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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反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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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少爷家的床大概是直接联系酒店供应商搬来的,无论是大小还是舒适程度都和星级酒店不相上下。一回生,二回熟,在酒店同床共枕过一次,林琛表示,再“挤”一张两米大床实在没有什么压力。
林家兄弟在星级酒店品质的大床上睡得十分舒坦,但心里有事的季恒却难得体会了一把失眠的滋味。
警察来过那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723出租车案渐渐沉淀为了季恒心中一个逐渐发酵的秘密,每当看到林家兄弟两人,他都不禁会想,在那个痛失双亲、无依无靠的时候,林琛又是怎么去面对网上铺天盖地的喧嚣的呢?
那个见到警察还会恍惚的林琛,曾经又是怎么在泥沼之中,继续成长,最终成为一个冉冉芝兰般的少年的呢?
世间事果真最能动人情肠。夜晚的季恒叹出第一百零八口气。
明明只是认识一个月的普通同学,出于人道主义的精神让他和他家小屁孩过来住上几天,不知道怎么就操上了这份闲心。
季少爷躺在自己的金银窝里,莫名感受到了一股心酸的味道。
果真,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相比之下,自己的便宜爹再不济,至少现在还有用不完的钱。
同一个屋檐下的另外一大一小丝毫没有感受到季恒冷静外表下的百转千回,二人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顺便带领着金主在书山题海的中徜徉,直到国庆的假期的最后一天,一声接一声的哀嚎打破了这份宁静。
此时的季恒家客厅,邓钊背着老大一个书包,一手抓着贺宁浩的胳膊,一手悲愤地指着坐在软垫上吃冰淇淋的季恒、林琛、林森三人。
“林狗!我就说之前问你国庆什么安排,你骗我说没有,原来是趁着放假,带着你弟来咱们季哥家蹭吃蹭喝!”
“吃的是哈根达斯也就算了,睡的还是席梦思!”
“让我看看。”邓钊放开同样一脸悲愤的贺宁浩,来到垃圾桶边上,“你们还吃肯德基全家桶啊!!早八百年我叫你一起吃你不是说吃了上火吗?!”
“还有,还有!”邓钊再次悲愤地打开冰箱,“这里面的是红烧排骨吧,是林狗你做的吧?说好的要做给我吃呢?现在就剩个盆子底了!”
“你说,你对得起我和你从小到大穿一条裤子的情谊吗?!”
邓钊一连串输出,沉重的书包勒得他就像是一只煮熟的虾。
贺宁浩惨不忍睹地别过头,装模作样,唉声叹气:“小邓同志啊,还没看明白吗?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力量,林狗已经被敌人的糖衣炮弹俘获了,开始和阶级敌人进入同居生活,不与我们这些贫苦百姓一般喽……”
“停停停,打住打住。”林琛面不改色地最后一口冰淇淋塞进嘴里,“其他的也就算了,但浩子你这同居就有点过份了吧,平白无故污人清白呢?”
贺宁浩擦了擦不存在的眼泪:“哎,可怜我十七年守身如玉的林狗啊,怎么就一失足成千古恨了呢?”
戏演得很好,味道很足,以至于邓钊的眼神逐渐变得怀疑起来,他来来回回将坐在软垫上比他们矮了半截的季恒和林琛看了好几遍,嘀咕道:“不应该啊,初中的时候林狗还和我一起看隔壁班小姑娘呢……”
“啧啧啧,我说你们戏太过了吧,骗别人可以,别把自己也给骗了。”林琛伸出胳膊,使出常用的手法,一把揽过季恒的脖子,然后把毛茸茸的脑袋靠上去,很不要脸地在季恒肩窝上蹭了蹭,“看到没,正儿八经的社会主义兄弟情,以后你们季哥罩着我,谁惹我不高兴了,直接用钱砸死他。”
毛茸茸的头发刮过季恒的脖子和侧脸颊,空气中传来一股淡淡的红酒味哈根达斯的味道,从鼻尖蔓延至季恒的后脊梁,以至于他突然觉得有些慌乱,继而后背开始发毛。
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下意识地,季恒蹭地一下站起来,顶着压力去冰箱里又拿了两盒哈根达斯,一人一盒塞到邓钊和贺宁浩的手里:“不是说要来抄作业?”
邓钊猛地起跳,一下子冲到林琛面前:“卧槽,差点忘了,快快快,林哥林哥,你是我亲哥,我语文、数学和物理可是一个字都没写,就等着你救命了。”
林琛:“……没事叫林狗,有事叫林哥是吧?”
邓钊:“那哪儿能呢!”
林琛:“呵呵。”
一阵鸡飞狗跳,最终邓钊和贺宁浩合力“抢”走了林琛的语文数学和季恒的英语理综,然后被季恒赶到了书房去,美名其曰眼不见为净。
书房里卷子被翻得哗啦啦地响,客厅里季恒和林琛兄弟又默默吃完了一盒冰淇淋。
紧接着,没事做的三个人开始面面相觑。
在静谧的氛围中,林琛一锤定音,决定带着自家马上要坐不住开始闹腾的傻弟弟和刚搬来没多久、不食人间烟火的季少爷去逛公园。
公园说远也不远,不行大概二十多分钟,是一个有着多年历史的老人民公园。
十月里,公园一进门就是大片大片的菊花,道路两边种了许多的桂花树,空气里都是桂花的香味,因此这一片的居民还是喜欢叫这个公园最初的名字:桂山公园。
国庆的最后一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此时公园里到处都是出来闲逛的年轻男女和晒太阳的老人。套圈的小贩卖力地吆喝,不少人都乐意买几个圈套个乐子。
卖糖画的,捏泥塑小人儿的,画石膏娃娃的,卖冰糖葫芦的,公园里人声鼎沸,全是市井生活的气息。
季恒看这些颇有些新奇,看到后来也忍不住去转糖画盘子,抽到个小兔子糖画,直接给了林森,然后又忍不住跑去钓塑料小鱼,换了个最末等的奖品棒棒糖塞林森裤子兜里。
半条街走下来,林森兜里已经快要塞满了,恨不得立马叛变,把楼上的季哥哥换成自己的亲哥。
林琛颇有些好笑地看着顶着一张高冷脸和林森一起混迹在街边小摊中季恒,说道:“我说同桌啊,你这是八百年没下过凡了吧,小时候没玩过?”
季恒正在路边小凳子上趴着写数字,只要从1写到1000不出错,就可以领到毛绒玩具,闻言,他抬起一只手示意林琛不要打断他的思路,继而继续奋笔疾书,甚至拿出了期末考试的劲儿来。
林森在一旁紧张地盯着,一边心里为季恒着急,一边警惕着他哥又来“搞破坏”。
路边的小熊猫音响还在吱嘎吱嘎地放着儿歌,进来之前,林琛是万万没想到,季少爷平日里一脸冷酷,恨不得告诉全世界爷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结果进到这公园来,和三岁的小屁孩玩得不亦乐乎,真真是有点反差在身上的。
然而,反差萌的季少爷最终还是没有战胜商贩的套路,数字写了一大半最终还是乱了,只能铩羽而归,继续转战下一个目标。
一条不长的主街硬生生走了一个多小时。
主街之后,人群逐渐分流。
桂山公园有两景,一曰良辰美景奈何天的良辰山,一曰桃李春风遍天下的桃李湖。
桃李湖周围种满了桃花,民间传说,这里曾经是前清一个举人老爷的花园,后来几经辗转,将湖扩建,变成了桃李湖。现在的湖里还可以划船,公园养了一群大白鹅在湖里,经常有小孩坐着儿童小船去“冲鹅”,搞得周围一阵鸡飞狗跳。
而良辰山上则有一座观景亭,亭子呈环形,可以三百六十度俯瞰整个公园的美景。亭子中空部分种着一棵巨大的桂花树,相传,嫦娥仙子赴夜宴时路过此地,衣裳上粘着的月桂种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从此在这山坡上生根发芽,再也回不了仙宫,因此这座亭子也叫做思月亭。
桂花树的枝桠伸进了一层和二层的观景平台,上面被人们系满了红色祈福绸子,嫦娥月桂的美好传说也让这一株桂花树蒙上了爱情的神秘面纱,因此,红绸子上大多都是关于爱情的祝愿。
林琛嫌弃桃李湖太吵,一般都是选择爬爬山,到思月亭吹吹风,然后再从小路步行到后门,最后慢悠悠地回去。
季恒跟着爬了山,听了耳朵俗套的民间传说,此时颇有些好奇地看着亭子外卖祈福红绸的小摊子,一根红绸三块钱,一对红绸五块钱,常来的人早就买来寄过了,因此小摊子没有什么人气,和满树的红彤彤形成鲜明的对比。
爬上亭子二楼,林琛终于找到个座位坐了下来,忙着收拾林森兜里的一堆新晋鸡零狗碎。
栏杆边,季恒注意到,一对年轻男人走到了卖祈福红绸的小摊边上。
那两个年轻男人看上去像是大学生,不同于平常朋友出行的肆意,季恒一眼看过去,总觉得有一种奇怪的气场。
只见那两人买了一对红绸,付过了钱,分别写上了什么,然后其中矮个子的那个男生想去看另一个写的什么,高个男生却将手里的红绸举过头顶,不让他看,矮个男生不信邪地跳起来去够,跳了几次,绸子没拿到,反而一下子扑倒了对方身上,两人一个踉跄,然后高个男生顺势揽住了他的肩膀,说了句什么,矮个男生抿嘴轻轻笑了。
季恒盯着他们,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太对,他暗自注视着他们,看着他们走到二楼,选了一根红绸不那么密集并且花苞更多一些的树枝,然后纷纷将红绸系了上去,又肩并肩上了楼。
红绸在微风中飘动,桂花的香味中,季恒仿佛闻到了那方传来的一股酸涩的甜蜜。
他假装观察树上的红绸,一个个看过去,找到那两人刚刚挂上去的那一对,定睛一看,只见其中一个写着: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另一个写着:哪怕这个世界都不理解乔乔,不爱乔乔,齐珺也会永远爱他。
没有任何依据的,季恒就觉得前面那个绸子是矮个男生写的,后面的那个绸子是高个男生写的。
奇怪的感觉烟消云散,原来这两人是恋人。
不知道为什么,季恒心中突然涌现出一种不安,他不由得去品味那绸子上的话:这个世界都不理解乔乔,不爱乔乔……
“我说同桌你干嘛呢?”
林琛的声音猛地从季恒身后响起,将季恒从隐秘的思路中惊了出来。
季恒回过头,有一种干了坏事被抓住的无措,他难得露出了一个有些无辜的表情:“没……随便看看。”
“这有什么好看的?”林琛疑惑地看了他一眼,顺着他刚才的目光看到了那一对红绸,扫了一眼上面的内容,恍然大悟道,“哈!我说你刚才怎么一直盯着那一对儿看呢,原来咱们季少爷没见过同性恋呀。”
林琛一阵挤眉弄眼:“我说你这也被保护得太好了吧,这都不知道?平时里不出来玩的?还是说你们有钱人忙着打理家业呢?”
季恒莫名感受到一丝恼羞成怒,他盯着林琛手里被舔得水光粼粼的棒棒糖,生硬地说:“听过没见过,好奇,不行?”
“好奇,当然可以,但你说没见过这就不对了,上次那个傅警官和谢警官不就是一对儿吗?别告诉我你没看出来啊?”林琛用自己忙里偷闲的嘴舔了一口糖,笑得十分猥琐。
季恒:“……”
没看出来行了吧!
林琛仿佛就此找到了调笑季恒的乐趣,他津津有味地吃着糖,笑道:“来来来,分享一下,有钱人家的少爷是怎么长大的,双手不沾阳春水,不识人间烟火气也就算了,怎么连同性恋都不知道,这就有点孤陋寡闻了啊,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了。”
季恒沉默地盯着他,思绪却一下子随着桂花香回到了若干年以前,事实上,这所谓有钱人家的少爷他其实也是今年才当上的,在这之前,他只是一个白天上学读书,晚上去酒吧、夜店等各种奇奇怪怪场所接自己妈妈回家的倒霉蛋。
一年里偶尔能见到他爸几次,一般都是拿钱,训话,再拿钱,再训话。先是教育他妈,然后再教育他,威胁前者不能把自己儿子养废了,然后训斥后者让他自己老实点,不要长歪了。
小的时候,他还期望着有一天能和父母一起出门踏青,希望可以努力学习,讨取父母的关心和爱护,直到后来他才渐渐明白,在父亲眼中,自己只是一个还不受认可的外人,而在母亲眼中,自己则是一棵源源不断的摇钱树。
已经不记得是哪一天,只知道还是上初中的时候了,母亲常去的酒吧关门了,于是去了新开的酒吧一条街,晚上喝的烂醉,又打电话叫他去接。
街上灯红酒绿,漆黑的夜色中,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东倒西歪,搀扶着去向一个个未知的远方。
这个地方季恒并不熟悉,最开始进错了地方,只见那里面一群穿着清凉的男人在舞池里跳舞,一个男人伸手摸了摸另一个男人后脖子,然后后者回头,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容,仰头亲了上去……
季恒有些受惊地跑了出去,正好撞上从隔壁出来的母亲,母亲画着浓妆,三十多的年纪却保养很好,身后跟了几个不太老实的男人。
季恒熟练地架起她,不理会周围人的目光,大步往回走去。
母亲满身酒气,说道:“就你个便宜爹事多,老古董,见不得自己碰过的女人被别人碰,要不然以老娘的魅力,哪还需要你……”
说着,她打了一个酒嗝,话音一转:“不过啊,他给的倒是多,划算,不愧我当初费尽心思……嘿嘿,刚刚你从蓝吧出来的吧,我告诉你,里面都是些死基佬,男人和男人搞,下次别进去,多晦气!又不能生,哪有我好……”
季恒原本从来不听她的醉话,只是这一句晦气却实实在在烙在了脑子里,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视之如隐秘。
往事已不可追,桂花香中,季恒吐出了满肚子的过期酒气,从林琛兜里搜出一个糖塞进嘴里,毫不留情地调笑回去:“大少爷都是荤素不忌的,没有那么专一,这样才更时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