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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玻璃玫瑰 ...

  •   港式文情小说|玻璃玫瑰

      原创乌多多 在否 2018-10-23

      有的爱得不到,已是对它最大的守护。

      文 | 乌多多

      房子在旺角,我匆匆赶到,远远望见一名男子,微笑着看我。

      嚯,真是个漂亮的男人!修长挺拔,衣冠齐整,气质高贵,带着疏离。然而他笑容极温和,对我伸出了手:

      “林小姐您好,我是薛家明。”

      我进屋。公寓装修典雅简约,精致得体。看得出来房东心灵手巧,精心维护。

      我扭头问家明,“主人急着出手?公寓看起来并未闲置太久。”

      他含笑不语。我进了卧室,一推门,落地长窗连着走马露台,一室的温柔光线。

      让我心醉的,是墙上的一副油画。一大片玫瑰,在画中绽放得生姿溢彩,耀眼的鲜红似有魔力一般,夺人心魄。奇怪!这样一幅艳丽诡黠的油画,与整套公寓风格极不协调。

      “薛先生,这画有什么来历吗?”

      家明态度让人如沐春风,“往事随风而散,不必提及。房东将这套公寓托付给我,让我务必尽快出租。林小姐可有兴趣?”

      我狡黠一笑:“只需告诉我这画的来历,便立刻签好合同,绝不反悔。”

      家明苦笑,“这可是一段伤心事呢……”

      我来了兴致,兴冲冲打断:“那太好了,速速讲来,女人八卦的天性被勾住,再也忍不住的。”

      家明觉得好笑,但依然温和,带我去客厅坐好。

      “这套公寓的房东,是周沐之的妻子安信子。”

      我身体一震,大名鼎鼎的周沐之,香港最年轻杰出的画家。家明点点头,“没错,沐之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潇洒、浪漫、感性,画画随感情而至,不拘于俗法。他曾有过一段得意的日子,风光无量。后来公司的画廊倒闭,潦倒落魄,只能住在我家,暂且度日。”

      “直到有一天,我少时的同学安信子留学归来,到我家短聚。她学的是艺术,对画画颇有研究,见了沐之,便一见倾心,靠家里的财力,单独替他开了一间画廊,拯救了当时的他。”

      “于是他们结婚了?”

      “没错,信子与沐之结婚以后,相敬如宾。沐之事业蒸蒸日上,信子操持家中一切。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神仙眷侣。”

      我没有丝毫意外。香港笑贫不笑娼,在波涛翻滚之时逢一叶扁舟,便死死依附,原是人之常情。——我无权质疑这段感情。

      “可是现在,沐之,疯了。” 家明语气平淡,像是在说最寻常的事。

      我一惊,差点从沙发上弹起。这间公寓顿时变得阴冷起来,我不安地打量四周,像是隐藏着某种罪恶。

      “与往常一样,那天沐之站在阳台上,俯身向下看。对面是一家私人剧院,经常上演西方古典戏剧,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在一天之内上演三场,场场满座。

      一辆车在剧院门口停下,下来一位妙龄女郎,风姿绰约,气质高贵。鹅蛋脸是雪堆出来的肤色,明媚得在阳光下发亮。她随意地回头向身后方看去,却未晓得——

      沐之站在对面三楼,她在楼下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她。

      “从那以后,沐之失魂落魄,像被人抽了魂。终日站在阳台,不吃不喝。他在等那个饰演娜拉的女演员,只要能够见到她,远远看上一眼,他便立刻欣喜若狂。”

      “她叫玫瑰。真的就如玫瑰一般美丽惊人。妖冶、热烈而又绝不放荡,尤其是那双眼睛,柔情又倔强,足以让任何男人爱上。”

      “只是苦了信子,” 家明情不自禁双手握紧,“信子是用情至深,她爱沐之,不忍看他如此痛不欲生,便找人要到了那位女演员的住址,并让沐之前去拜访。”

      我心下凛然,究竟是爱得多深,才愿意将自己的男人拱手让人!真是个传统而又“伟大”的女人了。

      男人的心一向是世间最难揣摩、最难把握、最难以信赖的东西。婚礼上的山盟海誓在情生意浓之时尚不可信,更何况这段建立在物质之上摇摇欲坠的围城。

      “那天大雨,沐之连伞都没带,梦游般站在玫瑰家外,始终嗫嚅,不敢进去。三小时以后,玫瑰家的灯全部熄灭,才郁郁寡欢离开。信子一直跟在他后面,默不作声,回家就生了一场大病。”

      家明垂下头,清俊的身形带着寂寥。他颤抖着说,“我实在看不下去,冲到沐之家里,给了他一个耳光。结果那厮,迷离地抬头望着我,说“你是何人……哦,你是薛家明……可是丰年好大雪的那个薛……”

      我低呼:“可怜的男子!” 家明不忿地打断我,声音急促,“难道信子就不可怜吗?这对两个人都是一场悲剧,尤其是沐之那般性情中人,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他把自己关在屋里三天三夜,直到画出那副《玫瑰》,信子开门进去的时候,屋内颜料倾倒,到处是血一般的深红,信子一人收拾了一切。”

      我沉默。自古有人云,第一最好不相见,从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思,从此便可不相知。我从不相信日久生情,我只相信缘分天定。

      可是有些相遇,注定一生无缘,这样的际遇,徒给人增添痛楚,别无丝毫益处。

      可是即使有缘——诸如信子得其所愿,可又爱的如此卑微,低到尘埃里去,不逊于沐之对玫瑰的感情。这般的缘分,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我头疼。情之一字我最是厌恶,任何事纠缠到了感情,都乱作一团。说不清楚谁对谁错,错在了不是对的人,亦非对的时机。可惜恰到好处的相逢太难,不是对方无情,便是自己身不由己。

      我一向对男人敬而远之,仿佛是天底下一等一善变邪恶的生物。同事阿斌笑我快要成为灭绝师太,我却自忖无情无欲不伤身,逍遥自在活百年,畅快得很。

      “那后来,这对鸳鸯结局如何?”我追问,将脑海里的胡思乱想赶了出去。

      “后来,沐之日日夜夜坐在那画前,将那画当成了玫瑰的身心全部,不让任何人靠近。在他心里,玫瑰就是神,是世间最美好无瑕的珍宝。直到有一天,信子站在门外,弱弱地告诉他,玫瑰已嫁作人妇,对方是个普普通通的职员——”

      “他崩溃了?”我试探着问。

      “没有,” 家明笃定,“恰恰没有。那天沐之罕见得有些精神,将那幅画锁了起来,再也没有看过一眼。他恢复成了从前的样子,照例作画,与信子谈笑风生。可是我与信子都知道,他根本忘不掉玫瑰。”

      没错,他不过是了然自己此生终究与那朵玫瑰无缘,那朵惊艳的、蓬勃的、热烈的玫瑰。不得不接受现实,于是打起精神面对家中安宁的、纯净的、圣洁的百合。

      虽然无玫瑰的风姿,但总归是最后的归宿。然而这对信子多么残忍,来自丈夫将将就就的爱,有什么必要。

      “但是信子心满意足,甘之若饴。” 家明看透了我的心思,点了点头。

      “这段故事如果如此结束,虽然结局平庸,但也难成悲剧,于生活来说并无不妥。可惜,最终还是天翻地覆。生活实在太苛待我们。” 家明顿了顿,停住了,不忍说下去。生活的千变万化,原是难以预料,各种艰辛冷暖自知。

      “那一日沐之去公司交稿,路上行人很多,他行色匆忙,撞到了一个身材臃肿的女人,女人回过头来,对沐之破口大骂。沐之回来以后,又像被抽空魂魄一般,把那幅油画取了出来,扑了上去,一边抚摸,一边痛哭流涕,泣不成声。后来直到连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将他送进医院,信子日夜照料。”

      “那是——玫瑰?”我轻轻地问。

      “嗯。沐之能熬过她嫁人之时,可是偏偏——忘记了女人都会衰老,都会被生活磨去所有精致。容颜憔悴,身材走样——我是说,当他看到自己心中美丽的化身,变成一个举止粗俗,身形笨拙,被生活折磨得毫无风韵,与曾经少女那般天差地别,他崩溃了,彻底疯了。”

      我情不自禁哑然一笑,一边怪自己到底过分天真单纯。原以为沐之对玫瑰的爱高过所有世俗,就算抛弃了耀眼的皮囊、优雅的气质、诱人的身段、脱俗的举止……他始终会把她奉为神明,伏在她的脚下祈求她的垂怜。

      然而当玫瑰褪下她身上所有的附加值,便在沐之的心里变成一无所有。彻底跌落神坛,一朵玫瑰,与遭人废弃的枯草别无二致。

      可恶的周沐之!你爱得根本不是玫瑰,分明是你想象中的、使你陶醉自我的一段绮梦!世间哪有神仙般的女子,小龙女在金庸笔下亦非无瑕。

      你日日夜夜期盼的、雕刻的、魂牵梦绕的那个玫瑰,是你所希望拥有的符号而已!

      男人,便都如此可恶么。说爱你老去的容颜,爱你不再曼妙的身姿,爱你为生活劳苦的样子,全是一通谎言!彻头彻尾的骗局!

      我甚至对家明也怒目而视了。这样清俊挺拔的男子,香港建筑师中的年轻俊才,前途无量,他也会这般薄情么——举止得体,言谈风度绝佳,与人之交清淡如水而又不疏离,这样美好的男子——也会如周沐之那般,爱得热烈又肤浅么。

      我怀着沉重的心事离开了这间公寓。屋里曾有的音容笑貌,压在我心头喘不过气来。

      但我还是决定租下它。仿佛这段悲哀绝望的传奇,能给我冰冷理智的灵魂深处,灌溉以零星半点的温情也好。

      我绝不会承认我是为了再见到薛家明。

      这次他带了位女子。我暗暗赞叹,好一位淡远如菊的女子,一身白衣,身姿孱弱,但却不脆弱。眉目似画,眼里对谁都是柔情一片,又隐隐带着点凄楚——我料我不会看错。

      家明对着我点头,“没错,这是安信子。”

      啊!果然!只有这样诗情画意、对爱企盼的女子,才能日复一日容忍丈夫将感情付之旁人。一段看似牢固的婚姻,灵魂早已形同陌路。

      分明她也是性情中人,这样倔强深情的女子,何以将自己潦草笃定地托付给那个活在梦里的男人。

      汤显祖早已给了答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信子与我签了合同,匆匆离开,赶着去医院照顾沐之。空气里仿佛停留了百合花的香气,引人遐思。

      我不舍地望着她弱柳扶风的背影,叹息这样美好的女子,原应该是,让男人捧在心尖上的一朵玫瑰。

      扭头看见家明也望着她离去的方向,眼里似有千言万语,但是竭力忍住。

      我心一动,清冷孤傲的他,竟是为这样的女人动心么……

      难道他也忍着心中莫大的酸楚,勉强度日?得不到今生所爱,活着便如行尸走肉,心思情愫全围绕着抓不着摸不到的倩影。

      他强行忍住,佯装镇定——如此理智冷静的人儿,与我一般无情,但又并非无情。

      还是他明了,有些爱,得不到,已是对它最大的守护?

      与家明分别。他欠身对我笑笑,身姿不染纤尘,“抱歉让林小姐知道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信子那边还需我帮手,我先离去了,那幅油画,我会找人将它取下,拍卖出的价钱归你所得。”

      我连忙拒绝,并且执意留下那幅《玫瑰》。一人坐在空荡荡的公寓里,只有那幅《玫瑰》,像是鲜活一般,氤氲着温润的热气,丝丝缕缕围绕着我。

      我心一热,有些醺醺然。拿起手机,鼓起勇气,想拨那个叫薛家明男人的电话。

      终于还是放弃了。

      如果他有一天,不再清冷、不再带着若有若无的疏离,而是——沾染上了最可恨的世俗烟火气味,我又能否直面,这皮囊下的血肉?

      毕竟,我自己也不甚晓得,我突然就爱上的,是薛家明,还是另外一个薛家明?

      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玻璃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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