏。”
浅雪呼的一下站了起来,伸手就想给这登徒子一记耳光,结果又没得逞,手腕又被他紧紧的抓住了。
“看到没,徐浅雪,你跟我玩什么手段我都不在乎,因为最后占便宜的总是我。”他粲然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那个吻怎么样?”
听他又提起那个吻,浅雪简直羞愤欲死,脸热的肿胀不已。
“京城没哪个公子哥敢那么吻你吧,是不是有点念念不忘?”唐少清抱臂而立,幸灾乐祸的笑道,在夕阳中形成了好看的剪影。
“你你你你……”被人戳破心事,徐浅雪气的发抖,你了半天就是说不出话来。
“不可能不回味的,被我吻过的女人都有些欲罢不能,难道浅雪小姐格外不同些?”
“你松开我!我在不想见到你!”浅雪拼了命的挣扎。
“乖一点,我也会更疼你些。”唐少清邪邪一笑,将浅雪的手松开了。
“你这个无耻之徒,凭什么吻我?人家还是第一次,你要怎么补偿我!”浅雪吼道,眼泪也忍不住涌了出来,她着实觉得委屈。
“娶了你罢,不然还能怎么负责?”
“你想得美!”浅雪吼道。
唐少清哈哈大笑起来,转身朝外走去,不一会儿便消失在了假山石后面。
浅雪怒不可遏,以前她只要摔个杯子就能制住京城一大半的公子哥,而这个唐少清竟然完全是个跳出五行外的角色,轻易的将她玩弄在鼓掌间。
不仅不怕她居然还反过来占尽了她的便宜,他绝对不是个正人君子,有便宜要占,没便宜时就硬占,而她还毫无办法。
她总不能去告诉她爹唐少清强吻她吧,她爹若是知道了,说不定为了维护声誉,直接就把她嫁给他了。
唐少清至少有一点说的很对,她爹真的很喜欢他,经常在饭桌上说他非池中物,是罕见的济世良才。
当起义军的旗子插到更多的州上时,朝廷仍在忙着立储,而贵族子弟们照样花天酒地,春天里除了接二连三的聚会,就属围猎最受欢迎了。
浅雪本不想去,她怕晒黑,但无意中听见赵远和花朝说江城也会去,便什么也顾不上了。
浅雪身穿浅绿色的胡服,骑着匹小巧的乌骓,身侧则是花朝和赵远,两人都是华服傍身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猎狗,胳膊上还架着鹰。
她才不管什么黄羊兔子,江城才是她的猎物,他走到哪她跟到哪。
几十个身手矫健的少年纵马在树林里奔弛包抄,将猎物朝围栏中驱赶,有人纵鹰,有人走狗,还有人带着巨大的猞猁。
不远处忽然传来啊呀一声惨叫,浅雪赶忙转脸去瞧,只见一个仆人被一匹慌乱的黄羊顶翻在地,大腿殷红一片。
场面着实瘆人,浅雪吓得将脖子缩了一缩。
人群从树林里冲出来跑进了一片旷野,空中几声清戾,三五只鹞飞过头顶,赵远一震手臂,猎鹰扶摇直上。
猎物都被驱赶进了前面的山谷里,公子哥们都翻身下马围到谷边,他们接过仆人递来的强弓,纷纷往里放箭,山谷里野物发出悲惨的嚎叫。
浅雪忽然觉得这些人有些滑稽,这种杀法实在不算本事吧,她忽然发现这半载她时不时的就会瞧不上京城子弟。
野物的求生欲锐不可当,总会有一两只不怕死的冒着箭雨往谷边冲来。
正在浅雪胡思乱想之际,便真有一只公鹿发了狂的冲出了山谷,京城子弟们根本就射不准活物,吓得纷纷退让。
公鹿直直的朝江城奔去,他是个书生,根本没能力对抗,瞬间愣在当地。
大家都忙着闪躲,无人搭救,就在他以为必死无疑时,忽然有股力量将他撞到了一旁,转脸一看竟是浅雪!
她用纤弱的身子挡在了他和公鹿之间,那一刻时光仿佛停滞了,他能清楚的看到她耳后的绒发在微风中飘扬。
这个最自私,最骄奢的女孩子,为了他居然能放弃生命,而自己呢?唐唐的京城八俊,竟然为了前途放弃了她。
浅雪想的则是:我若为了你死,你这辈子便再也忘不了我。
可惜,有些人是不会让她如愿的。
咻,箭矢破空声传来,一只弩箭深深的扎进了公鹿的脖颈里,顿时血雾飞溅,公鹿哀鸣一声轰然倒地。
浅雪骇然的转过脸,在很远的地方,唐少清骑在马上,端着弩机,这一次他的脸上没有嘲讽没有幸灾乐祸,只有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