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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熹之微之 ...

  •   壹·同妻
      虽然宋愈没有告诉过我,但我明白自己是一个同妻,而且知道他还有一个爱人,名叫周熹之。
      同妻,就是指男同性恋者的妻子。
      很多人说同妻的生活冷淡,悲惨,无人照拂。但我其实觉得我过得还不错,丈夫给了我宽敞的宅邸,足够的佣人和总也用不完的钱。作为一个中产家庭的女孩儿,兀然攀上豪门,我不敢奢求更多。直到有一天,我在宋愈的西装上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草香,那绝不是他香水的味道。我就知道不对了。
      身边的名媛太太们劝我找私家侦探查他,但我舍不得那一笔酬劳费,只能时不时自己悄悄跟着,终于也歪打正着地摸到了他给周熹之准备的公寓,淮东路九十七号。
      淮东路九十七号,位于夜夜笙歌的繁华地段,霓虹灯彻夜不息。房子沿街,可以轻而易举地看见楼下的喧嚣落寞。
      那房子很大,但周熹之认真布置的地方只有他的房间,窗台上摆满了向阳的花草,窗帘也是薄薄的暖黄色。墙上挂着一幅人体解剖彩图,床头柜子上亮着一盏小小的台灯,放着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扉页有些折角,有点泛黄。
      除开周熹之的屋子,这房子里的其他都是冰冰冷冷的。
      自从踏进这栋房子起,我就一直见证着悲剧的发生,一次再一次。

      贰·情人
      我蜷缩在地上,用双手护着腹部,低着头,黑暗里能感受到的只有一下又一下无休止的疼痛。
      宋愈站在一边,高高挥舞着手里镀金的高尔夫球棒,带着破空的风声,凌厉地划出一条完美的弧线,重重地落在我的身上。
      我抬手挡了一下,手背便痛的好像快要断掉,连带着背上的旧伤一起,向我嘶吼示威。
      我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眯着看向手背的位置,模模糊糊地好像有一道青紫。但还没看得清楚,便觉后心遭到一下重击,登时瞳孔控制不住地上翻,感觉体内的脏器都移了位置。我随即用双手撑住瓷砖,止不住地干呕着,好像要把心脏就这样吐出来,誓不罢休。
      我没有注意到宋愈是什么时候停了手,直到他身上的酒气越来越近,越来越浓烈,我的瞳孔才慢慢聚了焦。
      宋愈端着一杯白水送到我的唇边,另一只手轻轻地帮我抚着舒缓背部,而那镀金的凶器则被扔在了一旁。
      我强撑着喝下了他递来的水,却又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宋愈依旧轻拍着我的背,只是手掌有些微微的颤抖。
      “熹之······今天哥喝多了,是哥错了。都是因为,因为生意谈的不成功,这才迁怒于你,你别生气······别生气。我去找医生来吧,给你看伤。”
      他的声音低沉,醇厚,其中带着深深悔过的意味
      我再次抬起眼帘看这个男人。
      他眉目英俊,神情温柔,恍若昨日。
      温存时他总是这么一副样子,对我半哄半骗,而我总是沉溺。
      我曾不小心见过他抬起巴掌那一霎的神情。如画的眉眼全都扭曲在了一起,可怕极了,我只看到了一个满身酒气的醉鬼,一个手握凶器的恶魔。
      我重新垂下眉目,安安静静清清冷冷的。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听了这话宋愈也不生气,谄媚道:“不想见我也行,哥立马就走,记得上药,照顾好自己,钱不够再和哥要。”
      他抚上我的颊侧,拂开额间落下来的几倃碎发,薄唇凑上来,轻巧地撬开我的齿关,缠绵一番,而后从容而去。
      我决定再原谅他一次,最后一次。
      等宋愈彻底离开后,我从冰凉的地上起来,拿出备用的药箱上药,收拾凌乱的屋子。
      “小年?”
      小年是我的狗,是在宠物店领养的,它的毛很长,又是棕红色的,样子不是很讨喜,像极了民间传说中的年兽,因此便一直没有人家愿意带走它。但小年性子却是极其活泼的,见了生人也不怕,便亲昵地在来人脚边转悠,一旦得到了回应,便得寸进尺地跳进来人的怀里。
      公寓的门又开了,一个裙装的影子落在大理石地砖上。我抬头一瞧,是沈琇。
      沈琇穿着半长不短的裙子,蹬着一双靴子,怀里还抱着小年,一手轻轻在其额头抚摸着,小年也发出舒服的呼噜声。她眉目和顺温柔,平素脾气也极好,几乎从没与人红过脸。
      “沈小姐,见笑了。”
      这位沈小姐是宋愈法律意义上的伴侣,我心中对她颇有惭愧。但因为偶然间她见证了一次这样事件的发生,我们之间便有了一种心照不宣的怜惜。
      小年从她的臂弯里跳下来,扑到我的怀里,两只爪子紧紧地抓着我的衣领。我抱住它,抚摸着它头顶上的毛,不一会儿它便安静了下来。
      “沈小姐没有想过离开么?无论我们最后是什么下场,都无关你的。”
      这是我第好多好多次开口劝服沈琇了。不用说,还是一样的结果。

      叁·暴徒
      我窝在沙发里,听到门锁转动的声响,是妻子回来了。
      她看见我在,好像有一点惊讶,又有一些害怕,连忙解释道:“和朋友们一起看电影去了,刚散场。”
      “哦。”我点头应答,心不在焉,在想周熹之,想他的伤上药了没有。
      沈琇脱了靴子,换上柔软的拖鞋站在门口,有些不知所措。
      我一抬头,才再次注意到这个沉默的女人,突如其来地关心道:“时间不早了,抓紧睡吧。”随即起身,抄起沙发背上的外套向主卧走去。
      走到一半才想起这是妻子的那座宅邸,脚底转了个弯,推开客房的门。
      我听到沈琇在我身后的脚步声,她似乎是蹑手蹑脚的。我想要逗她,故意猛地回身,果然把她吓得僵立原地,不敢动弹。
      “有时间去收养一个孩子吧,名字随你定,想好了就来找我上户口。”我吹了一声口哨,一身轻松地走进客房。

      肆·同性恋
      我和宋愈的遇见在三年前,那时我刚刚和喜欢的女孩儿表白,正打得火热。
      那时我们大三,全年级有一场聚会,就在学校不远处的酒吧。
      时间渐渐晚了,我把女孩儿送回去后又回来继续和哥们儿们拼酒。
      我实在酒量浅,被人灌得天旋地转,便推脱去二楼的外台上吹吹风。
      我低头伏在栏杆上,忽然听到耳边传来人声。
      “同学,喝口水缓缓吧。”
      宋愈就站在我身边不远处,面色稍暗,却没有丝毫邋遢沉郁的感觉。眼泡微肿,微垂的眼睫下有淡淡的黑影。一身西装革履,笔挺整齐,不见褶皱。他脸上微笑着,偏头看着我,手里依旧端着那一杯白水。乍眼看去的瞬间,他沉静优雅倚着栏杆的姿态,仿佛在暗示我什么。一时间,街道上的人声喧嚣,车水马龙都好像变作了远远的一颗星子。然而一切似乎都变的不再重要,不再吵闹,无论是谁,从看到宋愈的那一刻起,眼睛里就只有他了。
      学业成功,外表内敛,一直是我梦想成为的样子。
      我咽了咽口水,接过他手中的杯子,抿了抿清水,顿时感觉酒味消下去很多。于是精神也渐渐好了起来,很感谢身边人的帮助,便与他寒暄起来。
      “谢谢。”我将水杯递还到宋愈的手中,用双手抹了抹脸,也清醒了许多。“临床医学系,周熹之。”
      “宋愈。”
      “宋哥看起来应当是鼎鼎大名的人物,也是我们学校的?”看宋愈这身装扮,便不会平日里默默无闻,但自己又确实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宋愈笑了笑,返身倚在栏杆上,“之前出国交换,一直没在本校。”他看着我,“周同学一个人吹风,单身么?”
      我不由失笑,向宋愈摆手,“我女朋友不喜欢这种喝酒的局,刚给送回去。她啊······”我感觉眩晕好了些,便也直起身子后倚在栏杆问:“倒是宋哥,青年才俊,忙于学业,应当还是单身吧。”
      “所料不错。”宋愈又笑,“不过单身不是因为学业,而是因为······”他叹了口气,抬起眼睛看着我,瞳仁黑黑的,其中却又有笑意,“因为我是同性恋啊。”
      我抬头看着他,他脸上端着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好像在等着看我如何回答。
      虽然我一直支持同性恋爱合法,但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gay,不免也有些慌乱,连忙低下头,盯着自己的手腕。“都这个年代了,怎么还会有人歧视同性恋呢?”
      “这个年代······”宋愈欲言又止,“你说的也对。”

      伍·盲
      我吹够了风,和周熹之一起回到吧台,一人开了一瓶酒,一边喝酒,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周熹之十分好看,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青草香气。即使用我知道所有的美好词汇来描述他,也是十分贫瘠的.墨黑色的头发软软的搭在前额,掩藏着清丽的眸子。他经常笑,一笑起来就会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把自己笑得前仰后合,也让我不由自主地笑起来。白皙的颈,分明的锁骨,也因为他的清瘦更加明显。周熹之的每一处好像都是无暇的。
      “我没有小名,我妈在家里就叫我熹之,她说熹之微之,希望我做天边的第一缕晨曦。”周熹之笑得很清纯,一脸幸福与怀念。“当时觉得好笑,现在想想,我妈起的名字可真好听。”
      “我妈······”我犹豫了,因为我妈没上过学,也没什么文化,照顾孩子也照顾得不是很好,完全比不上周熹之那极有才情的母亲。“我妈叫我阿盲。”
      “阿芒?”周熹之把这名字在这唇边细细咀嚼着,“芒果的芒?”
      “不,”我更正道,“是眼盲的盲。”
      哪个妈妈会给自己的孩子起这样的名字。
      我知道她是恨,恨姓宋的一家人,惟有对我这个流着她骨血的孩子还有一丝温存,所以后来叫我愈。
      所以后来她走的时候没告诉任何人,只是轻轻吻了我的额头。
      “妈妈是告诉我,不要心盲,要看得清楚,不要被蒙蔽吧。”
      周熹之应声而倒。
      我在白水里放了迷药,剂量不大。但算算时间,也应当发作了。
      我将手中的葡萄酒搁在桌上,抬手扶住他,和酒保一起将他放到我的背上。我背起他,走出了酒吧。
      周熹之瘦削的肩膀靠在我的背上,双臂垂在我的颊侧,棱角分明的下巴则随着我步伐的节奏一下一下磕在我的肩窝。
      他是真的很美。
      美到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再也移不开眼。
      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学校。
      那是我两年前毕业离开后第一次走在久违校园的小路上。
      四五个男生亦步亦趋地往前走,时不时地蹦跳打闹。
      他们的着装都很得体,没有大学时男生沉迷篮球和游戏的一般感觉。
      其中有一个男生,正声情并茂地说着什么。
      就这样,我们擦肩而过。而我从那一刻起,就记住了周熹之。
      周熹之阳光温暖,自由浪漫,连眼神都是纯纯的。那是我做梦也想成为的样子。
      而他对于同性恋的理解又那么的善解人意。
      感觉周熹之开口的那一瞬间,我便忘记了我的从前。
      那是一段昏暗的从前。
      我向熟识的朋友吐露了我隐藏了十几年的秘密,满心以为终于有个人可以诉说,没想到第二天,这件事情就人尽皆知。
      五年前人们对同性恋还不那么的友好,我一出门,就是千夫所指的过街老鼠。再没有一个人愿意倾听我的心声。
      回到家里,那时母亲已经走了,父亲没有了可以暴力发泄的对象,对我劈头盖脸的唾骂便多了许多。
      于是我便决定再不向任何人说出我的秘密。
      直到今天第一次和周熹之交谈,我的秘密好像迫不及待地便从口中滑出,轻描淡写地进入到他的耳朵里。
      我没有任何的情绪,反而觉得理所应当。
      也许这就是爱了吧。
      我那时并不知道,自己只是贪恋太阳的余晖,所以想要抓紧手上的稻草。
      我那时并不知道,如果想要享受最好的阳光,那么便不要去惊扰。
      “宋总?宋总?”
      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自己名下一家酒店的前台,前台小姐正唤着。
      “楼上的套房开给我。”

      陆·救赎
      我再醒来是在一张床上。
      宋愈窝在沙发里,正在抽烟,姿态十分优雅。
      我走下床,手脚酸软无力,全身的肌肉止不住的痉挛起来,让我险些摔倒在地。作为医学生的常识告诉我,这不对劲。
      宋愈伸长了手臂,去够放在矮几上的包,从夹层中掏出一沓照片来,甩在我的面前。
      是我和他的。
      不堪入目的。
      “照片我这里要多少有多少,录像也都齐全,还有一针吗啡,不想尝的话就听我把话说完。”
      眼前有些模糊,听到人的声音才意识到自己无意间已经将手上的照片撕碎,揉捏成球。我才意识到,昨晚是被人下了迷药。
      我抬起头,手脚还有些发软,直直地看着他。
      宋愈对上我的眼神,下意识地躲了躲。我想一定是我的眼神里带着恨,太过可怖。
      “只要你答应留下来陪我,我就把手上的东西都交给你。”
      我扭过头去,不再看宋愈。
      他的声音也软了下来,“我也是没有办法。天底下的人都不愿意看我,你说过自己是支持同性恋的,不是么?”
      “我支持同性恋,不是你可以使用卑劣手段的理由。”我嘶哑着喉咙,低声道。“你要像包养一个情妇那样囚禁我,”
      “死也不可能。”
      宋愈叹了口气,“熹之你不一样的,你是我的火,你得救我,只有你能救我了。”他的语气中带着希冀甚至带着一丝乞求。
      “我······”
      “淮东路九十七号,这是我为你准备的家,想好了就搬过去,我等你。”
      宋愈起身,离开房间,酒店的房门“滴滴”两声,悄然合上。
      好,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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