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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第 63 章 ...
俗话说得好—闲着也是闲着。
正常来说,按血雨探花和镜花水月的本事,硬破出雾也不是件难事。
但这两只鬼没一个想办法的。
谢怜没有多问,郎千秋也不是想让别人帮他的性子,于是两神两鬼聚在一起打坐。
花城拢聚了一小块雾气,双手团吧团吧,十分手巧的做了一个用雾做成的小白花,随后便递给了谢怜。
谢怜好奇,食指轻轻一点,小心翼翼地抚摸雾色的花瓣,发现这小白花比想象中的更具有实体,于是便接了下来,笑:“谢谢三郎。”
郎千秋匪夷所思地看着这一幕,往旁边一瞥,发现郎琛早把头转到另一边,不知是在探查还是在发呆,总之他是对两人的行为旁若无睹了。
雾气愈来愈浓,贴到衣服上开始变湿,于是谢怜在中间弄了个不大不小的篝火。
郎琛把肉穿成四串,架在石头上慢慢烤着。
谢怜仔细瞧着类似于触手状的肉块,问:“这是什么肉?”
“鱿鱼肉。”
“…从哪搞的?”
“刚弄死的,鱿鱼妖怪的触手,还有很多。”
郎千秋对肉的来源没有意见,只是对厨师的手艺产生了质疑,“你是不是烤焦了?边缘都发黑了。”
郎琛:“会不会吃?会不会吃啊?鱿鱼肉就是要烤焦了才好吃。”
郎千秋:“那跟吃碳有什么区别?”
郎琛:“要吃嫩肉还烤什么?你要不从妖怪上咬下来一块好了。”
俩人菜鸡互啄了半天,也没有统一标准,结果对面俩不仅吃完烤的酥脆有弹性的鱿鱼须,甚至还开始了烤馒头。
花城笑眯眯地从背后拿出了巴掌大的陶罐,“哥哥,我这里还有蜂蜜,站上馒头片上更好吃。”
谢怜不紧不慢地给馒头翻面,“真的吗?没试过这种做法,那借三郎的蜂蜜一用。”
郎琛转头,放弃了纠正自家后辈无药可救的吃品,他紧盯着谢怜,意图明显。
花城啧了一声,道:“转过去,不给你吃。”
郎琛:“谢道长还没说什么呢,你干嘛替他做决定。”
两鬼争锋相对,谢怜赶紧打圆场,“好了好了,大家都有,都有,郎琛赶紧吃完你手里这串,我再给你,小心别烫伤了。”
吃完酥脆香甜的烤馒头后,胃里一阵敷贴,郎千秋终于放松了下来,“一个时辰快到了吧,雾气好像也散了。”
说时迟那时快,话音刚落,郎千秋的背后突然显现出巨大的身形,将近两米高的影子还在雾里,但左侧的大刀突破雾气,杀气十足地从郎千秋的脖颈砍去。
离郎千秋最近的,正是一臂之遥的郎琛,他却并未起身,脸上毫无表情,正审视着身后的突袭者。
"小心!!"谢怜察觉后立刻将削尖的树枝如离弦之箭般掷向那人肩膀,嗖的一声,木刺刺入血肉的闷响清晰可闻。
偷袭者的大刀脱手飞出,直逼郎琛面门,郎琛头颅微侧,刀锋擦着脸颊掠过,最终被甩在十米开外。
……
……
“…什么叫你们去了一趟永安旧都,郎千秋就发现谢怜是永安国师了!?”
花瑶目瞪口呆。
苍天大老爷啊,知道她为了不让郎千秋知道谢怜是永安国师努力了多少吗!
为了避免花城和郎千秋打起来,她赌场也进了,人也放了,戏也演了,结果你告诉她全白费了!
菩荠观内,郎琛吃了三大碗番茄炒蛋,边吃边道:“他发现谢道长的招式手法跟国师相似,于是就试探了一下,谢道长一时不察,就被发现了。”
花瑶“……”
真是倒霉,倒霉透顶!
花瑶仿佛失去了一切力气和手段,楞楞地坐在板凳上,她突然想起郎琛也是永安皇室的一员,真相大白前永安国事血洗鎏金宴的事会不会刺激到他。
她观察着,结果发现郎琛不仅吃嘛嘛香,甚至还胃口大开的样子。
花瑶:“…那个,那谢道长的事,你没什么想法吗?”
郎琛:“嗯?没有啊。”
仿佛察觉到了花瑶的困惑,他吃饱喝足后,将身子倚靠在墙上,尽管那面墙壁并不洁净,还沾染着些许墙灰。
“从我死掉那刻起,除了我的执念,任何事任何人都与我无关了。”
“永安皇室的灭亡跟我的执念不相关,我不想管。”
郎琛的执念是什么,花瑶不知道,他也不肯说。
郎琛此人,平时便性子冷淡的出奇,若说花城的气质似张扬的火焰,黑水似死寂的沉潭,那郎琛则像清澈浅淡的河流。
“更何况,我觉得谢道长不像是会干出在宴会上大杀四方的性子。”
“若是真想让永安灭亡,直接把当时最受爱戴的永安太子郎千秋杀了便是,何至于留他一个。”
“所以”,郎琛顿了顿,叹了口气,琥珀色的眼底暗淡了片刻,“谢道长估计是被当替罪羊了吧,至于真凶是谁我就不知道了。”
……
……
摧毁王权最有效的途径,便是杀掉一国的储君。
郎琛自出生起,便被封为了一国储君,不仅受尽宠爱,更是一个国家的希望。
永安国都为何迁都,就是因为那个时候的永安太子—郎琛被毒死后伪装成溺水身亡。
杀死郎琛的嫌疑人可太多了。
他父王郎武时常征战,敌国的探子间谍时刻紧盯永安皇宫。
反对带有仙乐血脉的皇子成为太子的党派。
后宫空虚想要趁虚而入在后宫前朝站稳脚跟的官员。
甚至凶手不止一个,可能他们还合作过。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子表哥!你想的也太简单了!当时想杀死郎琛的可不止一个啊!哪像郎千秋那样想找个凶手只找那时在场的你好了!?”
戚容的脸被花城踩过撞在地上,面目全非也遮不住他淌露出来的恶意,“让带有仙乐血脉的郎琛当国君?代表两国交好?呸!虚伪!!仙乐不还是灭了!”
“谢沙沙,哪来的野种…”话音刚落,花城的手又抓着他的头撞在石头上,血迹又弥漫出来。
“咳咳…不让我说…我偏要说!她被我引来的白话仙人吓死纯属活该!谁叫她背叛仙乐的!如果不心虚,白话仙人怎么就盯上她了?哈哈哈哈哈哈哈自作孽不可活!”
鬼言鬼语地嚎了半天,郎千秋终于反应过来,大怒,“原来,原来是你!害死了我的亲人,还害死永安的开国皇后!”
“哈哈哈…”戚容眉眼癫狂,“能杀的了皇后,就能杀的了太子,能杀死一个太子,就能杀死另一个!”
“你,只是运气好罢了!”
……
……
“这是我的骨灰。”
郎琛下葬后的半月后,谢沙沙从病榻上缓缓坐起,将手中的用尽力气凝炼出来的食指长的白瓶子递给了她的丈夫。
她其实是个唯物主义者。
什么法术啊,长生不老啊,神仙啊,鬼怪啊,她都不太懂的。
或许是她半人半鬼的体质特殊,即便未到十二岁便死去,她的魂魄也缓缓凝聚出了实体,与常人无异。
她以为她的儿子郎琛会跟她一样,即便死掉了魂魄也能变成实体,所以才迟迟不肯下葬,但直到尸体腐烂,细菌分解他的尸身,尸体变得模糊不堪。
她儿子的鬼魂也没有来找她。
接受她孩子彻底死去的那一刻,她病倒了。
她早该病倒了。
幼年的爹爹和哥哥死掉了,她的伯父伯母死掉了,堂兄不知所踪,但她知道他在人间修行。
谢沙沙的堂兄和哥哥的故事在八百年后,但她没有力气同行了。
死亡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啊。
独留她一人在这本不属于她的世间,真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如果她会法术就好了,如果她也能当道士就好了,如果她早出生十几年,会不会能有所不同呢?
她抬起手,抚摸郎武眼底下的青黑,她心疼的想,郎琛走了,如今她也要走,也不知道郎武能不能撑下去。
“你知道的,我不是人,我的骨灰,交给你了。”
至于骨灰会不会被他人夺去毁掉,她无所谓了,如果被毁掉就能回到现代,这也算是能安慰她的方式了。
为什么骨灰给了他,只是,在小说的设定里,骨灰要给最重要的人吧,如若不给,现在的她又能给谁呢?
郎武死死地抿着唇,他一开口,眼角的泪滴滴在她的被子上,被褥的外层绣着国泰民安的牡丹花。
“能不能不要走,你们娘俩走了,我打了十几年的仗还有什么意思?”
别哭,别哭…
你还有你的国家,为了你的永安子民,为了我的仙乐遗民,撑下去吧。
我真的很不擅长写人的外貌描写啊
最近真的是文笔退步许多,看之前写的文灵气少了很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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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第 6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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