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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蝶儿归来(上) ...
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白蝶听说这句话时已是人过五旬的母亲,她站在小蛮腰的观光电梯里给诺依讲述她父亲的种种极端言行,诺依用这句话来安抚妈妈,她真的被女儿安抚了。诺依说她的童年因为有妈妈全程细心呵护而倍感幸运,妈妈其实知道女儿的叛逆期比哪个孩子来的都早,结束的都晚。
诺依的秀气中透着灵气和大气,还有一丝羞怯,中考和高考前的她一味沉迷于读各类杂书,差点误了人生转折中的考场。她有着超凡脱俗的审美情趣却不刻意追求自身的装束,与身边女孩儿大相径庭,喜欢一个人长久地思索同龄人不感兴趣的东西。这一方面严重遗传了母亲的特质。
看来她更需要治愈的是诺依的父亲,就像阿德勒原话说的这样。
其实她很早就想解开诺依父亲酗酒后的疑难杂症,症状明显,病因也很清楚。没想到她花了一生还没有得成。
白蝶和峰峥的相识是必然中的偶然,有人先给峰峥介绍了白蝶,而白蝶一无所知。别人带着峰峥去找白蝶的亲戚,她亲戚叫另一个亲戚去她家里找她,被叫的亲戚说她就在门口的电影院里看电影。她亲戚径直走进所管辖的电影院,刚进门迎面就碰见白蝶说要去上厕所。
你雪姨给你介绍了一个男孩儿,是个大学生,还是学专业技术的,现在带到我们家里来了,你过来见个面吧。亲戚是她舅妈。
对恋爱早已丧失了兴趣的白蝶想,走走婚姻的程序也未免不是一件坏事。
她随着舅妈来到家里,进门看到峰峥在与舅舅说话。虽精瘦却浓眉大眼,一脸的笑意、和善、谦卑,写满大学生的文明气质,这是她择偶的第一标准,而且学历必在她之上。他的咖啡色皮夹克敞开着,露出灰色的毛衣,两条腿细长,只是那双皮鞋的另一只鞋面上少了一个金属扣,他一定没有看出白蝶已经发现。只是记得白蝶那荡漾的笑意,记得她痴痴傻傻地对着他友好地寒暄。
只是他那双浓密的剑眉和他深不可测的大眼,那双在他面前偶尔划过的白皙纤长的手瞬间刺疼了白蝶的神经,她脑海里定格的挥之不去的形象即刻闪现。
他们一起下楼,几个联盟的媒人随即闪开。
身处深冬,白蝶和峰峥在小城冷冷飕飕的昏黄路灯下,骑着各自的自行车说着彼此陌生的话,觉得不太方便,峰峥说干脆推着自行车走吧,白蝶欣然同意。他们的话题渐渐接近,拉远,又拉近。
我上学的时候最怕写作文。语文老师肯定擅长写作文吧。峰峥有和女老师聊天的天赋。
我有写日记的习惯,写作文还算轻松,能在班上当范文读,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弱弱地满足一下对虚荣心的渴望。
擅长写作文的老师教的学生肯定不怕写作文了。峰峥步步跟紧话题。
其实写作文也简单,就是要有真情实感,我对我教的第一届初一学生说,写作文就像恋人和朋友之间写信那样简单自然,有什么话就写什么话,把想说的话写得动听一点,优美一点,总之要写的让你的朋友产生美美的感觉就是好作文。那些乡下的孩子听了就照写了,果然写得洋洋洒洒,不是写成抒情散文,就是写成小小说,天天期盼我讲作文课。
她边说边格格地笑,他听到她清脆的笑声里藏着几分可爱。
走到白蝶家附近的时候,她礼貌地说,要不要去家里坐一坐呢,就这样给峰峥留下了好感。
他们开始了常人那样的约会,看电影。第一次约电影很不凑巧,白蝶班里有家长请她吃饭,她是班主任不能不去。吃完饭天全黑透,她骑车到她家的巷子,峰峥快步迎上来说,刚刚错把她妹妹当成她叫了几遍,她听了倍感不安。
他们走路去电影院,冷冰冰的马路半明半暗,隐隐绰绰。一辆警车开过,从窗口飘出峰峥的名字和一片哄笑。峰峥说是同事们找乐子,其中有个同事是白蝶师范学校高一届的同学,毕业后改行进了法院。
峰峥精瘦,走路快,穿过半明半暗的马路走进了光亮的街道,白蝶被他甩下几十米距离,他停下等她。白蝶嗔怒,再这样走下去两个人再也不能相见了。峰峥笑说习惯了,就一起走。
到了电影院买票的时候,她远远在一边看他的海拔与从前的相差有点远,她不想接受现实。
他们一起看《第一滴血》,白蝶说有点怕,想把眼镜借给峰峥戴,他也有点近视,没戴眼镜。峰峥说不需要,他心里也在怕,怕坐在这个纯净的女孩儿旁边的男人离她太近,峰峥想让她靠近自己一些,但他没说出来。
因为距离很近,还是媒妁之意,没有人干扰他们的恋爱进程。初冬也冷,峰峥的单人房间是最好的约会去处。白蝶的学校是三人合住的宿舍,家里人多。峰峥的房门是假锁,他告诉白蝶一推就能开,他约白蝶第一次去他那儿的时候,他被乡镇上的同学约去喝酒了,只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明原因,在白蝶的名字前没有写她的姓,叫蝶等他回来的结尾处加了三个感叹号。
峰峥经常去乡下出差,时间不定,他们见不到面时就留字条,有时长有时短,那些字条后来结成了一个纪念性的小本子,保管了很多年,在辗转南下的时候,顾不上它,也不知道是否还藏在那间卖给他表弟的单位单元房里。
峰峥的小屋分内外两间,外屋空落落的,内间也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两把椅子,一个电炉扔在墙角,一台单身汉必备的录音机孤零零地卧在书桌上。有点零乱,却有情调,她呼吸着这个空间的自由和轻松,暂时忘了昨天和不安。
白蝶一边等峰峥,一边趴在桌子上改试卷,用电炉暖手。冬日的天已经黑定了,白蝶的肚子饿得不行了,峰峥还未归来,她便善解他意地离去。
第二次进小屋的时候,白蝶看到一对跟他们年龄相仿、着衣风格独特的男女也在里面,峰峥说是他的大学同学带女朋友过来玩。白蝶暗想,峰峥还这样大动干戈,也能理解他。
在这小屋里,峰峥帮她改过试卷,抄写学校规定的抄不完的政治笔记,他都有求必应。白蝶无休止地浸泡在录音机的抒情音乐中,她有点离不开那个录音机,是否峰峥也在其中,她没想过,但她已经从那些伤感的歌词中听出这个男孩儿的失意,峰峥应该是个有点儿故事的男人了。这些好听的磁带是曾经的她买给他的吧。
这是最初的相识与相处,有点平淡,有点期盼,带着点不满和遗憾。
九十年代的第一个冬天,飞雪弥漫,不管身处何处都是寒气逼人,只有峰峥的小屋温暖,那个电炉凝聚着两颗寂寥的心。
你失恋了,对吗?峰峥小心翼翼地问她,声音好像来自幽深的山谷,沉沉的,涩涩的。峰峥的眼睛能穿透她的心。
你也是吧!白蝶没有回答,反倒淡然地问向他,有点不友好的刻薄。
崔苔青的《祈祷》悠悠荡荡,飘满他冬夜的小屋。
让我们敲希望的钟啊多少祈祷在心头……让欢喜代替了哀愁微笑不会再害羞……让时光懂得去倒流四季少了夏秋冬……
白蝶不去看峰峥的脸,也不在乎峰峥是否回答对方的话,痴痴迷迷地听着,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她摁着REW键和PLAY键,音乐震动着屋子的每个角落,他没有制止。白蝶想,他真好,能解风情。她有点感激峰峥的友善。
白蝶终于坐到了峰峥对面的椅子上。峰峥不动声色地坐着,双手在电炉的火光上来回移动。她看见这双纤长白皙的手,心想年轻男人的手都是一样的吗?
真像他的手。白蝶闪过一念,伸出她的手取暖。白蝶的手没有峰峥的手白皙,也没有他的纤长,更没有他的柔软。白蝶觉得记忆有些可恨,不该有些闪念出现。她喜欢这儿的氛围。
这歌唱得叫人销魂。峰峥不知是在看炉火,还是在看自己的手。白蝶惊讶峰峥对这音乐消化得如此透彻心骨。
是吗?白蝶不知该如何接应,笑意里涌出激动,但她很快把这激动给掩饰了起来。
能告诉我吗?你是不是很喜欢他?峰峥慢慢移动着那双白皙的手,尽量缩短两双手的空间,他那略带沙哑的声音听起来不再像第一次听的时候那样刺耳,尽管白蝶很难接受这男人的坦率。
白蝶微微仰脸,凝望那深不可测的双眸,有炉火的光在闪烁。她沉思着,双手极不自然地悬到了炉火的上空。她想还是离他的手远点好。
你,对这个很感兴趣吗?白蝶故意将“很”字吐得很重。
峰峥看着安静的她,感到自己提了一个荒诞无稽的话题。人人皆知,心照不宣,有必要追问吗?
白蝶因为失去了护身茧而一度沉沦,峰峥的出现恰好治愈了她的苦痛,最初的相识不用相知,只为疗伤。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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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蝶儿归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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