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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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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了第一场比赛后,司琛获得了一瓶矿泉水和短暂的休息时间,虽然也是在层层禁锢与监控下的休息。
等帽子男再进来的时候,司琛坐着问他:“我的表演观众们看得可还满意?”
帽子男说:“不错,许多人举着银子要给你增加一些其他分类的节目。”
“你们还有其他分类的节目?”
“你没机会参加了,是有点可惜。”帽子男审视着司琛腰背上的伤痕。
第二场,司琛站在对战场房间的门外,门上的卡片画着一棵青松,门内竟隐隐有音乐的声音传出。
小城里岁月流过去,清澈地涌起
洗涤过的回忆,我记得你,骄傲地活下去
“为什么会有音乐?”司琛问。
“冠军总是会享受一些特殊地待遇,放音乐这事一开始老板是不答应的,这毕竟会影响部分观众欣赏比赛现场的声音,但是后来发现这种人工配乐效果也可以很好。很多人喜欢这种形式,他们称之为安魂曲。”帽子男给司琛解开手铐。
司琛推门进入,第二场的房间与第一场相比,天花板上解说用的音响依然在,而角落里多了一台音响,正全功率大声输出。
“你觉得我们的背景音乐怎么样?”那个名为青松的男人笑着问司琛。
眼前这人已将近知天命的年纪,留着一头长发斑驳,用一根带子绑成了马尾。麻布粗衣,往那一站,此情此景之下,竟然也让人觉得有几分风骨。
“很应景,我可以点歌吗?”司琛问。
“哈哈,抱歉,不行的。”青松爽朗笑道。
司琛心里有些怪异的感觉,这个人很开心,发自内心的开心。
“面具先生,不如我们边打边聊?”青松道。
“请。”
司琛已经很久没有碰上这么强大的对手了,狮子兄弟与他相比成了开胃的小菜。与自己不同,这人是有传承的,动静之间说是行云流水也不为过,而且路数招式司琛觉得眼熟,仿佛在不久之前就和他交过手似的。对方没有下杀手,步步紧逼却点到即止,这场比赛似乎成了技艺的切磋。
“你的功夫是从哪里练来的?怎么什么都有。”青松问道。
“半路出家,一边挨打一边学。”司琛说。
“什么时候开始练的?”青松一边出招一边发问,从容不乱。
“二十出头吧。”司琛接招接得并不吃力,身体经过敲打反而有些轻松顺畅的感觉。
“可惜了,若是你十岁之前能叫我遇到,定有一番大的突破。”青松说。
司琛听了觉得好笑,“青松先生觉得什么是大的突破。”
“继往革新,开山立派,自证其道。”青松说。
“可那不是我的追求,我只求随心所欲,喝醉烈的酒,做最无畏的人,这一身臭皮囊,要舍便舍了。”司琛说。
两人打着打着,移动到了放置音响的角落里,背景音乐的鼓声一下一下冲击着人的耳膜,另一边解说的声音基本听不到了。
“年轻人,你为何来这里?”青松出奇一招将司琛压制在墙上,目光犹如实质地逼问:“是看上这里的醉生梦死纸醉金迷,还是杀人不用偿命?”
“哈哈,我不想杀人,也不要钱,只想把这里闹个地裂天崩,把那些藏在重重帷幕后面贪婪的人都拉到太阳底下见见光。”司琛回答。
青松用手臂扣住了司琛的脖子,在他耳边说了一段话。随后,司琛挣脱,两人拉开一段距离。
司琛看向青松的目光带了复杂,“你又为何在这里?”
“是我自甘堕落。”青松回答。
“昔日,我师父传了我一招,说此招招成之日,便是我出师之时。日后非是你死我活的局面,也轻易不要用此招。我想这招式今日很值得用一用。如果你能接下我这一招,我自愿认输。”青松说道。
“好。”司琛点头答应。
“那你可看清楚了。”
青松向司琛攻来,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自己二十来岁的年纪,还没有一身老朽,战意正酣,谁还不曾是个看淡生死不服就干的英雄少年呢。
海棠开车跟在SUV后面走了一段,那SUV开得很随意,像没有目的的在城市里乱逛,上面应该有两个人。海棠看到了其中一个人下车买烟,还倚在路边一边四处张望,一边抽着烟。
“时叔,这车就是故意吊着我们的。”海棠说,“昨天停过那么多地方,可能人很早就被转移了,甚至不止转移一次。”
“The worst case. They know about us.”时叔说。
“我们该怎么办?这家伙为什么不等我回来就自己一个人去了。”
“海棠你还记得规矩吧?”
海棠说:“记得,失联24个小时内不允许任何计划外的擅自行动,24到72小时内允许在不涉及自身危险的情况下开展救援,72小时后原地解散,各安天命。”
“现在24个小时还没到,或许少爷他根本没事,我们什么都不该做。”时叔说。
“Fuck the RULE!”
海棠直冲冲地把车开到了公安局门口。
已经快到下班的点了,公安局大厅里还有很多人,基本都是来办户籍或者身份证的,分流大屏不断提示人们去找对应区域排队。
时叔在耳机里不停地对海棠说着:“冷静,你打算对警察说什么?他们正愁找不到白色假面是谁。”
海棠说:“我很冷静,我只是想来看看警察们都在做什么。”
第二场打完之后,司琛问帽子男:“我又赢了一场,现在已经只剩一场了,你担心不?要是我赢了,你会输多少?”
帽子男笑笑:“你不可能赢得了下一场的,好好珍惜你人生的最后三十分钟吧。”
“为什么这么确定我赢不了?”司琛问。
“告诉你也无妨,如果说前两场还算是比赛,那么最后一场就仅仅是游戏而已,不论你有多强,结局都注定好了,丑爷不会让你活着离开第三场的。”帽子男说。
司琛笑了,“我觉得不一定。”
半个小时后,司琛站在第三场的房间内,对手还未出现,也没有解说的声音,空空的房间仿佛可以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
头顶的一盏日光灯刺啦响了一下,接触不良一般明明灭灭。司琛抬头向上望去的瞬间,一声轻响,刹那间周围所有的灯都灭了。
一片漆黑,没有一丝光亮,也没有一点声音,仿佛落入了黑洞。
人类最大的恐惧来源于未知。
司琛一动也不动,呼吸也放到最轻,哪怕提前知道黑暗会降临,也不能降低黑暗带来的恐惧。十秒、二十秒、一分钟,在这样的黑暗中,人会慢慢丧失方寸感,时间感,紧绷的神经会松懈,反应会迟钝。
这种情况下,唯一让人心里觉得还有机会的地方是,不仅是你,你的对手也要面临同样的黑暗。
但事实并不如此。小丑或者丑爷,并不是一个人,或者说并不是某个固定的人,而更像是一个称谓,一个奖赏。丑爷出场的机会并不多,一个月只有一次。每个月赢得最多对局的人会获得一个奖励,这个奖励就是成为小丑,获得一局可以游玩的必胜对局。
为何必胜?因为黑暗仅仅是对手的。
丑爷有夜视仪,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你再哪里,想往哪躲。场子里的所有规矩不再生效,丑爷甚至可以选择武器,要枪也是可以的,不过从没有人选择用枪来处死对手,这太干脆利落,怎能如此轻易浪费掉得来不易的游戏机会呢。这场对局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黑暗会妨碍欣赏对手死前惊恐绝望的表情。
丑爷对着自己的猎物掷出一柄小刀,听见金属割破皮肤的声音,看见人形极力闪躲后,带着颜色的温热液体依然顺着刀锋飞离人体。
很不错的猎物,反应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