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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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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鸣宴
1、科举制度中规定的一种宴会。起于唐代。明清沿此,于乡试放榜次日,宴请新科举人和内外帘官等,歌《诗经》中《鹿鸣》篇,司称“鹿鸣宴”。《新唐书.选举志上》:“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取不繇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耆艾叙长少焉。”清吴荣光《吾学录.贡举》:“《通礼》:顺天乡试揭晓翼日,燕主考、同考、执事各民及乡贡士于顺天府,曰鹿鸣燕,以府尹主席。”燕,同“宴”。
2、宋代殿试文武两榜状元设宴,同年团拜,亦称“鹿鸣宴”。宋吴自牧《梦粱录•士人赴殿试唱名》:“帅漕与殿步司排罗鞍马仪杖,迎引文武三魁,各乘马带羞帽到院,安泊款待......两状元差委同年进士充本局职事官,措置题名登科录。帅司差拔六局人员,安抚司关借银器等物,差拔妓乐,就丰豫楼开鹿鸣晏,同年人俱赴团拜于楼下。”
受卷所,士子作文既毕书于卷上呈交受卷所。
誊录所,由受卷所送交誊录所以朱笔誊录一本,呈于主试而不呈原卷,恐笔迹中有弊故也。
对读所,誊录既毕,送对读所取原卷对读一过,字无差讹,乃送收卷官上呈主试。
誊录书手,誊录所写字之人。
贤书,中式举人曰登贤书,盖谓名登荐贤之书。
弥封所,士子卷面各书姓名,应由受卷所交弥封所将其姓名以纸封严,上盖图章,至阅文取中填写榜文时始拆其封盖,恐士子与主考有亲友之谊,先知姓名,未免存偏向之意也。
中式朱墨卷,墨卷即中式之本人手书者,朱卷乃誊录所以朱笔誊出者。中式后应取二卷核对,语句相符与否,盖防偷换之弊也。
题名录,乡会试出榜后,书肆按榜上中式次序姓名刊刻刷印售卖,曰题名录。
曳白,不能做文,亦不成一字,只以白纸卷子呈交,谓之曳白,俗名交白卷子。
越幅,书卷之时误隔一幅不相接连谓之越幅。
油墨污,书卷之时自不小心误翻灯砚致卷被污。
关节,关者说也,节者通也。托人关说行贿以通于主考,求其取中谓之关节,即人情也。
夹带,以文章夹入衣物之中以图抄写徼幸,如此入场谓之夹带。
怀带,以文章夹入衣物之中以图抄写徼幸,如此入场谓之怀带。
传递,求友代作文字,暗中传送递交以为己做。
顶名,求友冒充己名顶替入场考试,谓之顶名。
冒籍,冒称假籍贯应试,如他省人诈称顺天人之类。
贴出,凡犯冒籍、顶名、传递等弊端者,例用蓝笔书其姓名事故,贴出场门之外,摈斥不准入试,谓之被贴出。
罚科,凡会试已中之卷,复经磨勘,察出有犯规之处,则罚停殿试一科或二科。
文理优通列为一等,中式举人覆试分为三等,文理优长通达者应在一等之列。
道考院考,凡童生应考生员先由本府县考试,再送道台考试,又送学院(学政也)考试,取中乃作附生。
拆号,阅文取中之后,定期各按号数拆阅试卷弥封,将中式姓名填写于榜上,谓之拆号。
填榜,阅文取中之后,定期各按号数拆阅试卷弥封,将中式姓名填写于榜上谓之填榜。
揭晓,将中式名榜高揭悬挂俾众共晓。
出榜,即揭榜也。
棚规,[棚满汉本作榜]各省学政官出考所属府州县,其地未设试院,应搭席棚为号舍,名曰考棚。该府县赔补规费谓之棚规。
明通,文理明白议论通达。
平通,平稳通达。
有疵,文章中有毛病也。
荒谬,文章中有荒唐乖谬之词。
不通,文理不通。
疵蒙谬累,疵者毛病,蒙者胡涂,谬者乖谬,累者拉累不清,皆文章之坏所也。
贡举非其人,知贡举官所取之士皆不佳也。
公同阄定,中式之数不足,则各考官于未中式卷中公同拈阄取定一人以补其缺。
恩荣宴,新中进士宴于礼部曰恩荣宴。新中举人宴于府署曰鹿鸣宴。
入帘鹿鸣宴杯盘缎疋花红等项,主考房考内外帘等官统谓之入帘,试毕皆应入鹿鸣之宴,例赐银造杯盘金花彩缎等物,然皆不实给,按数折价以给之。
新中举人花红,新中举人应赐金花彩绸。
知贡举官,即乡试正副主考也。在外者称曰大主考,顺天乡试称为知贡举。
大主考,正主试之官也。
副主考,副主试之官也。
内外帘官,在贡院执事人员有内外帘之分。
提调,总理试场杂务之官,府道为之。
监临,总监试场之官,督抚为之。
监试,监察考试作弊之官,府道或御史为之。
同考官,协同正副主考评定文章之官。
房考,即同考官也,例派十八员,各居一房,分卷评阅,故有此称。
巡视官,试场例派武弁带同兵役在试院四围巡查,以防士子传递消息。
供给所,[所满汉本做官]场中需用食料茶水灯火及一切杂物,派员专司经理,设供给所,即五所之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