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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瞧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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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苦情白天是一个老老实实的上班族,为了糊口而努力奔波;到了夜里,他就会化身酒吧里的夜之精灵,用微苦的嗓音和动情的唱腔,抚慰听众的耳朵与心灵。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样平凡而普通的自己,怎么就会招惹上他那样的人?
云爵是年纪轻轻就从自家“不靠谱的”、整天只知道游山玩水的爸妈手里接过偌大一个集团的董事长,身处名利场中浮浮沉沉数年却还没开过荤,素来以不近女色闻名于圈内外。不知从哪个角落肆起的传言说他爱的是男人,可谁也没想到,这个“传言”竟然会有成真的一天。
俩人的这段姻缘,还要从一个叫做“东街酒吧”的地方开始。
东街酒吧是帝都东城小有名气的清吧。三杯两盏淡酒,与好友闲谈无事、把酒言欢,不失为一个好去处。没有迪厅里那种浮夸的灯光球,也不似大多数清吧里那种低调幽静的气氛,东街酒吧就像一个异类,默默在一众酒吧中脱颖而出。温暖的灯光,婉转的曲调,搭配技术一流的调酒师,和脉脉缱绻低声吟唱的驻唱,让这家外表看上去平平无奇的清吧,被人暗地里赋予了“高端消费者的宠儿”的称号。
王苦情就是这“宠儿”里的一名夜场驻唱。
他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晚第一次见云爵时的情景,那感觉像一万头小神兽从心头碾过,除了羞愤的心情之外,就只有一句粗口留在记忆中了。
云爵放下手里的酒杯,弹了弹衣领上并不存在的烟灰,目光及远,落在台上深情演唱的人身上。他不得不从心底里承认,今天演唱的这个人,很合他的口味。无论是那人的眼神在闪烁的舞台灯光下映出的点点迷离,还是被浅色光源照耀而反射出的浅浅的瞳色,又或是那对儿不老实的俊眉,追随着音乐的鼓点不断给自己加戏——这些个细节都恰到好处地戳在了云爵的审美点上。
他伸手招来服务生,低声吩咐了几句。不一会儿,那服务生捧着一束花回来,上台送给了那唱歌的人,并和他耳语,同时指了指云爵所在的方向。
唱歌的人朝云爵微微一笑,扬了扬手中的花,点头致意。
就这?
显然,云爵不太满意对方过于冷淡的反馈。他目光灼灼地回望台上的人,忽然勾唇一笑,暧昧不明。许是因为台上的光线太亮,那人并没有注意到云爵的这一小动作,低头就又去准备下一首歌了。
云爵伸出修长的手指,轻抚着自己的薄唇,笑得更加暧昧,让旁边坐着的几位朋友看了去,险些没把手里的酒杯给摔地上。
“喂,我说小云云,你发/春啦?看谁呢?”坐得离云爵最近的好友,林家游手好闲的小公子林斯源看不下去了,用手掌在他面前比划了几下,惹得后者不耐烦地推开他的手。
“都说了别用这么恶心的称呼叫我。”云爵眸中光芒更甚,像是兴致满满的样子,继续说道:“台上那个,很有趣。你说,我要不要去会会他?”
林小公子看了眼舞台方向,只一眼便扭回头来,“长得倒是还可以……可是……你不是……出了名的不喜酒肉声色吗?”
云爵白了他一眼,不屑道:“这又是谁传的谣言?你们也敢信?”
小林公子怂怂地收回打量云爵的目光,还是不死心地补了一刀:“这种八卦的事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呀!”
“歪理。”云爵撇撇嘴,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休闲西装,长腿一迈就朝台上那人走过去,将众人的口哨声、起哄声抛至身后,不予理会。
一片阴翳罩住对方,没等反应过来,云爵就颇为风流地挑起那人的下巴,道:“王苦情?听说你是这里唱的最好的,能赏脸请你喝一杯吗?”那模样,活脱脱像占山为王的土霸王,丝毫不给对方拒绝的权利。
此时,被兀自上台的云爵强行挑起下颌,刚刚还被送了花的那位,正是东街酒吧里挺有名的一个驻唱,因唱苦情歌而闻名东街,人送外号“王苦情”。这也是云爵刚刚与服务生交谈的时候了解到的。
王苦情被云爵“长驱直入”的粗俗举止吓了一跳,待反应过来后,那随着云爵的手指不由自主微微上扬的脸蛋儿已经红了个透底。而那水汪汪的双眸,却直直地盯了云爵许久,在灯光的映衬下,像是撒了一把碎钻似的,晶莹之中又略有些楚楚可怜的求饶意味,想不让人误会都难。殊不知,王苦情就是长了这样一张“苦情脸”,任谁见了都想怜爱半分,这是在怪不得云爵误以为对方在向他暗送秋波。
愣了半晌,王苦情回过神来,“啪”一声,毫不留情地飞快打掉云爵的手,恼羞成怒道:“这位先生,注意一下儿您的言行举止。”
云爵怔愣了一下,旋即被他这反应逗乐了,挑了挑眉,丝毫没恼,反而变本加厉:“哦?王老师这么凶的吗?我只是想请您喝杯酒……”
“我不喝。”没等对方说完,就直截了当地拒绝了。王苦情不想理会眼前这尊佛爷,扭过头去不再看他——这是真生气了。
云爵却不罢休:“先别急着恼啊,单纯地喝杯酒,我会给小费的。”
这不提“小费”还好,一提起“小费”,就像是触发了王苦情的某个开关似的,登时就炸了!
“你当我什么人啊?卖艺的?还是卖身的?别拿你们上流圈子游手好闲公子哥的那套来对付我,我可不奉陪!”说罢,王苦情便起身离开。话已至此,已经是毫不客气了。
碰了一鼻子灰的云爵回到与朋友一起包下的卡座,面对朋友的唏嘘却仍不见愠色,反而笑得愈发的邪魅,眼神更加深邃,那是大型食肉猫科动物盯上了猎物时的表现。
“你不行啊小云云!”林斯源不怕死地往枪口上撞,“怎么一个人上去,又自己回来了?”说完,瞟了一眼身边的一众朋友,他们心领神会,附和着吹起了口哨。
“林斯源,你要是再敢叫我‘小云云’,我这一肚子火,可就有地儿去了。”云爵面儿上不显,终究还是有些不爽,说出来的话也带着火药味儿。
可从小就跟他一块儿长大,连开裆裤都穿过同一条的林斯源可太了解这位爷了,越是调侃他,他心中的决定下得越是坚决。这会儿,他就是想不嫌事大地刺激刺激云爵,看看这素来洁身自好、不解风情的人,能绷到什么时候。“要我说,迷晕了直接上就是了。何必顾虑那么多呢?”
云爵难得因为一句调侃就显露了情绪。他白了林斯源一眼,“霸王硬上弓的,哪有苦苦追求来的香?在这一点上,你不是比我有经验、有体会吗?”
这一个白眼加上一句话,可把林斯源吓得不轻。若不是对面前的人太了解,他真敢相信有人鸠占鹊巢,把云爵本尊绑走了换成别人。
“诶哟,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云大少,竟然也有翻白眼的时候?”林斯源果然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嘲讽的机会。
云爵却不吃他这一套,四两拨千斤似的就给怼回去了:“你林小公子又不在我手下做事。你来我公司干活儿,我天天翻白眼给你看,刚好也整治一下儿你这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习惯。”
林斯源吃瘪,眼珠骨碌碌一转,不知肚子里又有了什么鬼马主意,却不再说话了。
云爵的目光,还锁定在刚刚王苦情坐过的位子上,迷离又悠远,似是透过一个位子,就能看到那个人。
他承认他动心了,极其难得的那种。这个王苦情,实在很对他的胃口。正所谓一切的见“色”起意的背后,其实都是一见倾心。可他现在还不确定,自己这颗万年冰冻的心到底被融化了多少,也不知道再过些日子,这颗心会不会再度冰封。可眼下的情形是,他忽然对一个男人上了心,并且,非常想把人追到手。
“诶,斯斯。”云爵突然开口叫身旁的林斯源,后者冷不丁打了个寒颤——云爵这样“腻歪”地叫他的时候,准没好事儿!“斯斯,你能不能帮我打听打听,这个王苦情的背景,家住哪里,真名叫什么,年龄几何,有没有男女朋友之类的?”
“我上哪儿打听去?”林斯源不动声色地坐得离云爵远了些,却被人一把捞了回来。
云爵松开捞住林斯源的手,转而用目光盯住他,无形中给他施加压力:“你不是混迹于这一带很长时间了吗?打听个人而已,对你林小公子来说,应该不是难事儿哦?”
林斯源揉了揉被捏疼的肩膀,正准备开口胡乱扯一些理由搪塞过去,却被云爵抢先道“你要是不帮我,我就把你今晚来酒吧的事情,告诉魏艾。”
“你!”林斯源被人捏住了把柄,气不打一处来,可又能怎样呢?面对自己好不容易追到手的心上人,只能妥协,“你……你行!你这是赤果果的威胁啊!小云云,我这些年可白宠你了!”
云爵唇角上扬,抛给林斯源一个大弧度的笑容,直笑得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那我就,承蒙林小公子关照咯。”
林斯源搓着手臂扭过头去,不想再理这个今晚“抽风”的人,心里反复念叨着,“小云云的春天,咋就突然来了呢?这位驻唱小哥也真惨……被谁瞧上不好,偏偏被小云云瞧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