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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蒙面医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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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风清日朗,万里无云,正是个财源广进的好日子。
近日来丸子风潮渐淡,店里没那么忙,宋玉看小良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和小桃一起上学。倒别说,小良这孩子果然天赋异禀,上了两天学话都会说了。
近些天来好事不断,让她的心情特别好,她站在自家档口前,哼着小曲干着活,正等着生意上门,却看见自家伙计提着食盒小跑着回来了,还一路低着头,灰溜溜的不想让人发现的样子。
“诶,小林,怎么回事呀,糖水送到了?”宋玉问道。
林风这天一大清早出门是为了给牡丹坊一位歌伎送糖水,这位歌伎偏爱宋玉家的马蹄银耳,每天早上吊完嗓子之后就要喝一碗,这都送了大半年了,怎么今天出了什么岔子?
林风低着头一言不发,宋玉一把抢过他手中的食盒,打开一看,那碗马蹄银耳还原封不动的放在那,但是已经凉透了。
这靠嗓子吃饭的人最忌讳的就是生冷食物,为了保证每天早上送到那里的糖水都是温热的,宋玉都是一大清早起来熬好了,立刻让林风小跑送去。
今天他回来的时间和平时也没差多少,糖水怎么会凉透了呢?
“到底怎么回事?”
在宋玉的连番追问下,林风终于说出了实情,这送去的一路上并无意外,但到了牡丹坊门口,正当林风要把食盒递给来取糖水的小厮的时候,宋捕头带着他的打手们出现了。
“哎,你……对,就是你,放下。”宋罡一手用牙签剔着牙,一手指着林风手里的食盒,一副熟练的街头恶霸的模样,懒洋洋地说道。
“宋捕头,这恐怕不太好吧,这糖水是采薇姑娘订的,再晚点就要凉了。”
“本捕头正在办案,这几天牡丹坊内有客人中毒神志不清的情况出现,怀疑有人投毒,现在牡丹坊所有外来食物都要经过本捕头查验以后才能送进去,”
他慢慢走到林风身边:“你这碗糖水现在有很大嫌疑,本捕头要试喝一口判断一下。”
说着,他右手快速出击,即将触到食盒的盖子,林风连忙翻转手腕,侧身一躲,没有让他得手。
林风将食盒藏在身后,说道:“宋捕头,试毒用银针就行了,不必亲自上阵。”
宋罡没想到自己竟然一击不中,气急败坏地说:“本捕头愿意为花街百姓的平安牺牲自己,你管不着!快把糖水交出来,不然算你妨碍公务!”
宋罡心想,下属们都在这里,今天要是败在这小子手上,以后可是没法当这个捕头了!
他凝神聚气,使出了一招饿虎扑食,直奔林风后路。这一招,他可是怀着玉石俱焚的心情,哪怕今天喝不到糖水,也不能被那几个小的看扁了!
没想到林风早有预感,他灵巧地转了个身,轻提食盒,准备再次将食盒护在自己身后,可是饿虎出山,哪有那么好对付。他转身的瞬间,宋罡右手的掌风一滞,左手顺势出击,却是握成了个空心拳头,直捶到食盒下部。
食盒一经重击,立刻侧翻,林风没料到他有这么一手,右手连忙运劲,握紧了食盒把手,这才不至脱手。可没想到食盒盖子连同里面的碗和糖水却在巨大的外力下横飞出去。
情急之下,林风无心恋战,忙去接碗,再把空中的糖水尽数收回碗内,待他落地之时,手中一碗糖水风平浪静,竟是一滴未洒。
洒是没有洒,但经过这一番折腾,原本温热的糖水已经凉透了,小厮声明,我家主子不要凉了的糖水,转身回去了。
林风只能把碗放回食盒中,扣上盖子,趁宋罡还没发起第三轮攻势之时小跑回家了。
宋玉听他讲完经过后,大发雷霆:“反了他了!该死的宋大力!我的人也敢动!”
她连忙拉起林风的袖子,准备去找宋罡理论,林风可不想再和这位宋捕头周旋一番,忙说:“算了吧,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宋玉看他这个窝囊样子,更生气了,怒道:“没事!我带你去,今天不治治他以后还不是要骑到我们头上来!”说着,拎起食盒,扯着林风,直往牡丹坊的方向去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宋罡自认为自己这第二把点的也很好。虽然他来到衙门以后花街的气象耳目一新,但是捕快们鱼肉乡里胡作非为的老传统还是不能丢。
这不嘛,一大清早就有这个小林伙计来给他练手,他正这么一边剔牙,一边美滋滋地想着,就看见宋玉拽着林风怒气冲冲地朝他走来。
“干嘛欺负我们家小林!”宋玉把食盒往地上一摔,双手叉腰,恶狠狠地说道。
一看宋玉这副架势,宋罡突然感觉到一些可怕的童年回忆浮上心头,但是现在他长大了,不能认怂了,他扔掉牙签,摆出一个自认为很英武的姿势,说道:
“不是欺负,是例行公事。近日牡丹坊有投毒案件发生,尚未查明真凶,本捕头现在要对送入牡丹坊的外食进行严格盘查。你这伙计不配合我的工作,怎么,你也要来违抗官府的命令吗?”
宋玉一听,又是什么投毒案,怎么这个宋大力一回来就没有好事呢?
眼看着现在比她高了一个多头的宋大力挎着刀一步步逼近她,脸上的表情欠揍的要死,他那三个碎催也不怀好意地一步步跟上来,把她和林风二人团团围住。奶奶的,上次的仇还没报!
但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四对二,她和小林肯定没胜算,而且这是在官府门口,人家的地盘上,还是不要多惹事的好,她可不想再被关进大牢。
宋玉向宋罡丢过去一个刀子一样的眼神,咬牙切齿地说道:“宋大力,你有种!以后我再收拾你!”说完,捡起地上的食盒,一把拽住林风,扭头就要走,“咱们不和他们一般见识!”
宋罡得了便宜还卖乖,忙说道:“人可以走,东西留下。”说着扶了扶腰间的佩刀,“这碗糖水嫌疑重大,本捕头还没试毒呢。”
宋玉听了,抑制住心底一千次想把宋罡掐死的冲动,一把把食盒砸到地上,恶狠狠地说道:“试吧试吧,毒死你!”
宋罡这次一雪前耻,在和宋玉的战役中大获全胜,他端起沁凉的糖水,咕咚一声喝了下去,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宋玉回到店里,根本无心做生意,只想赶快想出什么狠招整一整那个宋大力,林风拿她没办法,一个人去后院喂鸡了,喂着喂着,他发现这些鸡好像有哪不对劲。
“阿玉,咱们家的鸡好像生病了。”
宋玉一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这个宋大力和她过不去就罢了,连鸡也要作妖!她跑到后院,定睛一看,确实是得病了。
“啊呀啊呀,这可不得了了。小林,赶快去隔壁医馆买药啊。”
林风得了令,立刻拿着银子跑到隔壁医馆,医馆的大门开着,诊台那里却没人,他往里走了几步,去敲内室的门。过了一会,门才吱哑一声开了,一位衣冠不整披头散发的中年男子出现了。
“哎呀,是小林啊,没什么事来干什么呀。我和你说呀,什么梦魇啊,干栀子湿栀子啊,我是什么都不知道啊,我前两日得了风寒,配药什么的都是小红干的,对了,你找我什么事啊?”
胡大夫留着两撇小胡子,八字眉,三角眼,总是佝偻着腰,有点像从壳里逃出来的龟丞相。
“……胡大夫,我家的鸡得鸡眼了,我是来买药的。”林风无奈地说。
“啊……这样啊,这种小事就不要劳烦我来办了嘛,哎,小红啊,小红,过来一下,给小林伙计配药。”
胡大夫刚说完,就砰的一下关上房门。林风看他眼神迷离,脚上连袜子都没穿,打着赤脚就来开门了,心想,这位也和罗知县一样,是个睡不醒的。
这时候,林风身后突然冒出来一个鬼影,说话的嗓音细细的,有些瘆人:
“林公子,要配什么药。”
原来这就是那位小红,三个月前,胡大夫嫌一个人看病太累,招了个助手,不过她深居简出,很少露面。
其实这位助手身量颇为风流,但浑身上下却裹着厚厚的医女袍,脸上也用头巾包的严严实实,仅露出两只眼睛,还有右眼下一粒泪痣。
这是一双极其漂亮的丹凤眼,如果说先前小百合的眼睛是楚楚可怜的话,这一双眼睛便可称得上摄人心魄。
二人对视的瞬间,林风不禁稍稍失神,但是只能看到一双眼睛,对他的杀伤力并不大。况且这位小红行动起来犹如鬼魅一般,只勾魂,不销魂,林风怕女人,对鬼倒不是那么害怕。
小红听了他的要求之后,开始麻利地配药。低头的瞬间,林风再一次瞟到了她的泪痣。
他心想,这女子虽眼睛生的美,但眼下一颗泪痣,可能命数并不好,而且看她把脸蒙上,也许是其他部分的相貌不便示人吧。可能她实在走投无路了,不然也不会来到胡大夫的医馆做事,也许是个苦命人。
不一会功夫,小红便把药配好了,林风接过药道了声谢,付完银子后便走了。
小红盯着这人的背影,心中想到,这人面相虽中正平和,有一副讨人喜欢的好皮相,但眉宇间有隐隐的肃杀之气,大概是个不祥人。
林风回到店里,把配好的药给鸡涂上,又来到柜台前帮手。刚一出来就看见自家老板拉着一位带着面纱的女子,像是要给她什么东西的样子,但那女子却拼命地摆手挣脱开她,踉踉跄跄地逃走了。
宋玉转身回到店里,把一个食盒放回柜台上,没带好气地说道:
“这个采薇姑娘真是莫名其妙,今天早上欠她一碗马蹄银耳,正好刚刚遇到了想补给她,没想到好说歹说也不要。平时晚送一会儿就要唠唠叨叨的不满意了,这次是怎么回事。这么好的天气还带什么面纱啊,她那张脸花街上的人又不是没见过,今天这是怎么了?谁都要和我作对!”
林风将那碗马蹄银耳从食盒中取出,放在档口前。
此刻刚过辰时,日头渐渐大了,街上也热闹起来,万物都有了活气儿。他靠在柜台旁,看着面前人来人往,和正在生闷气的自家老板一起迎接着下一单生意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