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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01 ...

  •   【上】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
      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一个人。

      冬季的白天总是如此短暂。头微微的抬起,我看见正前方,夕阳血红色的余光渐渐消失,代表着即将来到的黑夜。
      眼睛稍稍偏了一下,看到坐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他的身体有些打颤。明明已经是十二月份的冬季,他却只穿了单薄的两件衣服。
      马路两旁,灯火通明,路边上的行人来来往往,有些陌生路人走过我们身边,回头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们打量着我和顾淆,两个衣着单薄的少年坐在路边的花坛上,满脸的疲倦与不安,露出与年龄不符的伤痛。
      顾淆的头轻轻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想他应该是累了。头微微的转过去一点,下巴贴上他的额头,冰凉,渗入骨中。
      我的手下意识的环上了他的胳膊,紧紧的用力,让他感受到,有我,有齐若歌这个人陪在他身边。我低头,看到他的眼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
      嘴唇微微挪动,问他,冷不冷?
      他摇了摇头,不冷。他的声音很轻,似乎失去了全部的力气。
      我深深的叹气,眼睛盯着前方直直的发呆,心里乱七八糟,有些无法思考。我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变成同性恋,更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喜欢上顾淆这个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兄弟。
      我有时候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是真心的吗?对他是不是真心的?可每次每次,透过阳光看着他秀气的眉宇,我就会有种舍弃一切的冲动,不能自己。那是爱,我知道。
      我和顾淆从小就认识了,一年一年的感情,一日一日的熟悉,直到现在我才恍然大悟。顾淆早已成为我成长道路之中,那不可缺少的部分。我的童年,我的年少,全都跟这个名字系上了死结,包括未来的道路。
      没有办法,我放不了手,经过多少个年月日,那份感情根深蒂固的可怕。
      我还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到顾淆的场景。小小的人,夕阳,破旧的自行车。
      那是在一个初春的下午,满街的丁香芬芳,夕阳洒满整片草地,落上余晖。
      他当时长得很小。对于我这个相同年纪的人来说,显然瘦弱了许多。他推着一辆自行车,有些破旧,生出了铁锈。摇摇晃晃的拿捏不稳。
      我刚好放学,背着双肩包路过转弯口,踢着小石子,抬头注视到了这一切,沿着小道放慢了速度。
      他艰难的扶着车把手,整张脸憋成了通红。我饶有兴趣的撇了撇嘴,站停,然后歪着脑袋看他。似乎抱着嘲笑般的心态。
      当时的他太过于执着征服自行车,压根没有发现站在离他不远处的我。我站的有些累,换了个姿势继续。
      春风很暖,吹拂在脸上,有些睡意。我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看着他慢慢踩上自行车的踏脚,然后歪歪扭扭的骑了没几步。手一偏,整个人就从自行车上滑落,倒在了水泥地上。
      他的手腕擦伤,开了一道小口子,有点血红。我下意识的张大嘴巴,等他的反应。很奇怪,他只是鼓着嘴巴,低头吹了吹出血的地方,然后弯下腰去扶那辆自行车。并没有像学校里,别的小朋友那样,动不动就哭鼻子。
      “喂——你怎么不哭啊?”我见他又有继续学车的打算,立马跑上前,忍不住主动跟他说话。
      他转过头来看我,随手拍了拍自个儿身上的灰尘,然后问我,为什么要哭?
      “啊?”我被他这么一问,本能的窘迫,然后不服气的对他嚷嚷,“你不是摔倒了吗!难道不疼吗?都出血了!”
      他抿着嘴巴笑,圆圆的脸肉呼呼,说话间却透着老成,“谁说摔倒了就得哭的?老爸说过,男子汉大丈夫就不能轻易掉眼泪!”
      我不知道,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句话。唯一的记忆也隐隐约约的开始遗忘,似乎曾经有个女人对着我温柔的念道,齐若歌。你不能哭,你是男孩子,就不能哭。
      我忘记了她是谁,却一想起来就满是悲伤。
      注视着眼前的男孩子,头发柔软细腻,被微风吹的轻轻扬起,顽皮的跳跃。我心里莫名的暖意,不能言语的感情。
      然后,我们就认识了。那年,我俩都是小学三年级,在九年前的那个初春,飘满丁香花香的夕阳底下。
      他叫顾淆,我是齐若歌。整条街道里的人都知道我俩。
      那个叫齐若歌的坏小孩,整天仗着个子高欺负弱小,可唯独不欺负顾淆。那个叫顾淆的乖孩子,生的俊俏又文静,却惟独不怕齐若歌。
      我们奔跑在风中,追着风筝,与时间赛跑。一切如此自然,升上初中。我和他同校同班同桌。
      青涩的年少,全是青春的气味。他不知何时变得高瘦修长,孩童时期的娃娃脸也开始变成削尖的下巴。我俩都变了,年少气盛,却遗失了以往幼稚的快乐。
      初二,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不良学生。老师看见了我就头疼,揉着额头逃跑似的离开。可是见了顾淆就不一样,他成绩好,有礼貌尊师长,简直就是老师心目中完美好学生的形象。
      我心里不服气,更疯狂的挥洒叛逆。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如何把妹,学会了逃课泡网吧,学会了夜不归宿。
      初三,学业渐渐繁忙,为了中考,顾淆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学习中。他不再跟着我一块儿去打球,甚至,离我越来越远。
      我寂寞,除了他没有别的朋友。家里诺大的房子,空的丢失了灵魂所向。没有生气。
      几乎皆是定数。顾淆考上了最好的高中,而我中考的分数本身却只够上职业学校。不过,没关系,我们家最不缺的就是钱。老爸花钱,托人托关系,在开学的前一天,让我顺利的进了顾淆所读的学校。
      我们六年以来的第一次分离。不再同班,不再同桌。不过我很满足,至少,我俩生活在同一所学校里,同一个屋檐底下。
      他还是老样子,认认真真的读书,偶尔带着眼镜,很温柔。我也还是老样子,身边每天出现着不同的女生。每天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我有时候会背着那会儿最流行的帆布斜包,出现在他的班级的门口。倚在走廊边上,懒洋洋的往教室里面看,等他下课放学。
      有女生的目光从教室里偷偷传来,我勾起嘴角,若有若无的笑,用手将刘海往一边轻轻撂过。
      下课铃声一响,他们班的班主任首先从门口出来。看到我,不屑的哼了一声。我玩世不恭的坏笑,只当没听见,两手插口袋,走到了他教室门口。
      然后探进头去,往里面喊,拖长了声音,顾淆——
      “来了来了。”他坐在第三大组的第四个。穿着校服,坐在座位上收拾文具和书本。
      “快点快点——”我不放过他,继续不停的嚷嚷。他撇了撇嘴,一下子将书包拉链拉上,起书包带就朝着我的方向跑过来。
      “你他妈的动作真慢!”我伸手勾住他的脖子。
      “齐若歌,你有没有教养?”顾淆最受不了我讲粗口,只要我一说,他就不乐意,半天都懒得理我。
      我这回儿存着心逗他,流氓似的咧嘴,“怎么?受不了我呀?老子就是喜欢你这个样子,跟个妞似的!”
      本是无意,可他却偏偏当真,一把甩开我的手,转头就走。我跟在后面追都追不上。
      然后过几天,再度和好,吵吵闹闹,不肯停歇。
      有时候,我会带着他逃课。拉着他的手一路狂跑,进一家游戏厅去打电动。他没辙,只好随我。然后回到学校一起挨年级主任的骂,一起趴在办公室里写检查,一起走在夜晚的小道上,最后在前方的三岔路口,你左我右。
      顾淆永远不会变,他会在我哭泣的时候抱着我,却从不说一句安慰的话。他会在我受伤的时候,拿着消毒药水与棉签给我上药,一丁点儿都不温柔,戳的我很痛,然后贴满创可贴,很难看。我们毕竟年少,心高气傲如我,平易近人如他。
      我还记得,我和他,一起走过的那些街道。一起看过的那些电影。一起呼吸过的丁香芬芳。永远停留在记忆里。温暖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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