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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粉红色的回忆,口袋的天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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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目不转睛地观看骑单车的路人时,彦墨突然把手臂环到我的脖子上,我回头一看,他棕黑色的眼眸里流动着光芒,汗珠带着太阳的光泽,我的身体滚烫得无法自己,心跳加速到快要窒息,但此时此刻不想推开他,也不想松开,即使是在十分炎热的当下。
“喂,”伴随着心跳声带来的紧张感,我发出了微弱的颤抖的声音,“我们这发展得是不是太快了?才一周吧?”
彦墨笑了笑,没有生气,只是用手捏了捏我的肩膀,就这样一个动作我就感觉到有股电流通过我的身体,看来我真是太久没碰男人解馋了。
“那天我在讯息上和你告白,然后问你要不要做我的女朋友,你并没有拒绝我啊。“他耸耸肩,继续抱着我。
”那是……“我躲闪着眼神,内心已经想了无数的话,但都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白送上来的好看的男人我能不试试吗?就算有什么问题,那先接触了解再说吧。我是这么想的,反正平时大部分时间也挺无聊的,不然就会被强行安排去相亲。
”那是想和我先试试,对吧?“彦墨轻轻抬起我的下巴,让我直视他的眼睛,我胆怯了,”无所谓啊,反正我对你一见钟情了,而且我很了解你,我可以引导你慢慢来了解我。“
”那种话,谁信啊,都不小了。“我轻蔑地笑着,其实在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一般地发痒。
”不知道你相不相信前世这类的说法,就是我们明明才刚见面,但坚信彼此就是恋人,而且很了解对方的脾性。我是这个意思。“彦墨说得玄乎其神,我差点就信了,“我希望你以后有什么事都和我商量,相信我,信任我,你梦到了什么都可以告诉我,你讲我就愿意倾听。随时。”
说完,彦墨吻了一下我的眼皮,他刘海的发梢碰到我的脸,感觉麻酥酥的。
突然,我收到了伊莎的讯息:
我想到你家来玩啦,想吃阿姨做的泡豇豆了。拜托(^人^),莫莫最好啦。
没办法,拿伊莎一点办法都没有,一旦她开始对我撒娇,我什么都想答应她。
伊莎经常到我家来玩,从小就这样,这么多年来我们两家一直陆陆续续有来往,所以知根知底。
伊莎的爸爸是一个心理医生,基督徒,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小护士,她的爸爸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待人客气,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帮着伊莎的妈妈一起准备饭菜,对伊莎也非常好。
“伊莎,这是你朋友吗?”还记得当时第一次见面,伊莎的爸爸就用温暖的微笑让我记住了他,“还不快让她坐下,尝尝我做的炸苹果,新鲜出炉的哦。”
伊莎的妈妈,每次都会像我自己的妈妈一般,抚摸着我的背,看我冷不冷,热不热。
伊莎的家里,因此在我的记忆中,是有点炫目的粉色。
我家里对伊莎来说,也是粉色吗?我从来没问过她,也许答案只在她的心中,也许我不问也并不重要。
“阿姨做的泡豇豆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真的。”小学的时候,伊莎就这么说,一边吃得嘎吱嘎吱响。看来是真的,她吃得很香。
在伊莎心目中,我的妈妈十分漂亮并且有气质。她在一家报社里做着情感专栏作家的工作,喜欢新鲜的花束,每天都把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甚至到了洁癖的程度。虽然不苟言笑,但是给我足够的自由和包容。我有什么事,也喜欢与她诉说,伊莎也是。
“彦墨人对你好吗。”妈妈一边整理着花束,一边问我道。
“可以呢,反正对莫莫来说,多谈点恋爱也没坏处呀。”伊莎帮我打圆场。
“目前还可以,以后还得观察。”我保守地回答着。
“没事,想谈就谈吧。只是,女人就应该独立自主,不要为了什么金钱,为了谁谁谁,而丧失了自我,决定怎么活是自己的事。”妈妈虽然说得这么云淡风轻,但我和伊莎都清楚,多年以前,她承认了自己遇人不淑,和我那个欠了一屁股债的赌鬼老爸离婚了,但她没有气馁,选择了来到了新的城市里生活,我来到这个城市,遇到了伊莎,与她温馨的一家人。
于是,我又重新找回了自己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