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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篇 ...

  •   胡兴华睁开眼,发现自己并不在床上,四周是一片荒凉,前方有一片海域,正是旁晚退潮的时候,落日下除了潮水声,没有其他声音,虽然这个景象有一种壮丽的美,可他无心欣赏。因为他还有很重要的遗言没有交代,不光是他一辈子的财产积蓄,尤其是后院桑树下埋着的,一个巨大到怪异的大锅!

      张卫国说这叫什么商兽面纹铜甗,最多是鼎。当然你也可以当锅,因为本来就是前人煮食物所用的。

      话说这鼎还是胡兴华搏命得来的,虽然胡兴华没什么文化,可也知道这大鼎是古董,古董既是文物,又很值钱,即便现在没法拿出来,可是凭着他的眼光,这可是胡家以后的希望!可以留给他那不成器的儿子,直接让他成鼎!胡兴华把鼎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除了一起盗墓的张卫国,谁都没知道,他还在后院藏了这么一个古董。

      可是他一闭眼再一睁眼,不是熟悉的家里,也不是村里,更不是城里,竟然直接到了海边!

      胡兴华从没见过海。

      但也没什么可看的,不管在什么地方,他都得回去交代遗言,把那大鼎和自己葬一块儿,风头过了,还可以找人把鼎掘出来,换了钱,一部分拿来烧给自己下面用,剩下的就便宜那臭小子了!

      这么想着他就一撑,想爬起来,努力回家去。接着他就急得瞪大了眼睛。不!他已经没有眼睛可以瞪大了,因为,他成为了一块石头!

      于是胡兴华惊恐得晕了过去。

      海浪寂静地拍打着礁石,没有时间,没有岁月,也没有任何生命。就这样百米高的胡兴华伫立在海边,和海浪一起,湮没在时间里,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许是一千年,或许是一万年,总之海浪已经退去,四周开始长草,古木茂盛,鸟鸣声声。

      胡兴华又渐渐醒了,看了一眼四周,这次他迷瞪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做了一个变石头的怪梦,而家里还有件事没完成,好像挺重要,立刻马上现在就要去做!到底啥事呢,他想啊想,想啊想,又想了好一会,旁边高大的古木渐渐变成了灌木,地面变得不那么平整,胡兴华突然一个踉跄从山坡上滚了下去,砸在了一条小溪里,庞大的身躯堵住了溪流。

      这一摔一泡,让他终于想起了那件重要的事。

      可这时他又很困,思考令他疲惫不堪,在看到第一百零九只乌鸦飞过,八百四十五次山鸡停留,一千零六十七次兔子在他身上尿尿,三万四千零二次被青蛙用于产卵以后他又在激愤中沉睡了,睡前还嚷嚷了一句“他妈的这什么破梦,还不醒呢!”

      小溪渐渐变宽变深,成为了一条河,他则被彻底埋在了河底。

      又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一万年,可能是一千年,巨石终于露出了水面,原本凹凸不平的地方被打磨得极光滑,头顶的青苔在阳光下呈古朴的深绿色,背上还沾着莹莹的水珠。或者可以说是头顶沾着水珠,身上穿着苔藓植物做成的衣服,这也毫无违和感。

      胡兴华再次醒了,这次他在湖面愣了很久,突然感觉很奇怪,看了看头上的青苔,沉默不言。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可能,就是一块石头吧!

      于是他顺理成章地睡了过去。

      第四次,胡兴华是被痛醒的,周围的环境大变,他立在一座祠堂前,青苔已经没有,几个穿着烂布的工匠在一旁商量着怎样雕刻这块巨石最简便,又能保持天然之姿。

      当工匠拿出图腾,举起石凿子,开始动工时,胡兴华恼了。

      不过他的速度实在太慢,根本躲避不了,在一阵剧痛后,他成了一块盘龙石,肚子上和胳膊上都刻满密密麻麻的小字。

      工匠们满意的走了。

      他被立在这里,由“他”变成了“它”。和一颗老槐树一起,作为部落的标志。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部落渐渐扩大成为了一个个家族,人口也增加了许多,睡了太久的他注意到了一个名叫洁的女孩子,洁经常垂着一头乱发,夏天赤着脚爬在他身上玩耍,冬天喜欢玩他背上的雪,用树枝描摹他胳膊上的文字。

      他也很喜欢看着洁玩耍。

      一天又一天,一年复一年,女孩渐渐长大,独坐树下,抱着一个旧竹简,摇着头,一字一句地念着书,有时候夕阳西下,她毫无所觉,只是默默地念着那些文字。

      而夕阳下的她是如此的纯洁美丽,就如同她的名字。

      他被这样的宁静和美丽打动,忍不住想让时间停止,他好像疲乏了很久,而现在他可以休息了,只希望停在这一刻就好,和阳光,和她的书声一起。

      可惜时光永远不会为谁停驻。

      某一个宁静的早晨,部落中爆发了一场战争,这是由一个美丽的女人引发的生死之争,在这场残酷的战争里死去了无数男人。

      无辜的人们死去,贪婪的首领却活着。

      无数人家破人亡,不少人却盆满钵满。

      一些人屈辱被劫,一些人却满载而归。

      据说没有人得到最后的战利品,即使侵略者剥夺了一切,可是最初诱发争端的美丽女子却莫名消失不见。

      胡兴华立在树下,曾经的小女孩也已经许久不见,他的身边又是一片寂静,也许,那个名唤洁的女孩,也许……也许她的命运就是推动历史的车轮,也许这就是她的宿命。

      胡兴华感到困了,他望着云,慢慢地,又睡去了……

      时光如流水,它似剑戟,似苍狗,忽然而已,又似一床绵软的床铺,温和而不可抗拒,诡谲而不与人争辩。它平等而博爱,又兼有潇洒与无情。

      时光,它永远那么冷静,它似有,又若无。

      又不知过了多久,这一次,胡兴华醒在一条热闹的街市,他是被一声声叫卖催促而醒的,醒时还十分不情愿。

      四目所及是大片的黑暗与支离破碎的天空,各种难言的气味夹杂在空中,还有说不清的不适之感。

      过了片刻,等他缓过神来,这才发觉,他身处于地下,原先巨大盘龙石已经分离成为了几块碎石,他正处于最平整的一块之中,被嵌在地面作为这条街道的一部分,而他看到的黑暗与破碎的天空,正是行人与行人之间相互交错的缝隙,那脚底的气味实在是千奇百怪。

      虽然成为一块垫脚石并不是那么令人愉快的经历,不过这依旧不能阻止胡兴华澎湃的心情,就好像是一个残疾了多年的人,终于可以自由行动一般,又好似干涸了太久的鱼儿,终于拥有了一条河,可以自由翻腾。

      此时的街道热闹非凡,不远处有一个幽深的胡同,胡同里一家茶馆,胡兴华的身体横穿了大半条街道,一直延伸到茶馆的门口。

      茶馆的老板是一个中年男人,翘着腿,坐在柜台后一直抽着烟,直到烟枪里出来一整片流云将他包裹住,这才深深地吐了最后一口气,露出一个迷醉的笑容,一整个早上,没有一个人光顾这家茶馆。

      胡同太偏僻,显然不是做生意的好地方。

      果然,胡兴华一眨吧眼睛,这个茶馆包括这排房,都成为了一个俊雅文士的私宅,这文士每日旁晚跌跌撞撞着来,清晨迷迷瞪瞪地去,涂脂抹粉,看上去倜傥风流。偶尔还能从门内听见丝竹管弦的声音,或赋诗填词,或赏玩宝物,有时几个面白文弱的少年也会从门缝中挤出脑袋,目送此人离去。

      胡兴华好奇地瞪大眼睛,如果不是被镶嵌在地面上动弹不得,真想进去一探究竟。

      只是他好像忘了,就算给他一百年也未必能挪到那扇门前,不过这暂且不必刺激他。

      作为街上的一段路,胡兴华渐渐习惯了被人踩的日子,街上的味道似乎也不那么难闻了,暴雨冲刷着身上的灰尘,他不怎么需要动,他甚至感到了一丝惬意,人流如梭,假如有一天不能听到这喧闹之声,或许还会惶恐不安。

      他刚想完这些,在一个本该寂静无声的清晨,整条街上的住户突然沸腾起来了。百姓们四处奔窜,一些鸡鸭没有了束缚也在大街上同人一块蹦哒。

      很快这些喧闹声又成为另一种极有韵律的咳嗽声,这些尖叫与咳嗽互相交织着,冷兵器的交接声,还有分辨不出男女的叫骂声,如浪涛声般从极远的地方翻滚而来……

      瞧这声音!……这声音!啊——太令人喜悦了!

      若不是被封印在地面,胡兴华又怎会如此安静以及——安详……呢?

      不等胡兴华彻底激动起来,这条街又在一瞬间归于死寂,一切都已结束。

      是的,无论多么精彩纷呈,一切都已结束。

      胡兴华打了一个哈欠,合眼睡了。

      这一次,胡兴华很快睁开眼睛,他看到一片大漠,他的身体已经变得很小,他遗失了很多碎片,现在属于他自己的只是一块晶莹剔透的心脏。

      这心脏被打磨成拳头大小的饰物,镶嵌在马龙头上,因为在马龙头上,所以他看不到马,也看不到马上的人,他只能看到对面马龙头上同样的一块透明石头,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不过胡兴华知道那只是个破石头,和他不一样。趁此时机,他朝那石头投去轻蔑的一瞥。

      这些马很奇怪,它们驮着很重的包袱,不怎么喝水,也不怎么吃东西,就是一直走啊走,带起一片沉重且清脆的铃声。

      周围的环境一直不变,这是最枯燥的路线,也是最无聊的旅行。更是他们这些生意人必须经过的地方。

      胡兴华不是一个能忍受寂寞的人,他最后瞥了一眼对面的破石头和倒着走的那个怪马忍不住打了个盹。

      他这个盹打得很随意,但却并不舒服。

      他很快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因为他已经不在那匹怪马的身上了,他身前是来来往往的男女,这些人看上去有些怪,他说不上来哪里怪。

      回头一看,原来他成了一块玉佩,挂在一个贵公子的身上,晃啊晃的,那公子往左,他就右晃一下,那公子往右,他又左晃一下。

      胡兴华觉得挺好玩,他不住的摇晃,多少亿年了啊,他有点玩嗨了。

      可是那个贵公子似乎不稀罕这样的游戏,他很快被扶上了一顶华丽的轿子,当然,胡兴华也与有荣焉的坐了一回人力轿子。

      几经转折,他们来到了一个破庙。

      公子坐的车轿越来越破,衣服越来越旧,车夫越来越少,唯一戴在身上的,当然是他集美貌财富于一身,象征着身份和地位的胡兴华啦!

      没一会儿,公子来到了一座庙宇前,他换上了灰扑扑的衣裳,坐到一个古旧的草团上,他左手拿着串紫红的珠子,双眼微阖,口里念念有词。

      胡兴华想居高临下的蔑视这串夺了他荣宠的珠子,可惜他动不了,只能用眼神表达心中的不屑。

      门口突然一闪光,进来两个衣着富贵的女子,一前一后,后面还跟着不少低眉敛目的少年男女。

      他们似乎很是激动,上前就是抱着贵公子不放手,较为年长的妇人女子高兴得涕泗横流,年轻些的那个也立在一旁呜呜咽咽。

      贵公子紧闭双目,似乎在修炼一个高级隐身大法——所知即所见,不见即不知……

      难道这是个捉迷藏游戏?

      真是有趣,胡兴华也想加入这个行列,他一鼓作气,扭动身体,想要从腰带上跳下来,谁知没有跳下来,反而引得那两个贵妇人惊骇注目,连他的贵公子也讶然睁眼。

      难道这是跳下来了吗?胡兴华如此作想,却发现他并没有挪动一分一毫呀,唯一就是好像肚子泛着光,有点刺眼,随之而来的,还有饥饿难耐的感觉。

      对了,他想起来了……他想起来他真的太久太久没吃东西了。

      公子啊,你能不能别这么看着我?不然我会以为你想吃了我的……

      胡兴华沉浸在一片柔和的蓝光里,他觉得自己成了一块绝世的美玉,雕成了一个胖人的模样,一大堆人都在膜拜他,胡兴华兴奋之余又有点不好意思,他腼腆的说:不用,各位不用太客气,帮点小忙都是应该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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