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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 ...

  •   群英阁的名字起得够敞亮,说不尽的群英荟萃,英雄并起的风云感,做的买卖却委实见不得人,这里明面上是戏院,暗地里是做风月事情的,金陵城人尽知这是个小倌楼。

      小倌楼说起来比妓院还令人厌弃,一群十五六岁男儿空握大好光阴,各个端的却是女儿装扮,整日里欢声卖笑,惯于描眉画眼,抹粉施朱,依凭同样是男子身的恩客,说来真是枉为顶天立地一男儿。

      群英阁是江南一众小倌楼里的翘楚,这里有资本有排场,虽是暗底下风月无边,但在明面上小倌身姿唱调一点不比正经科班的差,苏杭之地也多有慕名而来的客人。

      不知是什么运气,陆宵好巧不巧穿到群英阁的清宵身上,而这清宵名挂阁中之首。

      欢场里有风雅酸诗称赞清宵,“万英豪气聘千金,赢得清宵伴枕眠。”

      千金一晚,虽然是夸张太过,但这样的名气足以掀起欢场里的风风雨雨。

      群英阁日间唱戏,清宵是台上的花旦。吊梢凤眼,香粉涂面,胭脂绯红晕染上双腮脸颊和眼角,媚意天成,红色揉进骨子里,就宛若晚霞连了人间,几番变幻成一个仙子,一颦一笑,台下的看客魂便飞了去。

      身不由己的戏演得越多越惹自己厌烦,清宵明明不是女儿身,为何要这样涂脂抹粉着红衣,任由他人作践自己。

      在一场戏的最后,清宵抬手解开身上的猩红斗篷,红裳迤逦顺着脊背滑落,露出内里的鱼鳞银甲,戎衣衬出少年英姿。银光一闪,清宵双手舞剑花,身随影动。银线勾纹的月白马靴踩在台上,刚巧合着紧密的鼓点。单薄的人落在冰冷的剑光里,目光含泪凄绝。

      “汉军已略地,四面楚歌声。”

      台下的人不知所以,只一味叫好,有人已经低声交谈起他的身价,他们的目光里毫不掩饰的轻蔑。

      “这样的姿色真亏得说是百两银子一晚,原来有钱就是真霸王。”

      “此言差矣,若是看着合意,银子再多也不算什么,玩过就当尝鲜。”

      “台上一样鲜,台下万客尝,不愧群英阁的名字。”

      “哈哈哈,群英阁本就是万客楼,这位大人真是会说笑。”

      戏子而已,还是一个做皮肉交易的戏子。就算不甘为人下,做了头牌又怎样?不过是加上一个色艺双绝的噱头,多了一块要价的砝码。

      言语如刀剑,啸着寒风穿心而来,划开清宵可怜的自尊心,拆骨见血。

      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听多了都是俗套。那些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根本不是人间颜色。为什么人皆爱皮相,人皆爱虚无缥缈的黄粱大梦。

      “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荒腔走板的一场戏唱完,清宵孤注一掷的豁出去,借着旋转的姿势,两柄剑当空一划,那银光便毫不犹豫的撕碎霞光,落得一身是血,他倒在台上。

      “清宵!清宵!”

      冥冥中听见台下一片嘈杂,隐隐有人惊呼着他的名字,又有人冲到台上来,一把抱住他。

      原来最后的时光并非孤身一人,清宵提起最后的气力,抬起眼看着揽着自己的人。

      原来是他!短暂的惊诧后,清宵还是缓缓地闭上眼。蝴蝶折了翼,喧嚣渐远。

      待这双眼睛再次有了神采,内里的魂灵却换了人。书页无声无息的被翻过一篇,那个孱弱的戏子再也无法归来,取而代之是完全不一样的灵魂陆宵。

      穿越之前陆宵正在老宅里收拾爷爷的遗物,预备将爷爷身前常用的衣物和书籍收拢送去火化。

      陆宵的爷爷是一个远近有名的善人,他有生之年帮助了很多素不相识的人,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就像一支蜡烛为他人烧到油尽灯枯。但也许是他给予陌生人的善意太多了,对于亲人的感情反倒显得寡淡,陆家的晚辈没有一个能理解这位老人,以至于最后能到老屋来祭奠的晚辈只余陆宵一人。

      对于老屋陆宵已经陌生,但抹去记忆里一层层的灰尘,数年不曾踏足的老屋未有多大改变。简陋的家具,斑驳的墙漆,连个空调都没有,任谁也不会相信这是富裕一方的陆家老宅。

      爷爷平常消遣用的躺椅摆放在阳台上,陆宵鬼使神差的躺上去,放平身子,眯起眼,时光仿佛交叠,一个年少的青年和一个老去的灵魂终于得到久违的重逢。

      阳光清浅的流过木质的窗棂,滋润了满阳台肆意生长的花花草草,陆宵的目光在几株格外娇妍的花上流连,然后不经意的一个抬眸,陆宵倏然发现阳台高处供着一座小小的神龛,他好奇地站起身,踮起脚尖去看。

      花梨木制的神龛,上雕莲花纹枝蔓缠绕,外奉紫铜六脚狻猊香炉,香炉里积着厚厚的香灰,神龛内端端正正的供着一块玉佩,玉佩通体洁白,内里却润着盈盈的红光。

      陆宵定睛细看,玉佩雕刻的分外精巧,蛟龙跃然出水,龙爪踏浪腾波,扬首嘶鸣,气势可当万千。

      物非俗物,这与简陋的老宅格格不入。

      陆宵忍不住伸手想要将玉取出来,仓促伸进去的手指不经意在香炉上装饰的狻猊上划了一下。

      狻猊性喜烟火常做吞吐状,紫铜打做的獠牙分外尖锐,只是轻轻一划,却划破了他的指尖,陆宵却无暇去管,继续用这只手将玉佩取了出来。

      血珠沾染了玉佩,他忍不住皱眉,本想寻纸巾来擦去,却意外的发现血竟被玉佩吸收,像是水珠渗入干土,玉佩隐隐发烫。

      这倒是奇怪,陆宵接受唯物教育十几年,骤然看见这样超出寻常的异象,他下意识的认为这是一块特殊的玉佩。他没有擦手,反而好奇地看着血珠一滴一滴的渗入,玉佩内里的红光更盛,且一点点加深变暗,像是战后的焦黑土地上肆意横流的血水。

      与此同时,外面陡然变了天气,由原来的阳光明媚转眼就阴云密布狂风骤起,一声龙鸣裂穿云而来,令人心下生惧。

      室内没有开灯,穿堂风猛的灌进来,排山倒海之势,门窗发出承受不住的吱呀声,地板成了波涛汹涌的海面上一尾扁舟,地动山摇。

      地震!这是陆宵心里下意识的念头。

      他抬眼却看见,桌上的大小东西都被翻覆到地上,唯独那块玉佩却不动分毫,天昏地暗时玉佩的红光就成了唯一的颜色,宛若尽情绽放在黄泉奈何的曼珠沙华,一丝血红便点燃了整片黑暗,灿烂到极致,生出诡异的美感。

      陆宵心里恐惧的紧,他隐隐感觉自己干了一件错事,想将玉佩继续收回神龛,手却在触碰到玉佩的一刹那感觉剧烈的疼痛,那痛感从手传上四肢百骸,像是抽皮剥骨,眼前一片暗红。

      窗外的龙鸣一声一声叫啸,忽远忽近,最后猛的将陆宵包裹进去,龙的利爪毫不留情地撕裂了这个时空。

      灵魂飘忽到虚空中,五感渐渐模糊,有话语声突然落至陆宵耳旁,一字一顿。

      “奉汝之血,与吾成契。前途多磨,业报误休。

      缘注殊途,境错难守。巧书善言,参兵伐寇。

      通灵晓时,平乱定世。无罔此约,牵魂引路。”

      像是山寺里日复日的钟声,端庄沉厚却有千钧之力,一个字一个字的敲打进陆宵的心里。

      陆宵在不知不觉中失去意识,待到再睁眼,就是在另一个身体里。

      清宵身为头牌花旦却当众自尽,无疑当众砸了群英阁的招牌,此举也成了欢场里的笑柄。清宵性情寡淡,不常与人亲近,阁中其他小倌素来看不惯那份清高姿态,看他如今势倒,人前人后也说尽了闲话,生生将清宵描述了一个知人知面不知心,又当又立的下三滥人。

      群英阁的几位管事本来一直拿清宵当摇钱树好土好肥的供着,到如今摇钱树自己断自己的根,更兼败坏了群英阁的名声,自然是气急败坏,待清宵醒转后,就趁着夜黑将清宵转手到勾栏里去,对外也只说清宵公子入戏太深而犯魇症死了。

      这勾栏不是普通的勾栏,甚至比秦淮河畔大半的秦楼楚馆还要场面。

      原因无他,这里挂牌出阁的人来头都不小,府宅深院里犯事的舞姬丫鬟,名门世家因罪贱卖的妻妾子女,以及清宵这样原本就在烟花地却被转卖的头牌戏子。

      夜间的勾栏里分外热闹,几处红纸灯笼将里外照的春光明媚,也不用多做招揽介绍,都是城里惯于眠花宿柳的客人。来往的频繁就像相识已久的旧交,彼此间说话如同邻里之间亲切自然,却谈论着不上大雅的话题,对于别人床上的私密事打探不完。

      陆宵对这个世界并不是了解,眼睛紧张地左右打量,脑子里清晰的记得离魂之时虚空中传来的几句话,那声音沉闷庄严,像是天神之语。

      天神何故将自己送来这个世界?这里处处可见赤裸裸的皮肉交易,一群垂涎美色的人,欲望在磨刀霍霍,而他就像是案板上待宰的羔羊,陆宵忍不住缩了缩身子。

      正当他心里如坐针毡之时,突然听到耳边有人嗤笑一声,然后是一个轻蔑的男声,“凡人,你慌个什么?”

      陆宵被唬地吓一跳,左右一看没有人,“你是谁?”

      那声音回答道:“吾乃昱绛上神敖澜。”

      “你是天神?”陆宵顿时安了安心,立马迫不及待地说道:“无所不能的天神啊,法律说十八岁以下不能进入这种娱乐场所,您能送我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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