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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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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镇是一个很平安的小镇。由于平安镇位于艺族皇宫西南二百里,而且年年风调雨顺,在皇宫的庇佑下,既没有遭受天灾,也不愁战乱之苦。
虽然平安镇每年交纳的赋税比艺族其他地方都要高,但这里土地肥沫,物产丰富,平安镇都可以过上安稳生活。
所谓的安稳生活,就像陶渊明的《种豆》中的“晨曦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每天清晨,家家户户的男丁都需要到田地耕作,妇女也忙于炊事。有钱的孩子可以到私塾念书,穷人的孩子只能在家帮忙。
然而,幸运的是,平安镇的贫富不太悬殊。不像连遭天灾的北部地区,遍地都是尸体,巧幸生存的人却是肤黄肌瘦,奄奄一息。但一些权贵的家中,仍然载歌载舞,每天佳肴美酒,根本没有理会外面频临饿死的人的哀呼。
相比之下,平安镇的确很幸运。
正由于平安镇的与世无争,刑少昂才选择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刚来到平安镇,他便打听到这里唯一的客栈——来福客栈需要小二。他立刻去找来福客栈的老板,马大爷。
马大爷是一个精干心慈的老人家,膝下没有子女,这家客栈就成为他的心肝宝贝。他请来镇上最好的厨师,最好的小二,每年都花一笔钱将客栈重新修葺。每天马大爷看着客栈里人来人往,他总是摸着长长的白须,乐呵呵的。
因为一位小二告老还乡,马大爷急需一名小二。他看着眼前英俊的应聘者,不禁犹豫了:这个少年身强体健,英气逼人,不可能屈身于这家客栈。马大爷打算找个借口打发刑少昂,来福客栈请不起这样的英雄人物。
马大爷问:“听你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你的家乡在哪里?”
“我来自北部的哈儿。”刑少昂编织着自己的谎言,“我的家乡处于饥荒之年,我随我家公子来到皇都,后来失散了。现在来到这里,想找一份工作。”
“你这么年轻,拥有活力,又何必待在这里?外面的世界正等着你去挖掘。”
“我随公子经历了许多苦难。我明白了一个人的一生不用追求荣华富贵、功名利禄,我只要求一生平平安安,空闲的时候,躺在椅子上,喝着清茶,看着云卷霞飞。”
马大爷一愣,这人的心平淡如水,竟看透了世俗纷争,追求老头子的生活。虽然,这种生活也是马大爷的追求,但年轻人追求这种平淡的生活,似乎不符合年轻人那种盛气凌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一时之间,马大爷分不清刑少昂是一个碌碌无为,胸无大志的人,还是一个历经沧桑,虚怀若谷的人。但他对眼前的少年产生了兴趣。于是他说:“你的梦想很奇怪,不过,你可以来这里当小二。以后,你就是我们来福客栈的一份子。”
刑少昂笑了,“大爷,我叫刑少昂。”
马大爷心头一颤,这少年的笑竟令我心头一动。若是怀春少女看见他的笑容,绝对会倾心于他。这人来历非浅,绝对不是公子爷的跟班,很可能是公子爷。
来到属于自己的房间,刑少昂解开包袱。包袱里有四本书:三本是武功秘笈,一本是《恋爱五式》。包袱里还有一把用油布包着的玄铁刀。刑少昂将玄铁刀连同三本武功秘笈放在床底,将《恋爱五式》随身携带,以便随时阅读。
刑少昂整理好房间后,便躺在床上,看着床上的蚊帐发呆。
如果吴广川看见刑少昂这副模样,必定后悔收他为徒。其实,刑少昂小时候经常听师父讲的江湖秩闻。看着血腥风雨的江湖,刑少昂那颗雄心壮志早已化成平淡如水,随波逐流,至于一身非凡的武功则是用于防身。他并不希罕当英雄,在他的心中,所有的英雄的结局都是以身殉国,牺牲自己的性命来换取别人一辈子痛苦的感恩。
刑少昂本来打算和师父一起生活。当自己到了而立之年,就娶一个温娴的女子组织一个小家庭,在山脚开一家打铁铺。他希望自己能和普通人一样平凡而又快乐的度过一生,尽管他知道他的一生不该如此。
然而,师父竟让刑少昂行走江湖,为的是希望刑少昂能以非凡的武艺和一颗仁慈的心,一扫江湖上的歪风邪气,建功立业,有所作为。结果,刑少昂还是阳奉阴违,到了一个普通的地方,在一家普通的客栈里做小二,度过普通的一生。
吴广川也该明白,当年他隐居江湖,除了因为情场失意以外,还有对江湖以及艺族的彻底绝望。他也尝试过改变艺族的种种弊病,但他的努力是白费的。这二十年来,艺族开始一步一步地走向灭亡。但他依然把希望放在刑少昂的身上,可惜,吴广川忘记了,二十年来,他对艺族的绝望已经不知不觉地影响着刑少昂。
可能,刑少昂真的在来福客栈待一辈子。
林惜语回到家已是傍晚。刚走入家门,有一个娇嫩的声音惊喜道:“老爷,小姐回来了。”循声看去,一个丫鬟服侍的女孩向林惜语跑来。
“小姐,环香好想你!”
“别撒娇了,爹呢?”林惜语经过几天的风尘,回到家看见熟悉的人熟悉的事物,生起一种归依的感觉。
“老爷在书房。”环香欠嘴道,“小姐,环香去为你准备沐浴更衣。”
糟了,我又说错话了。惹上环香,我可糟透了。林惜语赶快哄道:“环香,别生气。我有重要的事和爹商量,待会儿才跟你聊天。”她装出一副严肃的表情。
环香看见小姐的表情,心知有大事情发生,也不再缠着小姐,说:“环香哪里感生小姐的气,只是……”
“只是在生那家公子的气,对不对?”
“小姐……”环香红着脸,走向林惜语的房间。看着环香远去的身影,林惜语松了一口气。
林惜语的父亲,林轩是艺族朝中的大学士,为人正直忠心,谦虚有礼。比起族中的相臣的官邸,林府的装潢十分简朴。林府的规模很小,普通的大户人家的屋子都比林府的大。林府内有五个仆人,一个管家,两个负责烧饭,一个负责杂务,还有林惜语的贴身丫鬟。
林轩少年时候是一名穷书生。机缘巧合,他认识了林惜语的母亲——上官淑红。上官淑红是一个能文能武的美女子。她一生经历了许多爱恨情愁,被许多男子视为红颜知己。但令人惊奇的是,上官淑红竟然爱上了貌不惊人的林轩,并且还为了保护林轩而中了千年玄□□。尽管林轩到处寻医问药,但上官淑红诞下林惜语后,就力竭而死。
林轩总觉得自己对不起上官淑红,是自己害死上官淑红,所以林轩将刚出生的林惜语当成了上官淑红的化身。他将女儿取名为“惜语”,意思是希望女儿日后娴熟大方,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有点像英文的“lady”)
林惜语的体内仍残留着当年母亲中的玄□□,玄□□发作时,整个人如同置身于冰窖之中。因此,为了防止林惜语体内的玄□□复发,她即使有适合练武的天赋,但她只能练习不需要内功支撑的轻功和一些普通剑术。虽然林惜语的武功平平无奇,但她拥有使用幻术的天赋。林惜语小小年纪就成为艺族中的幻术高手。
然而,林轩总是希望林惜语能成为一名大家闺秀。说白一点,就是足不出户,笑不露齿。每天在家中看书、写字、弹琴、画画,不要像母亲那样整天到外面打打杀杀,舞刀弄枪。但林惜语却不赞同父亲的看法,她总是希望能在外面经历风雨,磨砺意志。
不过,令林轩欣慰的是,虽然林惜语不同母亲那样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也是略知一二。现在林惜语成为了艺族护法,由于年龄太小,(在艺族里能称得上护法的人都是老头子,老婆子,林惜语能当上护法在艺族里也算是一个奇迹。)还不能真真正正处理事务,但成为了族长的心腹,公主的密友,在艺族里的地位可以说是举足轻重。然而林惜语也秉承了父亲的恭谦有礼,不会盛气凌人。在艺族里她也广得人缘。
现在林轩放心让林惜语去闯荡江湖,因为林惜语不像母亲的火爆脾气,她懂得处事之道,懂得外圆内方的为人之理。
林惜语走进父亲的书房,看见父亲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书,便生起捉弄父亲的念头。她悄悄地走到父亲的身旁。林惜语也算是练武之人,她的脚步声并没有惊动正认真看书的林轩。她在父亲的耳旁喊了一声:“爹。”
林轩镇定地抬头一看,看见脸上带着调皮笑容的林惜语,笑道:“哦,你回来了。”
“爹,你能不能装成吃惊的样子,这样的镇定让我扫兴。”捉弄父亲不成功的林惜语愤愤地道。
“刚出去了几天就学会了撒娇了。”林轩的两鬓花白,笑的时候眼角的鱼尾纹显露无遗。
看着老去的爹,林惜语心里生起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爹,我就不能撒娇吗?”
“惜语,你不能任性啊。你也清楚族长的身体状况不好,公主还没有长大,艺族正处于内忧外患的危急关头,你身上的担子不轻啊。”
林轩缓了缓气,又说:“食君之禄,担君之忧。艺族有恩于我们林家,就算是皇都失守,敌族外侵,我们也要拼死保护艺族。”
“爹,难道女儿在家中就不能跟爹撒娇吗?难道女儿在家时就一定要谈国事吗?”林惜语对父亲这种态度有点不满。
林轩辩解道:“我是想你明白,你不能忘记你的身份是护法,你的责任是保护艺族。”
爹,难道当了护法,我就失去与爹谈心交往的机会?难道咱们父女见面只能像同僚见面一样吗?林惜语低着头,不说话。她作为护法,只是想将护法当作一份工作,保护族长和公主,但她十分讨厌一天到晚谈论公事。
林轩看见女儿低头一声不吭,心里知道刚才自己的态度有点过激,但他自己内心真的希望女儿能为国效力,以报艺族对林家的恩惠。林轩看了看女儿,说:“好了好了,刚才是爹错,女儿跟爹撒娇是天经地义的事,爹不应该向女儿发脾气。”
“爹,从小到大你就希望我成为一个大家闺秀,但我做不到。每天足不出户,笑不露齿的生活跟囚犯有什么区别?后来,你改变了注意,让我当上了护法。从那时开始,我们父女俩见面跟普通同僚见面一样,只是谈公事。我当上了护法,受到族长和公主的信任,但我却失去了一个爹。爹,你说我这样做值得吗?”
“惜语,爹不是这个意思。爹只是想你能做好护法这个工作。”
“算了,我们今天就不谈私事了。爹,公主的幻力被封印的事已经查清楚了。”
“哦,是什么?”
“二十年前,闯入皇宫中刺杀族长和夫人的那批刺客中,有一名是来自西域的降头师。他对公主下了降头。”
“有解除方法吗?”
“暂时还没有,降头术已经失传了多年,很难找到它的解除方法。”
“唉,现在族难当前。惜语你要记住,要以艺族的利益为重。”
爹,现在艺族中的皇家子弟倚着虚无的血脉横行霸道、目无法纪,他们是以艺族的利益为重吗?林家对艺族忠心耿耿,却被旁人诬陷是叛族之徒。林惜语忿忿不平地想。
林惜语小时候,父亲林轩曾被一些皇室子弟诬陷私通敌族。林轩因此也多次入狱,幸亏孟云皓孟丞相和冷护统的帮助,林轩每一次都能化险为夷,平安回家。但是,父亲连遭诬陷的事已在林惜语幼小的心灵里烙下深印。
林轩看见女儿低头沉思,心知自己刚才的话仍使女儿生气,便柔声道:“惜语,回房休息一下,待会儿出来吃晚饭。”
“嗯。”林惜语心不在焉地答应。
林惜语房内的浴室中,环香正为小姐宽衣解带,看着脏兮兮的衣服,环香埋怨道:“小姐,你的衣服真脏。”
林惜语没有搭理环香,索利地脱下身上的衣服,跳进浴桶中。多日没有洗澡的身子终于亲近了热水,林惜语全身洋溢着懒洋洋的暖意。
“小姐,环香听说红娘子庙一带有许多温泉,你有没有泡过那里的温泉?”
一说起温泉,林惜语便觉得有犀利的目光正盯着自己裸露的香肩,不禁颤抖一下,结巴道:“没……没有,我怎么……怎么知道那里有温泉。”
“小姐,你撒谎。”环香说。她自幼就和林惜语生活,她已成为了林惜语肚子里的一条虫。
“我……我没有。”林惜语想起温泉那件事就又怒又羞,涨红着脸辩解道。
“小姐,你不用骗我了。”环香一边为小姐擦背一边说,“是不是你在泡温泉时,被一位少年瞧见了,所以你不敢承认。”
“没有这回事。”林惜语玩弄着水说,“那时温泉上雾色凝重,我看见四周没有人,就开始脱衣。谁知,这时那个……那个淫贼正盯着我,不小心发出声响被我发现了。我痛打他一顿,将他吊在树上。”
“是吗?”环香对小姐的华产生怀疑。
林惜语转身向环香泼了一点水,环香来不及闪避,衣服都湿透了。“臭丫头,你不相信我。”难道你以为我撒谎吗?虽然我没有痛打他一顿,但正所谓“姑娘报仇,十年未晚。”总有一天我碰见他,肯定会痛打他一顿。
“小姐,你也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想。”环香用毛巾擦了擦自己的衣服。小姐,老爷正为你的终身大事担忧,你也该找一个伴儿。
“环香,你是不是爹派来套我的口风?”林惜语警惕地看着环香。
环香并没有理会小姐的目光,她继续说:“小姐,你年纪也不小了,是时候谈婚论嫁,找一个合适的人家。”环香擦着小姐的背,“孟二少爷的心意小姐你也清楚。其实孟二少爷的人品好,家底富足,他爹又是当朝宰相。你们两人自小就是青梅竹马,是天造地设的……”
“环香,我跟之秋只是好朋友,你别瞎猜了。”林惜语打断道。
“之秋,之秋。看你叫得多亲热。我从来就没有听过你直呼季少爷和冷少爷的姓名。我看呀,小姐你肯定爱上了孟二少爷。”
“多嘴。”林惜语刮一下环香的脸,“我和大哥,二哥是结拜兄妹,当然不能纸盒他们的姓名。但……”
“但你和孟二少爷是两情相悦,称呼上当然不同。”
“环香……”林惜语自己也不明白对孟之秋那份感情,尽管大家都认为她和孟之秋已是情侣,但她还是弄不清爱的感觉究竟是什么。
“对了。小姐,孟大少爷跟冷大小姐在冬至成亲。”环香突然想起这件事。
“哦,蝶依和春仁要成亲了。赶明儿我到冷府去恭喜她。”林惜语脸上绽出调皮的笑容。
艺族朝中有两位重臣,一位就是当朝宰相孟云皓,他膝下有两儿,名叫春仁和之秋;另一位则是华容夫人的弟弟冷文博,艺族护统,他有一对儿女。女儿叫冷蝶依,儿子叫冷星岚。
孟春仁和冷蝶依自由就是青梅竹马。孟春仁是朝中武将,一支红缨枪让敌族将领魂不附体。而冷蝶依的一套追魂刀法则是江湖闻名。春仁高大威武,蝶依冰艳脱俗。外人看来两人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可以说是仙眷佳偶。朝中的人看来,宰相和护统联姻则是巩固二者在朝中地位。
在林惜语眼中,春仁和蝶依的婚姻则是两厢情愿。面对朝中的是是非非,林惜语不禁糊涂了:朝中大臣联姻,他们总扯上政治关系,爱情难道在朝中就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吗?
环香看见小姐发楞,自以为小姐在叨念孟二少爷,不禁揶揄:“小姐,想孟二少爷了?”
“臭丫头。”林惜语立刻从思绪中抽身,向环香泼水。
环香不甘示弱,也向小姐泼洒热水。主仆二人在浴房中玩得不亦乐乎。
浴房中水雾弥漫,水雾中活色朦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