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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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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如故很喜欢蝶衣镇,一天下来到处溜达也没见着人影,不过程忱也没在意,只要回了蝶衣镇,他就愿意住在那间小屋里,旁人叫他也不应。
任如故住的屋子里程忱在的地方有些距离,二人除了午饭也不怎么见面。不见面也好,晚上吃蹄膀就不用见着程忱的白眼了。蹄膀这样好吃,常人他还不愿给呢!
“公子,今晚您还吃蹄膀吗?”是蝶衣镇的绿水丫头,这几日一直由她照料任如故起居。
“嗯,”任如故回道,“你在多做几个蹄膀来,比前几日多两个就好。”
绿水的手艺很合任如故的胃口,做得最好的就是蹄膀,一连吃下去几个大蹄膀也不腻,剩了一个在盘子里,他拿了一块干布,随意包几下,带着就出去了。
任如故打算出去遛食,吃多了蹄膀肚子有些胀,怪难受的。
今日吃的这样饱,路也走的多了,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镇另一头的小屋里,好像是程忱的住所。
正好,手里还有一个蹄膀,非让他尝尝不可!
任如故走进前边的院子,程忱好像不在,又听见屋里有人交谈,他本不喜听人墙角,正欲离开,却闻三字“任如故”,于是在门口停下了,打算听听程忱又在背地里嚼什么舌根。
程忱知道任如故进来了,打他进门时就闻到了那股油腻腻的蹄膀,但又接着说:“镇主,我看任如故那小子和绿水倒是十分要好。”
“是啊,绿水这丫头也算心灵手巧了,做的菜是一绝,任公子是个有品味的人,爱吃绿水的菜。”
程忱点了头,又道:“不如这次让绿水跟我们一起走吧,那小子年纪也不小了,可以娶妻了。”他忍住笑意,可任如故这边已是一脸怒气。
好你个程忱,这么着急就想把我打发了?我可不是几个蹄膀就能收买的!
“哈哈哈,谷主莫见笑了,如故还小,”任如故缓缓走进屋,这几日吃得好了,身子也没之前那般单薄,“论年长,还是谷主先一步娶妻罢了。您老当益壮。”
“你这小子,我不过同镇主玩笑罢。”程忱望了一眼任如故手里的布,“怎的,到这里也不忘美人做的蹄膀?”
“哈哈哈哈哈。”镇主笑道,“和年轻人待在一起,我好像年岁也小了。不打扰二位,先走了。”
任如故闻了闻手里的布,又喃喃道:“什么年轻人,你明明是个老头子,还是个嗅觉尽失的老头,蹄膀这么好闻的味,怎么到你这里如此恶心。得亏我好心留了一块给你。”
说罢,他伸出手递给程忱手里的蹄膀,程忱却躲得远远的:“算了,我还是算了,这一我晚上不进食,二,蹄膀我真的不想吃。留着以后给你媳妇吧。”
然后,二人就这样望着,没有再说一句话,颇有一番岁月静好的美感。
“你要喝酒吗?南都的桂花酿最好。”程忱回到里屋,手里拿了两坛酒。
“好,我也许久未喝酒了。”任如故接过酒坛,打开一闻,又直接往口里倒“果真不错,酒香不怕巷子深,老远就闻这味了。”
“是不错。”程忱拿过任如故手里那坛,喝了一口。
“咳咳,那什么,你要在蝶衣镇待多久?不是说要找你的兄长吗?”任如故摸了摸略微发红的脸颊。
“还早,得到明年三月三。”程忱往里屋看了看,“那是他的生辰。”又补了一句,“也是忌日。”
又开始痛了,看着程忱悲伤,任如故也没由头的心悸,一股子心酸涌上来,扎心的痛着……
悲伤他丧失兄长,还是悲伤他眼里只有他的兄长呢?
自己对程忱又是如何呢?感激亦或依赖?
只有时间才知道。
送走任如故,程忱只一人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几百年来都这样坐着,与地板相连,莫名有一种安全感。
“快了,兄长,我很快就会找到你,然后,好好活着,和你一起。”
他手里攥着一块玉佩,紧紧的攥着,像是想要把它碾成灰,撒向黑暗的地狱……
蝶衣镇一待就是小半个月,吃好喝好风景好,日子滋润,人也滋润了不少。任如故刚醒那会儿瘦得都脱了相,现在看起来反倒正好,不再是弱不禁风的秀才模样。
“蹄膀,看什么呢?”程忱自打得知这任如故特爱吃蹄膀,就给他取了这么个不雅且俗的称号。
任如故也不在意,无非个名字,之前程忱只叫自己阿故,后来告诉自己本名任如故,说来说去也就是个代号,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没看什么,等着晚饭呢。”
“你可真爱吃!”程忱撇嘴,看不懂面前这个人脑子里除了吃还有什么,然后冷不丁地说了一句,“我们快要走了。”
“回邪医谷吗?”任如故抬头问道。
“不是,去金陵。”
对于金陵,程忱本意是不愿在任如故面前提及的,更不想带他一起去,他是金陵人,难免触景生情,到时候万一记起来什么可不太好。可前几日闻之,自打金翎殿没落,金陵本应更加安定。可任老先生却病倒了,几个不成气候的小团伙闹腾起来,反而称霸金陵城,刚好南剑一事与金翎殿密切相关,不如趁着这次,让任如故见亲爹一面,顺便找找有什么线索。
“金陵,金陵,金陵?”任如故这边自己喃喃自语着,有些熟悉,可怎么也想不起来。
“到时候你身边可就没什么青山绿水了,只有我一大老爷们,蹄膀这也不能想吃就吃了,赶快趁现在去吃个痛快。”程忱打断了自言自语的任如故,拉着他去厨房。
任如故还在想着那两个字,一边吃一边想,和南剑一样,这两个地方明明那么陌生,却有一种不一样的情感。
还是想不起,算了,不给自己找不痛快:“什么时候走?”
“还得等几天,等我看个人就走。”程忱看着吃得正欢的任如故,“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他说的人是柳知南。
说来也惭愧,程忱只有每天三月三才回到蝶衣镇祭拜自己的兄长,不过今年例外了。
程忱领着任如故到自己住的小屋后,后边是个山,山不高,树却多,登顶也有些累。山顶视野是极好的,山崖下就是水,抬头望就是天,正中间笔直笔直立着块碑,上边只三个大字格外瞩目——柳知南。
没有其他的字,只是那三个字。
程忱走上前,自顾自的说起话:“这是我的兄长,柳知南。他走了四百年了。”
果真是个古墓,墓碑看起来不新,却没有一丝青苔,看来是有人每隔几日就来整理。
“他,怎么死的?”说完这句话任如故就悔了,程忱能活四百年,全天下能活四百年的只他一个,他的兄长活着才更奇怪。
像是知道任如故心里想的,程忱轻声道:“他不是老死的。”
停顿半响,又补了一句:“但他确实在我怀里终老。”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任如故想了半天也没理透。
“我是个孤儿,小时候被父亲捡了回去,从小在医馆长大,父亲本来就有一个儿子,就是我兄长。但是见我可怜,又在下雪的天气,就领着我回家,在医馆里当个学徒,十六岁那年才正式认了我这个儿子。兄长陪我长大,明明是医师的儿子,他却极其厌恶学医。”说到这,程忱笑了笑,“他学医方面,和你一样少了条筋,而我却颇有天赋,父亲无奈,只能送他上山学武,我则待在家里继承医馆……”
“然后呢?”
“再后来,他就死了……”程忱摸了摸墓碑,“就像我刚刚说的那样,死了……”
任如故挺同情程忱的,虽然百年不老,拥有人们渴望的长生,但却要忍受着自己的至亲一个个死在自己面前,他常常想,如果自己能选择一种死法,猝死不太好,死得太亏,虽然胜在一个痛快,病死更不好,活着依然坚信,死前还要被病折磨,被仇家杀死,更不好了,自己仇还未报,死得过于窝囊。那还是不要死吧,好好活着,能活一天是一天,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要离开这个世界,他还是愿意像柳知南一样老死,起码有个善终了。
但是他不知道,这个老死,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