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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

  •   主君的身份,是我现在能给明轩的唯一。
      不过成为主君,还必须完成当初未曾完成的仪式。
      即他必须得穿隆重的朝服,戴重重的82颗朝珠,顶珍珠金冠,从王府主门一直从九曲廊走到正院,对我行三跪九叩之力后,方正式为我郎君。
      今天,我还没起床。
      这厢,他则已梳洗好,端坐于妆台前。
      “公...主君,”侍儿听雪站在他身后,笑,“您终于等到这天了。”
      明轩却只盯着铜镜,没回答。
      也许他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一切对于他如同梦-般。
      三年前,元眉还那么厌恶他,如今竟然也松口让他当主君。
      为何呢是爱他还是怜悯他
      明轩垂眼。
      她什么时候能懂,他要的..从来不是位置或者怜悯,而..... 而是什么呢
      他敢妄想得到她的爱么
      听雪打开盒子。
      抽出印着福字的金梳子,慢慢给明轩梳头。
      镜子里这个少年。
      不过十八岁的年纪。
      面容憔悴,乌发柔顺,嘴唇饱满。
      “主君可是起了”
      门口是厨房管事王二舅舅,咧着嘴问。
      “起了,多亏舅舅送来的补品,主君身子也好些。\"
      门口的小侍儿招呼着,脸上洋溢喜色。
      明轩在府里名声好。
      他又与人交往热心肠,不看名分地位。
      故而此时他复位,很多人都发自内心地来关心情况。
      屋子里。
      听雪已经开始给明轩擦粉描眉了。
      这是一种特别的香粉,是用珍贵的夕颜花做成的。
      全天下只有皇室子弟才有机会用上,是大婚时皇姐赏赐给我郎君的。我本一直没给明轩。这次他被封为主君,也算物归原主了。
      有几个新来的。
      从我屋子里调过来的十个侍儿,在屋子里拿衣服袍子整理,用绢子擦拭头冠上的珍珠金钗,还有高底宫鞋需要检查有没有裂缝。
      明轩覆粉描眉完,简直如同画卷里的神仙,那弯月-般整齐圆润的眉,星星一样黑亮的眼。
      有句言,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大概也就是这般了。
      特别是眉心一点红痣,像是人心口的朱砂,看得让人心魂摇荡。
      有多美
      世间的词藻好似都太过平淡,无法形容出那种惊艳面庞,又好像太过烟火气,无法描摹好他眉宇之间的淡然仙风。
      “主子,您喝口热茶,奴才们帮你穿衣了。”
      听雪跪下,道。
      “嗯。”
      明轩颔首,抿了一口旁边侍儿捧起的茶。
      他的嘴唇被画好了胭脂,更显得小而娇。
      只在茶杯的边沿.上轻轻盖了盖,便留下一个红红的小小的印子。
      其中气质,竟美得惊人。
      这朝服需要五人配合一块儿才能穿好。
      最外层是世间顶顶好的料子,用精密的绣工-针一针如同工笔勾线般绣出孔雀展羽的图案。
      朝服一共五层。
      每层都需要慢慢地穿,不小心乱了一层都会影响整个衣袍的外观。
      “主君,我们为您戴朝珠。”
      那几个侍儿捧着长又繁多的珠子,按照规矩放好在明轩脖颈上。
      香雾缭绕中。
      明轩浑身的孔雀如同真物在他身上展翅高飞,羽毛四起。
      衬他眉心的红痣,更像是神仙的模样。
      “好轩哥儿!”
      青云从门口推门门]进来,面容带笑。
      “青云,你来了。”
      明轩听到青云的呼唤,一笑,忙伸手。
      青云跨步进来,双手握住明轩的手,笑:“今儿是你的大日子,从今起,你就是府上的二主子,千岁的郎君,没人再敢欺负你了。”
      “你瞧你这双手,这珠宝钻石,都是你应得的。“
      青云摸了摸明轩食指上的戒指,眼神温柔,道。
      “这些年都是承蒙云弟你照顾。”
      明轩双眼氤氲雾气。
      青云与他这些年相互照顾,他俩的友谊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建立起来了。
      “别哭别哭,今儿怎能哭!”
      青云忙捏了捏明轩的手。
      \"是了,我也傻了,”明轩忙眨眼忍住泪水,笑道,“你坐,听雪!端杯茶给青云喝。“
      “没事没事,一会子我要去瞧着王爷呢,就不坐了。”
      青云摆手。
      他今日也穿身锦袍,打扮得不同他往日的活泼。
      明轩笑笑,颔首。
      青云走后,明轩遂开始准备走去正大门。
      那顶珍珠金冠,被小心翼翼地放在他头.上。
      明轩知道,这头冠的意义。
      修长细瘦的背部,他挺得直直的。
      他必须得保持住,让耳旁珍珠金冠的流苏不至于打在他脸颊。
      从今以后,他便是元眉身边的人,是她的郎君,是她同福同寝的人。
      他握了握手心儿。
      手指上的宝石戒指硌得他有些疼。
      “君上,准备好了吗”
      听雪跪在他脚边,将手放在鎏金宫鞋上面,以示恭敬。
      “我很早就准备好了。\"
      明轩推开门,目光灼灼,笃定道。
      这厢我已经梳洗好,穿了朝服,带了朝珠。
      “千岁这衣服,可了不得,奴才穿几次都没给您穿上。”
      厢平道。
      “日后重大活动都会穿,你多演练几次便就会了。”
      我笑。
      被人扶到正厅,那里已经站好了很多丫头婆子。
      厢平也去打扮了一番,预备观礼。
      明轩还没来。
      厚重的朝服在我身上,我感到深深的压力。
      我,李元眉,真要娶郎君了。
      不管我如何逃避,如何欺骗自己。
      都无法改变,我有郎君了。
      他不是许明宇。
      他是许明轩。
      三年前我最厌恶的人。
      我是否爱他
      我,我不知道。
      我垂眼看手中茶杯里漂浮的茶叶。
      起起伏伏,恍若人生一般。
      我李元眉就如同茶叶。
      苦中偶有-点甜。
      但泡开了,连那--丝丝的甜也没有了。只有淡淡的回味,回味.
      “主子,君上到了。”
      青云拿着一把浮尘,弯身贴于我耳畔,道。
      我此时才反应过来,抬眼去看。
      明轩穿一身厚重的朝服,戴82颗朝珠,头顶珍珠金冠,双手皆被侍儿扶着,正一步一步地向我走来。
      整个人施粉抹黛,唇红齿白。
      每一根发丝都被齐整地梳好,贴在头上。特别是耳前的鬓发,还颇有些别出心裁地弄个旋儿。
      他今日,倒有几分庄重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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