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八宝 ...

  •   棉靴叩在青石砖上,惊动了缝隙里的泥泞,碾过青苔的隐隐之音,唤醒了即将逝去的生命。
      严煜刚走进刑房,一个赤膊的大汉就给他搬来了一把太师椅。
      “听说你找我?什么事。”他低着头,朝那椅子上扫了一眼,一旁的大汉立刻心领神会,扯过自己的上衣,手脚麻利的将上头看不出颜色的水渍擦了,表情神态格外谄媚,“大人您坐。”
      牢房里的空气永远污浊且泛着死气,那是只有进了诏狱的犯人,才能感受到的死生无望。
      严煜不擅长用刑,他的鞭子总是又狠又硬,毫无审讯技巧,也不懂什么时候该用多大力气,每次都跟泄愤一样,打到人皮开肉绽,哀嚎求饶也不肯罢手。
      锦衣卫在外风评一向不佳,严煜更是凶名在外。自从前些年,他在刑房里用鞭子活活抽死了一个杀人犯之后,他便坐实了“人形凶器”的恶名,而从那之后,他也再没有来过这里。
      “大人您喝茶。”大汉端来一碗凉茶,严煜微微颔首算谢过。
      刑架上的女人早没了三天前的意气风发,现在跟一大团会喘气的肉没什么区别,看着她那副绝非王寡妇这等乡野村妇可比的真容,严煜倒有些不习惯。
      “有事儿就说,要是没事,我不奉陪了。”严煜抄着手,仰靠在太师椅里。
      女人气若游丝,“我说......我说......”
      严煜走到近前,“你是什么人,受谁的指使,为什么要杀孙重檐。”
      女人像是光有进气没有出气,破布一样的身子还在不断往下滴血,一靠近就是一股带着血腥气的腐肉味道。
      她的嘴唇翕动,梦呓一样,“我说,我说......”
      “放她下来。”说完严煜朝着身后一扬手,一旁的文官提笔沾墨。
      两个大汉将女人架到老虎凳上,掰开她的嘴,给她灌了一碗药。那黑色浑浊的药汁灌下去,不过片刻,女人的脸色就好看了许多。
      严煜瞧了一眼那破碗,旁边一个大汉立刻心领神会:“大人有所不知,这东西是我们这儿的偏方,能短暂缓解疼痛,让人精神集中。”
      严煜点点头,起身走到女人身前,用自己的刀柄,挑起她下巴,“说了,我放你出去,找最好的太医给你治伤。不说就继续。刚刚拔的是手指甲,你要是还不肯合作,就把你的手指头一根一根的剁下来。”
      一旁负责记录的文官,吓得脸色苍白,握笔的手不自觉地颤抖,从走进这里开始,他就觉得自己背后发凉。
      严煜给了身后两个大汉一个眼色,其中一个拿起一个弯形长剪子,照着太师椅的扶手用力一绞,实心的扶手瞬间碎裂。
      那女人浑身一震,磕磕巴巴地开始交代。
      “我叫常雨,十三年前,我卖身的主人府上获罪,我被流放到了西江的荒地,在那里呆了半年,那时候我才七岁。”女人舔舔干裂的嘴唇,用自己鲜血淋漓的手指拨开稻草一样的头发。
      药效来得很快,女人的脸色虽然依旧苍白,但说话时的声音不再因为疼痛而颤抖,“一天夜里,一群黑衣人,杀到西江,抓走了所有人,将我们带到一个山中的村落安置。从那以后,我就在那些人的手下开始学各种杀人技巧。”
      严煜皱眉道:“你们都出去。”
      两个大汉明白后面的事情就不是他们能听的了,乖乖放下鞭子,欠身往外走。那文官更是如蒙大赦,忙不迭地贴着墙根快步离去。
      严煜走到女人身边,“你接着说,后来呢。”
      女人看了一眼桌上的凉茶,眼神透出些许渴望,严煜难得有眼色的看懂了犯人的心思端来给她,极少见的和颜悦色了一回,“想到什么就慢慢说。”
      “三个月前,我接到命令,到京城来找一个叫王掌柜的人,给我递信的人说到了之后他会给我布置任务。等我从昏迷中醒来,就发现我已经被戴上了那个面具,而我的任务,就是刺杀那个教书先生。”
      严煜立刻问:“那个教书先生有什么特别的?至于你们费这么大功夫。”
      女人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你的任务除了刺杀,还有什么?”
      女人不假思索,“要我把所有带有他字迹的东西,全都收集起来,尤其是信件一类。”
      严煜点点头,“这些东西你收集起来以后,都放在哪里?”
      “就在我房间床下的地砖里。”
      严煜问:“哪块?”
      “正中间的那块。”
      那间房他们后来掘地三尺找过了,没有任何发现,可见应该是同伙拿走,而锦衣卫一直监控那间小院,唯一有时间作案的时候就是他们倾巢而出抓捕这个女人的时候。
      这女人的功夫并不怎么好,反正不会是严煜这种老凶器的对手。
      他有些替这女人可惜,到头来也只是给人当了一把刀,杀了人夺了货就可以随便丢弃。
      换言之,她在她的同伙眼里,还没有几张写字的纸有价值。
      严煜点头,继续沉声道:“你还有什么同伙?你们之间可有联系?这些东西你们原本是打算如何处置?”
      常雨摇头,“我不知道有没有同伙,上面给我们派发任务没什么规律,我们也从来没有见过猎户以外的人。”
      “嗯?猎户?”严煜侧过头,常雨立刻解释道:“就是负责教我们杀人技巧,还有看管我们的人。”
      从诏狱出来之后,严煜心头的那根弦儿依旧未曾放松。根据常雨所说来推断,最起码可以确定,这个组织的规模,绝非是普通杀手这么简单。
      事情可能远比他们想象的要复杂。
      严煜步行回北镇抚司,却在门口,见到了一个白衣翠竹的单薄身影。
      “宁清,你怎么来了?”严煜目瞪口呆的看着一身贵气的小主人,站在了跟他大相径庭的北镇抚司门口。
      洪宁清看见他来,立刻笑弯了眼睛,高兴的跑了过来,“煜哥,你回来了。”他的一双星眸亮晶晶的,里头盈满了令严煜心醉的朝气和温柔。
      “这个是给你的。”洪宁清将手里提着的食盒推到了他的手里,双手背后不好意思地笑着,低头错开严煜温柔地注视。
      “这个是什么?”多少有些顾及着他臭名昭著的外号,严煜没敢离洪宁清太近,唇角依旧冷冰冰的没有弧度,但眸色却无论如何也软了下来。
      像是搜肠刮肚地将自己身上所有的温柔都汇聚起来,囫囵个装在那双眼睛里,恨不能用眼神抚慰拥抱面前他视若珍宝的小少年。
      那是一种无声却喜怒不怨的温柔,柔软至极也霸道至极。要就全都给你,不要我也放在这里,你情愿与否他都甘之如饴。
      “早上学了个八宝菜,我中午抽空试了一下,想给你尝尝看。”洪宁清声音很轻,却透着欣喜,这是他做的第一道菜,先生说应该跟同窗分享,而他只想跟严煜分享。
      严煜惊喜的差点不顾一切的将人搂进怀里揉搓,被砍了一刀都能顶着枪林弹雨穷追猛打至任务结束的人形凶器,居然险些被一道寻常小菜折腾的在人前落泪。
      他打开食盒盖子,也不管这是什么地方,抓起菜就往嘴里塞,“好吃!”
      眼前的男人八尺有余,宽肩窄臀。手臂强壮有力,一只手就能将自己举过头顶,那双腿随便一个飞踢就能轻易要了一个成年男人的性命。
      可不知为何,洪宁清此时居然会觉得这高大威猛的男人,居然有那么一丝可爱,就像在吃蜂蜜的熊,或者是刚得了崽子欢喜的来回踱步的首领狼。
      洪宁清笑着用自己的衣袖给男人拭去嘴角的油渍,看着这个给予自己无限温柔的男人,欣喜于自己居然有朝一日也能做些对他好的事。
      “呦,这是谁啊,这么饥不择食,大街上就吃上了。怎么你们北镇抚司平日里吃不饱饭的吗?”欠揍的声音自严煜背后而来,洪宁清被挡住了视线,只能歪着脑袋往后张望。
      严煜腾出自己的左手,扶着他的脑袋,将他罩在自己的阴影之下。
      “怎么了?严大爷这是藏什么呢?”脚步声越来越近,严煜左臂搂着洪宁清,瞟到开着的食盒盖子,立刻眼疾手快地合上。
      他一手搂着自家孩子,一手拎着食盒,侧身对着身后说:“孟百户今天真是好兴致,出来巡街啊。”
      孟益嘿嘿笑着,“不不不,要说兴致,在下可比不上严大爷。严大爷当街跟人打情骂俏你侬我侬的兴致,咱们拍马也比不上,是不是啊!”
      “是!”几个孟益的狗腿子,哈哈大笑着,看起来格外谄媚。
      “严大爷在家里还没腻歪够,跑到外面来也不嫌丢人现眼。”
      几个人看向洪宁清的眼神格外不怀好意,严煜将人藏进自己的胸膛,用力堵住了他的耳朵。
      洪宁清的耳旁瞬间只剩下严煜强有力的心跳,温暖而刻骨的一下一下跳在他的心尖上。
      “我们走。”等他们说完,严煜低着头,揉了揉洪宁清的后颈,像是在安慰一只幼兽。
      洪宁清点点头,格外乖巧地跟着严煜往北镇抚司里走。
      孟益眼瞧着他们进了正门,随后冷笑着说:“去,回头去大道之道散个消息,就说洪宁清不顾读书人的廉耻,于鹰犬之辈同伍,当街喂食,在北镇抚司机要重地厮混,不成体统,不上台面。”
      手底下人没明白,被孟益伸手赏了一巴掌,“严煜的谣造了就造了,对他根本就不痛不痒,可是洪家那个小子不一样,严煜视他如掌上明珠,我动不了严煜,还动不了一个小书生?”
      那人狗腿的点头哈腰,立刻跑去布置。
      另一头严煜带着洪宁清,前脚进了北镇抚司的大门,后脚就将人带去后门,让下属套了车,好生送了出去。
      洪宁清心地干净,跟云锦一样,想不到一丝一毫的龌龊,可严煜久在泥潭中,知道人言可畏,流言如刀的厉害。他自己如何都不要紧,却死也不肯拖累了洪宁清。
      “那煜哥我先走了,饭菜你记得热热再吃,天气冷了些,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洪宁清笑着搂了严煜一下,严煜门板一样浑身僵硬的没敢动弹。
      “我知道的,你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就行了,我是大人,可以照顾好自己。你煜哥还没到需要你个小孩子操心的地步,快回去吧。”严煜笑着,捏捏洪宁清的脸蛋。
      洪宁清嘟嘟嘴,一脸不服气,“我不是小孩子,我都十六了。”
      严煜没说话,只是一个劲儿的揉他脸蛋。
      “煜哥,我走了。”
      “嗯,去吧。”
      严煜是亲眼看着洪宁清上车离去,一直到车马扬起的尘埃落地,周遭沾染着洪宁清味道的空气散尽,他才重新化身那个凶名在外的杀器。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