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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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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楼的走廊尽头的一个小房间里,沈凌天坐在沙发上,一阵尖利的笑声传来,“知道吗,我就爱她,我今生已经一无所有,我只有心灵,只有思想,我的躯壳已经毁掉,但是我的心灵不瞎也不丑,我要她,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安慰。”
“可是不好办啊,她根本不认识,怎样通过你的心灵喜欢你呢?”
“我要一个漂亮的替身帮我恋爱,通过财富让她就范,然后她会忽略我的躯壳”
“好吧,只要你高兴就好了”沈凌天走了。
夜已深了,沈凌天穿着睡袍还在书房的沙发上坐着,旁边的落地灯昏暗的灯光照着他,他那双眼睛在金丝边眼镜后面沉思着什么,他猛地吸了一口烟,烟雾在他面前缓缓升腾翻滚,深深地望向远方,想着自己从年轻的奋斗,到今日的地位,在这个城市,谁不知道他沈凌天,那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他是商界巨鄂、家财万贯、地产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目前经营着多家房地产公司,多和官员来往,呼风唤雨。夫人颜晚霜也是出身豪门,还有什么不顺心呢,他微蹙着眉头,似有难言之隐,那件事又触动了他的神经,他的内心又隐隐作痛,眼前似乎又浮起那场大火。那场大火毁掉了一切,他咒恨着,无力地抓着沙发,似乎想握住什么。
他又猛地吸了几口,就把烟蒂掐灭在烟灰缸里,他默默起身,关掉了灯,走向走廊深处的卧室,晚霜似乎也睡得不安稳,轻轻地阖着眼皮,眼珠还在微动,他帮她盖好被子,面对着他躺下,她张开了眼,然后望着他问道,“怎么还不睡,这么晚了,明天还有公司会议呢?”
他轻轻叹口气,“睡不着。”
“什么事,这么担忧,那个华夏集团的合同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签了就能开工动土了;那个万金公司的案子也是稳的,他们老总和我爸家是世交,不用担心。”
“你不要操这么多心,身子本来就弱,要好好养着,今晚的人参雪蟾汤喝了吗?”
“喝了,效果不错,最近感觉好多了。”
“那就好。”他忧郁地望着她说,“我说的不是这些,关于郜书。”
说到郜书,郜书在国外留学四年,学的是土木工程桥梁系,他毕业后去沈凌天的公司实习,他早在学院设计的桥梁图纸在一本国外有名的杂志上获奖了,在公司他才华横溢,态度冷峻,又是沈家的唯一继承人,身份地位高不可攀。沈凌天家族有望,可就是五年前工地的那场大火毁了他,这些年他到国外治病疗养,植皮,无奈烧伤面积太大,即使是国外的顶尖外科大夫也爱莫能助,这些年他因为心中苦闷脾气变得易怒、阴沉,为了换个环境,让他心情好点,沈凌天选择这个僻静之处,盖起这座镜湖山庄,最近沈郜书回到镜湖山庄。
晚霜背转身轻轻地抽泣起来:“孩子太可怜了,我们该怎么办呢,他再也不能见人了。最近他喜欢上那个新搬来的女孩,天天缠着我问,说非她不要,你说怎么办?”晚霜擦了擦眼角的泪痕。
“虽然咱们家是豪门世家,可是依现在郜书的情况,哪个人家愿意把女孩嫁来毁掉幸福呢?”她继续说道: “侄子,他也是什么都不知道呢,小毛孩一个,整天沉浸在画画中,我看他有艺术家的天赋,应该好好培养,没准将来能成为一个大画家,到国外深造。道远生意失败就这么撇下他们母子走了,只瞒他道脑溢血而亡,静娴身体又不好,在医院疗养着,想儿子,应该多多关心才是,叫她放宽心养病,费用叫她尽管不用担心,我们本来是亲戚,帮忙应该的。把道谦的户口改名换姓,原不是一件难事,如今咱们把他认作养子,也不让他再用原来的名字,静娴那边,你还是好好说说,让她放宽心养病。”
“是的,我常去呢,又瘦了,总也想不开。”晚霜伤感地说。
“道谦现在和那个女孩怎么样。”
“发展不错,那女孩也挺喜欢他的。”
“道谦原本是不错,人长得好,重情义,又有才华绘画好,我们应该竭立培养他,除了郜书,他就是第二个儿子了。”沈凌天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这天,诗韵伏在桌边看了几本书,抬手看看表,已经快10点了,她踱到客厅,伸伸麻困的腰,做了几个瑜伽的动作,这时家里的电话铃声响起了,她接了起来,是郜书,他兴奋地说,我们去吃午餐吧,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诗韵答应了,她跟吴妈打了招呼就出来了。出了小区,天空里飘着淡淡的雨丝,夹杂着四面吹来的风,清凉沁心,呵,这样的雨天,总是勾起人满心的诗情,那些诗在她耳边萦绕,“三更雨,滴到天明”、“更兼梧桐细雨”…,她用力甩了甩那黑发的头,努力不再去想这那些诗了,她远远看到郜书的车停着,郜书一看到她就打开车门让她上来。
“少爷,我们去哪?”司机老张问道。
“去市里的解放路附近。”
“好的。”老张开着车子驶向市区。
”我最喜欢这样的雨天了,清凉、舒爽。”
“是吗?”郜书看着她,“你喜欢就好”他紧握着她的手,仿佛怕被遗失的宝贝似的。
车子载着他们驶向市区,他们望着那车窗外掠过的高楼大厦,一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久居山中,暮鼓晨钟,她仿佛离这份喧嚣已经很远了,耳边不再是山风和竹籁,湖水和鸟鸣,她的耳朵都有点不习惯了。他含笑从镜里望着她,她今天穿了件拼接网纱的无袖打底衫,在腰间松松地打个结,那淡雅的墨绿色衬托得她更美了,她把头发披散在后面,耳上戴着两粒珍珠耳钉,下身是白色的长裙,飘逸,潇洒。
等到了解放路,他们下了车,郜书抱着一个长长的纸盒,他让打发老张回去了,还说会不用来接了,自己会打车回去的。他们走到一家叫“雅舍小筑” 的店前,那是一座两层的西餐厅,走进店里,老板娘热情地迎了上来和郜书打招呼,她笑吟吟地望着他身边的诗韵。今天店里的人不多,大概是天气的缘故,郜书带她径直上了二楼,店里的装修风格是她喜欢的,窗边是垂地的咖色窗帘,咖色的卡座沙发,很有情调,桌上有个冰裂纹的小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一直鲜艳欲滴的红玫瑰,还有擦得亮晶晶的餐具,他们选了一个最里面靠窗的位置坐好,穿着白衬衫打领结的侍者就上来了,郜书点了双份牛排、烤牡蛎、蔬菜水果沙拉、摩卡纳咖啡,抹茶慕斯。随后小蛋糕和咖啡就上来了,上面还洒着红丝绒,点缀着红樱桃,郜书说这是店里的特色,尝尝吧。
诗韵轻轻地搅着杯里的氤氲,好像在沉思着什么,他定定地望着她,她那低垂的脸庞,光滑的颈项,思考的样子,无一不美。
“诗韵”他温柔地唤她。
“嗯?”她抬起那黑亮的眼珠看着他。
“你今天好美。”
她报给他一个温柔的笑容。
郜书那快乐而又笑盈盈的眼睛,探究地看着每个人,仿佛一道阳光照进她的心里,这时他打开那个黑色的长盒子,里面并排躺着12枝白玫瑰,在盒子的映衬下,高贵,雅洁。
“送你的。”他深情望着她,“你知道白玫瑰的花语吗?它代表纯洁的爱,世人都爱红玫瑰的热情奔放、浪漫夺目,我却独爱白玫瑰的纯洁、清雅、沉稳庄重、清新脱俗,真实与凝重,你就是白玫瑰的化身。”他深深凝视她,仿佛要望进她的心底。
她感动了,温柔地看着那些在灯光下耀眼的白色花瓣,她轻轻拿起一朵闻了闻花香,那么清新、凛人,她报以他一个温温柔柔的笑。
饭后她们去了中山路那家KTV,门口两边立着两排服务生,一式的白衬衫黑马甲,整齐地朝他们鞠躬,“欢迎光临。”大厅里金碧辉煌,镜光闪闪,人影幢幢,吼声震天,门口坐着一排脂粉美女,妆扮得粉妆玉砌,香气飘飘,他们进来时,她们都齐刷刷地望向她俩,郜书走到前台,订了一个包间,服务生领着他俩穿过那玻璃的走廊和两旁金光闪闪的丝绒包壁,来到包间,包间很雅致,靠墙一排放着紫绒色的水钻欧式沙发,一股冰凉的冷气袭来,舒服极了,他唱了首“一往情深”,她唱了凤凰传奇的“荷塘月色”。郜书要了啤酒、果盘,他们一直唱,一直喝,干杯,蹦着,郜书看起来心情很好,诗韵也一样,他们唱了好多支,好多支,叫着,喊着,郜书一直喊着“我爱李诗韵。”叫的那么响,那么亮,以致服务生都趴到小窗上看了好几次了,诗韵也醉了,她一直笑吟吟的,慢慢地她感觉天花板旋转起来了,大屏渐渐模糊起来…他们是不知道怎么走出KTV的,诗韵在路旁的树下吐了好几次,他扶着她,在马路上撞撞跌跌地走着,他们打了车回到小区,郜书把她送到门口,又在她额前吻了一下。
“回去吧。”他望着她,她也那样望着他,抱了抱他的腰算作回应。
吴妈还在灯下等她,“小姐,你喝酒了?”
“同学过生日,喝的晚了,吴妈,让你担心了。”
“那赶快去睡吧。”她把她扶上楼,帮她倒了茶水喝下,又帮她擦了擦脸,她就沉沉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