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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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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不长,以后随便找个男人过一过,都能熬个五年八年的,至于一辈子,我是不信了,要再有谁说要和我过一辈子,我一嘴巴子糊上去。
我决定专注于工作,男人跑了不要紧,饭碗没丢才是正经事。
我这个人讨人厌不是没有原因的,但凡是有好处的东西,我第一个冲上去,要占为己有。还生怕别人来偷来抢,小时候,我就敢为了一个馒头和大我一圈的男孩子打架,冬天的时候,手都要被冻烂了,都握不住笔了,我都要把作业写完,因为我知道我要读书,只有读了书,我才能比他们强,才能有一天能过上好日子,考到A大以后,天知道我是有多大的定力才能忍住没对我对床那个常年四季和我抢奖学金的人痛下杀手的,最多不过半夜里悄悄起来关了他几回闹钟,而出去发传单,在餐馆打工时,我总是做多拿多的那一个人,若是有哪个老板想要用这样那样的借口扣我的钱,我能让他臭名传遍A大。
所以,你应该明白,毕业时找个好工作对我来说是有多么重要了吧。
所以,当春招的时候,我想都没想,就直接往当场看起来最牛逼的SX前面钻,你应该能猜得到吧,当时招我的人,就是王超。
这个渣男,当时闪着他的钛合金狗眼和一口大白牙,看都不看就收了我的简历,我当时就怀疑他是不是别有用心,我一个学中文的,能够和游戏设计开发有半毛钱关系啊。
但笔试我竟然就这么过了,后来HR面试的时候也特别特别容易就放过了我,我就这样进了SX的企划部。虽然后来回想过来,用脚算都知道是谁给我开的后门。
至于这份工作,既然不懂,那就学呗,既然一次做不好,那就两次三次无数次地做呗,下班做不完做不好,那就加班熬夜使劲干呗。我林子安不信有什么事是我做不好的,事实也差不多是如此。
一个游戏的项目缺不了策划,推广,执行,客服,一开始,是王超带我的,我们曾经熬夜到凌晨解决新项目的难题,蚂蚁一样地在各种网站搜集资料,做市场调研的时候用最笨的方法一家一家的网吧跑,做冷门养成游戏的时候,也一起心急如焚,担心它不盈利,抓推广抓营销抓客服,翻来覆去地研究策划案。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我和王超的关系慢慢地变得好起来,遇到分歧的时候,我可以当他的面指着他的鼻子骂人。而也是在这个时候,他跨越了半个城区来给我了一台小小的电风扇时,我就觉得有点不对了,网吧里又不是没有空调,最多是在大太阳底下才有些难受。
但是我看着阳光底下那个手里拿着一个哆啦A梦电风扇,对着我笑得眉眼都化开来的男人,竟然难得没有开口骂他笨,只是嘟嘟囔囔地说“我一点也不热。”
他伸出手来摸我的额头,“你还不热,汗都流了这么多。”
我被他指尖的温度所惊到,特别是这好像是除了我自己以外,还有谁这么亲昵的触碰我自己。
而且,我竟然一点也不反感,眯起眼睛,模里模糊地看着那个俊朗五官都要被烈阳融化的男人。
他收回手,只是对着我笑,我这才反应过来,“傻了吧,两个人都在这里晒太阳,不怕被晒成木乃伊啊。”
我们做的那个冷门项目一开始是不被所有人看好的,可是后期盈利和口碑竟然慢慢超过了当时公司重点做的一款热门MMORPG类游戏,靠着满足少女心收割了一大波青少年至年轻女性用户。
让我们组一个妹子感慨,女人啊,果然就是最容易被幻想满足的对象。
但是,我后来才发现,男人有时候,也一样。
庆功宴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这是头一回,不应酬不陪客户喝酒时,我放任自己,就在要喝不知道第几杯的时候,他拦住了我,说“喝多了,对身体不好。”我不管他,就要仰头一饮而尽,但是手里的杯子已经顺溜地被一只大手给抽走了,我扭头瞪向抢我杯子的人,却对上一个柔情暗藏的眼神,当下我的心跳就漏了一拍,一句“你谁啊,要来管我。”卡在喉咙里,出不来,不能问,太暧昧了,太要命了。
后来我出去在露台上,吹拂着夜风,看着满天星辰,我好像看到未来就这样在我眼前铺开,尤其是他静静走出来,握住我的手时,我在想,林子安,这就是重新做人了吧,有了不一样的人生了吧。
事实证明,too young too naive.
我自己都没想到王超个狗渣男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杀伤力。
开集团报告的时候,集团老总最高领导都亲临现场,不可不谓不重要。
但我拿错了u盘。
大case丢了,我的工作十有八九完蛋了。
在还没有沦落到去前台打杂之前,我麻利儿地选择了自己滚蛋。
辞职的时候倒像是去开除老板的。
走的时候,一个扎高马尾,穿着利落职业套裙的女性走到我办公室门口,阴阳怪气地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真是没想到啊。”这老女人和我是死对头了,她的小组每次都和我们组抢项目,但我每次都能掐赢她。
我没理她,只是在搬东西走人的时候,特意绕到她桌前,扔了一盒糖,她皱眉,“这是什么?”
“治口臭的,不谢。”
当初和王超在一起的时候,我爹妈管不着我,谁要我是从这样穷里穷气小门小户的家里出来后就自力更生没再要过他们一分钱的小天才,他们想管也管不到啊,拿什么管?现在他们有个什么病痛都还要我打钱回去给家里呢。
我爱和谁在一起和谁在一起,爱怎么招怎么招。
但是现在好像不一样了,我工作丢了,底气没了。
男人没了,魂儿也丢了。
唯一的反击,不痛不痒,隔靴都搔不了痒,还白白叫别人看笑话。
所有求职的邮件都石沉大海,我沉不住气的地主动去找了猎头,都是聊了这次没下次,我坐不住了。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这次失误,导致我在A市的游戏圈子里混不下去了。那好,我做别的总行了吧,但是我发现真的没人要我。
我觉得这件事情,透露着诡异,直到我拉着一个猎头到了酒吧,哄着他,灌着他,终于得出了我想要的真相。
那天晚上,我眼前不断晃动着那个穿旗袍的背影,那样婀娜,那样大方,却又是那样恶毒,像是藏了一条吐着信子随时可以张开血盆大口的蛇,那一刻,我意识到我林子安果然还是个男的,女人的心可以有多小有多毒?任何一个男人都想象不到。
我恍恍惚惚地环顾四周,看着那些寻欢作乐,纸醉金迷的人群,脑子竟然有些发懵,这时候,有个秃头胖子凑过来,呼着嘴里的热气一只□□一样的手摸上我的腰,“喝两杯?”
陪这胖子能有钱拿吗?
那时候我脑子里闪现竟然是这样一个问题。
卖酒的有多少提成?一晚上能够赚多少?被摸被亲能不□□吗?以老子的姿色能够吸引多少男人?女人也行啊。
我找到了酒吧的经理。
曾经的林子安,为了个馒头连命都不要,为了几千块奖学金,把室友往死里坑。他不就是这样的人么?不就是为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不择手段么?
不就是喝几瓶酒,被摸几把么?为了钱,为了活下去,他有什么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