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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我第一次遇见雨月是在一月中旬,严冬降下最后一场雪的那天。
阴沉的灰和稀疏的白盖住了半座城市。我独自坐在食堂的窗边,正漫不经心地听着内外人声,雨月就轻巧地闯了进来,像只蓦然飞落雪地的乌鸦。
他穿着件宽大的深色外套,脖子上松垮地裹了条红围巾,半张脸隐在乱糟糟的黑发下。他步子轻快,在食堂的窗口间来回转悠,不时侧头瞧瞧四周。没人将他和电视上常出没的“天才小提琴家”联系起来。只有我始终注视着他。我没由来地为他担忧,担心他挣开周围的一切,无声息地消逝在雪中。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雨月已经走到了我跟前,怀里抱着三明治、苹果和巧克力牛奶,侧头微笑:“请问我能坐这里吗?”
他透亮的黑眸正看着我,只看着我。我立刻红了脸,慌忙点头:“请、请坐。”声音像枝丫间簌簌抖落的积雪,藏不住惊恐与喜悦。
彼时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大二学生,读着文学系,理所当然地架着副方框眼镜,满脸雀斑,又总缩在角落里,没有半分存在感。
我父母离异十多年。母亲早有了新家庭,父亲忙着在工作和女人间打转,都默契地认为给钱就是在过问我的生活。我考上大学,从父亲家搬走时,也只得到他一句轻飘飘的忠告:“与其在这种专业里浪费时间,倒不如赶紧找份工作,交个女朋友。”
我从未想过这种苦闷竟会在他人身上得以释放。不到半天,雨月对我的称呼就从“长阪君”变成了“阿透”,又变成了拥抱间的呢喃。我深陷于情欲中,将脸藏在雨月的锁骨间,毫无章法地啜泣着,宣泄在他体内。而雨月则始终咬着唇,一声未吭,微凉的手指纠紧了我的发丝,身体不住地颤抖着。
第二天我迷迷糊糊醒来,下意识摸寻自己的手机:将近正午。我这才注意到雨月这间地下室多么缺乏光照。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烟味,湿气很重。床和书架塞在房间的角落里,屋中间是谱架、矮桌,和散落一地的琴谱。整间屋子空空荡荡,却显然没有挤下另一个人的余裕。
我慢吞吞地起床,捡起角落里皱成一团的衣裤,逐渐明白这是场廉价的一夜情。
大概雨月早看透了我隐秘的性取向和孤苦,才刻意接近了我。但我并不厌恶他,也没被吓跑。我提着裤子,跌跌撞撞进了浴室,洗了把脸,仔细打量着镜中的自己:疲惫、龌龊、难堪——我却没有移开眼。这沉闷又潮湿的地下室竟给了我无以名状的安全感,我为此感激雨月,甚至怜惜起他来:一个拥有相貌和名声的天才,为什么非要从我这种人身上寻求温暖不可?
约一刻钟后,雨月醒来,发现我正在厨房里鼓捣,便打着哈欠,慢悠悠地凑过来欣赏我的战果:两个鸡蛋、半根葱,和从柜子里挖出来的小半包咖啡豆。雨月看着我紧皱眉头犯愁,好笑道:“我以为你会走呢。”
正蹲在冰箱前的我无意识地仰头,几乎呆滞地半张开嘴,答:“我怕你饿死。”
雨月笑得越发促狭。后来他说,觉得我像只丧家犬,“明明饿得不行,还忍不住要去照顾路边的崽猫”。
或许正因如此,雨月才没把我赶出去。他领着我到附近的杂货店买了些食材,说要证明自己的生活能力,结果利落地将半个蛋壳打进了碗里,两次。我干笑着将壳拣出来,暗自庆幸刚才捎了半打方便面回来。
我做了煎蛋卷,雨月煮了咖啡。一切都十足平和。
但一离开他家,被尚未暖全的日头刺中的瞬间,我就开始后怕。我怕暴露自己的性取向,怕周围的同学、老师,甚至早已遗弃我的父母,怕任何异样的目光。我不敢继续下去,想跟雨月说清楚、做个了结,却又想不出任何开场白来。
正好雨月出国演出,小半个月没在学校露面,我也渐渐意识到自己的可笑:雨月跟我之间有什么实质性的关系?那我要和他说什么呢?
没什么可说的。
只不过我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才会连一夜情都觉得弥足珍贵罢了。
等雨月终于发来消息时,我再三犹豫,还是决定去见他,因为我怕再被人抛弃,怕失去这见不得光的地下室。
雨月的屋子比之前更乱。他指指桌上的空方便面盒,调笑我多管闲事,说着便走了过来,张开双臂,拥抱了我。我靠在雨月肩上,用下巴蹭开他的衬衣领口,啄吻他肩颈侧露出的一截肌肤,温软的触感让我背脊发麻。我反复警告自己:你不该留下来、不要做无用功、快走、快逃。但雨月眨着一双盈盈亮的黑眸,我从中辨出了自己灰暗稀薄的倒影,便战栗着吻住了他。
二月初,天气渐暖,却算不得春。屋外落下不冷不热的骤雨,在天窗上撞得支离破碎,淌过我耳膜时只剩下汩汩水声。我在情动间隐约意识到,整个房间变成了巨大的水箱,却不清楚是该浮出水面,还是任由自己沉下去,沉得更深、最深、直到溺毙为止。
要是没有雨月的音乐,我永远也不会知道答案。
我和雨月每周至多见上一两次。总是他发短信来,我到他家去。我从没主动找过雨月,更怕他想来我家。我的公寓坐落于大学附近的便宜地段,左邻右舍、楼上楼下都是同校学生,雨月轻易就会被认出来。
从我的公寓坐公交到他家,大约要十五分钟。第六、七站中间会经过一个长狭的隧道。我目送着窗外熟悉的人和景倏地消逝,就感觉平日总微驼着背、抱紧了书的长阪透逐渐萎缩成一片薄影,被无垠的黑暗倏地吸了进去。每当陌生的街道从隧道另一头翻覆出来时,我总会觉得踏实许多。要是哪天,雨月突然和我断绝来往,我也只会难过一阵子,然后便删掉他的信息,删掉隧道后的一切,全当无事发生。
就这样,我浑浑噩噩地维持和雨月的关系,任凭他摆布。
会听到雨月拉小提琴是个不幸的巧合。
那是三月初,才放春假的我整天窝在家里读书,昼夜不调。一天傍晚,我迷迷糊糊睡醒了,看到雨月的短信,想也没想就去见了他。
我没能注意到发信时间是清晨。雨月刚从国外回来,或许他在地铁上瞥到了某个摇滚乐队的海报;或许他把家搜遍了都没找到存粮,只翻出了一个许久未用的马克杯;或许他只是太过疲惫,不愿独自待着。无论如何,那是条内容和收件人都无关紧要的短信。等我抵达时,他早就忘了这回事。
雨月提着琴和弓应了门。看到我后,他先是一愣,接着便像见了陌生人一般审视起我来。乌黑的眸在眼框内来回滚动,如同一对滋滋响的监控摄像头。我立刻感到自己不合时宜,直想着要逃。雨月却缓了脸色,终于记起了自己发的消息。他招手示意我进来,自己则径直走回了屋里。
我站在门前,犹豫片刻,终是一步步走下了灰暗的楼梯。
外头春寒料峭,地下室内虽开了暖气,却因缺乏光照而显得萧条泛冷。屋内以谱架为圆心圈出一小片干净的地面,其外则堆满了纸张、书籍和杂物。
“有个剧院,说要翻新一出戏剧,希望我能编曲。”雨月背对着我,突然说道,语气一如往常,轻飘飘的,“是不是听起来不太靠谱?”
我几乎不懂古典乐,无法回答,只好尴尬地问:“是什么剧?”
“莎乐美。”
雨月没再理会我,自顾自地拿起笔,在琴谱上认真涂写起来,哼着断章的旋律,神情肃穆而专注。我忽然回想起车站前的广告板上,雨月就这样凝视着自己的小提琴,舞台光勾勒出他的手指,白净、纤细,却同弦一样紧绷着,仿佛下一秒就能让单薄的海报迸出音符来。而我所熟悉的雨月、谱架外的整个房间,包括我自己,都被碾成了泛黄的废纸。
我不敢惊扰他。
只不过,被挚爱迷了眼的也不止他一个人。我下意识般捡起了散落在地的剧本,就地坐下,认真读了起来。
《莎乐美》。
我深爱王尔德的这出戏剧。
除了母亲,莎乐美是第一个让我感到恐惧的女人。我惊讶于她处于生母、继父,和众多追求者的纷扰中,却依旧受无趣折磨;我惧怕她对圣人约翰的爱、欲求,和为爱而恨的执着。
与此同时,我也无法不为她着迷。
为了得到约翰的注视,莎乐美砍下他的头颅,亲吻他死去的唇瓣。她自负于自己的美貌,却非要用死来占有爱人;她痛恨约翰的虔诚,可又赞美他的荣光。莎乐美热烈、绝望、自相矛盾。但是,当她在月光的眷顾下,捧起爱人的头颅,献上自己的吻,坦荡地迎接毁灭时,除了美,没有其他字眼能形容她。
第一次读《莎乐美》的我才十四岁,青涩,却早已热爱文学。王尔德不是我最喜爱的作家,那也不是我第一次读他的作品。但确是莎乐美让我羞愧地顿悟,我的灵魂受她诅咒、受月光诅咒、受王尔德诅咒。即便我害怕她几近癫狂的执着,即便她杀死爱人、拥抱毁灭,即便这改编过的剧本给了她无数不合理的台词,只要莎乐美吻上约翰冰冷的唇,我就能坚信她的爱完满而纯粹。我毫不顾忌地祝福她的死亡。
正当我沉浸其中时,雨月将我从莎乐美的掌间狠狠地拽了出来。
我听不懂小提琴。但弓弦相触、音符震动的瞬间,繁复又庞大的情绪顿时支配了我:令空气战栗的不安、诡谲,以及逐渐压倒一切的满足与期盼。
是最后一幕。
莎乐美捧起约翰的头颅,跪在地上,金眸流转,垂地长发如深邃的夜空。她注视着爱人,在狂喜狂怒中挣扎:该怎么吻你才好呢,约翰?像青涩的处女那样,轻轻点缀你的唇吗?不,不!约翰,我要占有你,就像你占有了我一样。我要吞噬你,夺取你的灵魂;我要咬破你的舌头,饮下每一滴温热粘腻的血,因为你本就该爱我!约翰,看着我,看着我!
少女着迷地低吟,音乐也越来越澄澈,越来越激昂。
我的每处知觉都像被琴弓拉扯、拨弄着。我甚至没意识到雨月或音乐的存在,只觉血液逆流,情绪涨落。在清亮的月色下,周遭的一切都暴露出混乱荒唐的本相。只有莎乐美,她灼热的唇,颤抖的双手,始终被眷顾着。
突然,月亮消失了。
旋律变得缓重起来,如同愁云惨雾般拢起了月光,王尔德美妙的比喻失了效,一切都被剥去了光泽。我看到汗渗入莎乐美的眼角,与泪水一样,又苦又涩;我抚摸着约翰干瘪的发丝和冰冷的嘴唇,手上净是化不开的血腥味;我听到刽子手挥动利斧的风声,紧接着颈骨断裂、头颅滚落的闷响。是痛苦、是死亡、是抛弃所爱。整个故事开始破裂。纯洁、疯狂、诡谲、美,都逐渐解体。
我惊得微微仰头,总算意识到了雨月的存在。夕阳从狭窗攀挤进来,将他截成两半。他上半身浸浴在光中,几近癫狂地舞动着手臂;下肢却如同一具即将僵死的尸首般一动不动。雨月脸上覆了层薄汗,仿佛在恸哭,却又始终咬紧了牙。每个冲撞而出的音符都要将他撕裂开来,但他依旧凝视着琴,睫毛微颤,似乎正和即将毁灭他的情绪拥吻在一起,弦和弓交缠抵牾,生出无穷尽的颤音来——
破蛹断翅的蝶、水底挣扎的鸟、坠入火中的星、初生婴儿饱含血味的啼哭……庞杂的意向积在我的胸上,横冲直撞地令我喘不上气。我觉得雨月无比孱弱、又异常坚定,即将破碎、又始终在渴望着什么。
琴声戛然而止。
雨月一动不动地伫着,许久才收起琴和弓,揉了揉自己的乱发,转过头来,说:“编曲果然很难啊。”
他语气轻快,嘴角还挂着淡笑。
我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回应雨月,也不记得后来怎么离开了他家。我整个人都沉浸在音乐中,受雨月所胁迫。整整一夜,我无法入睡,草率地翻读手边能摸到的书,却丝毫无法驱散那段如月光般嗡鸣的音乐。我的胸腔在嘶叫、唇齿震颤、麻木的舌和沙哑的嗓彼此纠斗,似乎有什么疯长了出来,或许是致命的瘤、蛮横的野兽,也可能是我十四岁的心脏,张牙舞爪地撕咬着我的理智。我拼了命地,无用功地抵抗着——更是在陶醉着。
我什么都不明白。我不知道雨月为何会失控,又为什么非要毁灭自己。我只知道自己珍爱的书被误读了,莎乐美被取代了。但我又无法不坚信,王尔德会原谅雨月。只要他听了雨月的音乐,就一定会原谅他。
天蒙蒙亮起时,我蜷在地上,疲惫地睁着眼,无力描述自己的感受,却清楚地明白了一件事:
我迷恋上了雨月。
卡文了,干脆发出来,权当新增个审稿的地方。
也是想给自己打气:反正没人看,不要太纠结自己有没有给阿透太多剧情。
只要能把雨月写透,怎样写都好。
另:施特劳斯的莎乐美很好听,诡谲却神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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