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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最烦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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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烦“应当”。
你应当爱他,你应对他好,你应对他许下承诺……
无数张脸在眼前晃来晃去,裂开的嘴里吐着或关心或指责的乱言。
特别是与你毫无干系的人,突然跳出来指着你评头论足,好比一只未拴绳的疯狗无能狂吠,除了引起旁人侧目外再无他用。
在这个西餐厅站了有十分钟了,这位正义之士仍喋喋不休地陈列我的罪证,面目狰狞的样子让我怀疑是不是刨了他家祖坟。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我淡淡回道,“我应当和夏九侯分手。”
“呵,你知道就好。”趾高气昂发言的人自称是夏九侯的朋友,不知听谁说我和他在一起七年只是把他当另一个人的替身,于是气冲冲驱车来到B市,把我约到餐厅吃了半响就开始言语征伐。
情报正确,就是滞后。
“我和他已经分手了。”
想来这饭也吃不下去,我放好刀叉,整理好领结和袖口,准备同这位素不相识的前男友朋友道别。
他愣了一会儿,像是才认识我一样瞪着我:“已经……分手了?”
不是朋友吗,连发生了一个月的事都不知道。
我懒得与外人解释,拿上已经换壳的手机准备告辞。
“嗨,江涉!你也在这啊?”
卡座的边沿还没迈出去,就被一道朝气的声音喊住。
异常熟悉的人,异常熟悉的表情,异常熟悉的问候。
“九侯?!你怎么在这?”
夏九侯像是才发现坐在我面前的人,挂在脸上的笑容停顿片刻,又上扬了几个弧度,显得更假了。
自从我说过喜欢他阳光的笑容后,他对着镜子练了几个月,练苹果肌咬筷子,锻炼眉毛和眼睛下弯的角度,终于画出了一张让我动心的脸。
可惜我只动心不动情。
“我来找江涉啊。”夏九侯说,几步迈到我身边,干脆攀住我的胳膊,“大金你也来找江涉,有什么事吗?”
那个叫“大金”的人明显尴尬地不知道说什么了,我抽出胳膊,不顾夏九侯一副受伤的表情,绕过他走出卡座。
“你们聊,先走了。”
我不欲和他们再生纠葛,路过前台刷了卡,便开车回家。
夏九侯没有追上来,这很好,分明一个住东一个住西,偏要创造什么偶遇。
晚间城市灯火璀璨,堵车的车龙一截截挪动。
给烟打着火,我深吸一口,缓缓吐出来。车载香水与烟与皮革的气味混在一起,竟意外的和谐。前车动了一个车位,我微微抬起离合向前滑,通过灰白的烟圈一眼望到九年前——
那是初三的情人节。
是夏一帆与白彩羽在一起的日子。
是我与夏九侯相遇的日子。
我和他都是最肤浅不过的人。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有和夏一帆相同的姓氏,相似的气质。
他喜欢我,是因为我是那天购物广场所有人里最帅最好看的。
说起这个时,他依在我怀里,用最甜最轻快的嗓音来挠我:“还不是你好看。”
我漫不经心逗着他的腰,做完一个劲儿嫌腰酸腿软,一周还起码要两次。
“嗯,还不是你和他同姓。”
听了这话,他就像得了什么天大的恩典一样,笑嘻嘻地亲我一口,眨巴眨巴眼:“我知道,每次想到这个,我都觉得我也姓夏真是太幸运了。”
他说:“和他同姓真是太幸运了。”
那天罕见地飘了小雪。我作为白彩羽的发小,夏一帆的僚机,帮他追了白彩羽四年。终于在初三的那个情人节,他告白成功,我功成身退。
退到购物广场楼下,坐到小花坛的长椅上,对着一对对走过的情侣发呆。
真是太好了。我想。
终于不用怀抱如此罪恶的心情了。
喜欢一个同性,一个喜欢自己青梅的同性,现在还是别人男朋友的同性。
结束了,可以结束了。
我抬头望向天空。天色不早了,虽然我家没有严格的宵禁,但作为准备中考的初三生,这个时间还是有点晚。
我拍拍快要冻僵的腿,呼出一口气,白汽瞬间充填了视界。雪飘得密了,我戴上羽绒服的帽子,心想这还是我第一次不顾形象。
戴上帽子的羽绒服不是羽绒服,是巨丑没头的羽绒服。
而等我整理好抬起眼,就看到一个笑得仿佛阳光倾泻到他身上的夏九侯。
他没有看我,双手捧着一大把玫瑰花,都是被包住的花苞,不难想象那一大把玫瑰花全部开放是何等美景。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只是觉得他笑起来和夏一帆很像,都是太阳一样开朗的人,都是向四周释放暖意的人。
我不自觉地朝他的方向走了几步。
听见他说:“帅哥买支花吧,换美人姐姐一笑不亏的。”
他话说得好听,声音也清澈,叫人喜欢。
我慢慢挪着步子,挪到他身边。
前一对买花的刚走,他低头整理那一把花花绿绿的劳动所得,我停到他身前,落下一片黑影,他才恍然抬起头:“买花吗……”
冻得双腮发红的人傻愣愣地接下去:“……帅哥。”
走进了发现他与夏一帆并没有很像,五官相当不同。夏一帆是柔和型,他是可爱型,眼睛又圆又大,瞧起来像只小鹿。
“买。”我掏出两三张红色纸票,“剩下的这些,我包了。”
“啊?”他一愣,手忙脚乱地接过钱,伸手要把这些花递给我。
“不用。”我把这一大捧红玫瑰塞回他怀里,“可以让我照张相吗?”
我以为他出来卖花是因为生活拮据,于是一时兴起将花全包了。而玫瑰于我也排不上用场,还不如让我再看看那个与夏一帆相似的笑容。
哪怕是我这样奇怪的要求,他也只是疑惑片刻,就迅速地把花苞拆开。顿时,鲜艳似火的玫瑰在我的眼前燃烧,卖花的少年像一个太阳,毫不吝啬地浇以阳光。
耀目而温暖。
我举起手机,轻轻裁下了这一刻。
或许他不主动走过来同我说话,我们的故事就没有开始,更没有后来病态与甜蜜相织的七年相伴。
但他走过来了。
他把花背到身后,问我:“我想要这张照片,可以给我你的联系方式吗?”
我当时没觉得他在搭讪,直到他后来告诉我,他一眼就看到旁边长椅上呆坐的我。在我向他搭话前,他正在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引起我的注意。
“那天和几个哥们去花市淘玫瑰花出来卖,我们可是在比赛的!”
“然后?”
“你给的钱正好是进价,我完全垫底。”
“……”
“我告诉你,这人情你欠大了!”
那是二十岁的夏天,夏一帆出国读书两年,和白彩羽分手两年,我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对夏九侯的移情也将结束。
夏九侯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可心思细腻得很,他怕是早察觉到那几个月我异常的冷淡,于是决定用回忆锁住我。
事实证明他准确抓住了我的软肋。在我没有完全放下夏一帆前,他的笑容有很大的替代性。
那个词叫什么……代餐?
他对我说:“你看看这人情怎么还?要不再续三年的爱情,你把我当夏一帆,我继续爱你。”
我难得感到无奈,叹气道:“夏九侯,你这是在毁了自己。”
“不是!”他急急欺到我身上来,沙发对面电视的光模糊了他的轮廓。
他带了点哭腔愤怒喊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就是毁了我?!我从别人口中的混世魔王变成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都是因为你!你这么好,这么好……”
他哭了。
我把他的头压在我的颈窝处,很快就感到了湿意。
我听到断断续续的微声:“……我怎么舍得放手。”
这种执着我也懂。
江涉,你的愿望无法被满足,为什么不去满足和你相同愿望的人呢?
我收回安抚他的手,明显感到在我怀里恸哭的人一疆,整幅身躯颤抖起来。
“那就不放。”我给这段关系的“续费三年”摁了同意键,“去洗洗脸,夏九侯。”
驱车回到家,我停在洗漱台的镜子前。
镜子里的人寡言又阴沉,无聊又少趣,我真不懂夏九侯在执拗些什么。
他也不懂我对夏一帆执着些什么。
可是无所谓了,我的执念已经放下。十年的暗恋,自他回国正式画上句号。
我爱屋及乌,同夏九侯在一起。此时我不再需要那栋屋子,自然也不再理会活蹦乱跳的乌鸦。
然而夏九侯的病态偏执,却不是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