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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色的雨伞 ...

  •   如果有一天,我倒在了雨里,有个女孩会撑着一把伞站在我面前,那么,她,就是我的天使————

      九月,中午,天还是很闷热。
      路上女孩子都撑着伞,以抵挡炎炎烈日对自己美丽脸蛋的摧残,为什么呢?因为天使爱美丽。
      陆天翔希望自己还是呆在家里,因为暑假里的现在,他可能正坐在沙发上啃着西瓜,吹着空调,握着遥控器,看着电视,即使无聊到看电视直销广告,有一点不容否认的是,电视直销里的模特还是很漂亮的。
      然而此刻,他正不得不埋着头,背着书包,步履蹒跚地走在被烈日烤焦的水泥地上,一步步地向教室走去,额头上的汗一滴滴地滴在炽热的地上,瞬间被蒸发,不知是自己被烤晕了,还是幻觉,他甚至看见冒出水蒸气来。
      他穿着一件白色纯棉T恤,下面一条灰色中裤,一只脚上穿着一只白灰相间的帆布鞋,一只脚?是的,就是一只脚,因为他另一只脚不需要鞋子。
      他有些担心会下雨,因为他没带雨衣。陆天翔抬头看了看,远处天边有些暗,浓重的乌云在西天犹如电影中的妖气一样开始聚集,给人以一种不安感。但这里还是艳阳高照的,不管再怎么热,也是好事,被太阳晒着总比被雨淋着好。当然这是陆天翔自己的喜好,他喜欢白天,喜欢太阳,喜欢阳光下的这个花花世界,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他应该是一个阳光大男孩。
      在他的原始性格里没有一点阴郁的情愫,他不喜欢寒冷孤寂的冬天,喜欢热情似火的夏天;他不喜欢滴滴答答地阴雨,喜欢光芒万丈的阳光;作为一个男生,他不喜欢似乎总是沉浸于忧郁感伤的女生,他喜欢热情开朗的女孩。
      教室离宿舍并不远,一般人走也就十分钟,但对陆天翔来说,他要花上双倍的时间。他只是一味地走自己的,脑袋里什么都不去想,这已经不是他第一天这样走在校园里了,他已经大二了,换句话说,已经这样走了一年,更确切地说,已经在同样的一批人的注目下走了一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算是学校里最为知名的人物,在整个男生宿舍区,更是尽人皆知。我可以向你保证,这里有太多的人可能不知道男生学生会主席是谁,但没有人不知道他。只是这要看你怎么去询问,如果你随便抓个人问“陆天翔是谁”,那么你肯定会失望而归,因为没人知道“陆天翔”这三个字,但如果你问“残疾的那个是谁”,那么他一定会很兴奋地指给你看,那个就是。
      是的,那个就是,再明显不过了,左边的那条腿,小腿只剩下了半截。如果读者身边也有个用一只脚走路的人,那么,我相信,你不会不知道。
      陆天翔已经不再愿意去想自己是怎么丢掉一条腿的,一来因为想也没用,二来没有必要去想,瞎子会想自己怎么瞎的吗,聋子会想自己怎么聋的吗,不会,面对现实才是他要做的。他的书包瘪瘪的,里面只有一本书和一瓶水,因为下午就一门课,这种情况下别人都不会背包,但他要拄拐。
      在同样一批人的视野里走了一年,他早已经习惯了,就好像一只天鹅在鸡窝里呆了一年,他也会习惯的。可是,他又没习惯,因为新来的大一新生们都还没见过这位大名人,人总是对未知事物有一种强烈的求知欲,所以那些三三两两穿着军训服的新生们就像在探讨一条世界性的科学命题一样,饶有兴趣地观摩他的模样,并及时地交流观后感经验心得,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可能他们无法想象骨头断掉后的横截面是什么样子的,然后新的皮肤又是怎样长出来的,这里面有太多太多有趣的问号,让这些新来的孩子们实在想一探究竟。
      今天没人跟陆天翔一起走,其实在大多数的时间都没人跟他一起走,一个是他走得慢,室友没人会等他,他也不会要求任何人等他,再一个就是为了赶得及上课,他要比寝室里其他人早走十分钟。
      按惯例,陆天翔还是绕道从后门进教室,直接坐在了最后几排,因为从前面进,就要从所有人的眼神里走过,尽管都是同系或同专业的学生,但他打心眼里并不愿这样。让他感到很匪夷所思的是,其他几乎所有正常人也喜欢从后门进教室,即使是绕道,他问过同学,同学给他的回答是:做人要低调,你不觉得从前门闯进来太显眼了吗。他在心里嘲笑这种思想,嘲笑中国人的这种中庸之道。
      那些很早就到教室的大多是女生,她们几乎占据了教室前排的所有椅子,只留下了很少的座位给那些也很早来到教室并在大学里还很用功读书的男生,这种男生很少,少得跟濒危动物一样。
      大学里绝大多数的男生把绝大多数的时间花在了三件事情上,玩网络游戏,交女朋友和睡觉,而睡觉只是为了使自己的身体状态能更好地为前两者服务,换句话说,要是人能不睡觉,他们就只剩下玩游戏和交女朋友了。
      不能说女生很霸道,她们占据了前面整整三排中间的所有座位,只留下两边的几排座位。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有一个特点,一个人的时候淑女,两个人的时候活泼,三个人的时候唧唧喳喳,一堆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河滩上的一群鸭子。坐在前排两边的就是这个学校里,或者说是全国大学里都少得可怜的从来不旷课,从来独立完成作业,从来就有自习综合症的男生。他们几乎秉承了高中时代的学习习惯,老师布置的题目从来都独立完成,老师没布置的也要做,他们能为你解出书后的每一道题,能解答考卷上的所有题目,所以高等数学老师在报成绩的时候才会出现那么几个令全教室人都感到震惊的高分,90,甚至是100。
      陆天翔并不在乎这些好学生,经历了太多挫折的他对分数这个东西早已不放在眼里。中考的时候他的分数线已经达到了市重点,但父母放不下他只让他去了镇上的一所普通中学,结果他白考了50分。高考的时候他的分数早已超过本一线,但父母还是放心不下他只让他去了市里的一所全国二流大学,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他上的是本二,这回他白考了60分。他总是因为父母的束缚不能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再高的分数对他而言也只是白搭。所以即使陆天翔是以理学院第一名的成绩进来的,但他再也不想像以前一样扑在学习上了。事实证明不管他成绩再怎么优秀也终究是无用的,他不用愁未来自己没有工作,因为父亲是镇上人民医院副院长,只要一句话,他将来要做的只是一下午坐在办公室里喝喝茶,看看报纸,以此度过自己的一辈子,尽管他内心并不希望自己的未来是这样的。
      他的未来?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过这个关乎自己人生的命题了。其实很多大学生都不想,如果他们有想的话,那他们就不会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那三件事上了。既然别人都不想,陆天翔觉得自己也没有想的必要,随遇而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一是不想走进别人的视野,二是对学习没了兴趣,这是他喜欢坐在最后一排的两大原因,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又多出了一条,他可以看见自己默默喜欢了很久的女孩,这个正从前门走进来的女孩。
      她叫徐睿,一个气质清秀的女孩,即使是离很远,陆天翔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也能从心底焕发出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在陆天翔眼里,她或许不算是最漂亮的,因为大学里漂亮女孩很多,但绝对是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那一种。他曾不只一次地幻想过,要是能和她坐在一起,那该是一种怎样美好的感觉。爱情,能给人一种美好的感觉,对爱情的幻想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
      徐睿穿了一件圆领缀有蕾丝花边的白色衬衫,两根装饰性的带子在胸前打了一个蝴蝶结垂在那里。染得略带褐色的头发正好垂到肩部,清新恬静的外表是陆天翔喜欢她的一大缘由。和大多数女生喜欢三五成群走在一起一样,徐睿的身边也总有两个固定不变的人,她们路上一起走,上课一起坐,饭一起吃,逛街一起逛,几乎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如此,这就是女孩子的好处,要是两个男生这样,一定会被人说成同性恋。
      陆天翔目视着她进门直到坐在座位上,目光仍然没有离开,即使此刻看到的只是背影。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只注视徐睿一个人,反正就是不知不觉地,他每天都要这样注视着她进教室,甚至在上课的时候,也会发呆地看着这个女孩的背影。他知道自己是喜欢上这个徐睿了,但他仍然不敢确定这种感受。如果是真的喜欢,在见不到她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过她,这怎么能叫喜欢呢,但如果不喜欢,那为什么在这一刻班里别的女孩子都不看一眼,而每天只看她一个人呢。但若是真的喜欢,陆天翔知道自己是不能表白的,这是一个在他看来如此美丽的女孩,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是一个健全人,而自己……
      陆天翔露出一个很无奈的笑,这就是他所不得不面对的残酷现实,因为这个现实,有很多事是他不能做的。
      有时如果人很多的话,他旁边会有个人,但不是室友,一般情况下,他总是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那里,今天也一样,因为像这种下午的课,很多人会逃课。大学实在是个好地方,它可以逃课,要在中学里,你不来上课,班主任的电话一定在第一时间打到你家里。人跟动物是截然相反的,人被管束地久了,自控力也就越差,所以一旦放开了缰绳,就开始撒野,但动物不同,你把它在笼子里关得久了,它就不想出去了。
      陆天翔一个人坐着,从走进这间教室到走出这间教室都没人跟他说一句话。可他骨子里并不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他喜欢朋友,喜欢有人跟他说话,喜欢跟别人扯淡。这让他很怀念中学里的时光。尽管中学很苦很累,但他有朋友,有同桌,他可以在任何时候只要他愿意哪怕是上课,可以有人跟他讲话。在那时候,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残疾人,或者更确切地说,别人没把他当一个残疾人,这才是最重要的。也许唯有让他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在上体育课的时候,他不得不一个人呆在教室里,捧着本《读者》消磨掉所有时光。
      他也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在体育课上他更多地是望着楼下不远处的操场,看他们打篮球,此时旁边会有很多人在观看。在某一个人打出一个好球时,会赢得一片掌声,在这些给予掌声的人中还有很多把体育课当成是看帅哥时间的女生们。她们总是三五成群,讨论着哪个比较帅,哪个的动作更飘逸。所以在这些女生的无形鼓励下,那些能够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男生总是很想出风头,原动力其实跟樱木花道是一样的。
      在篮球场边是一排的乒乓球桌,聚在这边的人一点也不比篮球场人少,因为中国喜欢打乒乓球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在上一节课下课的前几秒,打乒乓球的人总会拿着拍子,一脚跨在走道里,等待老师宣布下课,一下子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冲将出去,不是为了挑一张好的球桌,仅仅是为了有得打。操场上尽管有十一张桌子但还是不够,同时上活动课的班级太多,所以有时一张桌子上要聚七八个人轮着打。所以你要想打得多,技术一定要过硬,一旦被刷下来了,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陆天翔就这样望着操场上欢乐的人群,听着他们唧唧喳喳欢乐的笑声或是不时应该你先打还是我先打的争吵声,他总是忘记了自己的痛苦,隐约地,趴在窗口上被微风吹拂的他感到一种快乐,就像在操场上的人们一样的快乐。
      但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奔跑在操场上,特别是到了高三,总有那么几个宁愿活动课不上呆在教室里做习题的人。确实,在这条通往大学的路上,还是有人愿意放弃现在的快乐以获得一个更好的成绩。但陆天翔打心眼里不怎么看得起这些人,他腿不好,所以他是多么地渴望到操场上去,那些十七八岁充满生机的生命是多么地美好,这是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唯有这时候,人还是充满活力的,唯有这时候,人还是单纯的,唯有这时候,人才可以那么忘我地去挥洒汗水。而这些窝在教室里的人却宁愿在这大好时刻做他妈的习题,简直太愚蠢了。
      陆天翔在这上面的观点始终都是极端的,他认为十七八岁的青春应该在阳光下度过,如果有人身体健康却宁愿窝在屋里学习,那他就浪费了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学习什么时候都不晚,但青春却不能再来过,更何况,一天才那么一节的活动课。
      “陆天翔……陆天翔,到了吗?”
      “啊,哦。”他这才回过神来,赶紧举了一下手。

      陆天翔游走在对过去的回忆和困乏之间,都不知道听到了什么,唯一让他越来越忧心忡忡的是天已经暗下来了,刚第一节课还是好好的,第二节课西方的黑云开始飘过来,就像一块巨大的幕布被徐徐拉上,直到现在快下课的时候,彤云密布,雷声轰隆,狂风大作。所有这些就像一首歌的前奏,在为高潮的来临作着最后的暖场。
      下课铃敲响的时候,下雨似乎只是老天一点头的事了。尽管快要下雨,但他不能急着走,因为门口人很多,这是父亲教过他的,你要是一旦被推到了就麻烦了。一是陆天翔时刻记着这点,二是他也不想让很多人看到他撑拐杖,尽管不会有人对他说什么。
      “陆天翔,你回宿舍还是去吃饭。”他知道林浩他们又要他带书了。
      “吃饭。”他将书塞进背包。
      “现在才三点半,这么早就去吃饭。”王凯说,他的另一个室友,经常和林浩一起。
      “不是啊,我省得待会儿再下来了。再说待会要下雨啊。”食堂到宿舍也有蛮长一段路。
      “那你放包里吧,我们去上网,带着不方便啊。”王凯说着就把他跟林浩的书放在了桌上,这是《应用数学》,两本很厚的书。
      “不会吧,很重的。我还要去吃饭啊。”他拒绝道,两手托起书想还给他们。
      “哎,你反正放包里的。”王凯说着就拉林浩走,头也没回。
      陆天翔本想喊,却发现早已没了两人的踪影,要是腿好的话,他会追出去,但现在,他只能很无奈地把书塞在包里了,这是唯一的选择,当然他很想把书放在这不管,但这是不可能的,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不会这么做。
      因为要下雨,教室里人走得很快,陆天翔赶紧把书塞进背包,努力地背在肩上,有些沉,但对他来说还是能承受的。这时候教室里只剩下两个班的班长在老师那签出勤报告了,其中的一个就是徐睿,还有那两个总是一起走的在等她。此刻他已来不及去想她了,赶紧撑着拐杖出了教室。
      老天已打了好几声响雷,路上男生都在飞奔,仿佛这雷声是冲锋的号角一般,越发鞭策他们加快飞驰的步伐。女生们尽管有伞,但因为对雷声的恐惧也赶紧走着。天似乎没那么暗了,风也没刚才那么大了,但这并不代表天气好转了,而是真的要下雨了。果真,陆天翔还没走出十步远,第一滴豆大的雨滴就拍打在了他的肩上,然后是额头上,脸上,星星点灯。他走得急了些,但不管怎样急,他都不可能像飞奔过身边的人那样快。不时地有撑着花花绿绿雨伞的女生从他身边匆匆走过,不可能会有人撑他,他也不可能要求别人。
      就在这星星点灯的豆大雨点间,突然,老天像洗手的时候碰翻了脸盆,大雨瞬时间倾泻而下,快得都让人感觉不到它是如何大起来的。瓢泼的雨倾泻在眼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马上,路边排水沟里已经可以听到巨大的泄流声。男生们顶着书本向宿舍飞奔,快如闪电,那么大的一个路口,一个人在一两秒间就穿过去了,快得像一只猎豹。而陆天翔却越发走得艰难。他想走快,但雨太大,他怕滑到。
      他驾着拐,停下来腾出一只手把背包往肩上又拎了拎,不至于滑下来,这样他好走得快一点。但雨还是太大,他不得不时地停下来,用手抹去脸上的雨水,就像汽车上的雨刮器一样。此刻他以来不及抱怨老天怎么偏偏下雨了,他唯有想的就是不去吃饭了,快点走,快点到宿舍,尽管这是炎热的夏季,但浑身被浸透的感觉还是冰凉的。他可以感觉到衣服,内裤,袜子都贴在了身上,鞋子里灌满了水,他感觉背包里也好像进水了,恐怕书也都湿了。他的脚是那么地重,两手冰凉地都麻木了,连拄拐的力气都没有。他在心里呐喊着快点走,却怎么也走不前。他奢望会有一个撑伞的人好心人停下来,但这时候,这么大的雨,以至于空气中产生了雨雾,谁会注意到他呢,谁会注意到有个残疾人在这么艰难地走呢。
      直到突然……他感觉自己的左肩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顺势往前,带着拐杖的身体一下子失去了重心,往前倾去。因为拄着拐,他腾不出手来支撑,整个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一下子,先是肩膀一阵剧烈的酸痛,然后是麻木,再然后是人倒在水泊里的冰冷刺骨。他侧躺在地上,雨水顺着他的脖颈,流过每一寸皮肤,摔在地上的左肩剧烈地疼痛让他在最初的几秒动弹不得。他就这样在雨里躺了十多秒,才意识到还要爬起来。
      但他感觉身体是那么地沉重,左肩还没恢复知觉。他翻转过身体,让自己面朝下,这样他能靠着右手撑着爬起来。但没有左手的支撑还是不行,他试图借助拐杖,可徒劳无功。雨水不断地汇集到他的鼻尖,不间断地流下,就像屋檐下的水。在这样一连试了几次都没能爬起来后。陆天翔突然抬起麻木的左手狠狠地敲在水泥地上,溅起的积水打在自己的脸上,他恨自己怎么怕不起来,也许这样打几下能让手恢复力气。
      就在他抬起左臂,正要再一次敲下去的时候,猛然感觉豆大冰冷的雨点不再敲打他了。

      余睿蹲下来,赶紧问:“陆天翔,你还好吗。”
      陆天翔感觉自己正在被人拽起来,因为面朝下,他看不见谁,由于雨声太大,他也听不出是谁。
      “吴欣,你来帮我扶他一下。”
      “来,我来拿包吧,还有这个。”这是李雨菲的声音,陆天翔能够听出来,同时他感到自己肩上的已经被雨水浸透的包正在被拿掉,竟然背部出现了那么一块没被雨水淋湿的地方。
      他被两个女生扶起来,抹了一下已被雨淋得睁不开的眼睛,这才发现,竟然是徐睿。陆天翔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脸红,但他明显地感到自己的心跳加快了。
      “呃,谢谢,我,我自己走吧。”
      “你又没带伞,怎么自己走啊。”吴欣说。
      “是啊,你没摔疼吧,用不用去医务室啊。”尽管陆天翔的手臂是湿透的,但徐睿还是把这个人的手臂搭在了肩上。
      “啊,不用,还好。”在他的手搭在徐睿肩上的那一刻,他的心跳又加快了。
      “你怎么不带伞呢?”吴欣问。
      陆天翔正要回答,李雨菲拿着拐杖的手碰了碰吴欣,她这才意识到不该这么说。
      他看到了,但还是说:“下午出来的时候天还好的,就没带雨衣。”
      雨依然很大,但不再淋着雨了,徐睿的伞往这边靠着,以至于她的那侧肩膀都湿了,吴欣的伞同时撑着她自己和李雨菲,因为李雨菲又要拿包,又要拿拐杖,这副拐杖倒比她想象中的轻巧,但这只包里不知装了什么东西,却很重。没走出几步,陆天翔主动停了下来。
      “拐杖我自己撑吧。”
      “啊?”李雨菲有些犹豫。
      徐睿也觉得这样一条湿漉漉的手臂搭在肩上很不舒服,而且都很不好走:“你能撑吗?”
      “拿过来吧,我觉得撑着还好走一些。”李雨菲把拐杖给了陆天翔,这下她可以两手拎着这湿透的包了。
      “你的包怎么这么重的。”
      没等他开口,吴欣抢着说:“被雨淋湿了呗。”
      “不是,里面有三本《应用数学》。”
      “三本,你干嘛带三本。”吴欣问,现在就徐睿一人在替陆天翔撑着伞了,吴欣撑着李雨菲。
      “那两本是林浩和王凯的。”
      “他们的书怎么叫你拿。”吴欣有些气愤地问,自然,陆天翔在她眼里早已成了弱势群体的一员,那两个健全人怎么叫一个残疾人带书呢。
      “他们说要去网吧,我反正回宿舍就带了。”陆天翔故意没把自己拒绝带说出来,他想这样可能显得自己更可怜一点,而且心地还很善良。
      这句话果然起到了作用,吴欣的气愤一下子增大了好多,抱打不平地说:“他们两个怎么可以这样呢。”
      陆天翔突然意识到在给自己撑伞的就是徐睿,转过脸来看了这个女孩一眼,想说什么,却只蹦出两个不痛不痒的字:“谢谢。”
      “哦,不用。”
      他本想说抱歉把你肩膀弄湿了,本想问你们怎么遇到我,本想说更多的话,但接下来的几分钟里,四个人陷入沉默,谁都没有一句话。陆天翔不知道说什么,三个女孩子从不跟他打交道,就更是无话可说了。只剩下雨点劈里啪啦敲打徐睿手中这把紫色雨伞的声音,如果刚才这声音对陆天翔来说还是一首质问上帝的《命运交响曲》的话,那现在,仿佛是久石让的《Summer》,他隐约希望,这首让他内心欢快的曲子永远不要结束。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快的,不经意间就到了男生宿舍区的门口。这个学校里有一条男女不平等的不成文规定,女生可以到男生宿舍,但男生决不允许到女生宿舍。雨似乎一点也没有减小的迹象,他心里竟然有一些高兴。
      没等女生开口,陆天翔说:“好了,我自己进去吧。”说着停下来伸手问李雨菲拿背包。
      “你在哪一栋楼啊,雨还这么大,你怎么走啊。”李雨菲抬头看了看天说。
      “没关系的,就在第三栋,没多远。”陆天翔嘴上这么说,忽然觉得自己很虚伪。
      “第三栋啊,一般人走是没多远,可你冒这么大的雨……”吴欣说着看看徐睿和李雨菲,三个女孩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或者是知道怎么办,只是不想送进去而已。
      陆天翔似乎看出了她们感到为难,再次伸手去拿包。
      “那,雨菲你包给他吧,我送陆天翔进去。”
      陆天翔停下去拿包的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比他想的要好多了,徐睿要一个人送他进去,尽管他告诉自己不能感到开心,但他的心里还是无法控制地感到愉悦。
      吴欣和李雨菲好像巴不得,赶紧把包给了陆天翔。
      “这包这么湿,还能背吗。”李雨菲把包给陆天翔的时候不好意思地问。
      “没关系的,反正全身都湿了,就一会。”陆天翔在两个女生的帮助下把包背在了肩上,“好了,呃,这个,你不用送了吧,真的没关系的。”
      徐睿犹豫了一下,她期望雨真的能小一些,但老天没有丝毫要小点的意思,再看看眼前这个驾着双拐的人:“没关系的,我还是进去一下吧。”
      陆天翔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但吴欣和李雨菲已经走开了。
      “真不好意思,还要叫你送。”他看了一眼徐睿,突然觉得她是如此地美丽,眼睛,眉毛,鼻子,嘴唇还有那染过的有些微黄的头发,贴在脸颊上被雨水打湿的发丝。他很少有机会如此近地看到她,更别说还如此长时间的。他的心里突然开始翻江倒海,他急切地想找些话说,却因为紧张什么也说不出来。
      徐睿本来是低着头的,陆天翔这么一说突然把头抬了起来,他赶紧收回自己的目光。
      “哦,不要紧的,反正就一点点路。”
      他想要再说些什么,徐睿拿出了手机,好像是有短信了,出于礼貌,他没再说话。徐睿看了短信脸上立刻浮出笑意,立马就回了。陆天翔想问是谁的短信,但他知道自己是不该问的。徐睿并没有把手机放回口袋,好像她知道那个人会马上回信的。果然,半分钟不到,手机又震动了。尽管因为有一缕头发挡住了徐睿的脸,但陆天翔还是可以感受到她现在的快乐,一定是朋友在跟她说什么有趣的事。
      这段路确实很短,但徐睿好像发短信入了迷,竟低着头一直往前走。
      陆天翔急忙喊了声:“喂,我到了,就这里。”
      “啊,哦。”徐睿这才回过神来,竟发现陆天翔已站在了伞缘外,为自己走神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退后一步往楼梯口走去。
      “好了,就这里。呃,那个……”陆天翔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哦,就这里,那我走了。”徐睿说着转身就离开,陆天翔本想说你走好,可徐睿根本连头都没回一下而且很快地走开了。他感到有些失落,这可不像是电影里那种送到家门口男女之间缠绵悱恻依依不舍的情节,甚至连应有的道别都没有。他望着徐睿消失在雨中的身影,觉得自己很可笑,我跟她没有任何关系,凭什么要像电影中那般呢。

      陆天翔回到宿舍本想洗澡,可水根本不热,无奈之下只好冲了个凉,他在心里祈祷自己千万不要感冒,因为生病了很烦,不要说要去医务室看病拿药了,而且他也不怎么喜欢医务室的人。他还清晰得记得大一军训之前集体去医务室体检,那个医务科科长指着他的鼻子说,你一定是靠关系进来的吧。陆天翔当时并没有反驳,因为拿到体检合格证明才是最重要的,而这张证明需要这个人的亲笔签名和盖章。如果不是这样,他恨不得当场跟这个人骂起来。只是最后还是靠了老爸的关系。
      他晚饭也没去吃,这不是第一次饿一顿了。人总是很懒的,不要说自己腿脚不好懒得走,宿舍里的其他人有时候也懒得去吃饭,王凯有一次甚至买了两斤的蛋糕,整一个礼拜他晚饭就吃这些,直到他一看见蛋糕就想吐为止。
      这是一间四人宿舍,陆天翔,王凯,林浩,还有舍长周家铭,他们习惯性地叫他老大。
      周家铭在写作业,他是这个宿舍里唯一一个每次作业都是自己做的人,陆天翔还会偶尔抄抄。其他两人基本上从没自己做过,像林浩从来不做,英语作业还让女朋友帮他做,这也是最让宿舍里几个人羡慕不已的,当然林浩是这个宿舍里唯一一个有就在身边的女朋友的。
      陆天翔在浏览论坛,看看自己的帖子有没有人回复,这是一篇关于如何选购电吉他的文章。论坛里的帖子一般点击率不少,但真正会留言的人很少,如果一个帖子他的回复数和点击数之比达到了一比十,那这个帖子绝对可以算是精华贴。大多数情况下,点击率是很好赚的,你起一个有诱惑性的标题就行,但要让人家看完了愿意留下哪怕一个“顶”字就不那么容易了。很多人都是很懒的,即使回复一下只要几秒钟的时间,不过举手之劳而已,可在这个对时间金钱斤斤计较的社会,举手之劳也是劳。陆天翔也是如此,属于那种看帖但从不回帖或很少回帖的人。
      外面已经不下雨了,刚过了九点,林浩和王凯就回来了。
      “哟,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周家铭躺在床上问。
      “妈的,三区的那帮蠢货,不会打就别打,打了三次也没把老怪干掉,打得老子都没耐心了。”王凯说着脱起汗衫来。
      “林浩,你没打,哦,你不是仙剑的是吧。”
      “这小子今天连游戏都没打,跟一个美女聊了三个小时,我靠。”王凯指着林浩说。
      “漂不漂亮。”周家铭很感兴趣的问。
      “我以为你只关心学习不关心女人的。”林浩冲着一脸色相的周家铭说,“网上的,什么漂亮不漂亮的,看多了都一个样,具具白骨而已。”
      “妈的,这小子又装B了。周家铭你作业写完了没,给我抄啊。”王凯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书,“陆天翔,我的书呢。”
      陆天翔看帖子正看得入迷,手往阳台一指:“哦,我没带雨衣,回来的路上下雨了,都湿了,阳台上晾着呢。”
      王凯一愣神,眼神从他身上往阳台一扫,脸上掠过一丝不快,放下衣服,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阳台,赫然看见两本书像是在水里泡过似的,躺在地上,底下垫着一根衣架。
      怒火中烧的他杀了一个回马枪,冲到陆天翔旁边,把两本书狠狠地往他桌子上一摔,顿时溅出的水全洒在了陆天翔刚换的汗衫和笔记本上,冲着他吼道:“有没有搞错啊,叫你带个书你他妈给我带成这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紫色的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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