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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常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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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是世界上最经不起考验的东西。
西南小山城清江市终于完成了筹划3年之久的中心旧城区改造工程。
久负盛名的清江市地标之一 ——西巷也从中受益,从终年藏污纳垢的小吃夜食街摇身一变成了风情摇曳的酒吧一条街。
负责这一片区的环卫工原本还很庆幸再也不用清理那些散发着浓烈气味的食物残渣,然而没想到,西巷里流连忘返的酒鬼们却更加让人头疼。
酒鬼们喝醉了可不管什么市容市貌,随时随地能给对面走过来的人表演一个“瀑布飞溅”。
但凡天黑以后能做到在巷子里溜达一圈出来时鞋上没有沾到呕吐物的人,肯定是练过凌波微步的武林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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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星稀,盘丝洞酒吧里热闹非常。
酒保凑到正在吧台里弯腰找东西的老板周成身边轻声道:“成哥,吧台3点钟方向坐着个美女,穿红色连衣裙,肩带细得一碰就断。我打眼一瞧,身材好到爆了,长相也不错。”
周成站起身朝酒保说的地方看过去,那里果然坐着个黑长直美人。
他心领神会,拍了拍酒保胸前别着的一只红玫瑰,道:“给我盯着你常安姐,这回你小子要是又放空哨害我被发现,就给我收拾东西滚蛋。”
说罢,他随意端起一杯调好的鸡尾酒晃悠过去。
“美女,等人啊?”周成脸型偏长,天生一双桃花眼,剑眉,驼峰鼻。剃板寸,右耳扎着一串环状耳钉。
本来长相就好看,再加上182cm的个头和潮酷的穿衣风格,整个人由内而外散发着一股极具侵略性的嚣张跋扈感。
红裙美人估计也是经常在夜店出没的常客,见上前搭讪的人身材长相俱佳,饱满的红唇微微一笑:“是啊,这不是等到你了吗?”
果然是个老手。
周成也跟着笑,放下手中的酒杯,身体后靠坐在红裙美人身边:“我叫周成,这家酒吧的老板,你叫什么名字?”
“叶甜。”
红裙美人的肩膀在灯光照射下莹莹玉润,倾身靠近桌面端酒杯时背部肩胛骨张开的形状像展翅飞翔的蝴蝶翅膀。
“叮”,两个玻璃酒杯相碰的声音在人声鼎沸的酒吧里几乎听不见。
叶甜?这名字一听就是假名。
周成一下子兴致缺缺,随便聊了两句后正打算找个借口离开,美人却突然靠过来献上一吻。
周成有些意外,但这种程度的接触对他来说几乎是家常便饭,双手下意识地圈在美人的细腰上。
深夜,酒吧,灯红酒绿,怎么可能不发生点什么?
而此时,被周成交待放哨的酒保看老板正温香软玉在怀,心里不免有些得意。
这次要是两人勾搭上了,老板不给他发奖金都说不过去。再加上叫叶甜那个女人承诺过只要帮忙勾到周成就给他一万块。啧啧啧啧啧,这个月赚翻了。
酒保沉迷于想象金钱到手后要干些什么,以至于忘了周成的叮嘱,错过了手里拿着一对鼓棒进门的孙常安。
盘丝洞酒吧是个名副其实的妖精洞,头顶五光十色的电子镭射灯照得孙常安眼前发黑,节奏强劲的摇滚乐震得她脑子发麻。
“周成?”孙常安站在旁若无人地紧紧纠缠在一起的男女面前,手里握着的鼓棒微微颤抖。
这是第几次了?一遍又一遍地亲眼目睹周成顶着她男朋友的头衔在酒吧里撩妹,她即使再能忍,也已经到了临界点。
酒吧里到处是勾肩搭背的男男女女,周成这一桌的桌面上摆着许多已经喝空掉的酒水瓶,瓶瓶价值不菲。
“常安?你什么时候来的?”周成搂着身边媚眼如丝的红裙美人,显然已经醉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他用力撑着桌角试图站起来,磕磕绊绊地对着孙常安解释:“那什么..........这是我朋友,叫.........叫..........”
“你好,我叫叶甜。”美人酒量好,喝了那么多酒还能稳稳地扶着快要跌倒的周成靠在自己身上,同时清醒地对着孙常安做自我介绍。
孙常安盯着周成搁在美人盈盈一握腰间的一只手。两者之间凹陷的弧度契合得刺眼。
叶甜递给孙常安一杯酒,歪着脑袋好奇地问道:“你是?”
孙常安身高将近175cm,站在个头娇小的叶甜面前时多少让她有些心理压力。
叶甜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背脊,娇羞中夹杂着一丝难以察觉的兴奋。其实她在装傻,谁不知道盘丝洞酒吧里有一个长得特别帅的女架子鼓手。这个女鼓手叫孙常安,是老板的女朋友。
孙常安的脸颊不挂肉,下颌线走势锋利。扎起一半的短发遮掩下,她皮笑肉不笑地回答道:“我叫孙常安,是这个酒吧的鼓手,也是靠在你身上这个人的.......前女友。”
孙常安接过了叶甜手里递过来的酒杯,仰着脖子喝了一大口淡黄色的洋酒。很辣,有点胃疼。
叶甜愣了一下,还没从孙常安最后三个字里转过神来。
孙常安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酒,转身大踏步来到酒吧正中央舞台旁的候场区。
刚才孙常安在台下跟叶甜说话的时候,键盘手一直在候场区跟她挥手,孙常安对键盘手视而不见。这人心里有些郁闷,但又不好跟老板的女朋友甩脸:“常安,今天搞什么啊?来了以后也不上台,就顾着跟人家漂亮小姑娘讲话。小心成哥吃醋啊。”
“你没看到周成那个王八蛋又醉成那样?我看他吃我常安姐一棒还差不多。”
正往吉他上挂背带的年轻吉他手平日里就是孙常安的脑残粉,一直很不爽周成这只花蝴蝶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个性强硬到即使当着老板周成的面说话也经常夹枪带棒。
“啧啧啧,看不过眼呀?有本事把你常安姐抢过来好好疼爱呀?”
“小子,给你支个招。”贝斯手暧昧地朝着孙常安的脑残粉眨眼道:“拜你常安姐为师,跟着她狂练架子鼓,进步得快一点逗她开心,这样你就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周成就是这样干的。”有人毫不犹豫地揭了台下周成的老底:“先是徒弟,再是男朋友,顺理成章得很。”
吉他手:“..........”
大家都是混熟了的同行,开起玩笑来也是荤素不忌。
孙常安一反常态没有阻止他们架秧子起哄,而是勾起嘴角和他们一样笑得没心没肺:“也可以呀,毕竟现在周成被我踹了,我给你发个号,你还是有排队的机会的。”
乐手们哈哈大笑,一边吹牛一边做起了最后的调试准备,所有人都以为孙常安是在开玩笑,没人知道其实她说的是真话。
叶甜坐在台下的卡座里,呆呆地看着远处像没事儿人一样谈笑风生的孙常安。
被灌得烂醉的周成如同一头死猪一样靠在她身边,叶甜嫌弃地伸出手指头一把将他推远,抽出纸巾擦了擦刚才跟他亲过的嘴唇。
口红在纸上晕染出一大片痕迹,趁着乐队表演还没开始,叶甜赶紧拎着包进了酒吧卫生间补妆。
等她再出来时,舞台上的音乐表演已经开始了好一阵子。孙常安使出了前所未有的认真劲头跟乐队合作了一首又一首歌曲。
舞台下,叶甜端着一杯烈性鸡尾酒混迹在人群中跟着节奏摇摆,锐利的眼神肆无忌惮地扫视台上握着鼓棒的短发女生。
凌晨4点,酒吧里的客人们该走的都走了。周成终于晕晕乎乎地睁开了眼。孙常安坐在他对面抽烟,桌上乱七八糟的酒瓶早就被清走了。
“醒了?”她的声音有些沙哑,不知是被烟熏的,还是熬夜熬的。
周成脑袋里一片空白,是彻底地喝断片了。他撑着座椅坐直,手肘压在桌上揉两边太阳穴:“现在几点了?”
孙常安掐灭手中快要燃尽的烟,看着周成垂在她面前的头顶发旋,慢悠悠地说道:“周成,我们分手吧。”
周成猛地抬头,不可思议的眼神:“你说什么?”
“分手吧。”
外面的天空黑沉得像墨,各家酒吧的灯光交相辉映,透出一股辉煌的寂寥。
“你喝多了吧?说什么胡话?走了,我们回家。”周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拉孙常安的胳膊,想拖着她离开。
孙常安像根钉子一样扎在座椅上,抬头看向周成的眼神冰冷:“周成,你是第几次被我撞到跟其他女孩勾搭在一起了?”
周成面色一凉,搭在孙常安胳膊上的手骤然脱离。
“我记得,光是在这里就有三次。”
“第一个叫莉莉,是个刚成年没多久的小丫头。那时候你还在追我,我到候场区找鼓钥匙,刚好看见你们手牵手。你跟我说莉莉是你朋友,你只是想想测试一下我喜不喜欢你,会不会吃醋。”
“第二个叫张曼,比你还大几岁,那时候我们已经在一起了,你说和她接吻是因为喝多了,把她认成了我。”
“第三次是昨天,我亲眼看到你的手黏在叶甜的腰上撕都撕不下来。要不是周围人多,恐怕你早就把人家肩带拉断了吧?”
孙常安一桩桩帮周成回忆。周成蹲在她身边,拉着她的手小声乞求:“常安,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们回家再说好不好?”
孙常安抽回手揣进衣兜里。垂眸看着周成时散落的短发遮住了一边眼睛。
“你觉得丢人吗?周成,我是你的女朋友,我才丢人!既然你有那么多朋友,有那么多姐姐妹妹可以选择,有什么必要捆着我呢?从今天开始好聚好散吧。我还当你是我徒弟,以后如果你的酒吧需要我帮忙,我还是可以抽出时间过来帮你压个场。”
她站起身,毫不留恋地走出盘丝洞酒吧的大门。
周成像是一缕游魂一般跌跌撞撞跟上她的步伐,酒吧一条街难得的宁静时刻,他们两个站在路灯下互相拉扯。
周成箍着她的双手,脑袋在她脖子旁磨蹭:“常安,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惹你生气了。”
孙常安始终比不过他的力气大,在他怀里四肢僵硬得像失去灵魂的尸体:“周成,男子汉大丈夫,分了就是分了。别叽叽歪歪地死缠烂打,忒没劲儿。”
“常安,除了这件事情,其他你想干什么我都可以答应,只有分手这一件事,你想都别想。”
周成知道孙常安吃软不吃硬,又软着声音求她:“常安,你带我回家好不好?我又找不到我家的钥匙了。你知道的,我爸妈本来就不喜欢我开酒吧,他们家我又不能去,去了肯定被他们骂死。你收留我一晚好不好?”
周成今年25岁,是个丢不得面子的年轻男人。以前无论他惹孙常安生多大的气,只要他抱着孙常安一顿撒娇,孙常安就会摸摸他的后脑勺领着他回家。
周成天真地以为今天爆发的矛盾也和往常一样,只要他撒撒娇,卖卖惨,孙常安就会既往不咎。
可惜他虽然和孙常安在一起2年之久,却还是不懂她。
孙常安13岁的时候父母感情破裂,宣布离异。
她和仅大她半分钟的双胞胎姐姐孙常平被抛在北京那样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守着空荡荡的房子相依为命,早就养成了一副铁石心肠。
她可以因为一时的心软接受性格阴晴不定的周成当男朋友,也可以因为长久的失望而踹了他。人生路短短几十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当然是要活得肆意些。
“周成,你知道我什么个性,别逼我跟你翻脸。”
凌晨4点多的西巷,酒吧相继打烊,灯光渐次熄灭。孙常安用力掰开周成的手,站在巷子口的马路边上打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