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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十九岁那年的夏天,我的父母失踪了,我没有试图去寻找他们,没有通知任何人,也没有报警。
也没有人注意到,没有人怀疑,没有人询问,没有人调查,他们,将成为仅仅存在于记录和档案里人吧,然后,再也不会有人知道,那个家里曾经有一个赌鬼父亲整天为了各种事情嫉恨抱怨,有一个婊子母亲成天混迹于各种派对和酒会。
我没有犯罪,或者应该说,还没有来得及犯罪。
不想跟他们相处,不想看见他们,不想听到他们,心里排斥他们,身体拒绝他们的触碰,每一次忍耐之后,脑海中便会出现他们被肢解的画面,肮脏污秽的血,流淌得到处都是。
我,确实什么都没有做,他们是突然失踪的。
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在大学开学之前,我处理了原来住的地方和汽车,到大学附近的街区租下一套公寓。
那是一幢有些年代的楼房,共四层,每层三户,有漂亮的方形螺旋楼梯和宽敞的天井。我租的公寓位于顶层,卧室、书房、客厅完全打通,盥洗室和厨房用钢化玻璃隔断。
入住的第一夜,我没有睡,抱着膝盖坐在阳台的地板上,手指颤抖着,冰冷的微微颤抖着点燃一根香烟,夜色中浓郁的香气被全部呼吸进身体里,精神仿佛无法控制似的在体内骚动起来,因为很快乐......吗?
我选择的专业有些生僻,大学一年级修的考试科目不多,很多都是选修课,教授管得很松,学生可以带着咖啡、松饼和笔记本电脑进教室。
这一堂课的内容是「博弈心理」,教授正在分析实例。
赌博是一种博弈,但,如果严格的定义,我的父亲并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博弈者,因为他不够理性。
那么是什么令他沉迷于赌博的呢?
金钱吗?他并不缺乏,他的父亲留给他的遗产足够他挥霍一生有余。那么是基于精神空虚而过度追求刺激?或者是对自身不满又无能为力的一种发泄途径?
【B】
Raymond在最后一分钟走进教室,朝后排走去,随意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打开笔记本电脑。
教室的气氛在讲师开始分析「囚徒的困境」①时变得有些热烈,Ray(Raymond的昵称)满意的关掉一个线性图,抬起头,阴沉的脸略微放松。
他记得很久以前曾在一本书上读到过「囚徒的困境」,那个命题似乎是一经问世就成为了博弈论历史上最具争议、影响最大的一种博弈假设。
当两个罪犯被捕,单独审讯,分别被告知他们可以有三种不同的选择:
一,双方都不认罪,双方都无罪释放。
二,一方认罪,另一方不认罪,认罪的一方判一年刑期,不认罪的一方判全责三十年刑期(假设全责为三十年)。
三,双放都认罪,各自承担一半责任,分别被判以十五年刑期。
这个假设之所以会成为一种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人性就是这样一种令人绝望的东西啊。
谁都知道,选择一的结果最好,但对方真的能够相信吗?或者,对方是否会相信你呢?在完全无法沟通的情况下,囚徒最恐惧的不再是服刑的年数,而是被同伙出卖,为了避免自己被出卖就只有更早的出卖对方。
有很多心理学家认为「囚徒的困境」纯粹是一种原罪式的‘诱惑’,就像蛇从来没有正面要求夏娃吃苹果,它只是告诉夏娃吃下苹果可以获得神的智慧,囚徒也没有直接的被要求背叛同伙,他们只是被告知如果他们的同伙认罪而他不认罪,那么他将承担全部责任。
因此,通常,「囚徒的困境」的结果是非常戏剧性的——相互背叛。
但这也未尝不好,正如卡尔维诺②曾经在他的一本书中写道:“你所能期盼的最好的结果是避免最坏的情况。”
既然选项一无法保证,并且随时都有可能会沦为选项二,那么,选项三相对而言显然是一种更加保险的做法,因为唯一的风险已经被规避了,对方和自己的人格都被否定了,为了不被出卖,而无论如何、不顾一切的出卖对方,这样一来,自己的损失就被最小化了。所以,双方都认罪是囚徒双方各自的利益所强制形成的一种妥协。
Ray的手指快速的翻动着冯-诺伊曼的『博弈论』,脸上的神情似笑非笑,对他而言,「囚徒的困境」几乎是愚蠢的,当情况发展到那种地步,失败就是唯一的结局,根本没有再去博弈的必要。
视线转回到笔记本电脑的液晶屏,扫一遍过去四十分钟的本地和世界新闻,他看得十分专注,窗外耀眼的阳光斜斜照射进教室,在他深棕色的短发上染上了一层淡淡金色的光芒,狭长的墨绿色的眼睛正如伺机待发的野兽那样眯缝着,在这间教室里,还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身份,嘴角微微勾起,是的,谁也不知道。
…………………………注解…………………………
①:『囚徒的困境』(Prisoner's Dilemma)1950年由美国当时著名的咨询公司兰德公司的两位科学家提出,由美国著名数学家塔克(Albert W. Tucker,1905-1995)起名
②: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1923-1985),意大利作家,上述例句摘录自其著作《寒冬夜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