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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毛毛王子 ...

  •   1.毛毛王子

      我死了,然后又活过来了,在垃圾桶旁边,光溜溜的身子布满了渗着血迹的泥印子。
      这里是人口密集的城中村,现在夜深时分,正是人们酣睡时,没有人会往一条黑漆漆的窄巷多看一眼。
      我笨拙地操控着这个陌生的身体,攀扶着垃圾桶爬起来,原地走了几步,又跳了几下,一点也不灵活,有点嫌弃。
      人也是瘦瘦弱弱的,像个小幼崽,没点力量。可能不是在家里吧,光着身子,感觉有点奇怪。
      借着路边街灯的微光,发现二楼那窗底下晾着衣服,于是攀着附近的水管,顺手牵羊,扯了一套穿在身上。同样是白T牛仔裤,这套实在太难看了,布料也让人不舒服,要不是怕光着身子会被人抓,我真的不想穿这样的粗衣麻布。
      我不是生来高贵的,小时候也在城市的阴沟旮旯里混迹。我没有父亲,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抛弃了我们,反正我从小是跟着妈妈的。
      妈妈是个大美人,对我很好,每天起早盼黑只为糊口,会把最好的给我,她说我是她的心肝宝贝,她的王子,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得上我。我那时还小,不懂人情冷暖,妈妈给什么就接什么,从来不会亏待自己,有种理所当然的任性。
      周围的玩伴都不喜欢我,说我贪慕虚荣,明明都是没人要的,还装着一副不可一世的贵族样。我那时脾气比较爆,肯定不会乖乖接受这些嘲骂,一般是拳头解决,从此便有了街头小霸王的称号。
      总的来说,我算是泡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有点不知人间疾苦的天真。
      直到妈妈去死那一天,我才真正成长。
      她是车祸死的,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超速小轿车撞倒,碾了过去,我亲眼目睹了一场美丽的消亡。
      其实我那时候已经成年了,但心里还像个长不大的小孩,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心情一直很低落,整个人都崩溃了。强撑着把妈妈的后事处理完,之后就一直病恹恹的了。
      那些被我欺负过的人趁机报复,家也回不去了,只好在外边流浪。反正妈妈不在,我也没有家了。
      天桥底、地下通道、公园长椅,走到哪里睡哪里,这个容不得我挑剔。
      不过,我会经常挨饿,我可以睡在脏乱差的地方,但我一定要吃好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执着这个,明明已经饿得发晕了,还能坚持可笑的骨气,大概这是妈妈唯一留给我的东西吧,如果连这个都丢弃了,就再也没有依附了。
      如果说妈妈给了我一身傲骨,那他就是将我一身高傲坐实的人。
      我的挑剔,是他惯的。

      和他相遇那天是晚上,我在公园的长椅子上懒觉——这个城市的流浪汉,确实没什么事干。
      “为什么不吃?”
      一把低沉磁性的声音,把我从梦中唤醒。
      我睁开眼,坐了起来,瞄了一下眼前的饭盒,应该是自以为是的好心人,趁我睡着时放的,现在已经漫着一股凉馊味,廉价的一次性饭盒,明显被人挑选过的痕迹。
      我当着他的面,嫌弃把饭盒推到一边,高傲地看向他。
      残羹冷炙,都是配不上我的食物,不吃。
      他好像被我逗乐了,笑了笑,在我身旁坐了下来,拧开手里的保温壶,浓浓的肉香味溢了出来。
      “那这个吃不吃?”
      他把汤倒出来,推到我跟前:“还热的,我妈没动过,给你吃吧。”
      我警惕地看了他一眼,有点犹豫。
      不能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然被吃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妈妈的教导在耳边响起,可是肚子饿的叽咕声很快就掩盖了,我偷偷看了他一眼,他只有十七八岁,已经有成年男子的身高了,脸上还有未退的少年气,这一笑像春天的太阳,暖暖的,把人衬得非常好看!
      我的戒备心很快便弃械投降,于是拿过汤碗,埋头开吃。
      尽管如此,我想我的姿态还是优雅的,毕竟我是妈妈的小王子,不能自砸招牌的。
      “慢慢吃,饿久了吃太快不好。”他拿手在我头上揉了揉,我其实挺烦被人随便触碰的,还是个小毛孩,但看在温热香甜的鱼肉汤份上,就准了他这次吧。
      他也不爱说话,就静静地看我吃完,打了饱嗝,才把食盒收拾起来。接着向我伸出手,说:“你有地方住吗?要跟我回家么?”
      你妈妈没教你不要随便带陌生人回家吗?
      可我妈妈教过我,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的!一顿饭就想收买我,没那么便宜。
      我给了他一个鄙夷的眼神,转身就跑了。
      他在原地站了会,最后笑了笑,也回去了。
      其实那天我有悄悄跟踪他,他就住在附近的小区,每天放学回去没多久,就拎着东西出来坐地铁。月上枝头的时候,又拎一些东西回来。
      小公园是他家到地铁站的必经之路,所以我只要估摸着时间,在那里等着,就可以吃上一顿美味的晚餐。
      他似乎也习惯了,每次回家都会走到这条路,给我带吃的。
      那时的我很矛盾,既懊恼自己轻易被美食收买,又忍不住想靠近他一些。
      我想我可能喜欢上他了,不是个好兆头,毕竟我是个王子呀,应该他先喜欢我的。

      那天天气不是很好,下了一整天雨,好像老天爷在为谁哭泣。
      他一早就出门了,到晚上还没回来,以前,我会跑去地下通道,或者银行自助区避一下风雨。
      而现在,虽然都过了平时见面的时间,但他过去一个月都是风雨无阻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再等等,于是跑到长椅附近的凉亭坐下来了。
      两天过去了,雨也早停了,他依然没回来。
      我有点难受,心情和身体都不爽,感觉被抛弃了,可自细想,我们也没有什么约定,就更烦躁了。我悻悻地在原地踱步,想离开这个地方,就像当初离开和妈妈住的家一样。
      我不是个坚强的人,遇到痛苦,第一时间便想到逃跑。
      跑,是最简单有效的动作了。
      “你还在啊?”那声音有点沙哑,似乎跟我一样没休息好。
      我难掩惊讶,回头一看,他两手空空地站在那里,见我没动,便主动走了过来,拉着我在长椅坐下。
      “对不起,这两天事情比较多,原本只是回来碰碰运气,没想到你还在这里等我。抱歉,这次没给你带吃的,唉……我现在情绪不是很稳定,你肯定要笑话我了……”
      他一口气说了很多,有点哽咽,我没见过他这样子,有点心疼,忍不住探过身去,把他脖子轻轻往怀里搂。
      他有点惊讶,但又很受用般地闭上眼,脸颊在我脖子轻轻蹭了蹭,像在求安慰。
      我歪着脖子,轻轻吻着他眼角的湿气。
      “我在的。”
      他顿了顿身子,继而又把我抱得更紧些。
      我有点喘不过气来,脑子也是昏昏沉沉的,再后来发生了什么,也不太记得了。
      那时我发着高烧,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他拐回家了。
      一开始,我有点生气的,毕竟都没问过我意见呢,这人怎么能这样呢?
      于是忍不住向他发脾气,他只是揉揉我蓬松的头发,捏捏我后颈的嫩肉,把我当做家宠般安抚,“别闹,听话。”
      我瞬间就炸毛了,手脚并用,把他挠出几条血痕,差点给他破了相。
      他终于生气了,把我引以为傲的长指甲都剪了!都剪了!都剪了!
      他不知道这是我身上唯一的,也是最有杀伤力的武器吗?!
      我很生气,当场决定留在他家,把他吃穷,慢慢折磨他!
      可是,他好像是天生的好脾气,不管我怎么闹,他都会惯着我,久而久之,我就被惯坏了。

      这就是我和亓冀的开始,此后,我们就一直在一起,从他的十八岁到二十八岁。现在我死了,虽然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但他身边的人肯定脱不了干系。
      不管怎样,现在我又活过来了,之前的恩仇总得找人算清楚。
      我整理一下衣着,跑出了窄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1.毛毛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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