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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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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山下苏府的少爷,因为苏府破落,便只得上山,落草为寇。”
“既然是读书人,为什么会出此下策?”林林有些吃惊。
“说是他兄长得罪了当朝的大人物,据说是得罪了个将军吧。”李陌思索着,答道。
林林隐隐觉得下面的话,再问下去,可能会触及到家族秘史,便收住话头。
“曹将军。”一直默不作声的恒皇忽然答道。
林林觉得一直贴附在自己小臂,恒皇暖乎乎的手指,瞬间冰凉,大惊,看向恒皇。
那双黑漆漆的眸子忽然闪现杀气,好像想起了什么一般,亮了一亮。
但只有一瞬,又烟消云散,变得很是乖巧,专注地看向林林。
速度快得让林林觉得,是自己出了幻觉。
李陌连声接到:“是,好像就是姓曹的。”
林林倒是也知道一个曹将军,只是不知道这个此将军和彼将军,是否其实是同一人。
但是又不知该从何问起,主要他也从来没有见过曹将军不是?只得默默地看着李陌,期待他能多说一些。
李陌继续道:“反正,后来,苏公子便上山来了,他极重八荣八德,又有文人风骨,甚是服众。”
羞涩了一下,又说:“当然,还有我。”
林林在心里默默叹气,当然,能看出来,贼明显,忽然听到外面有孩童喧哗,念书的声音。
“那是苏公子办的教书堂。开始只是为了教管事帮的诸位识文断字,但是因为教的极好,所以,周围的人家也将孩子送来一起听学。”
劫匪和小孩子一起听课,想想就觉得还蛮稀奇的。林林好奇地眨眨眼,问道:
“家长倒是心大,不怕劫匪把孩子带坏吗?”
“我们这片区的劫匪,都是五讲四美的模范劫匪,乃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李陌骄傲地说。
恒皇扯扯林林的衣袖,委屈道:“学堂,为何我未曾去过?”
林林已经清醒地意识到,如今,恒皇的智商和五六岁孩童差不多大,必须要哄着来,顺毛捋。
答:“学堂有什么好的,教书先生贼无聊,胡子一翘一翘地‘之乎者也’个没完没了。”
恒皇顿时有些受伤,丧气地耷拉着脑袋,额前的碎发扫过睫毛,颇有几分楚楚动人。
林林心里顿时融化成一滩水儿:“你若是喜欢,我们便去。”
“好!”恒皇抬头,眼神亮晶晶地答应。
李陌看得羡慕,在旁边自卖自夸:“我家相公教书教得极好,你们听了定不会后悔。”
当即便安排人去带他们二人上课。
于是乎,恒皇草草地用过早餐,便兴冲冲地拉着林林往学堂跑。
林林垂头丧气在后面跟着,小时候被师傅用教鞭打怕了,一听讲学便觉得两腿发软,膝盖直抖,倒不如独自看话本,自由自在得舒坦。
可耐不住恒皇,乖巧乌黑的眼睛瞅呀瞅,林林心软得一塌糊涂,只觉得他说什么自己都会答应。
只要恒皇又无辜又纯净的漆黑双眸,水汪汪地看着林林,哪怕他说,你翘起屁股让我做会儿广播体操,林林也难以拒绝。
更何况只是听学?
于是,此时此刻,林林与恒皇共同坐在最后一排小案几上,双手背后,乖乖巧巧地听,堂上苏公子讲课。
这学堂当真被坐得满满当当,有大有小,有老有少,个个聚精会神地听着,十分专注。
此时苏先生正在讲“孟母三迁”的故事,这故事林林以前也在别的学堂听过,但当真苏先生讲得更为有趣。
讲了一个“孟母三迁”,便又讲了一个“天道酬勤”。
恒皇似是头一回听,眼睛眨巴,长长的睫毛齐刷刷的像把小扇子,随着苏先生的节奏忽闪忽闪,倒真像一位勤勉好学的好儿郎。
因得学堂来了外人,而且这两个外人,相貌极其周正,皮肤细嫩光滑,身形修长挺拔。
那白衣男子,脸蛋微圆,杏面含春,笑得极为和善;另一个黑衣男子,棱角分明,眸似含墨,唇染朱砂,气宇相当不俗,这与寨中常来常往的劫匪汉子截然不同。
因此,学堂其余人听讲之余,总忍不住偷偷看那二人。
此时,只见那黑衣男子听得尽兴,时而皱眉,时而点头,忽地仿佛想起了什么,小声问身边那白衣书生,声音不大,但却格外清晰:
“林林,以后,我们有了孩子,也要记得择邻而处。”
林林脸红不已,正色:“我们……皆是男子,不会有孩子的。”
恒皇静了片刻,似乎是被说服,然而,林林没来得及舒口气,就听他认真思索着,道:
“天道酬勤,那一定是我们不够努力。”
继而,从背后牵过林林的手,薄唇在林林耳垂上蹭蹭,声音低沉:“我们,要多多操练。”
围观众人,皆大跌下巴。
苏先生在讲台上,见众人不如往日那般专注,便顺着众人目光看过去。
只见堂下那对壁人,此时正交头接耳,耳鬓厮磨,那白衣男子粉面含春,似是娇羞。
顿觉尴尬,提问道:“孟母三迁的故事,二位可是知晓了。”
林林大窘,他只知道孟母三迁是一个姓孟的娘亲,一直搬家一直搬家,连着搬了三次,以前还心中暗自腹诽这样真是麻烦,为何不第一次搬家时就和牙行说清楚呢?
心下暗惊,这下丢人了。
然则,恒皇微微偏首,抬眼看苏先生,诵道:
“邹孟轲母,号孟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游为墓间之事,踊……”
竟然是一字一句背了个分毫不差。
这在旁人看来,许是之前背过,可林林知道,恒皇失了记忆,心智也只有五六岁大,这孟母三迁的故事,是他失忆以来第一次听。
第一次听,便可朗诵。这,分明就是,过目不忘啊喂!
林林心中大为妒忌。
旁人见这黑衣男子,从不多说话,只是对身边白衣男子甚为依赖,心下暗自猜测,肯定是白衣男子教得好,所以便由衷地敬佩这白衣男子。
连苏先生,也难得地夸赞了一声,冲着林林道:“这位公子,当真把友人教得极好。”
“是床友……”恒皇认真纠正。
林林大窘,尴尬地把恒皇拖离案发现场。
殊不知,身后的人愈发大为敬佩,只道是,这白衣男子连苏先生的讲学都可以说不听便不听,想必是,腹中有墨,文化程度和苏先生不相上下!
于是,林林与恒皇下山之时,山寨中的男女老少皆来送别,目光极其钦佩,神色极为不舍。
甚至还有少女,欲以鲜花相送,奈何恒皇眼神太过冰冷,杀气森森,只得哭哭啼啼作罢。
下了山,二人便直奔码头。
因为下山前,同李陌打听了去京城比较好走的路,乃是水路最为便捷,一路南下,不日便可抵达扬花城,那里是去京城的必经之路。
待到码头,询问了过往船只,果真有一艘商船正准备南下,将会途径扬花城,到时可以将他们放下。
林林便问那个船主:“请问,我们两人搭载一程,约合需要多少盘缠?”
船主却有些不耐烦,道:“我们船上货太多,不上人了。”
恒皇目光一凌。
那船主走南闯北,自然见过世面,可这黑衣男子一个眼神,竟然让他觉得好似在那鬼门关走了一遭,暗觉不好,连忙改口:
“二位搭船,当然是可以的,一人一百贯……”
话音未落,颤巍巍地看向恒皇,仍然觉得眼神不妙,连忙改口:
“不不不……五贯,五贯即可。”
虽不知船主为何忽然改了主意,林林仍很是欢喜,开开心心地付银子,牵了恒皇的手满意地上船。
恒大爷这才转头,一脸温柔专注地看向林林,好像刚刚那个满面杀气的人并不是他。
果真是越往南越繁华,这船一路南下,过了荷花池塘,过了蓝色湖泊,终于到达扬花城。
扬花城两岸,灯红酒绿,两岸的歌姬姹紫嫣红地招徕生意,这,便是扬花城的一大特色了。
扬花城,乃是花团锦簇,歌姬成群,这里有恒元王朝最有名的三大歌姬:柳琴,柳颜和柳书,她们分别以乐理,容貌,和书画闻名遐迩,古往今来,数不胜数的才子,千里迢迢而来,只为见上一面。
林林有些兴奋地跑上船头,很是好奇地四下张望。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扬花城,很是稀奇,半个身子都探出了船头,下半身被恒皇稳稳地抱在怀里。
两岸的香粉气息很是浓郁,甚多娇俏的胡姬在岸边吹拉弹唱,大弦小弦,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衬得这花街柳市分外繁华。
那些歌姬船,船上皆是张灯结彩,舱门处挑了红灯,里面有人咿咿呀呀地唱着;船头,甚多婀娜多姿的女子倚门卖俏,见船只路过,便娇笑着道:
“官人,来听曲儿~”
或见了恒皇身着黑衣,风神俊朗,仪态端庄,更是趋之若鹜,有大胆的,倩声道:
“爷儿,来奴家船上坐坐?”
恒皇立在船头,略有不适应这过于浓郁的脂粉气息,冷眼回望。
那女子见了恒皇眼神,竟是募的一惊,饶是她见惯了各色人,此时也犹如冷水淋头,后半句话噎在喉咙里,半晌发不出声。
因了是第一次见这场景,林林心里幸灾乐祸,笑得不见鼻子不见眼。
歌姬船上,一妙龄女子见了林林笑得像个小乡巴佬,便忍不住调笑,道:
“公子可要住店?我们这边船家,不仅可以住店,还可以听曲儿。”
林林觉得欢喜,回头一脸希冀地看向恒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