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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二章 往事悠悠 ...

  •   沉寂的午后,Y中的大榕数下,慨尘亭中,伍薇蓝和韩飞相视而坐。

      半个小时前,接到韩飞的一个电话“我们见个面好吗?就在学校的大榕树下。”,薇蓝就二话没说地赴约去了。虽然一路上一个劲地自责不够矜持、不够沉稳,可是当她用最快的速度于十分钟之内赶到学校见到韩飞时,她的抱怨全然不见踪影。她表面上保持冷静,但心里兴奋不已。自上周末见到久未谋面的韩飞后,这一周来,她的脑海中全是他的身影。

      唉……事实上,她又何尝忘记过他呢?

      但如今,真正地站到了他的面前,她欣喜地意识到,因为重逢,他的影像已不若这一年来的日趋模糊,因而再一次揪住了她的心。

      思念是什么?它就像一只小虫子,毫不留情地啃噬着你的心灵,让你辗转难眠,让你唉声叹气,让你茫然若失,让你急火攻心……它让人如此难熬……然而,为何她甘之如饴?

      她绞尽脑汁都未得到答案。

      久之,也就坦然接受了。是啊……思念一个人,其实也是美好的,就像香甜的木瓜,仅仅是咬上一口,就甜入心底了,只要你能忽略吃到皮后那灌输心脑的苦涩。

      也许,就这样想着一个人,只是这样地想着一个人,就好了吧。

      她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因为,她已习惯了这一切的存在。

      她是一个很容易习惯成自然的人,不过,那并不意味着她愿意安于现状。

      一旦作出了决定,她的行动能力是不可小窥的——就如她在挂断电话的下一秒就窜出门一样。

      明知道,如果去了,将会打破自己一贯的宁静。

      无所谓了,尽心尽力地维护一片宁静的心海,不就是为了那个人吗?

      既然出来了,也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为何不勇敢地面对呢?

      自二十分钟前,薇蓝气喘吁吁地赶到学校,与韩飞见了面后,仅仅是相互“Hi”的一声,算是打过招呼,两人就没有再说话了。

      就这样相视而坐。

      这样地过了二十分钟,却恍如过了二十世纪那般长;又或许——只是像过了二十秒钟一般短?

      仿佛看不够似的,他们只是坐在慨尘亭中,一言不发,就那样静默着,静默地看着对方。

      一头短发,乌黑中夹着几丝红色。

      对面也是一头短发,规规矩矩的垂过耳朵,长度未及肩膀。

      时间,仿佛静止不动了。

      树上的鸟儿似乎都睡午觉去了,没有聒噪。

      太阳也裹起了灰色的衣裳,偶尔从云层的空隙中投射下几抹阳光。

      此时,校园里安静得很,不见几个人影,没有打扰。

      天愈加闷热,空气也开始变得稀薄。

      沉闷得太久了,清脆的笑声却在不经意间逸出……

      “呵呵,”朱唇轻启,“像你这样,要不是周末学校对外开放,你还混得进来吗?”

      “不让进的话,我就翻墙溜进来!”男孩大而化之地回答。

      “如果被保安抓住,到时候可别哇哇叫!”女孩俏皮地捣捣脸。

      “不会不会,没那么衰的啦!”男孩大手一摆,拒绝那种可能性。

      “呵呵……那倒是,你要真那么糗,也不知道被‘俘’几百回啦!”

      “哇!你是在损我还是夸我?”

      “你说呢!”女孩皱皱鼻子,仍是那么机灵可爱。

      男孩笑了。他的笑眸就像一湖秋水,是那么深邃,让人忍不住想愈深地望进去。

      女孩直直地瞅着他的眼睛。

      仿佛有一两片叶子落了下来,轻轻地吻着那湖秋水,水波经不起颤栗,轻轻地漾出一层,再渐渐地漾开了去,浅浅的,划出了一个又一个大大的轮廓。

      她觉得自己都要醉了,在他的目光闪烁着光芒时。

      “你……好吗?什么时候回国的呢?” 薇蓝不好意思地垂下眼睑。

      “还好。我上周三回来的。澳大利亚那边现在放假了,爸妈觉得这么久没回来,就回来看看了。”韩飞仍笑着看她。

      “假期有多长呢?”

      “两周。不过我们前后又请了两周。所以我会在国内待一个月。”

      “现在只剩三周不到了……”

      “嗯。”

      接下来是一段时间的沉默。

      “一回来就打工啊?”

      “哈,闲着也是闲着。再说我在澳大利亚的课余时间都有去打工的。这在国外是很normal的事。正好丁苓跟我说起他邻居刚开了家店,还在招人。我就去试试看了。”

      “这样哦,就觉得呢!世界真小,没想到你竟是她的表哥。”

      “对啊……我也没想到你是丫头的好朋友呢。”

      “丁苓……她没说什么吧?”薇蓝试探地问道。丁苓这一周来没事就凑过去要她“招”和表哥有一腿——腿什么腿啊,她可是毫不客气地踹了丁苓几腿,差点没把她踢飞到月球去。

      “哦,她不过是说你和我见面之后,动不动就发呆,然后她就经常跑来缠着我问长问短。那丫头,就是好奇心作祟罢了……你又怎么会为我发呆呢?”韩飞笑逗她。

      薇蓝一时忡怔,突然明白过来,羞得想挖个洞钻下去了。

      “丁苓~~~~你最好别添油加醋哦~~~~不然的话,哼哼!”薇蓝只差没有咬牙切齿了。

      “哈啾!”此时待在家里看动画片的丁苓突然打了个喷嚏,搓搓鼻子,悻悻道:“谁在背后说我?”

      “叮咚……”门铃声响起。

      丁苓恋恋不舍地暂别电视机,跑去开了门。

      “程霄?”

      “走,咱们打羽毛球去!”站在门外的程霄好整以暇地拿着副羽毛球拍,催促道。

      “可是……”丁苓看看天,阴沉沉的。

      “没什么关系,就打一会儿。哎,读书累了,陪我放松一下呗!”语毕还煞有介事地揉揉脖子,捶捶后肩。

      “OK!” 丁苓就跑进屋去,快速换好衣服鞋子,跟着出门了。

      两人又跑到了两家附近那片自小玩到大的空地上。

      记得小时候,大家就把这片空地当成了一个乐园。

      那时候还有一大群毛孩子 ,整天嘻嘻闹闹地玩成一堆,打在一起,哭叫声一片。

      大家总喜欢跳到那儿堆着的沙丘上,踩得满鞋子里都是沙,后来就干脆连鞋带袜踢得满天飞。有人在那儿精心筑造城堡,有人捏着磁铁在沙堆里磨磁沙,有人还跑着跑着踩到沙丘里的猫粪,然后哭喊着跑回家。

      到了夏天,大家还喜欢跑到空地旁的小河塘边捉蝌蚪。捉到的蝌蚪就放在一个大玻璃瓶里装着养,可是蝌蚪变成了青蛙后又不博青睐,孩子们就只好将它们一一放生。

      孩子们也喜欢在草从中抓蟋蟀,然后斗得不亦乐乎。

      还喜欢凑在那儿打弹珠,乒乒乓乓,互相撞击,看谁先进洞。

      更喜欢张着弹弓打小鸟,爬到沙丘旁边的树上掏鸟窝,掏出的鸟蛋一一分了去。

      女孩子最喜欢玩的,还是扮家家。

      她们总是不知道从哪儿捡来了些瓦片,再拿着小石子榨了花草,盛在里面,就算是一碗饭了。再拾了饮料的瓶盖,装了清水,就算一碗汤。然后折几根草杆作筷子,摘了叶片当勺子。有人当爷爷奶奶,有人当爸爸妈妈,还有小孩,过着小家庭生活,乐此不疲。

      程霄总是被丁苓拉着和她一起扮演爸爸妈妈的角色。而程霄就算心里不愿意,只想跑去踢球打闹,还是会很努力地奉陪到底,因为是丁苓“命令”的嘛——那时候双方就有向“妻管严”发展的趋势了哦。至于众人,早就默认他们是一对的了。

      现在,空地还在。只是沙丘没了,树也砍掉了,河塘早已填平,还盖起了另一座房子。孩子们都长大了,要么搬家走人,要么有了各自的生活,鲜少凑在一块儿玩耍了。

      当年的青梅竹马,也许现在已形同陌路人。

      而丁苓和程霄例外。两家就对门,打小时候这两人就常腻在一块儿,长大也没有刻意分开过,只不过再也没有人把他们扯在一起了。

      毕竟已经长大,有了各自的生活圈,大家的熟络程度早已不若从前。

      走过两小无猜的童年,而今迈入花季雨季,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

      万物按照它们各自的轨迹运转。

      冬去春来,随著四季的替换与时间的流逝,悄悄的,许多事都是在不知不觉间渐渐改变。

      然而,有一点不变的是,丁苓绝绝对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运动白痴!

      这么说一点都不为过。瞧瞧,都跟着程霄这个高手混了那么久,居然还能保持那么菜的水平。

      挑,扣!程霄起初还能耐着性子教她,不过在后来的几年已经放弃了。

      现在和丁苓对打,纯属消遣——嗯……事实上,或许只算得上是“消磨”吧。

      “这球不算!是风吹的啦!” 丁苓跺着脚,还吹胡子瞪眼睛的,看得程霄哭笑不得。

      这丁苓,从五岁就开始学打羽毛球,到现在居然还能发球不过网,而且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五次了,真够罕见的了。

      “好好好,就算是风吹的吧。”程霄只好无奈地点头哄道。

      “什么‘就算’,本来‘就是’!我哪有那么笨的嘛!” 丁苓嘟着嘴不悦。

      “你是很笨啊。”

      当然这句话程霄是不能在口上说出来,除非他想领教魔音穿脑的威力。

      没想到,这时候,真的一阵风刮过,树叶儿都沙沙响着。

      “起风了!怎么样,我就说嘛!” 丁苓得意洋洋地挥挥拍子,美目瞪着程霄。

      程霄球拍轻轻一挑,拾起羽毛球。

      “嗯,是起风了。那今天就到此为止,我们回家吧。”

      “好吧!我也累了。呼……”

      程霄轻叹了口气:“你啊,太缺乏运动了!就这么一会儿还喊累啊?”

      “我……”丁苓张口欲辩驳。

      突然间闪电划过天空,好像银色的利剑划破了灰色的大袍。

      接着就是轰隆隆的雷声,由小到大,从远处翻滚而来。

      “快走!要下雨了!”程霄拉着丁苓,就急速往家跑。

      程霄拉着她的手劲还是那么大。

      丁苓望着程霄的侧影,一股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小时候,他总是一有事就拉着她的手。不管是闯祸了“逃命”时,还是有好吃好玩的时候,程霄总是在第一时刻拉起她就跑,紧紧地,似乎不知道松手的概念。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可能是自从升上初中时吧,程霄就几乎没有拉过她的手了。

      “男女授受不亲。”很多人如是说。

      可是,现在,他们却这样拉着手飞奔,好像时光倒流,昨日重现。

      丁苓的嘴角不自觉地绽放开来。

      几根长长的流海在风中跳跃着,贴到了她的唇角边,痒痒的,仿佛在逗弄着那朵美丽的笑靥。

      程霄的背影已经这般硕长,宽阔的肩膀,双倍粗于丁苓的手臂,大大的手掌,一下子就包裹了丁苓的整只小手。

      “大哥已经有187CM了……”丁苓稍稍地将流海掠到耳朵后边,自言自语。

      “你说什么?”程霄边跑边回头问道。

      “没什么的啦……哇!你别突然停下来呀!”丁苓大叫了声“哎哟”,就撞上了程霄的后背。

      “不停下来我们要去哪里?你这丫头发什么呆啊?”程霄好笑地看着她。

      而后他松开握住她的手,转而将手插进口袋里。

      手是松开了,这本没有什么的呀,可是丁苓却发现她心中有种空落落的感觉。

      “难不成就这会儿我还给牵习惯了?”丁苓委屈地扁扁嘴,揉了揉撞得泛红的小鼻子,这才瞧了瞧四周,咦?什么时候到家了?

      哗——雨声即刻于他们身后响起。

      豆大的雨犹如断了线的珍珠,一颗颗疾速打落在地面上,溅开来。

      大雨倾泻直下,噼噼啪啪,像马蹄声,奔腾不息,是那么喧闹。

      大街上,行人匆匆闪避。

      车辆穿梭而过。不时传来紧急刹车的声音,紧接着就有人探出车窗恶言斥责乱穿马路的人。

      来不及收衣服的人气急败坏地叫嚣着,一边骂着天气一边呼唤他人帮忙。

      不多久,已有人气呼呼地叫苦连天,因为衣服被过往的车辆、行人踏起的水花溅湿得一蹋糊涂。

      外界的喧闹,却也映衬了另一方的安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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