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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耀眼的冰马,欢迎来到梦中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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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镇什么都有,虽然空旷无垠,但只有一条街道到底,商店在这条路右边鳞次栉比,建筑并不高大。我在便利店里选购了一条毛衣内裤,之后去了一个景点。
费劲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了,但看到的时候我惊呆了,我惊呼此生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场景,我赶紧让伊莎快看。眼前是一片连绵的山峰,整座山笼罩在一片绚烂的暖色调中,缓缓地变换着色彩和光芒,类似于散发着暖橘色,又带着些许的紫色的混合色彩,看上去就像冰淇淋一般的柔和。山的正中间有一丛巨大的冰柱丛,它们都是活物,长得像一匹匹冰马,但又不完全是马的样子,头还是冰柱的模样。并向我们这边的对岸跪着休憩,时不时地站起来走动。山前是一条有着同样绚丽但柔和色彩的河,波澜不惊。突然,我身后出现了一道时空门,那匹冰马好像希望我过去找它,但我和伊莎却胆怯了,没有过去。
突然,那匹马跪向了我,眼角挂着一颗晶莹的泪,它绚丽的光泽感让我挪不开眼睛。
“好漂亮的马啊……”我喃喃自语着,从那道门过到了对岸去,伊莎怎么拉我都拉不住。
但是,我怎么一过来就到了一片漆黑的地方?察觉到不对劲后,我往手臂上掐了一下,发现我没有感觉,这才反应过来我原来是在做梦。
缓缓睁开眼后,有种恍若隔世之感,恍惚中,原来自己在一个咖啡厅里睡着了,面前的摩卡咖啡还冒着些许热气。
我叫孟莫,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22岁。我知道读者们都厌倦了主人公的自我介绍,但我觉得有些事还是得交待,不然光是你们爽了,那我又怎么自处呢?毕竟证明我存在过才是最重要的啊。
我读的一个美其名曰有研究意义的专业,实际上没有实用价值,对于我们这些被前浪们讽为没有理想的废柴大学生们,找一个合适的工作挣到合适的钱才是最重要的。强调一下不是挣快钱,也不是空手套白狼,更不是去澳门赌场当线人一夜暴富。但是,这很难。难到我只能用这仨字儿形容。说回来,我虽然没有钱财,但我看起来道德品质还是可以,从以上观点可证。但是,这又管什么用呢?
就因为我这样不断驳倒自己的矛盾性格,导致我多段恋情都无疾而终。我是这么认为的,不然还有别的理由吗?也许是有吧,可能外在条件也欠缺了,或许得多买几管口红才行。
还好有伊莎这个死丫头在,对了,伊莎是我的发小,小学二年级时,我转到她们班上,内向的我躲在角落里,不敢多看她一眼。后来,是她主动接近的我,具体怎么变得这么要好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这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现在。她简直就是拯救了我的失业生涯,明明她比我小一岁,但是生活中她却比我更像个大人模样,首先是非常会打扮自己,尽管还在上大学,精力充沛的她已经打了多份兼职,还成了一名小有名气的漫画家,还经常发自己的旅行攻略到公众号上,有一波稳定的粉丝,当然也有很多人追求她。
相比之下,由于与生俱来的懒惰,我爱睡觉,不打扮自己,即使火烧眉毛也不愿多动一步。唯一可数的优点,还是伊莎帮我发掘的,那就是我可以在梦里无所不能,您先别笑,这并不是做白日梦的意思,而是我可以控梦,可以在梦里搭建自己的世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云之王国,有一群可以听命于我的人。后来伊莎偶然间发现只要和我手拉手一起进入梦境,就能和我互通梦境,进入我编织的世界里。只有伊莎可以做到。对于他人而言,我只能进入他的梦境。
伊莎为我发现的工作机遇,就是帮助被梦魇的人解除梦魇,解决睡眠质量不高的问题,重新过上有着正常梦境的生活。我虽只能被带入被梦魇的人的世界中,但是只有我是清醒的,我可以在梦里动手脚,帮他走出梦魇,后来在我成功搭建云之王国后,还能把我的人带过来一起行动。
总之,这些我和伊莎已经试过不少人了,有小学的同学,也有现在不少的雇主,无一失败。
睡了一觉起来又思考了这么多,我准备去找伊莎。
伊莎家住在一座巨型天桥底下,一路上,能看到不少身材高挑的像模特一般的女人天桥上漫步着,同时也有很多街拍客偷拍着。我在偷看的同时,不知不觉间到了伊莎的住处,是个木板搭成的恬静的小屋,墙上的爬山虎增加了几分岁月静好。神奇的是,尽管是在天桥底下,但没有车来车往,是个安静的地方。
我敲了敲门,开门的却是我不认识的两个男人,一老一少,关键是两个人都长着外国人一般的面孔,偏希腊那边的长相,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的,但五官立体得不似我们。
难不成我走错门了?再三确认我没有走错后,我怀疑眼前的人是不是什么跨国盗窃团伙,可是我英文又不是太好,和他们周旋了几句后,尴尬极了;找到机会准备报警的时候,伊莎突然出现了,她把我拉到一边说,他俩是她家的租客,是个单亲父子家庭,所以不太富裕,她这老宅子租金便宜,这两天才搬进来的。
伊莎对父子俩投以抱歉的笑容,说道:“二位还住得习惯吧?”
老男人笑道:“可以的,这位是您的朋友吧?要不进来吃个便饭?”
我心里咯噔一下,原来普通话口音比我还好,刚才的英文对话真是羞煞我也。
来不及推辞,伊莎就把我领进了门,她就是一向这么的大方和决断。我真是服了,为什么会相信这么两个来历不明的人。至少我看什么人都会提高万分的警惕,直到百分百相信他。
但现在来不及了,门关上的时候,我想我怎么都要保护好伊莎。
“你们吃吧,我刚刚吃过了。”我笑道,结果看到伊莎已经在拿碗筷一起吃着了,于是我尴尬地站到窗边去看外面骑自行车的路人了。
回过神来,发现这家的年轻男人,和我们岁数差不多的那个小伙子,站到我身边来,向我问好。别说,笑起来的他让我放松了警戒不少。“ 你刚才英文说得不错啊,”他说道,“不过刚刚我和我父亲也一头雾水,感觉好像也没见过你。”
好?别开玩笑了。我僵硬地说道:”呵呵,谢谢了。“
”我叫彦墨,请问您叫什么?“
”我叫孟莫,那个,不好意思,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我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
经得允许后,我问道:”你的名字跟我们好像,我还以为你们是外国人。“
”哦,这个,“他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笑了,”我是混血,家母是国外的,但在我小时候就离开家父了,家父当时赔了生意,后来家里就一直这样了,家父在找到家母之前,都不想回国了。“
我看了看彦墨的父亲,他正翘着二郎腿,单薄的身子,瘦削的手臂正在夹着菜往嘴里送着,咀嚼得仓促有力,黄黑的皮肤上长了些许斑点,我猜测可能条件真如他所说。
我在看着他父亲,而彦墨正在看着我。
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我轻轻咳嗽了一声,他这才反应过来,说道:”你真好看。而且有种特殊的气质,非常吸引我。“
还好是长得好看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再加上文化差异,我羞红了脸,跑到了伊莎身边,本想寻求帮助来着,结果看到她和对象正在信息热聊中。
”克瑞思……“我默念着,看着她皱着眉头说,”这是第几个了?“
”哪有,我对克瑞思可是一心一意的。“她顿了顿说,”而且,我们还没在一起呢。他是不会喜欢我这种类型的,而且他是油管上百万粉丝的网红哎。“
看到伊莎露出了失落的表情,我也不忍心再说什么,于是宽慰道:”看他语气还挺贴心的,即使没有真意也有真情吧。“
”真的吗?还是孟莫最了解我的心情了。“伊莎笑着抱着我蹭了蹭,她比我矮一头,笑起来很可爱。
就算这段感情是水中捞月,”恋爱“中的伊莎的感受胜过一切,我要守护好伊莎的这份心情。我暗想。
”那你呢。“伊莎反问道,小声对我说道,”我觉得彦墨不错,长得很帅哦。虽然看上去可能穷了点。而且你看他一直用深情的眼神在看着你呢。“说完,伊莎还对我俏皮地挤了一下眼睛。
我偷瞄了一眼,果然如此,于是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他至于吗,就第一次见面,而且还互相不了解……“我嘀咕道,尽管心房还是诚实地抖动了一下。
”相信我的眼光,他肯定是对你一见钟情了,万一是注定好的姻缘呢?你不试一下,怎么知道行不行?勇敢点嘛,你都好久没有老树开花了,20多岁了哎,离30岁不远了,旧社会孩子都满地跑了。“伊莎揶揄我,但我觉得沉迷追星恋爱的她没资格说我的”一见钟情“。
我一向都相信伊莎的选择。于是,我给手机开了机,找彦墨要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