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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千雅1 ...


  •   世界上最让人意难平的事,不是“我不行”,而是“我本来可以”。

      千雅不知道,自己是哪年哪月对那个小朋友动心的。实在想不起来了。因为她身上那种自然而然的亲切感,让人很难去界定,对她的感觉到底是恋人,还是朋友,还是姐妹,还是家人。

      什么时候质变的?只能以那句被世人用到滥俗的“情不知所起”来注解。

      第一次见面也许在很小的时候,千雅没有印象了,那几年隔不了几时就听说哪家新增了小孩。温家与卢家两家的家长交好,应当在某些年节时有过交集,但她自己小的时候,对更小的孩子感到莫名厌恶,就爱跟比自己大个儿的人玩,觉得和小孩儿玩就说明自己只是小孩,和年长的成熟的人玩,才显得自己是真的长大了。所以那几年,温明月如果混迹在一堆小萝卜头里来家里拜年,她是正眼也不会瞧的,省得那些流鼻涕的小鬼头缠着自己。

      直到她十五岁生日前夕,她才对温家小丫头有了初印象。那会儿是她父亲四十岁的生日,温家的爷爷带着好几个小孩来给他庆生,其他几个都是男孩子,独独明月是女孩,男孩应该都是明月的堂兄。

      男孩来了以后,加入自己家这边的拆家天团,闹得家里鸡飞狗跳,不多时就打了好几架,吵得她脑仁儿疼。她去外面透透气,发现屋子外的荷花池旁坐着个小姑娘,雪团似的,穿着件红外套,脚上蹬着同色小靴子,松松垮垮扎两根小辫,垂在小肩膀上,一双圆圆杏眼盯着池中的什么,一眨也不眨的。

      整个人安静到遗世独立。

      千雅当时忽然想起来,温家女孩父母出了事,她还在襁褓里就成了孤儿。此时见到当事人,又联想起那个陈年惨案来。

      站在不远处观察的千雅好生惊讶,心想这小姑娘生得这么标致,有十岁没有?跟个瓷娃娃一样。而且她怎么这么沉得住气呢,跟屋子里那些闹挺的小屁孩简直是南辕北辙。

      千雅走过去,刚要说话,只见青石凳上的她抬起一根食指,小心翼翼地放到唇边,对她做了个“嘘”的动作。

      “你看什么呢?”千雅凑到她身边悄声说。循着她目光去探究竟。

      明月没答话,指指水草丛中某处。

      千雅看见了,原来是只青褐色小乌龟蹲在一块突出水面的青石头上晒太阳。龟和石头颜色相近,隐藏得相当好,难为她怎么发现的。

      她这手一指不要紧,收回来时,晃动的动作可能被乌龟察觉到了,吓得它嘣地一声,跳进水里遁逃了。

      “哎呀它走了……”她语气失落,两只小手握成拳在膝盖上捶了几下。

      “是不是它晒背晒了多久,你就盯着它瞧了多久?”千雅问。

      明月说:“是我先在这晒太阳,它突然出来了,我就当它陪我了。”

      千雅觉得这小孩挺有趣,就问:“你喜欢小乌龟,要不要养几只当宠物?”小孩最最喜欢养乌龟,小鱼,还有小猫小狗了,那些玩意儿跟他们一样麻烦黏人,所以他们物以类聚,彼此亲近。

      没想到温家的小孩却说:“算了,它们还是待在水里吧,养在我家的小盆子里,我开心了,它们却不开心了。”

      千雅心想,小小年纪你还挺会换位思考。一面想要考考她:“那照你这样说,养宠物的人倒是全不对了?把动物圈禁起来,都是坏蛋?”

      小姑娘歪着头想了想,这样回答:“养宠物养得好,比让它自己生活过得还好,那当然没有不对。我现在连照顾自己都很困难,暂时就不要养。”

      千雅抿着嘴笑,思路还挺清晰,谁也不得罪。再问她:“你怎么不跟里面的女孩儿们一起玩游戏呢?我看她们过家家来着,热火朝天的,有公主,还有王子,你不参加?”

      温家的小崽子说:“今天玩了很开心,回家还是一个人,倒更难过,恐怕要哭的。还是不玩的好。”

      千雅暗暗叹气,小孩心思挺重。考虑得还很长远。起身拉了她,“来,到我屋看连环画去,你回家时,我还可以送你一些,你回去也可以看。”

      温明月就真的跟她去了。趴在她房间的鹅黄色懒人沙发上看了一上午漫画。乖乖的一点也不讨人烦。想去隔壁的洗手间,还事先问她一下:“千雅姐姐,我可以用一下旁边的洗手间吗?”声音又软又甜。

      千雅觉得这是自己喜欢的第一个小孩子。她的小脑瓜有点复杂,九曲十八弯的,总有些歪理,连自闭都有歪理。但是很合千雅的脾胃。

      临走她真的送了她一叠漫画。

      卢太太一脸震惊,和温爷爷说:“不得了,我们小雅和月月真的是投缘哦,温伯伯,您别看小雅她这么大了,看着挺懂事,其实最护食了,哪里舍得把东西送人哦,一个布娃娃破得都要扔了,也不许我给旁人,和我喊打喊杀,这些漫画她还当宝贝似的,却肯送给月月。看来她是真的疼月月,您多带月月来玩哦。”

      千雅素来讨厌母亲啰嗦的,那天却没反感她这番话,也没反驳。她和父母话不投机,不是一天两天了。之所以会遇到命中注定的那场劫难,起因也与父母有关。

      有一天她得了市里作文比赛的第一名,放学把证书拿回家,她心里虽然不看重什么比赛,压根没想到要参加,是语文老师擅自推了她的作文,可得了奖,少年的虚荣心还是得到满足,很希望得到父母的表扬,可她说了,一家人却毫无反应,仿若未闻,忙着给弟弟过生日,说十岁是大生日,正乱着订酒店。

      她的证书被碰落在地,母亲还在上面踩了一脚,踩了也没捡起来,嘴里说:“小雅,你的东西怎么乱扔,到处都是,也不收拾。”走到另一个房间了还在咕哝:“懒成这幅样子,以后怎么嫁人,哪个婆家要一个不做家务的儿媳妇。”

      千雅过去蹲下拾起,看见上面一个皮鞋留下的脚印,那鞋印子不仅在那张纸上,也踩在千雅的心上。

      次日她拒绝去参加弟弟生日宴,并说“一个小孩生日搞那么隆重做什么,小心折福。”父亲听了,气得龇牙咧嘴,走过来扇了她一耳光,大骂她恶毒。

      千雅的左脸登时火辣辣的。

      别人总说:“千雅,你父母很爱你呀。你在家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一样。”
      但是在年少千雅的眼里,父母在外人面前营销得爱女儿的好父母人设,实际上他们对自己的那点好,都是给弟弟挑完之后剩下的,扫扫地砖缝的三瓜俩枣的施舍。

      假如他们能大大方方承认自己就是重男轻女,生女儿只是试图生儿子时不小心制造的副产品,千雅反而会钦佩他们的坦荡。就算无法以浓厚的亲情作为回报,也会用丰盛的物质报答养育之恩。她痛恨的就是那种又当又立的虚伪。

      既然不是真爱,不是全部的百分之百的爱,或者退而求其次,既然不是世界上最爱,既然全是假的,那她就宁愿一分也不要,全毁掉最好了。

      她从小就性格极端。就像她笔下的人物,每一个都或好或坏到了极致。爱要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灰飞烟灭片甲不留。

      挨了一耳光的她,用冰袋冷敷脸部,敷到一半赌气离家。她去了本市一家著名的同志酒吧。她事先根本没考虑过性取向,但是见到秦一绵的第一眼,就沦陷了。

      她穿着一身黑,端着杯子坐在闪烁的霓虹灯里饮酒。回眸一笑,魅惑丛生。只是一抬眼,她就被勾走魂魄。由此开启极其惨烈的一段人生经历。

      秦一绵强大,成熟,美丽。但是品格真的让人不敢恭维。她已婚,育有一女,女儿没有继承她建模脸一般的容貌,而是像足了富贵多金但面容气质都很“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的父亲,这点一度让秦一绵郁闷至极。

      秦一绵本来就是骗婚,婚后还和女友保持往来。见到千雅的那天,恰逢她女朋友因为受不了畸形的关系,同她闹分手,秦一绵给出的答复是“你尽管离开我,走快一点,跑起来。有钱还可以打个车。你以为你是什么不能取代的稀世珍宝?我随时可以找到你的替代品!不要哭着回来求我。”

      这些当然是千雅后来才知道的。秦一绵当天带她回家,对这些信息只字未提。狡兔三窟,回的自然也不是她平时生活的家。

      主动撞枪口的卢千雅,很荣幸地暂时成为了她负气离开的女友的替代品。她糊里糊涂把自己的初吻、初恋,还有其他更多的初体验交到了这样一个人手上。初出茅庐的小女孩,被她的魅惑所吸引,迷恋得不行。如果她放任自己一直纠缠下去,也许还可以耗很多年。就像她那个年华蹉跎的女友一样,一辈子搭里面。

      可惜卢千雅拥有太聪明的大脑和太强烈的直觉,也有最不驯服的个性。透过蛛丝马迹发现秦一绵和昔日女友又恢复了恋爱关系,不甘被夹在中间做炮灰的千雅提出绝交,还跑去秦一绵给两个人租的房子,把家具砸了个稀碎。

      秦一绵素来睚眦必报。

      她对千雅的“背叛”,选择的报复方式是,在学校举报她。卢千雅的保送公示期,秦一绵的女儿用一辑照片,她和她在床上的亲密照片,向学校举报称,卢千雅私生活混乱,勾引有夫之妇,道德低下,品德败坏,不配保送。

      当时学校为了保全学生的颜面,没有将这件事情曝光,也许是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使然,他们只是将千雅的保送名额直接砍掉了,没给出任何解释,这在当时的第一中学,成了十大未解谜团之一。而在候补梯队排队的,其中之一就是秦一绵的闺女。她最终成功上位。占据了那个原本属于千雅的位置。

      学校的训导处为了公平起见,最开始并没打算听信举报者的一面之词,他们找过千雅去谈话。女训导主任把照片递到她手里,问她:“这个是不是你?你是不是被设计陷害的?你是不是被逼的?如果被逼迫被陷害,甚至被下药,我们会帮你,你可以报警。事发时你还没有成年。”

      千雅记得自己当时跟被五雷轰顶差不多。在那张椅子上晕了过去。在校医院的病床上醒来之后,训导主任再问她一遍,她沙哑着嗓子回答:“没有人骗我,没有人逼我,一切都是我自己有眼无珠。”

      情出自愿,事过无悔。

      很久之后千雅都无法分清,秦一绵到底是不是为了女儿才对自己下的手。但追溯起来,虽然接吻是秦一绵主动,带她回家是秦一绵主动,亲密行为都是秦一绵引导。可是千真万确是自己先和她打招呼,如果没有她最先的那句“hi”,应该也就没有后面的一切。

      当时她只想做点让父母知道后会痛不欲生的事。但又打心眼里不喜欢男的。才去了那个酒吧,选择了里面看起来气质最危险的女人。

      那个女人,她是真的爱过。相处过程极其天雷地火,她的爱没有保留。

      秦一绵说:“我们之间的事情,不要告诉别人,我家里人与我丈夫合作很深,分割起来不方便。所以最好不要弄到满城风雨。”

      千雅多年后觉得最不可思议的部分,就是自己竟然连这种要求,也都答应,收敛自己的傲气,悄悄做她的地下情人,连这件事的初衷都忘记——她连对父母也没说起过。可是到头来,秦一绵却自己亲手把事情捅出来,恐怕还料定她不会反咬一口,拿那些照片去报警。

  • 作者有话要说:  学姐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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