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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见 ...

  •   “喔!”一个男人单手撑在车窗边,那个楼顶有个人,他眯了眯眼睛,凌厉的目光从头盔的挡风后直视出来,他又伸手按了按头盔一侧,“let’s me 调整 a little……”
      中文夹杂着乱七八糟的塑料英语,还没说完,他突然惊叫一声,“喔!好像是个活人?”

      “幸存者吗?”驾驶座上的男人被吸引注意力,声音很温润,“报告一下方位。”

      男人摸了摸下巴,感觉好像有点怪异。
      他们的队伍还算显眼,楼顶上的人应该是看到了但是却没有任何反应。

      男人没有放在心上,以为是精神失常了,“十点钟方向,我定位给你。”

      精神失常这种事情倒是很正常,毕竟世界已经被丧尸占满了,到处都是丧尸,他们车队中有一辆载满了幸存者的公交车,前进都要躲躲藏藏。
      今天已经是丧尸爆发的第四周了,这时候的幸存者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了,精神失常已经算轻的了。

      当电影里的镜头成为了现实,人类并没有自己想象的强大,大多数普通人都被丧尸恐怖的外表和突然的攻击恐吓到了,他们不知所措,活像是见了鬼,他们像没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然后一头扎进了死神的怀抱。

      这种情况持续了三天,活着的人们才开始发现丧尸的厉色内荏,发现它们其实连最简单的动作也做的吃力,发现它们只具有人类最原始的能力,例如手,连稍微厚一点的家居木门也撞不开。
      人类终于在这场灭顶之灾中,缓过一口气,社会逐渐有了秩序。
      这个时候,世界总人口,已经剩下不到原先的三分之一了。

      没人知道丧尸是怎么出现,就是有人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对劲,然后逐渐失去意识。或是有人突然发现自己身边的人不对劲,然后被身边人咬死。

      “确定了,绝对就是个活人,他居然有望远镜……他,我靠!”原本依靠着车窗的慵懒姿势瞬间坐起,陈零声愣在原地,仔细看了看,懵逼地问驾驶员,“他跳楼了,还救吗?”

      “什么?”坐在驾驶位上的是这个车队的队长闻千旸,他愣了一下,“自己跳的?”
      “嗯,毫不犹疑,姿势漂亮。”

      “……那算了,”闻千旸遗憾摇摇头,“跳下去不可能有机会活着了,又疯了一个。”

      而远处刚刚一脚踏出楼顶,垂直坠落的人,却并没有符合常规的摔死或者掉入丧尸群。

      相反他直接身姿轻盈地落在了一辆货车顶,然后翻滚着从车头落到地面。

      而此时在这街上游荡着无数丧尸,原本这个男人是在三楼楼顶,丧尸们没事儿也不会抬头,抬头了也看不见他。
      这下可倒好,鸭子自己煮熟自己飞到嘴边。

      最先注意到向斯的丧尸爆发出怒吼,吼叫声吸引到了同伴,所有丧尸在那一瞬间全都望过来,一边吼叫一边手脚并用的冲过来。
      丧尸腐烂的皮肤和张到夸张的口腔都比电影里还要恐怖三分,仿佛是人类的想象力终究是败给了现实。

      而向斯却一点反应也没有,第一个丧尸都扑到他面前了,他抽出腰间的匕首挥去。

      比起刚刚车队的人,他的装束显然是简单了点,毫无防护的手和脚腕,散落在空气中的短发,修长的脖颈和连个口罩都没带的俊秀小脸。

      不过丧尸居然近不了他的身。
      不过也可能是这里比较偏僻,丧尸的数量不多,质量还不好,个个老的胡子拉碴。

      他用冷兵器当做杀招,一招致命,招招不拖泥带水,连走带跑地凑近了路边停的一辆越野车,打开车门坐进去,剩下的丧尸也就无所畏惧了——发动越野,犹如势不可挡的重锤,撞开丧尸们便突出了重围。

      向斯的身份的确和普通人略有不同,他在国外被一个恐怖组织养大,在丧尸爆发前两周,他刚把自己的老板——那个像对待猎狗一样饲养他们的人——一枪崩掉了。
      并且亲手毁掉那个老板的产业,在这之后,他本来想试着加入什么雇佣兵之类的。

      但是之后,丧尸就爆发了。

      所以他只好背着自己的老伙计们,带着简单的行囊,一路来到了这里。

      这座城市已经沦陷了,走在街上除了收获一堆扑面而来的丧尸群,你什么也得不到。
      向斯昨天刚帮助了一家三口坐上了救援队的车,今天没打算再跟任何救援的部队扯上关系。
      刚刚在不远处看到两三辆车,估计就是搞救援的。

      向斯今天有点没力气再出去找物资了,本来想在楼顶晒个太阳,没想到没晒一会儿,居然还能遇到人。

      向斯开着越野车,撞开丧尸,然后冲着附近一个小山坡开去。

      他想了想,还是打算去附近的小城市找点物资。

      那个山坡植被还算茂盛,适合藏点什么,比如正在开着的越野车。
      因为越野车目标大,声音响,进了城很容易被丧尸包围,而且不能刚才那样潇洒地撞开他们。
      因为那里的丧尸多到一个咬一口,你身上就没肉了。

      这荒郊野外的,那个车队应该也只是路过,谁没事儿会来偷车?
      ——反正向斯是这样想的。

      几小时后,向斯开着一辆私家车从城镇里跑出来,身后狂追着一群丧尸。
      其实丧尸跑不了那么快,但是动静太大,方圆十里的丧尸听到动静都跑过来了,跟丢了一波还有一波在等着,所以向斯只好被迫带着一群丧尸玩了个绕城跑圈。

      他有段时间没吃东西了,苍白着脸,看了看后视镜里穷追不舍的怪物们,又瞄了眼后座上自己刚找的物资,舔了舔下嘴唇,然后自言自语:“来吧……给你们个机会。”

      跟在身后的丧尸已经足足被他甩下了一公里,再开一会儿车基本就逃离丧尸圈了。
      但是他却好像非常热爱作死,熄火了私家车,站在路边挑了一会,等丧尸来到五百米开外了,才慢悠悠地拿出后座的大包背在身上,然后撬了辆路边的摩托开走了。

      他开动摩托车的时候,最近的丧尸的爪子差一点就能勾到他的背包,但他依旧不紧不慢地开着摩托车,吊着身后的丧尸,往原先停车的小山坡开去。
      摩托车上坡不好走,好几次丧尸的爪子差点就能勾着他了,但是他眉毛也没皱一下,甚至眼底隐隐有些兴奋。

      但是很快他就兴奋不出来了,因为小山坡上没有他的越野车。

      按照他刚刚的作死风格,没有越野车在眼前,他基本就可以安心地被丧尸咬死了,但可能是控制欲和占有欲作怪,他无法忍受自己心爱的越野车被一群不知名的人撬走,于是瞬间的求生欲淹没了他原先的不紧不慢。
      摩托车风一般的窜出去,把身后嚷嚷的丧尸甩出十几米,然后——

      它熄火了。

      “操!”向斯低骂了一声,立刻下了这辆在关键时刻没油的摩托车——这还是他精心挑选的效果——向远处一片小树林跑过去。

      越野什么的很重要,所以为了越野他要活下去,但是很遗憾,由于他刚刚的作死行为,现在他不仅没有了交通工具,而且后面还要一群丧尸追着他跑,并且要是比跑步耐力他肯定比不过丧尸。

      他在丧尸咬死他的前一刻飞快地爬上了一颗大树,在树上,他离丧尸的头只有五米。
      向斯在树上喘着粗气,然后把背包放在了自己下面的树杈上,挡住了底下的丧尸的视线。

      几个小时前他在楼顶上,望着烈烈红日,还觉得自己离死不远了。
      现在状况似乎就是在告诉他——“恭喜你,你的死期到了。”

      背包挡不住所有丧尸的视线,更何况丧尸的嗅觉很灵敏,附近是小村落,丧尸的吼叫在不停地吸引同类,他们的爪子不尖利,但是他们不停地向上扒着直到皮肉磨掉,手骨露出来,他们没有痛感,与生俱来的执念会侵蚀掉他们的□□。
      所以,向斯推测,这棵树大概会在三小时后被丧尸们扒倒,然后他就只好葬身丧尸腹中了。

      仔细想想还有点小不甘心。

      向斯疲惫地靠在树杈上,过了一会儿,他望了望身下放着的背包。
      离开越野的时候,他随身带了点东西。
      他将背包重新提起,从里面拿出手榴弹,拉开引信,朝着不远处投掷。

      丧尸除了自然的声音,例如风声雨声鸟叫声这种,丧尸还算容易被声音吸引,但是如果没有人的体温和味道,光靠声音还是有点困难。
      但是巨大且突如其来的声音会让他们一时间产生错觉,然后离开一小会儿。
      于是向斯抱着最后的希望,朝着一个地方,每隔一分钟,扔掷一次。
      但他只有三个手榴弹,所以如果他运气不好,被引走的丧尸不多,那他真的只能葬身丧尸腹中了。

      但是他很幸运——不是指丧尸们太蠢,而是在第二个手榴弹投掷之后,不远处传来了车辆的声音。

      其中有一辆越野车。

      向斯看见了熟悉的东西,扯了扯苍白的嘴角,像是露出了一个嘲笑的表情,轻轻自语,“缘分啊,偷车贼。”

      远处车辆上的人探出了个头,然后一枪崩掉了下面勤勤恳恳扒树的丧尸,其中一辆车在这一枪里脱离车队,然后车里有几个人爬到车顶,随着车辆的移动,大声喊叫着吸引丧尸。
      比起树上有气无力的向斯,大部分丧尸都选择了更有活力的那辆车,然后被带到了旁边的村落里。

      剩下的丧尸被另一辆开来的车撞得支离破碎,然后有一个人从车上下来,“喂——上面的,活人吗?”

      “是个军人。”向斯心里想。
      迷彩服很紧身,浑身都是肌肉,有点像四肢发达的大汉,但是因为肩窄,而且头大,反而显得身材比例很好看。

      向斯不是很想开口说话,所以只是提溜了一下自己的包,扔了下去,然后自己探出头。
      树下的人一愣,不知道是被向斯惨白的脸色吓到了,还是被向斯的瘦弱吓到了。

      有那么一小会儿,特别安静,但是向斯不想说话——他没有力气,刚刚晒的太阳所获得的体温现在都消散了,好几周的奔波给他的身体带来了负担,刚刚还在城里进行了一次单枪匹马的大战丧尸。

      索性树下的傻子终于反应过来了,“啊,那个,是民众吗?”
      是个屁。向斯想。
      “我是人民解放军救援队,编号北突204队——你还能下来吗?”
      废话,鬼看不出来你是个军人。向斯想。
      然后树下的人大概也看出来向斯的虚弱了,思考了一下,举起双手,“没力气就跳下来吧!我接得住!”

      向斯:“……”
      但他思考了一下,似乎是没有坏处。

      于是向斯跳进了闻千旸怀里。

      “你叫什么名字?”
      向斯吃了几口他们的面包,脸上回了点血色——刚才被他们好一顿折腾,又是消毒,又是检查伤口,又是换衣服的,衣服还不合身,不知道是他们哪个队员的。

      “我叫向斯。”
      “名字很好听啊,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是附近村子里的人吗?你敢一个人跑出来,也不是什么一般人吧?”闻千旸长得不差,笑起来甚至有些好看,此时他将试探包装成玩笑说出口,很难让人有警惕心。

      但是他的问题,向斯没办法没有警惕心,他愣了一下,在脑中迅速头脑风暴了一下,“哦……我那个,退伍军人。”

      “什么?”旁边一个小男生惊讶道,“你是退伍军人?那怎么……”怎么没跟着政府,怎么没被军队返聘……哦不是,怎么没归队呢?

      向斯又是一阵头脑风暴,回想起一些事情,于是顺着说出来,“丧尸爆发之前,我还是卧底,嗯……档案上应该是没有我的,军方那边找不到我的资料,又发生了一些意外,然后,嗯,我的卧底工作提前结束,本来是要归队,但是却遇上了丧尸爆发。”

      队伍里有个古灵精怪的男生,看着年龄小,但是一双眼睛水灵灵的,他听到这糟心的经历忍不住开口,“诶,那你为什么……”
      “那你登记在册的名字叫什么?”开车的闻千旸突然问道。

      “叫李霄。”向斯回答。
      这名字还真不是瞎编的,向斯之前之所以能扳倒自己的BOSS,就是因为这个李霄。
      李霄还真是个货真价实的卧底,可惜最后失败了,但也给组织留下个大窟窿,向斯正是趁着这个窟窿,才成功扳倒了BOSS

      向斯敢这么胡说,也就是仗着李霄是那种深入敌方的卧底,在警方这边身份样貌都是保密的,除了单向联系的上司,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李霄的那位单向联系的上司已经在丧尸潮中挂了。
      向斯本来还想把李霄的一些东西给人家领导送过去,结果过去的时候领导已经凉了,只好把些东西随便找个地方埋了。
      所以冒名顶替的向斯撒谎撒的脸不红气不喘。

      “这样啊,那你也是个前辈了。”闻千旸将车停在路边,回头看着穿着自己衣服的向斯,说:“我们先停一会儿,那几个引丧尸走的兄弟还没回。”
      说完他又从窗户伸出头,喊了一声,身后跟着的公交车应声而停。

      向斯看了看这一队的汉子,又问:“你们,是哪一队人?”

      闻千旸从驾驶座下来,刚上到后座,就听到这句话,笑了笑,“我们是北突204,负责向北搜寻幸存者,再护送到安全区。”

      北突204,也就是向北的突击队,向斯最了解的救援队类型也就是突击队了,因为他们的职责就是在对抗丧尸的战斗中走在最前线的人,负责在死亡边缘横跳。

      向斯坐在一辆卡车里,应该是军方的东西,除了驾驶座实在是小的憋屈,后座的地方还算宽敞,两侧的两排凳子,是直接从车壁上按下来的一块板子,中间是一堆乱放的武器,从车外看这车的大小,向斯推测上面应该还有个空间,大概是露头查看前方情况的地方。两侧应该也有个空间,不知道是干嘛的。
      除了驾驶室,上车只有一个地方,就是车屁股那,像是货车那样的大门。

      闻千旸就是从那儿上的车,所以其实跟前头坐着的向斯隔了好远,但是向斯还是能看见他的笑容,存在感明显的吓人。

      不知道为什么,向斯看了两眼就转开了视线,“嗯”了一声,人向身后的车壁靠去,假装自己很累要休息。

      过了一会儿,才有一辆车姗姗来迟,向斯抬起眼皮偷偷瞧了一眼,正是自己的“坐骑”。

      他默默憋屈了一会儿,肩膀碰了碰自己身边擦枪的一个哥们,“兄弟,现在安全区都怎么样了?”

      那哥们是个一米九的大汉,肌肉还很壮实,转头看向斯跟看小鸡仔似的,不由得放轻语气,“你说安全区啊,啊,我想想——我们也有好久没接到通知和消息了,不过在上一次发消息的时候,安全区都还可以,五大安全区,西宁……西宁已经没了,剩下都还好好的。”

      整个国际在面对丧尸潮来袭后,迅速做出反应,我国成立了五大安全区,长春,北京,武汉,重庆,西宁。
      其中西宁已经沦陷。

      “那你们现在要去哪?”
      “去到哪儿算哪儿,一直向北就行了。”
      “你们是南方过来的?”
      “不是,我们是河南那一带过来的。”

      “哦……”向斯慢吞吞地应了一声,像是在思考什么。
      那大汉偷瞄了向斯几眼,大概是可怜于他的信息匮乏,于是又多补充了几句:“我们呢,所有部队集结过后,成立了东南西北四个大突击队,其中每个地方算一个管理点,均匀分配人力,我们是隶属于郑州市的北边突击队,但其实我们不是河南人——能理解吧?”
      向斯点点头。
      大汉挠挠头,觉得这小男孩还怪可爱的,于是放下枪,认真解释。
      “我们刚开始收到的消息,是必须都到安全区先集合,不管是军人啊,警察啊,还是什么的。还有台湾,海南的岛屿,成立两大分治区。但是……台湾的分治区也沦陷了,现在就剩下一个海南,国家最高级别的领导人,最厉害的武器,最严格的管理都集中在那儿。”

      “所以你们是……”
      “我们之前是西南边防那边的,后来一直往北走时,方向有误,去了郑州,被河南省军区收编。边防人少,病毒扩散得慢,我们当时在小村小庄的做任务,才能跑出来的,路上救了不少民众,所以我们到了安全区一下子就被升了职。”
      向斯眨眨眼睛,觉得这个人有点憨,“那……你们刚被升职,就又被派出来了?”
      大汉觉得这个问题莫名其妙,“我们被升职,就是因为要被派出来啊!”
      “这……这样啊。”

      向斯想起了以前被不停指派任务的时候,顿时有点感同身受。

      大汉憋了一会儿,没憋住,于是小心翼翼又恭恭敬敬地问:“那个,您……真是卧底啊?”
      “啊,那个,是。”
      “真的啊!哎呦那您可真牛b……牛!我之前也想去当卧底来着,跟我妈商量,她死活不同意。”大汉看起来又是害羞又是遗憾的,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偶像,“不过我有个问题啊,您看起来……呃,不像是那么能打的样子啊,怎么就能做卧底呢?”

      “啊,这个,”向斯摸摸鼻子,再一次头脑风暴,但是业务不熟练,只好胡乱编排,“是这样的,选卧底的时候呢,是不能看起来太高太胖太好看太厉害的,你想,你要是一个高高壮壮的形象,人家犯罪团伙凭什么要你呢?骗钱什么的都不方便,就算要了,你那么显眼,也很容易被发现嘛,所以卧底就是越平平无奇越好,越能忽悠人。”

      大汉被忽悠住了,于是心有戚戚焉,遗憾地告诉向斯当初他的教官也不同意他去做卧底,如今总算知道原因了……

      向斯胡乱地点点头,怕等对方反应过来,赶紧打断,“那个,他们那群人回来了,我去看看。”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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