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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1. ...

  •   9.
      时间已经过了太久,方时雨的事,就好像是我生活的一个插曲。曲终人散之后,他存在过的痕迹好像都慢慢褪去。所有人都渐渐淡忘了那些和他有关的事吧?
      我想也是。已经十年了,没有人应该停留在过去的悲哀之中。活着的人,总是要向前看的。
      但我还是会梦见他,梦见他向我诉说曾经的痛苦;梦见他被善良的路人围住,一遍遍“开解”他;梦见他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只是梦见他的机会越来越少了。连我也会忘记他吗?
      我始终觉得,忘记他是最悲哀的事情,因为除了我以外,我再不敢保证有哪个知道他秘密的人,还记得他。
      如果忘记是悲哀的,那么记得是不是痛苦的?这两者似乎有点矛盾。
      对于他活着与否,我不敢笃定。我曾经旁敲侧击地问过我妈,但她只是潦草地告诉我,他还活着。或许这么说,让我们这一群的人不再那么愧疚吧。但是,“死生亦大矣”,死亡不同于我们认知的任何事情,又或许,他是真的还活着。

      如果不是再次梦到他、再次遇见他,我或许真的要把他忘了。

      那一天,我再一次梦见“他”躺在地上,有的人逃远了,有的人围在他的身边“亲切关怀”,而永远被困在这样的梦里的,好像只有我。

      10.
      我们每个人都生而有罪,究其一生,就是发现自己的罪,祈求什么人赦免自己的罪。
      方时雨好像也说过这样的话。
      我没有亲手杀掉他,却亲手改变了他。而且是,在他终于逃离的时候,把他拉回了深渊。除此之外,我爸死了以后,就好像是父债子偿一样,两重的压力,都使我很愧疚。
      “大悲,而后生存,胜于不死不活的跟那些小哀小愁日日讨价还价。”这是方时雨写在那个书签上的话,是三毛的句子。
      他的东西,我始终没有丢。

      方时雨走后,我愚蠢的叛逆期很快就结束了,我终于开始变得像是一个沉稳的小孩了。只是这样的“沉稳”常让我喘不过气来。
      我越来越像方时雨了,带着和方时雨相同噩梦的人。

      梦总是稀奇古怪,我却相信,每一个梦都意有所指:我很清楚梦里每一个元素的含义,大概是同一类型的梦做的太多了吧。那些逃走的人,是曾经参与过校园霸凌的一群人们,方时雨不在以后,他们很快就忘记了他,寻找新的无辜的被害者了;而出于所谓的善意,安抚、照顾方时雨的,也是泛泛大众,至于最后是善意还是误伤,我无从分辨。
      我曾学过一句书里的话,这么说:“群体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为每一种信仰的胜利而不惜血流成河。”我不知道后半句对不对,但前半句似乎很应验。

      而侵犯了方时雨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爸。
      人是一种善于开解自我的动物,这些年我似乎一点一点地猜透了许多道理。
      最初的我总是觉得难以接受,很轰动,还有……羞于启齿;可是随时间的作用,再次回想起来,好像再也没有了一点心里的波澜,那片疮疤早已被磨成了茧。更何况,对于已经死去的人,何必为了他的罪状而无力地狡辩呢?倘若。倘若有人问起,我想我会如实相告。
      11.
      说回来我初中的事儿。
      我回了那所很封闭的初中,乖乖上课,整日被无尽的作业和补习折磨着。娱乐的方式总是被禁止,慢慢也学会了苦中作乐,只是有时候,厌学的情绪还是会卷土重来。我的中考依然不怎么样,最后还是花钱进了我们市最好的高中,交了几万块的借读费。
      一直以来,我对“钱”都好像不太敏感,说得好听点,叫“视钱财如粪土”,其实只是花钱大手大脚习惯了。
      升高一以前的那个暑假,我才终于体会到了一点挣钱的不易。
      我去了我们家溜冰场,做了以前他曾经做过的事。

      我为什么到那儿去,我自己也无法解释,只是感觉,或许是一种模仿。
      至于我模仿的原因,究竟是出于愧疚,出于欣赏、出于怀念……?
      我好像并没有研究过自己的行为或者是心理。我也没指望我自己能明白这些。生活的真谛在于体验,每一件事都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解析,那太累了。
      但是偶尔反思的时候,我也发现,比起那样急骤地改变,方时雨对我的改变是如此的……“润物细无声”,而且一直在持续。

      高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了三年,有时候我变得不爱说话,好像是拷贝了他的备份一样。我妈肯花钱,请最好的老师给我“开小灶”。最初一阵子成绩总不见起色,我心里很复杂,感觉自己不适合走学习这条路,所幸的是没有放弃,上了个普通一本。
      我也想过去外省上大学,但以我的分数,太好的学校不肯要我,太次的学校我又看不上。
      现实总是这样骨感,好在有一所我们省会的学校,还不错,分数也合适,离家其实也并不远。儿行千里母担忧,最后就去了那所。
      大学时间回忆起来总觉得快得不真实,不知道是谁骗我的,说上大学就轻松了。果然是骗我,印象最深的是写论文的时候被打回了三四遍,连夜改呀改……
      说点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吧。
      我的的确确没有恋爱过,但你要说我是个老处男……那不行,我还是很年轻的。

      大学毕业以后,我就进了我妈的公司。不得不说,我妈很有经商头脑,她接手了我爸当年的公司,竟然一直坚持了十年,中间虽有起有落,现在效益还不错,这方面我无比佩服。这些年兢兢业业,她终于可以稍作休息了。
      我和方时雨再次遇见是在银行,他给我办的业务。
      虽然已经进公司将近两年了,但我实际亲自去做的事并不多,很多事依然由我妈操盘。
      我那天去,是要到银行去贷一笔款。其实已经去过两三次了,但被通知材料不齐备,今天去特地带全了所需的一切。
      他是跟着经理来的,听经理说,他刚从别的县里调过来,先做些培训。
      我瞄了一眼他的胸牌,向他点头示意,原来他已经换了名字了。方时。云销雨霁,很多年前的泪水随雨一起蒸发了吧?

      我不能盯着他看,太不礼貌。而且我也实在不知道怎样面对他。
      他好像对我的近况有所了解;这是必然,服务客户的前提就是了解他的需要。
      末了,他给了我一张他的名片,我小心翼翼收好,却没有联系他。

      一场突如其来的邂逅让我有些慌乱。
      我一直自恃问心无愧,但是面对他的时候难免会稍有怀疑。我觉得这么多年重视他还有一些原因,其一就是……我好像有点喜欢这个男孩。反正反正反正就是忘不了他。
      说起来太不好意思了!就先绕过这个话题吧。
      另外还有就是,我有一阵子觉得自己会不会像我爸一样,流淌着肮脏的血液,继承了他那样的基因,然后……毁了一个小孩的一辈子。
      至于喜欢男孩,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个应该被放大的问题。如果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而被认定为某种反叛,某种来自基因的缺陷,那么就请以“和喜欢的男孩相伴一生”为刑,惩罚我吧。这样才不会延续那份令人厌弃的基因;而且我乐在其中。
      只是这么多年来我都没有谈过恋爱,男朋友没有,女朋友更不可能有了。所以我对所谓的感情,依然是个门外汉,只有空想的份儿。
      而那些看似很说得通的大道理,都是我胡诌的。

      重逢之后,不知怎得,我好像找到了与他置换的灵魂,重新变得话多了起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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