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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桑华番外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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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是经不起病痛的,桑原已年届八旬,自打入春那次大病,身体渐渐大不如前。
华逍跟祖孙二人商量,试图把桑原接到城里自己独居的那幢小别墅里,好好接受治疗,桑岚转眼要高三了,也正好把她转去城里的高中上学,总也比镇上的学校强得许多吧。
于是,华逍自认为的一番打算合情合理,却被祖孙二人双双拒绝。
于老人来说,叶落总要归根,老爷子宁死不愿离开这个他生活了半辈子的茅屋和山村,他也不想因为自己,因为自己的病体,让宝贝孙女对华逍欠下太多人情,让她以后在他面前抬不起头。山下的村子里和他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都知道,桑原,这是个一辈子都不愿意欠别人一分一毫的倔强老头。
而既然爷爷不愿意走,桑岚自然也不愿意走,她是绝不可能扔下爷爷一人独守空山,而自己随华逍去城里读书。
到最后,妥协的还是华逍。劝不了祖孙俩离开,他便随着也住在了山里,老爷子所有的医疗问题他全权负责,在陪心爱的女孩花前月下之余,他还偶尔充当一下她免费的家教老师给她讲讲不会做的难题。用朋友们话说,华逍这家伙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儿,可是能请动华逍这个普林斯顿博士给一遍遍地耐心地讲解高中数学题,这种事,这世上怕也只有桑岚能做得到。
于是,山里的桑家茅屋门口的大橡树桩边,常常会出现这样一幅耐人寻味的场景:少女趴在树桩上埋头学习,身姿挺秀的年轻男子就在一旁拿着个蒲扇给她驱赶蚊虫;有时候少女捧着作业本缠着他问问题,男子先是耐心地讲,可讲着讲着,嘴巴就情不自禁贴到少女的唇上去了……
而少女满脸的红潮辩证地告诉我们,其实一道数学题的题解和满篇浪漫的情话,在某种情况下,有着相同的效果。
那时,十七岁的桑岚,还不太明白男朋友或者丈夫,在她简单的生活中,具体应该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可她觉得自己从华逍身上感受到的,既有父亲一样让人可以随时停靠休息的安全感,也像是一个兄长给的无微不至的温情,当然,还有每当和他一起的幸福心跳,和偶尔他不在身边时留给她的桃色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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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原近八十的岁数,这一病,没想到就再没能好起来。老人拖着孱弱病体一直撑到那年入夏,于五月病情告急,华逍数次建议老头子进城入医院接受全方位治疗,后来桑岚也帮着华逍劝爷爷,可还是一次次被拒绝,华逍理解垂危的老人不愿意离开家乡的心情,而他后来也明白了桑原对自己的顾忌,老人不想对他造成麻烦和负担,唯一求的就是他能够对桑岚好,可是他认为既然老头子认定了他这个孙女婿,就不该这样见外,近三年了,他终究是没法彻底消除祖孙二人对他这份感情的不信任。
而桑原临终前对他的托孤,也许只是老人家的别无选择,如果老人能再多陪桑岚五年,那么最后那个能够陪在桑岚身旁的男人,桑岚她自己这辈子认定的男人,还会是自己么?那时的华逍,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
就在那年的五月二十九日凌晨,桑原病逝在生活了整整三十五年的竹海茅屋,桑岚的精神世界几乎被摧毁,而此时距高考只有八天。
一开始她总是显得特别安静,整日精神恍惚,直到后来她终于能放声大哭,华逍才放下心来。尽管有华逍尽着全力的劝慰和照拂,高考的那几日,桑岚仍旧没能够恢复正常状态,本来有望冲击学校状元、入读国内顶级名校的桑岚,高考成绩不理想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果然,六月底高考成绩放榜,按她的成绩,只够读三本,但这在华逍看来,考成这样她已经是超常发挥。
华逍将她安置在了W市一所不入流的三本学校读新闻传播,而他自己,按照他和她之前的约定,心甘情愿也入了这所学校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建筑学老师。
而那一年,这样一所学校竟然迎来了华逍这个普林斯顿博士,这一消息,俨然成了当年教育界的一大传奇。
他后来为自己这样的决定感到无比明智,因为在那样一所学校,无论是样貌还是才气都在女生中鹤立鸡群的桑岚,对男生们具有难以抵抗的吸引力,也注定是个招蜂引蝶的角色,这种情况下,华逍觉得,若自己不在她身边,会发生什么他不敢想象。
一定程度上,他并不是那么相信桑岚,一个没有过任何比读书玩耍更复杂经历的十几岁单纯少女,许诺给自己的爱情,虽然纯真,但注定有动摇,会经不起考验。
于是他果断在学校所在的W市一个风景秀丽的高档小区买了栋两层小别墅,这一次他连保姆都没有请,因为他并不打算独住,而是想让桑岚搬过来与他一起住,一同生活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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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原丧葬期间,华逍一手操持着将桑原葬在了山里茅屋对面,深山深处的山腰,那是桑原早就为自己定好的长眠地。
葬礼上,来祭奠的外地宾客极少,大多是山里山下的乡里乡亲,但是在那年七月,桑岚的毕业暑假,华逍第一次接触到了特来悼念桑原的桑岚母亲的娘家人——舅舅宗迪。
与他熟知的华氏、严氏等不同的是,宗氏家族是豪富之家,却也是有名的书香世家,会为维护家族体面而有各式各样的隐性条规,而桑岚母亲作为这类人家出身的名门淑媛,却敢顶着身败名裂的压力为一个乡野中学老师未婚生下桑岚,这也让华逍觉得这样的女子可敬、可叹。
桑岚的母亲生下桑岚没多久就病逝,多年来,宗家家长是从不承认桑岚这个外孙女的,并狠心把这根血亲秘密隐瞒了下来,老死不相往来,桑原的原则更是铁,哪怕饿死他也不会允许桑岚去找宗家的外公舅舅说一句求情讨巧的话。对此,外界极少有知情者,就连华逍,也是听过桑原临终前特意的交代才知道,桑岚的母亲竟是出身于名贵的宗家,桑原临终的交代也是不愿让孙女投靠宗家谋生存。
宗迪与华逍原先就认识,华逍虽然年纪比宗迪小十好几岁,但从两家交情的辈分上排,华逍得叫宗迪一声大哥,所以当宗迪在桑原的茅屋里看到,一直陪伴着桑岚、帮她一手操办爷爷丧事的人是华逍时,煞是吃惊。
小时候爸爸刚去世那几年,小桑岚对宗家怀有的是浓浓的敌意和恨意,但毕竟这么多年过去,她对宗家也是向来无好感,而考虑到华逍的家庭背景,所以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流言,桑岚对自己和华逍的恋情半分也不提、不承认,只道华逍是继承爷爷陶艺衣钵的徒弟,来为爷爷守孝。
这态度固然让华逍大为窝火,但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向她报怨,他知道她不想让其他人利用她,利用他们的关系去占华逍便宜,可在华逍看来,哪怕是自己因此被宗迪捞上那么一笔,其实也不错啊,起码这是桑岚对他们未来夫妻关系的公开和深度肯定,但她仿佛并不太愿意给予他这种肯定。
宗迪更是不会想到,流落驱逐在外的乡丫头桑岚会攀上国内首席财团华氏集团的继承人华逍,因为华夫人这样荣耀的身份,是就连宗迪自己的女儿宗茜,都不曾妄想过的。
于是桑岚和宗迪分别没多久,当桑岚被华逍接到W市家中安顿下来后,桑岚的又一个亲戚突然莫名其妙联系上了她。七月的一天,夏雨倾盆,在华逍家中勤勤恳恳做家务的桑岚听到急切的门铃,打开门的那刻,一位娇美玲珑的少女拖着行李箱站在门口,身上银沙色套装湿了半边,乌发贴着小巧的脸蛋,雨水沿着尖细的下巴不住往下滴,神情倔强而又惹人怜爱,只上下打量桑岚一眼,抹一把脸上的雨水,唇边立刻荡开甜美柔和的笑意,“……桑岚表妹!我是宗茜啊,可让我把你给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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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因为放暑假没地方玩,前来“投靠”的表姐宗茜便和桑岚一起住在了华逍的家中。华逍何尝不明白宗茜来“投靠”桑岚的用意,宗迪无非是想让女儿宗茜近水楼台先得月,因为一开始便是打着亲近表妹的旗子,所以万一得不到华逍的青睐,也就算不得失了多大面子。
所以华逍暂且答应宗茜住下,爷爷去世后,桑岚心情一直不好,所以当他不能在家的时候,起码可以有个人陪她说说话;如果二人相处不来,让宗茜住上半个月再让她走,那也不算是他二人对亲戚失了礼节。
而对宗茜自己来说,并非是她自己对华逍有感情有企图,她之前也并不认识华逍,既然爸爸非要让她来,她就来呗,横竖不损失什么。
暑假里,因为刚到一个新的地方工作,学校里各种各样的事情特别多,华逍不得不三天两头往学校跑,于是为了让桑岚散散心,他建议她报一些暑期培训班,什么声乐、跳舞、游泳,甚至烹饪、画画、美容沙龙等等,也正好宗茜对这些活动都十分熟稔,可以陪她一起去,可是她一概拒绝了,只是每天窝在顶楼全透明控温的花室里看书、养花,从文艺到禅宗,从小说到报告文学,她什么都能拿来读,除此之外她就打扫卫生,包揽了所有钟点工的活计,只在华逍回家时才愿意多说点话,把宗茜闷得半死。
尽管宗茜在家的那段时间里,桑岚从不让华逍对她有任何亲昵举动,但宗茜并不傻,渐渐也明白了二人的关系并非华逍是向桑家报恩、抚养恩师孙女这么简单,可是又找不出更多证据,更重要的是,她实在不觉得桑岚这丫头,有什么特质能够吸引华逍这样,无论是本人还是家世,都如此优异的男人。且不说她们这些以优雅精致为天性的富家小姐,即便是和普通的城里女孩比,桑岚都是如此的土里土气,毫无品位可言。
让宗茜感受最深的就是和她一起去逛街。八月,在华逍鼓励下,桑岚才终于打算扔下手里的书,不时陪宗茜上街去逛逛。所有二十来岁的女孩都热衷于时尚打扮,出身优渥的宗茜更是不例外,加上她品位不俗,偌大的商场就是她的舞台,桑岚总是默默跟在后面,大包小包替她拎着,偶尔看见喜欢的衣服也会驻足欣赏,但再没有进一步动作,不试穿,更不买。
每次扫货归来,桑岚几乎都是收获空空,哪怕她衣柜里有不少华逍给她买的名贵时装,她平时也从不穿戴,只喜欢以前爷爷给她做的衣裙,过于简单朴素而显得有点寒碜,但总保持着基本的干净整洁,这一点华逍无疑是了解的,还好在桑岚的穿衣方面他也不强求,可是宗茜觉得,都这个年代了,还买好了布去裁缝大妈那里做衣服,实在是一件太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不止这些,生活中桑岚还有些习惯做法,在宗茜看来实在是太过艰苦节约,她对生活的要求低得好像还活在计划经济年代。宗茜曾听外婆那辈人说起“一双袜子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样的段子,而从桑岚身上,她几乎就能看到那一辈人生活的影子……
宗茜她虽然是花钱花惯了的富家小姐,但是按常理她也不能理解,桑岚才十八岁,多大一小女孩儿,明明有时候会有喜欢的衣服或者小饰品,可她就是有本事忍着不乱花一分钱,也从不因为要买什么东西向华逍要求,这样的自制严苛也许并不是什么缺点硬伤,但未免让一个十几岁的花季少女显得并不那么随性可爱。
宗茜试图改变桑岚的这些习惯,努力让她活得像个现代人,可是哪里有那么容易,有时候桑岚简直倔得像头牛,还带刺伤人,让人又气又恨,她真不明白凭这丫头的臭脾气,华逍到底怎么看上她的,又是怎么忍下她的。
虽然都不是什么大事,宗茜还是一片好心,可毕竟都是半大的小女孩,终于有一天矛盾爆发。宗茜知道桑岚看上一款蒂凡尼打折的水晶坠子,喜欢很久了,可她觉得那价格实在是很便宜了,于是就偷偷买了送给桑岚,她一片好心,可桑岚犟着怎么也不肯要,坚持要退货,在蒂凡尼的店里和宗茜拉扯纠结好久,引得不少人围观。
宗茜打小像公主一样被人捧着长大,就为了几千块钱,哪里受过这被人指指点点的罪,丢人丢到姥姥家了,一怒之下,她索性把坠子扔了垃圾桶,扬长而去。
当晚,桑岚把自己闷在花室里一言不发,宗茜则收拾了行李向华逍告辞,华逍一头雾水,听宗茜憋着一肚子气把话说完,才知道发生的事情。在华逍眼里,姐妹俩这样的争吵也就是和小孩子过家家赌气吵闹差不多的级别,小孩意气,无所谓谁对谁错,只有两个各打五十大板再给颗糖解决问题。
他替桑岚道了歉,宗茜很快被安抚下来,可桑岚却一整晚不出花室的门,透过玻璃幕墙,华逍看到她仍穿着白天的白布连衣裙,就那样静静地蜷卧在花室的沙发上,脸侧向沙发背的一边,看不清表情,手里隐约还拿着本泛黄古朴的书,只是几个小时都不曾翻过一页。她本来就不胖,爷爷去世和高考失利的双重打击后,人就越发瘦,身上白裙宽大了不少,从背后看上去更显单薄。
无论华逍怎么敲门,她都一动不动,仿佛听不到一般,只偶尔的双肩耸动,让人知道她还是醒着的。白天的争吵,华逍想,怎么说也不应该由宗茜承担多少的过错,而桑岚的倔脾气他是深有体会的,宗茜的反应情有可原。既然如此,他相信经过一晚上的休息,也许第二天桑岚自己会反省,会想通。
第二天华逍不上班,可他却起了个大早,六点多一起床他就立马跑去楼顶花室查看,门开着,花室里已经没人了。他再跑到她的卧室,一切都正常,没跟他玩失踪,不过她人不在卧室,她一向起得早。
看来她确实想通了,他知道,桑岚这孩子,只要不犯倔,其实是个特别通情达理的姑娘。
他安心洗漱完下楼,听到厨房里有动静,饭厅餐桌上清清爽爽摆着两人份的早餐,一人一碗皮蛋瘦肉粥和牛奶,两碟爽口的青菜,还冒着热气。
华逍舒心一笑,这是桑岚的拿手小菜。
他蹑手蹑脚走进厨房,她换下了昨天的白裙,穿上浅蓝色T恤衫和长裤,围着围裙站在水池前洗些什么。他从后轻轻搂住她纤细的腰身,缓缓贴近,无声无息突然冒出的拥抱让桑岚毫无防备下差点抓起手边的水果刀自卫。
桑岚扔下手里正在洗的苹果,要掰开他箍在腰间的手,他却搂得更紧,贴着她散落在颊边的碎发,温柔地劝慰,“岚岚,就抱一会儿。”自打宗茜住进来,自己已经很久没享受过某些福利了。
她听话地停下掰他手的动作,沾湿的手轻柔地覆着他的手背,华逍得到鼓励,轻轻扳过她的身体,低头欲吻她的唇,她却微微侧脸,避开;他找准位置,再次低头,她再躲;第三次,他抬手制止她的下巴,双唇刚一相触,刚要轻轻吮吸,她却突然拉开了他的手,咬着唇,通红着脸儿,眉头却蹙得很紧,这下,华逍开始觉得,今天的她不太对劲。
他不再强求,松开她,仔细看着她的表情,柔声问,“怎么了?”
她摇摇头,准备转身继续干活,华逍明白了些什么,按住她肩膀,温柔的语调中略带轻松笑意,“因为昨天我替你向宗茜道歉生我气呢?不是我不维护你,可是兄弟姐妹之间起些小争执很正常,咱们双方得各退一步,你姐姐的姿态就很高,”他撩起一缕碎发轻轻替她别在耳后,“待会你上楼去……”
“华逍,”桑岚打断,原本打算继续干活的她抬起头,认真看着眼前神色温柔如水的男人,“华逍,我……”不知为何,她却又突然断住,再开口已不见刚才的严肃,拉着他的胳膊,“吃早饭吧。”
华逍让她一起吃,她却说她吃过了,另一份早餐是给宗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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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近来一直沉默寡言的桑岚却难得提了个要求,还有两天就是八月十三,那是爷爷的生日,她想回山上去。
宗茜在深山里待了两天,蚊虫太多,实在不适应,便老老实实回家了,而宗迪期待的,让宗茜和华逍发展恋情的事情,从此以后也就不了了之。
在山上过了爷爷的生日后,桑岚却执意不肯回城,华逍面临着艰难的选择,要么不理学校里的事,陪她在山里继续住到开学,要么就得和她分居两地。
虽然她对此的理由是不想离开爷爷,可华逍知道,真正的原因,还是她不想在城里和他住,尽管他已经尽力在生活中的各方面迁就她,但他们之间生活习惯的差距真的不是一点点。
她和宗茜的争执,不仅仅是她和宗茜在这方面的矛盾,一定程度上,更是和他的矛盾,并且已经快要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激化究竟何时才会在他们俩之间真正爆发。和宗茜的小打小闹比,华逍他自己更是一个对金钱没有概念的富家公子,不但因为他确实有足够雄厚的实力,更是因为一种习惯,而这对于桑岚也是一样,习惯,若被扔到琐碎的日常起居里,可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字眼。
正因为桑岚已经感受到了这一点,才选择回家,这超出了她解决问题的能力范围。
现在再去谈要离开他?她做不到。
改变他?她自知更做不到。因为她甚至不知道,到底什么才是对的。
所以她不知道该怎么办,除了逃避,这是她应对不能掌控麻烦的唯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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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逍知道她这次是下了决心不会走,而这一次他恐怕是真的无法想当年一样放下一切来山里陪她,因为学校里的工作他丢不掉,这份工作不是可有可无,这关系到他们的未来。
华逍最后只得做了选择:他独自回W市。
桑岚从一开始给他这个难题开始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所以她也知道,W市距离山里很远,所以这意味着可能一连半个月华逍都不能来看她。
她本来不觉得半个月的分离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没过多久她便明白,自己还是有些自视甚高了,因为这世上还有一个令人心酸痛恨、激起联想无数的词语,那就是——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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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底,在山里住了半个月的桑岚终于决定回W市,她知道如果告诉华逍,他一定会亲自开车过来接她,可她不想再麻烦他,悄悄收拾了行李,独自坐上了回程的大巴车。
在华逍的别墅门口,往日里整洁清爽的花园里仿佛起了些变化,她毕竟不是个多细心的人,拿了钥匙开门,回到卧室放下行李,然后打开衣柜拿衣服洗澡,一进平时专门供她洗浴的那间浴室,她就感觉不对劲,一直放在浴室的毛巾、洗漱品,还有走之前晾晒的内衣内裤、外衣外裤,竟然全都不见!
瞬间她想起门口花园堆着的那些杂物,该不会是……她冲出门,门口的垃圾车正在轰鸣,三大袋“垃圾”,就着工人的铁铲被毫不留情甩进了臭气熏天的垃圾车车箱。
桑岚二话没说冲过去,也不顾脏臭,把三个大袋从垃圾堆里用力掏了出来,一双纤白的手伸进去,沾着菜叶和泔水抽出来,一旁收垃圾的工人还没来及阻止,就见这小姑娘拎着垃圾袋跑回自家小院了。
她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整理这些被人丢弃的物品,有她最喜欢的小陶狗,还有她最常穿的,也是华逍最喜欢的白布连衣裙,爸爸教她写过字的小本儿,爷爷写给她的字画、送给她的风筝、草叶编的小蚂蚱等等等等,还有数不清的小玩意儿,如今爷爷和爸爸都不在了,那就是他们留给她最珍贵的宝贝,是她全部的童年记忆。
一整个下午她都坐在花园草地上擦拭心爱的宝贝,她告诉自己,如果这些事是华逍干的,她会二话不说收拾所有的东西回老家,发誓不会再理他。
她相信华逍不会这么做,因为如果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华逍从不过问她的个人物品,甚至不随便进她的卧室、浴室,更不可能处置她诸如内衣内裤这样的私人衣物,这不光是因为他从小的教养,也因为他实在不可能有这个闲工夫。但平时家里除了打扫的钟点工阿姨,不可能再有其他别的人。得知华逍早前出了差,所以她也没有问他。
直到第三天,钟点工苏阿姨没有来,却来了一个女人,一个年轻而且分外漂亮的女人,这时候,桑岚才大致猜到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了。
来了那个女人有华逍家里的钥匙,有着健康小麦色的肌肤,身材修长骨感,却是有胸有臀的好身材,利落的短发,妆容精致妩媚,从头到脚都是无一处可挑剔的完美,简直就是从米兰时装周上走下美女模特,惊艳,并且独有韵味让人回味无穷。
她自我介绍说,她叫范琼。
当自己被她瞧着的时候,桑岚顿时感到促狭,那样骄傲洞悉的目光下,不知不觉中就能让人自愧不如、黯然失色。
范琼,桑岚早听过她的名字,她是华逍最珍视的红颜知己,在他们共同的朋友圈子里,二人曾被热烈追捧,是为最登对的一对神仙眷侣。
她从来不去过问华逍曾经的恋情,所以也不了解华逍与她的那一段,只知道对于华逍这样一个对女人万万算不得随和亲切的冷脸男人来说,范琼是唯一一个敢在他面前说话做事肆无忌惮的女人。
追华逍的女人千千万,生他气的时候,却只有她敢半撒娇半认真地骂他猪;伤心难过的时候,只有她敢借用他温厚的肩膀洒下泪水;开心淘气的时候,也只有她敢送他各类千奇百怪的小礼物,拿他开涮,送的东西从AV毛片到奢华手表,百无禁忌。
桑岚记得那天第一次见她,她自我介绍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华逍出差了,我来照看房子。”
桑岚攥紧拳头,“我的东西是你扔的?”
“家里太乱,以后请你收拾好自己的物品。”
“那你凭什么翻看我放在卧室里的东西?”
“诶,可别冤枉人。你说的不会是那些被我打包的小玩意儿吧?是被华逍自个儿扔在书桌上的,我可没兴趣进你卧室。”她驾轻就熟打开中央空调,利落地穿上防尘围裙,拎起扫帚上二楼,径自进了华逍卧室。
怒火中烧之余,桑岚觉得有点懵,这算是怎么回事?
虽然她自知还算不得华逍宅子的女主人,可怎么有人比她这个华逍的现任正牌女友,还具有主人翁意识?还有,她手中的房子钥匙,哪来的?
抱着满肚子的狐疑,她却什么都没再多问,夹着本书躲进了花室,花室是有门锁的,钥匙就连华逍都没有,所以更轮不到其他旁的人染指专属于她的这一方小天地。
尽管她觉得范琼太过高傲,难以对付,可她压根也没想过要对付谁,左右范琼也不住家里,打扫完卫生就走,于是她每天除了窝在花室读书,就是吃喝拉撒睡,就这么过了两天,还没等到范琼下一次来,华逍就风尘仆仆地回来了。
桑岚琢磨着范琼应该是个华逍前女友的身份,虽然前女友这词儿让她有点闹心,但毕竟是个过去式,也就没在这件事上跟华逍多做纠缠,况且九月临近,就要开学了,新鲜的大学生活即将开始,还有什么会比开始一段崭新的旅途更加令人期待呢?关于范琼的那点小不愉快很快就被她抛之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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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了,华逍本想让桑岚继续住家里,可在她自己的坚持之下,华逍只得妥协,答应让她暂且体验一个学期的宿舍集体生活,随着华逍给她准备的满满一车后备箱的生活用品,搬进了学校六人间的宿舍。
而华逍竟也开始像一个普通的恋爱大学男生,每天勤恳地接送她上下课,陪她吃午饭,陪她自习,晚上送她回宿舍。不同的是,他接送她上下课的是小轿车,午吃通常的是校外的高档餐厅,而陪她自习的地方是他设在建筑学院的办公室。
在校园里,华逍并不避讳这段恋情,可渐渐的,桑岚感觉到了一些异样的东西。无论是寝室的室友,还是班上的同学,还是她业余参加的新闻社团,每当她努力想要融入一个集体的时候,总会遭到一些探究的目光,背后大家对她的评论也超过了正常的范围,后来她才明白,这一些都与她特别的身份有关——全校最年轻的正教授,唯一以教师身份荣冠校草称号的华逍华教授的女朋友。偏又是颇受争议的师生恋情,想不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于是,意识到这个问题以后,桑岚便极力追求低调,一是要求华逍把车停在教学楼附近隐蔽的地方,可是事实是他亲自在教室门口等她,反而更引人关注了,二是午餐和晚餐再也不让他请自己去吃那些高档餐厅,坚持给自己买了一张饭卡,吃起了食堂。
面对华逍沉默的反抗,桑岚一副“你不陪我拉倒,我一个人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姿态,实在让华逍有苦不敢言。
十月份的校运动会上,桑岚替新闻院包揽了几乎所有的长跑项目冠军,一时风头无两,名声大噪,也正如华逍曾预测的那样,在几乎全校都得知桑岚名花有主的情况下,仍有不少男生以身犯险,对她进行热烈追求,用后来李凡他们的话说,这群觊觎着桑岚的小男生虽说是初生牛犊,可也实在太过不怕虎了,居然想要从华逍这头无耻无赖并且还饥渴着的老狼口里抢肉吃?!双方战斗力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嘛……
一开始,由于华逍几乎是二十四小时全方位的陪护,小男生们根本近不了桑岚的身,而对于华逍如空气般无处不在的强烈存在感,桑岚倒也乐于享受这份独一无二的甜蜜陪伴。
只是这样的甜蜜终于终止在了这年十月,因为短短两个月后的寒假,桑岚便在自己租的不足三十平米的破陋小屋中,开始再次为生计发愁,她已经不见华逍好久。
那是他们认识三年以来遭遇的最严重的一次感情危机,如果不曾被挽救,桑岚想,也许和华逍的这段感情就已经埋葬在了W市那场百年不遇的漫天大雪中,永远都不会再有未来。
那一次,她第一次如此绝望地感受到,自己与华逍是多么的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来到新的环境,面对新的事物、新的人,她并非害怕改变、擅于妥协,只是那时的她,又究竟能有什么让她有资本不去恐惧,不去自卑?她清楚地明白自己一无所有,所以就连那点可怜的自卑与自傲,都表现得如此极端。
而极端的后果便是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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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十月中旬的周末,华逍收到一张生日宴请柬,关于范琼的二十五岁生日。
八月份范琼跑家里反客为主的事情闹得华逍很不爽,范琼和他关系是不错,可到底也没不错到能容忍她这样自作主张的地步,可是更让华逍不爽的,是桑岚对这起桃色事件没有半点起伏的反应,这让他觉得自己在她心里着实没有多少存在感而无比挫败。
理所当然,范琼给华逍的请柬上,没有桑岚的名字。
生日宴开席二十五桌,每一位客人都是精挑细选,而作为范琼缠绵多年的绯闻的男主角,华逍自然被奉为座上宾,在范琼身边落座,俨然金童玉女。
而那场生日宴,自始至终都被桑岚看在了眼里,她打听到生日宴所在的酒店,那天,她把自己裹得一身严实,躲在酒店的玻璃窗外,她承认自己像个跟踪狂一样没品,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华逍从来不主动带她进入自己的朋友圈子,而她,只是想多了解他一点。那也是她第一次认识到华逍除了对她温柔宠爱之外的另外一面,原来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本来的生活可以快乐得这样游刃有余。
华逍的朋友里不存在什么普通人,家里财势通天,一个个不可一世,全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在名利场上混久了的人都是人精,华逍更是人精中的极品,而他最可怕之处又在于他的实诚,实诚得让所有和他相交甚好的人都觉得自己可以轻易了解他、掌控他,而这恰恰是一种最危险的想法。
这一点,当年才十八岁的桑岚还看不透,她十八年与山为伴与水为邻的生活,实在简单得一塌糊涂,诚然她并不羡慕范琼,也从不懊悔自己为什么明明也算是豪门孙女,却要从小过着这般看不到光明与未来的清苦生活,只是透过厚厚的落地大窗看到金碧辉煌的酒店宴会大厅时,她觉得此刻站在暗处的自己,与里面那个觥筹交错中谈笑自如的男人,如果不是这段三年的感情牵系,他们的生活,本来就不该有多少交集。
她知道华逍一般不带她参加任何聚会的原因,那就是她的身份,她不配。若有朝一日他真的能如愿娶了自己,她的身份也无法为那样的圈子所接受。即便如此,桑岚也从未曾想过,如果自己在宗家长大,能与他门当户对了,那华逍是不是就会对她更好,愿意堂堂正正带她到他那群高不可攀的朋友面前,自豪地向他们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总之,怎么都不会像现在这样,他在里面,而她,则像小流浪汉一样萧索地蹲在奢华之外。
可她不怨,谁都不怨,她不想攀着任何人往上爬去过所谓更好的物质生活,包括华逍,因为那样注定会失去很多很多。本来,有些人毕生追求的就是有些人与生俱来的,到头来,有些人得到了他们毕生追求的东西,有些人却失去了他们与生俱来的东西。
她清楚地懂得,生活无论是苦是甜,是贫是富,它都是你的,终究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条路要走,即便戴着沉重的镣铐,也要舞出最美的乐章。
就比如在花钱的问题上,她承认自己太过苛责,可她除了苛责自己,还对谁有苛责呢?有钱自然就有一掷千金的能力,既然没钱那就省着点花,世间人才是最顽强的生物,怎么不是个活法呢?当下对她这个刚从深山里走出来的乡下人来说,有吃有穿有用有住,能就这么活着就已经很好,再多的物欲奢望只会徒增伴随欲.望而生的痛苦。
也为此,因为与宗茜为花钱的事情吵的那一架,因为她把自己关在花室一晚所想所感和华逍第二天的态度,这一切更让她醒悟,无论是宗茜还是华逍,他们永远不会了解她这种人的恐惧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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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宴过后,华逍明显能感觉桑岚的话是越发少了,特别是不愿意与他多做交流,他能想到的理由就是这小丫头是不是终于学会对他和范琼之间的绯闻吃味儿了,窃喜的同时,他也开始认真着手处理与范琼的旧事,渐渐封了朋友们不把门儿的口,也不再和范琼走得那么近。
要说他和范琼有旧,也就算是一起玩过几年的青梅竹马,而且越长大越把她当哥们儿亲近,奈何那年范琼刚情窦初开,就放下了非华逍不嫁的豪言壮语,朋友们纷纷看好,但个中是个什么情况,作为当事人的范琼和他自己最清楚不过,直到三年前,他千等万等,终于等来了属于他的小女孩。
十一月,在桑岚的坚持下,华逍顺顺从从地陪她吃起了学校的食堂,每天牵着她的手接她下课,然后一起去食堂吃饭,他也会像其他二十出头的小男生一样,拿着饭卡在食堂排队为她买盒饭。
食堂的饭菜实在难以恭维,华逍又是那样一个对饮食挑剔洁癖的人,可是每天的午饭,她吃什么他照样也买一份,尽管如此,他发现她也并没有因此而更亲近他多少。
好景不长,十一月还没过完,华逍就发现她吃食堂有些吃不消了,时不时胃痛,人也面黄肌瘦。他自己肠胃不好,那是当年在美国读书时太拼命落下的毛病,所以他不希望她也有同样的毛病,健康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他觉得该强硬的时候就不能再由着她胡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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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十一月,W市已经早早入冬,前几日的绵绵细雨使得冷风并着寒意更加深入骨髓,早上,桑岚刚上完体育课,测试完八百米和仰卧起坐,华逍一早上都没什么事,干脆就坐在操场边的小树林里,闲闲地看女孩儿们上体育课。
那时的华逍二十六岁,高挑俊朗,年轻且不脱曾经的青年商界领袖的器宇轩昂,平日里他穿着十分普通,并不是桑岚曾经以为的一身奢华名牌装备,他就往操场边树林的石凳上那么一坐,操场上几乎所有的女生都能感受到他强烈的存在感,纷纷对他微微眯着眼投来的视线雀跃不已,跑八百米都文静很多,深怕自己狼狈奔跑的模样被华教授收入眼底。
可桑岚从不理会这许多,一心一意卯着劲狂奔,咬得嘴唇发白也不肯松口气,更不甘心落在任何人后面,所以体育场上的第一,永远是属于她的。毫无疑问,在华逍的身边,从不缺少比桑岚更漂亮的女孩,就连在体育课的操场上,她也不是唯一最漂亮的女孩,可她脾气偏偏还很大,对他绝对算不上温柔体贴,其他缺点更是一大箩筐,但只有这个奔跑时带着一股倔强狠劲儿的小姑娘,让他如此的着迷,相识三年,这种迷恋从未减少。
那时的她性格执拗,再加上和华逍是恋人关系的缘故,使得她和同学们相处并不好,上课的闲暇时间,一般好几个女生凑作一堆嬉笑玩闹的时候,她总是独自一个人站在一旁玩自己的,跑完步,别的女生都会有室友上前扶一把,她却从来没有人帮助,她也一直班上穿得最艰苦朴素的人,吃穿用度全不讲究,日子过得比谁都精打细算,纵然她总是看起来无所谓,可眼神里有时闪过的落寞和自卑,让华逍觉得分外心疼,毕竟有些东西,他再有能耐,他也弥补不了她。
那天她跑完八百米走到小树林找华逍时,华逍发现她脸色煞白,唇色灰紫,憔悴得很是吓人。
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给她披上,又替她把颊边汗湿的发丝捋到耳后,轻抚她还沾着冷汗的脸,他对她的温柔和爱意总是羡煞旁人,而她的态度总让人觉得这丫头实在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
“岚岚,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还是胃疼又犯了?”
她摇摇头,有气无力,“去吃饭吧,下午还有课。”
“去学校外面吃吧,天冷,咱们去喝点汤。”
她径自往食堂的方向慢慢走着,听到他的建议,想都没想,偏头道,“你自己去吧。”说着就要把身上他的大衣接下来递给他,好让他走。
华逍叹口气,上前揽住她肩膀,轻轻吻了吻她的鬓发,极尽温柔,“喝汤暖胃,乖,一起去,嗯?”
“我的胃挺好的,最近都没疼了啊。”
他看她没什么血色的脸,知道她在撒谎,“我的胃不舒服,最近食堂吃得胃很不舒服,能不能陪我出去吃?”
她轻轻推他,“那你自己去啊,我随便吃点就好了,下午我还得上课。”
华逍看着她一脸的漠然,微微眯了眯眼,不置可否,“那上车吧。”
“……去食堂走去就好了啊。”她还在推他抱着她的手。
华逍一把抓住她手腕,强行拉着她上车,“可我觉得冷,不想走着去了。”
华逍把她摁上车,开动车子调头就往出校门的方向开,很快桑岚就发现自己被某人涮了,无论华逍怎么说好话,劝她注意身体,她就蜷在副驾座上,反反复复就只说着同一句话:“让我下车。”
华逍几乎就要被她给激怒,但转头看她大眼睛里一直忍着的大颗泪珠,立马软下心来,也才注意到她原来一直再用手捂着腰腹。
他俯下身,轻柔抚着她的头发,“是不是胃疼?”
她愤懑地偏过脑袋,避开他碰她的手。
华逍不理会她的恶劣态度,“岚岚,是不是胃疼?说话。”
可她咬着唇就是不理,一声也不吭,人越发佝偻,脑门上直冒汗,看得出来确实很疼。
华逍迅速作出反应,开车沿路寻找药店。车很快在一家大药房门前停下,华逍火速下车买药,可是当他买完药回来时,却没提防地发现桑岚已经不在车上。
他焦急地四处寻找,最后在马路斑马线上发现那个佝偻着晃晃悠悠的纤瘦身影,身前身后都是急速行驶的车流,她简直是不要想命了。
他冲上去把她拉到路边,“想去哪?”一向对她保持着极好脾气的华逍,此刻已然黑了脸。
“回宿舍。”
他脸色更沉,命令道,“跟我回家。”于是拉着她往回走,二人拉拉扯扯间,已经吸引了路人不少目光。
华逍拉着她没走几步,她突然蹲下,扶着手边一棵树,然后开始吐,说吐倒不如说是干呕,除了一点水,其他的只有一点黄褐色的胆汁,胃里空空如也,可明显她早上吃过早饭,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她之前的时候已经吐过很多次,以至于吐到现在已经开始吐胆汁,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选择要告诉他,向他求助,再疼也要自己硬撑。那么当她连自己的身体都如此不珍惜了,那还会有什么是她珍惜的呢?还包括他们的感情吗?
华逍压抑着自己的愤怒,把已经虚弱得几乎走不动路的女孩抱回了家。
回家后,毫无疑问,她照例一言不发地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若非他备份了她卧室的钥匙,她可以一整天不出来,不吃饭不喝水也不吃药。
这一切绝非偶然,自打八月份宗茜走后,她就已经不像以前高中时候那样和他亲密了,范琼的出现令她越发冷然,可华逍记得高中时候,从山里走出来之前的她是那样活泼开朗,无忧无虑,无论什么小秘密都向他倾诉,对于他对她的关爱,包括一些肢体接触也是乐于接受的,而不像这几个月这样对他这样疏离、隔阂,也许是爷爷去世对她的打击太大吧,他曾这样安慰自己,可他隐约能感觉到原因并非这么简单,他愤怒过,为她心疼过,但此刻的他,更多的恐怕是心寒。
还好下午她没有还要去上课。傍晚时分华逍端着一碗从酒店订的热汤送到她的床前,华逍不会做饭,如果不是她做,他可以顿顿都从W市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订外卖。
她侧卧在床上,面朝墙壁,一动不动。
华逍又弄来温开水和胃药,纵然她不理,他还是坚持把她扳坐在床头,勉强把药塞进她嘴里逼她吃了。
当他端起汤碗要喂她的时候,她抬手擦了擦眼泪,认真看着他,“华逍,再去找一个别的女孩,更好的女孩,好不好?”
他没有看她,但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他没有回答,低低道,“先喝汤。”
“不,我不想喝,我有没有说过,我最不喜欢喝汤了。所以,华逍,”她发觉自己的哽咽,顿了顿,“我们……还是分手吧。”
“好。”仅仅片刻,他就做出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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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华逍应的这一声“好”好像并非安抚桑岚的缓兵之计,而是来真的,因为第二天他就默许她在他眼皮子底下,把卧室里属于她的东西收拾得干干净净,大有再也不回去的架势。
接下来的十二月和来年的一月,桑岚老老实实住在了宿舍里,不再像以前那样隔三差五还会回华逍的别墅小住,按照爷爷临终前的遗嘱,爷爷把生前所有的陶艺作品全部留给华逍,作为交换,华逍得负责桑岚大学期间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桑岚自己向华逍提了一个要求,于是华逍答应把这笔钱折算出来专门存入了一个账户,交给她自己保管。
也幸好有这笔钱,让她即便在离开华逍以后也能衣食无忧,并且不会让自己觉得欠华逍些什么,因为那笔钱是爷爷应得的。当然,这些都是她自己计较的,华逍倒愿意她一直吃他的用他的,哪怕是赖着他一辈子呢。
桑岚准备期末考试的这段时间里,华逍却再没出现在校园里了,可她当然不会去打听华逍是否辞了职、回了B市,是否又和范琼旧情复燃,哪怕她自己想知道得要命。
惦记着桑岚的人多,惦记着华逍的人更多,于是很快的,敏感的大众猜到了二人分手的消息,追桑岚的男生越发多了,完全没有人会顾忌到,这曾经是一个他们准师母级的人物。
桑岚不用手机,不用电脑,这期间,上课、自习的时候,频繁搭讪她的男生特别多,也有些男生一开始确实想追她,可由于她性格实在粗线条,完全不像外表看上去那般精秀温婉,耍起豪爽来,要比男人还男人,于是追着追着倒和她处成了很好的哥们儿,这其中就有后来小雯姐的丈夫盖子,这也是她后来回忆大学生活这段不堪过往时,为数不多的一点温馨和安慰。
那时候为了防狼,桑岚没课的时间,就去盖子他们几个在外面租的房子自习,顺带着还替他们做饭吃,桑岚烧得一手好菜,盖子不着边际地开着玩笑,直呼自己不能娶到桑岚这丫头实乃人生一大憾事。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尽管痛,她也已经开始在试着适应没有华逍在的生活。一月中旬的一天,学校的考试周已经临近,傍晚时分,桑岚下了课,夹着书本打算晚上去盖子那儿自习,在大门口的时候,冷不丁发现身边一辆车贴着自己缓缓地开,她站住,车窗缓缓摇下,露出车里一张年轻男子英俊的脸。
“小姐,请问校长办公室怎么走?”
桑岚没多想,开始指着前方的路,左左右右地向车主描述,因为以前在学校里也不乏问路的人,只不过多半指路这种事由身边的华逍代劳罢了。
等她说完,男子微微颔首,笑了笑,“听起来好像挺复杂,不如麻烦小姐带个路吧。”
“可是……”她还要去自习啊,那么远的路……“你开车去不远,要不你往前开一点再问别人?”
“我有点事比较急,得马上赶过去,所以……”男子为难。
“好吧。”她没扭捏,豪爽地拉开车门上车,男子启动车,按着她指的方向开。开到办公楼下,桑岚正准备下车,男子却意外叫住了她,“小姐,你……你刚刚要去哪?”
“哦,没事,我再走过去就好,你有急事就快去办吧。”
“没关系,可以晚一点点,你可是要去校外?不如我送你。”
桑岚觉得蹊跷,开始打量身边的男子,笔挺的纯黑西装,风度翩翩,卓然不群。车开到盖子家楼下,男子又递给她一张名片,“你住这里?我叫容文远,可否得知小姐贵姓?”
“桑……桑岚,我来找朋友的。谢谢你送我,再见。”
男子温文微笑,“嗯,桑小姐,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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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底,桑岚在一片平静中度过了考试周,可是寒假即将到来,春节期间学校的宿舍不对学生开放,这意味着她即将没有地方可以住了。
正当她准备收拾东西回山里老家的时候,盖子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在他们租的房子附近有一栋三层的民房,内有出租的人家,价格不贵,她算了算,回老家来去的车费差不多也就是一个月房租,她去看了房子,房子除了破旧了点,其他还比较满意,于是付了一个月房钱,住了下来,然后她开始在城里找些兼职挣外快,补贴点生活费。
很快,她找到了一份在商场做笔记本电脑促销小姐的工作,只需每天穿着特定的工作装在商场门口临时搭的小棚子里招徕客人介绍电脑特性促销,每月就有一份还不错的报酬。
工作的地方很远,于是她花钱买了一辆二手的破旧自行车,在自行车失窃率居高不下的W市,这样就比较不容易被偷。
可是她才工作了两天,商场里就发生了一起失窃案,三台笔记本电脑被窃。而案发当天,桑岚是最后一个离开库房的,她没有按时下班是因为商场里有暖气,租的小房间里阴冷潮湿,她只不过是想在商场里多待一会儿,看看书。
恰逢要过春节,看库房的阿姨急着回家,看桑岚乖巧本分,就答应她留下来,自己则提前十分钟回家了,她侥幸地想,就十分钟光景能出什么事儿呢。
三台笔记本价值至少三万,很快派出所就有人来调查,虽然情况对她不利,但是不是不存在洗脱嫌疑的可能。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案发第三天,公安局来人,说是让她去局里录口供,本来是很正常的事,可是她隐约感觉这事不大对劲,为什么单单只找她,毕竟嫌疑人并不止她一个啊!
那时候她毕竟单纯,没有多想,也不懂在这公安一块儿的水有多深,老老实实跟着警察叔叔上警车,到局里才知道稀里糊涂定了案,判她赔偿损失。
若是赔钱就好,盖子他们还可以帮忙垫一垫,可她觉得自己明明是冤枉的,却要不明不白留下这样不光彩的作案案底,这让她怎么也不能接受。可她反抗又有什么用,这案子明摆着她就得是一只替罪羊。
当晚她通知被拘留,她实在被逼急了,和干警大打出手下,照顾她是女孩,还好只落得几巴掌的教训。
那一晚,她偷偷地哭了整整一夜,害怕、委屈、愤怒,是啊,大家都知道她没有任何的背景,一个刚来城里读书的农村女娃,别说有权有势的亲戚,她就连一个联系得上的亲戚都没有。
华逍,如果他能出面,或者根本不需要他亲自出面,只要派一个他以前的亲信秘书,亮出华家的背景,这样的小事简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摆平,可是自从那晚她提出分手,如今两个多月了,他早已杳无音讯。
去求他,去求宗家的舅舅,那是她死都不会去做的事情。
她翻遍她的通讯录,最后一张名片让她觉得自己也许还有救,名片上的容文远,赫然是南方某上市公司副总裁,而她当时不知道的是,他还是W市所在省份□□的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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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她顾不得已经凌晨三点多,她用盖子借她的手机拨通了他的私人号码,后来她才知道,以容文远这样的身份,印着私人号码的名片,可不是逢人就给的。
“喂,请问是容先生吗?”她有些瑟缩,嗓音还残留着哭泣过后的沙哑。
“嗯……我是。”带着慵懒的睡意。
“我……”她不记得他是否还记得她,“我叫桑岚,是W大的学生,前段时间你找我问过路的……很抱歉这么晚叨扰您……”
“没事,桑岚,我记得你,找我有什么事么?”他的声音明显清醒了很多。
她觉得自己激动得就要哭出来,死死用手捂着嘴不让哭声泄露,可到底只是十八岁的小姑娘,她几乎还是哭着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而且很快的,第二天一早,警察局刚上班,容文远就开着他那辆低调的黑车出现在警察局门口,事后桑岚才听盖子他们说,那辆她看着奇奇怪怪的车,原来是一辆迈巴赫。
有□□的公子亲自出面,摆平这样的一件事,不需要任何悬念。当天早上桑岚就被容文远保出了警察局,商场笔记本盗窃一案,从此也不会与她有任何关联。
本来一些小报还打算利用W市清纯女大学生竟是商场偷窃案凶手的材料写些报道赚销量的,容文远插手此事后,所有媒体均被勒令封口,可媒体的口好封,朋友们的口可不好封,很快,容文远恋上W大新闻系美女大学生的传闻,便在商政界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不胫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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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一周的B市,某私人豪宅内正举办一场新年派对。
“哎哟,这不是我们的华大教授么。”李凡端着一杯香槟悠悠碰了碰华逍的杯,倚在角落处的一根廊柱边,与华逍面对面,表情十分欠揍,“好久不见,听说你在W大爱情事业双丰收,嗯?”
“滚。”华逍意简言赅。喝下最后一口酒,打算离开找侍应生续酒。
“华逍,别喝了。”李凡丝毫不恼,了然哼笑,拦住他,随即卸下一身痞气,“待会儿容文远会来。听说……”他抬眼瞧了瞧华逍脸色,“那个W大新闻系美女大学生,不会和你前任那个,是同一个吧?”
“前任?”这是谁放的狗屁!华逍微微眯眼,神色顿时危险,完全忽略了李凡问话的重点。
“难道不是?”两个月了,华逍独自一人留在B市,再没人见过那个叫桑岚的小女孩,“还是,你打算和容文远抢女人?别忘了,他,可是高手。”李凡好心提醒。
李凡话音刚落,远处光亮处有人声骚动,二人齐齐回头,来人身着名贵的钢琴黑手工西装,风流儒雅,风度翩翩,这就是容文远,女人心目中永远的王子。
即使华逍此刻隐在暗处,容文远也很快就扑捉到了他的存在,不动声色中,两个男人视线相碰的瞬间,虽然是远远的隔空相望,但两人间的气场还是顿时紧张。颔首举杯,算是打了招呼。
“抢?”华逍收回视线,微哂。唇角拉起一个完美的弧度:她没有随容文远来B市,这至少能说明,他们还没有走在一起。
所以,他用不着抢。
“和桑岚,你们真分还是假分?华逍,你到底怎么想的,你平时做事不是挺说一不二的么,女人么,什么玩意儿,这可是你的金科玉律,不过,这回的事情你丫可真不够意思啊,怎么娘们儿似的……”
“Hey,baby。”李凡话未说完,肩上搭上一双纤长的手,身材火辣高挑的女人贴了过来,裸.露的大麦色肌肤闪着珍珠般的润泽,热气呼在他耳边,可以轻易撩拨任何男人的神经。
可李凡一看清来人是谁,原本的一点暧昧气氛全然不见,十几年的哥们儿情谊,使他们就算脱光了睡一张床上,还是能相安无事。
“宝贝,今晚借你身边这位一用,如何?”话虽是对着李凡说的,但针对的人明显是一旁的华逍。他没有像其他男人一样齐整着装,没有戴领结领带,白衬衣的领口还不着边际地敞着,一手提着高脚杯,另一手闲闲地插着西裤兜,松松垮垮地倚着廊柱,有些薄醉,一改往日优雅高贵的样子,倒看起来有些颓靡。
听到范琼的暗示,华逍不在意地笑笑,示意去远处阳台。她这才放开李凡,临走还哥们儿拍拍他肩膀,眉头一挑,诱惑妩媚,“谢啦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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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冬时节,阳台也做了封闭式处理,虽也有暖气,但总觉得比大厅要寒冷些许。
“绅士,想眼睁睁看我冻得流鼻涕?”范琼双手抱臂,似真似假地笑望着华逍。
华逍自然而然脱下西装外套给范琼披上,挂着笑意却表情寡淡。一晚上他都显得十分沉默,准确来说,自从两个月前他回B市开始,他就变得比以前沉默了许多。
要知道,以华逍待女人的冷漠,享受和他独处的机会,对女人来说实在是莫大的奢侈和诱惑,因为有些男人即便什么情话都不必说,只需将你轻轻凝视,眼中偶尔流露的温柔就能让你打骨头里酥麻,华逍则天生具备这样的诱惑力。
而此刻,这片安静的狭小空间只属于她和华逍。范琼傲然瞟了几眼远处正惊讶地打量他们的女孩。是的,几乎在所有人眼中,华逍对她,总是有那么多的特别。
凭他们之间的熟络,范琼轻轻松松打破沉默,“怎么样?还回W市么?”
华逍轻笑,“回,当然要回。”
“为什么?”她虽然猜到是这样的答案,但还是忍不住恨铁不成钢。
华逍抿唇不答。
“仍然是为了她,是吗?”
“是。”他毫不避讳。双手交握,身体前倾撑在雕栏上,低头看楼下层层的积雪。
“你们才刚分了手,别忘了,是她甩的你。”她提醒着他。
既然被人甩了,还是用热脸去贴冷屁股?更何况,好马不吃回头草。
范琼冷讽道,“有些人,你越是低三下四求着她,她便越不把你当回事。都大大方方说了分手,还要回去缠着她不放手?我要是遇到这样的男人,不会觉得这男人多痴情多浪漫,相反,我会觉得他——别嫌我说话难听,我会觉得他犯贱!”
她微微冷静下来,闷声道,“华逍,你曾经的傲气哪里去了?”
无论范琼怎么激他,华逍只是微笑不语。
打消了方才的怒气,她又自嘲地笑了,“华逍,我记得两个月前你刚从W市回来的时候,你不是这样的,你说是你错了,不该想把她牢牢捧在手里。你说以前的她还小,现在她长大了,渐渐开始知道自己真正要什么了,所以你打算给她一次自由选择爱情的机会,所以你选择分手,选择离开。好啊,我觉得你终于能这么想了很好啊,那么,既然现在她在你和容文远之间,已经选择了后者,那你为什么还不肯放手?你还想怎么样?”
华逍沉思片刻,一字一句都出奇平静,“不错,我是这么说过,她选择其他任何人我都不会有意见,只是容文远不行,他……”
范琼打断,冷声嘲笑,“是容文远不行,还是你忘不掉?哈,别找借口了。”
华逍的脸上,仅剩的那一丝笑意逐渐消退。
“华逍你有没有想过,一开始她对你就不是你想要的那种感情,她只是需要你、依赖你,她给你的感情不是爱情,无论你守候她多少年,一个再一个三年,这都无法改变。
“所以,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看着她为别的男人披上嫁衣,成为别人的美丽新娘。既然决定给她再选择一次的自由,就该尊重她的决定,这才是一个理智的你该做的事情,不是么?”
范琼说完这的一番话,却迎来一轮更深的沉静,她觉得自己这番慷慨激昂的劝说仿佛石沉大海,在华逍这个人身上竟惊不起半分波澜。
终于待他开口,果然他没有理会她的意思,自顾自地还在继续自己刚才的观点,“你知道的,容文远有未婚妻,婚期已经定在四月。”
“那又如何?!”范琼被他气得陡然提高了音调。
他漫声重复,“谁都可以,容文远不行。”
“算了吧华逍,”范琼冷笑,“他给不了她的,你就可以给?你又以为你会比容文远好到哪里去?容文远不会娶她,你就娶得了?容文远有未婚妻,你就没有?!什么‘其他任何人我都不会有意见’,我看是任何人你都会有意见!除了你自己,不会放心把她交给任何人!何必再自欺欺人!”
他还在避重就轻,“我和阿清的婚约不是早就说好要取消的么,我哪里来的未婚妻。”
“那在你的眼里,我算什么?”范琼眼里泛起泪光,终于是忍不住情绪,“华逍,到今年,我们已经认识十五年了,十五年,我人生一大半的时间都在喜欢你!你以为我范琼没有人要了,所以非要赖着你不可么?那个叫桑岚的女孩真的有那么好?她果真对你好么?你告诉我,她比我对你还好?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没有谁会比我更理解你更懂你,更会照顾你!我那么喜欢你啊华逍,可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怎么可以!”
华逍低着头,对于她的这一番深情表白和控诉,没有回馈任何意见,头都不曾抬一下。
这个男人,有时候真是冷漠得可恨、可怕。
可范琼从来不是一个会放纵自己情绪的女人,收好代表着软弱的眼泪,很快恢复之前的完美妆容。
其实她早就听人讲过,如果一个男人爱你,哪怕是天上的月亮他都会心甘情愿为你摘,可如果一个男人不爱你,那么你就是为他死,他都觉得多余。
以前她不信是因为不想相信,事到如今……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说。
“华逍,抱抱我好吗?”她难得柔声,靠近站在他身侧,伸开双臂,等待他的回应。
可他没有动。这一次,她终于忍不住带着哭腔,“相信你也听说了吧,我就要订婚了,他叫郭翔,对我很好。他是爸爸选的女婿,”
但,不是我的良人。
“所以,华逍,最后一次,抱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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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市。
这一年的农历春节来得格外地早,一月底,春节便已悄悄溜过。盖子这些平时能照料她的哥们儿已经纷纷离开W市回了各自的家过春节了。房东收租的时候,见她一个小女孩春节还不走,破旧的老房子里孤零零地清冷,异样她打量的眼神让桑岚自己也在想,春节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她的家,她的家人,又在哪里呢?
年三十晚上,她几乎整晚没睡,直到早上被手机来电吵醒,看看来电人,是容文远。大年初一一早,容文远就开车过来接她,打算带她去参加朋友聚会,同时送了一车后备箱的香槟玫瑰。
临出门整理床褥的时候,她不经意发现了被压在枕头底下的一张纸,她犹豫着拿出来,把一整夜自己用脑袋压出来的褶皱一一整平,这是一张素描图,画上的少女正是她,画的下角是一句画签,没有肉麻华丽的爱语,只有写意般轻轻写下的两个字:风筝。
原本坚硬的画纸因为被揉而变得有些软塌塌,她抚着画上灵巧流畅的的线条,心里懊悔不已。最近的夜里,无论夜多么冷多么喧闹,她只要看着这幅画就会睡得香。
是的,那是他的画,是他画她的无数作品中,她自己最爱的一张。
是她自己主动提出的分手,如今拿着前男友的礼物,这算是念念不忘么?
桑岚觉得自己不能这么没用,作了分手的决定就不能拖泥带水。
可是当她挂起容文远打来的电话面对他的邀请时,回复他的却是拒绝。
她不愿意和容文远去参加聚会,一点也不想。自从在警察局为她解了围,她和容文远似乎越走越近,几乎人人都默认了她和他的情人关系,甚至包括她自己。
因为和华逍不一样,容文远给她的是近乎完美的溺爱。女人的所有关于爱情的虚荣和梦想,容文远都能一一满足,并且不会让人觉得丝毫刻意。几乎没有多少男人会比他更懂女人恋爱的心思。和华逍比,她觉得容文远才更像一个合格的情人,永远带给女人心跳和激情。与他在一起,爱情不再有酸楚矛盾,而是无尽极致的快乐和自由。容文远从不会约束责难她,这让她觉得世上再没有比他更温柔迷人的男人,百依百顺的对待,这样疯狂的自由,是华逍不曾给予她的体验。
尽管如此,她总觉得他们之间,如果要真的在一起,还是少了些什么。
容文远爱上的女人都会以为自己会是他的最后一个,可是到最后她们会发现,他的爱情游戏原来从来没有终点。
心跳和激情,这是高手的爱情游戏,和容文远一样,往往让爱上他的女人欲罢不能,可是桑岚从没有想过要成为容文远最爱的女人,因为她厌恶任何关于感情的游戏。
二月转眼过半,自从大年初一后,桑岚再没有赴过任何容文远的约会,他也再不曾联系她,些许的失落中,她想,他的这一场游戏也许已经结束。可是就在开学前一天晚上,一颗求婚戒指彻底搅乱了她内心的平静。
因为让她想起了那个和她相恋三年的男人,三年来,对于他们的未来和婚姻,他从来没有给予过她任何的承诺,可是,如今和容文远认识才刚刚一个月,甚至没有过任何的拥抱亲吻,她想不出容文远有任何求婚的必要,除非他是想用婚姻来证明,他对她,并非只是又一场游戏这么简单。
那时的她想,无论怎么和那个离开后便杳无音讯的男人比,起码容文远愿意给她一个家。
因为他的离开,她以前从不知道,原来自己是这样害怕孤独和抛弃。虽然分手是她的意思,可她没有想到曾经那样爱自己的他,会真的走得这么决绝,信赖、依靠和一丝道不明的眷恋,随着他的离开一并带走,随之而来的一无所有,让她觉得也许自己才是真正被抛弃的那个。
说了分手却卑微地想被挽留,桑岚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变得这么矫情,矫情得让她自己都觉得厌弃。
开学不久,听说学校里有一个去西南义务支教的活动,她毫不犹豫地报了名,容文远虽说愿意一直等她,直到她肯定地答复,可是一直拖着也不是办法,也许离开一段时间会让自己好过一些。
经过层层的测试选拔,一直表现尚佳的她,居然没有出现在支教人员的名单中。
一周后,辅导员通知她,她被选派去了希腊交流一个学期。
当时她没有去想这两件事背后有什么联系,反正能出去走走倒也不是一件坏事。直到临走前,容文远告诉她,这次雅典大学的交流项目是华逍在建筑学院主持开办的,除了她,出去交流的其余学生都是他手下的研究生,也就是说,安排她出国,这是华逍的授意。
以前她在学校里,他远远躲开四个多月不愿见她,如今他是不是觉得自己该回来了,为了继续不想再见到她,于是便把她支去国外一个学期,直到他办理好离开W大的一切手续,然后彻底远离她的生活?也或者,这算是他免费赠送给她的一次分手旅行?
也好,她想。无论他怎么想的都好,她打算乖乖听从他的安排,不再任性惹他生气担心,不再忤逆他,不再和他唱反调,做一次他喜欢的温顺小女友,也是最后一次。可她以前怎么也没有想到,最后一次听他的话,竟是选择永远离开他。
消失这么久,他终于想清楚。忘记一段三年的感情,于他,原来只需要四个月。其实四个月很长了,她该为自己的魅力感到骄傲不是么?她自嘲地想。
容文远送她上了飞机,临走前她终于决定,告诉他,让他不要等她,这一走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月,可她希望永远不要回来。
她知道安排她来希腊,华逍是花过心思的,因为她曾经对他说过,雅典是她一直想去的地方。古希腊的建筑与文化哲学,对她来说,是一种让人魂牵梦绕的魔力。
也就是这份“魔力”,让她最终做出了那个改变一生命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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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之行让桑岚感觉出乎意料的轻松。到达一个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并没让她感到任何的陌生和不适应。
因为同行的十来个学生都是华逍的弟子,所以和她一直也都相熟,大家都曾经唤她作小师母,但其实他们个个年纪都比她要大,这一次来雅典更是像对待自己妹妹一样地照顾着她,出门在外,没让她受半点苦累。
学校里一直没有怎么给她安排课程,这使得她有足够多的时间在雅典市内走动,雅典卫城、高城、巴特农神庙、酒神剧院,还有古老的雅典市中心广场,这些曾经让她心驰神往的地方,如今处处都留下了她漫步的足迹,而一个多月的独自游历,她觉得自己心境逐渐明朗起来,但自己也许还不知道,心里渐渐有些东西已经悄然酝酿开来。
一个多月来,作为交流项目的负责人,华逍却一直未曾出现在雅典,她身边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想什么,可桑岚觉得自己突然很想见他,不是想念,也不为别的,哪怕,只是当面对他说声谢谢,无论他当初是出于怎样的动机,她想谢谢他这些年对她和爷爷的照料,还有这次耗资不菲的分手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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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滑到三月中旬,这一天,从B市回到W大的华逍收到一张来自雅典的明信片,胶印的纸面上,优雅的爱琴海海面与天相接,半山上的莹白小屋依着湛蓝的海岸线跳跃蜿蜒。背面,寄信人的落款是桑岚,邮戳的日期正是她的生日,她的十九岁生日。那是他们在一起以后,他第一个没能陪她过的生日。
拿着明信片的那一刻,华逍说不清自己是种什么感受,事情走到这一步多少在他意料之中,可是漫长焦急等待后松出的一口气,和看见她娟秀字迹后雀跃的惊喜,还是在他心中澎湃好久。
明信片上除了客套的感谢,她还提到她将要独自离开雅典大学一段时间,她没有说她要去哪里,而华逍也并不打算去问,因为她这样的决定反而让他感到欣慰,让他觉得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挽救感情也许是对的。
当初,所有人都不理解为什么他要把那个他从未打算要放弃的女孩亲手送离了自己身边,送去欧亚大陆的另一头,遥远的爱琴海畔。送她走,华逍并没有十足把握他能最终再次赢回她,也许她最后选择了容文远,也或者这是在给另一个男人出现在她生命中创造机会,他甚至觉得自己这是在进行一场豪赌,赌她的心,赌他们的爱情。
那时的他考虑很久,最终认为,这也许是唯一对他们都好的办法。
他不想再像以前那样强势地逼她、强迫她,把她牢牢锁在身边,他亦不屑于容文远那样的挑逗与手段来勾引女人的爱情,那都不是他想要的相守。现在她已经长大,这一次,他给她足够多的空间让她选择,等她想好她想要的,等她自己选择回来,她才真正属于他。
但是,华逍也向来不是一个会鲁莽到打毫无胜算的仗的男人,他的胜算就在于他对她足够了解。
正因为足够了解她,才心甘情愿放她走,并且相信,最终这一场豪赌,他不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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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两周过去,雅典那边杳无音讯,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发生了些什么。
四月阳春的一天,华逍终于来到了雅典,师友、学生纷纷聚餐欢迎,唯独不见她的身影。
又是两周过去,华逍完成了在雅典的工作就要回国,在一家私人会所参加了一个朋友们为他举办的小型送别party后,他便匆匆离场,回到住的地方。
在雅典的那段日子里,华逍一直住在一座古旧的小院落,白色洛可可风格的二层小别墅,阳台上垂下流苏瀑布般唯美的玲兰,院子里栽满深红的玫瑰和金色郁金香,明亮优雅。
这是华逍父母曾经在雅典度假的时候买下的房产,他们去世后就鲜有人住,倒是被一对雇佣的老夫妻打理得颇为精细,栽花种草,时而置办点家具。
那一夜,从party回来的华逍一身疲惫,在附近的爱琴海边的咸腥海风中吹了好几个小时,可是再湿冷的海风也没法吹冷他心中那团火般的冲动,他忍受不了刚刚的party上,那个喝得微醺的女孩依偎在容文远怀里的样子。
她回到了雅典,却没有告诉他,是容文远把她从德国接了过来。是的,她通知去接她的人,是容文远,不是他。
就在不久前的那场喧嚣的夜宴上,看着她挽在容文远臂弯里的手臂,完美的妆容下他只能看到她美丽微笑的侧脸,一晚上,她不曾看他一眼。那一刻华逍生平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有时候会不会太过自信,他是不是就要永远失去他的女孩了?
华逍自认自己做任何决定从不曾后悔,因为无论结果多坏,他都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相应的后果。可是这一次他开始为当初的分手决定而懊恼后悔,永远地失去她,这不再是他可以承受的代价。
他懊恼自己不该那么自信,更后悔不该放她走,如果可以让时间倒回,他绝不会在她说“我们分手”时,应下那句“好”。但是最伤人的是,人生没有如果。
当他回到小院的时候,他推开矮小的木门,却听到玫瑰园里有动静,他想兴许是不小心偷跑进来的小猫,可是听到难受呻吟的声音时,他忍不住走过去,拨开带刺的玫瑰花丛时,才发现,偷跑进来的果然是只小猫,一头喝得醉醺醺的,心窝窝里他最爱的小猫。
不知道她怎么翻进篱笆墙的,居然落到了玫瑰花丛里。月光皎白,鲜红欲滴的玫瑰花瓣映着她肤白如玉如月,修长的紫罗兰色晚礼服只护住了胸部以下的肌肤,手臂、脖颈上已经被玫瑰花刺划出了细细的伤痕,隐隐透着血迹。
华逍心疼地抱起她,当把她抱进门,关上门的那一瞬间,一种从未有过的强烈冲动涌上心头,把她压在门板上狠狠地吻,不给她一丝喘息挣扎的机会,而怀里的女孩却是前所未有的温顺听话,任他予取予求。
激烈的长吻弄乱了优雅盘起的发髻,他索性抽开盘发的发簪,任她一头青丝随意散落,脸上高贵的妆容在泪水中有些花,包括身上那件紫罗兰的晚礼服,这一切都显得她那样高雅而成熟,就像名门走出的富贵小姐,带着一张高贵优雅的面具。激吻过后,华逍继续用唇逡巡着她裸露在外的肌肤,他不喜欢这样打扮的她,很不喜欢。抽掉她的发簪,他又用手帕拭去厚重的妆粉,露出秀白清俊的面容,慵懒稚气,自然微红的双颊说不出的妩媚诱惑,他不要别的男人为她上的妆,眼前的她,才是他的女孩。
紧接着,华逍把她抱回卧室,放在他绵软的床上。他记得自己离开的时候她没有喝太多酒,但从如今的样子看,喝得还真不算少,浑身肌肤火般滚烫,显得他自己越发冰凉。越是热,她就越是寻找水源般在他身上寻找清凉的慰藉,正如他在她的火热中寻找久违的温暖气息。
持续的紧拥热吻,使她身上那件紫罗兰晚礼服渐渐成为相亲的阻碍,她热得难耐,华逍亦想替她脱掉它,因为毫无疑问,那是容文远给她挑的礼服,可是脱掉仅剩的这层布料,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事情,他比她清楚得多。
和她在一起三年,无论怎么亲热和她毫不自知的挑逗,他都从未越过雷池一步,他总是告诉自己她年纪还小,关于男女之事她什么都不懂,她不会愿意就这样向一个男人交付一生,忍耐三年,如今却要在她酒醉不清醒的时候占有她的身体?华逍决不允许自己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是他曾经的坚持,是他对她不可退守的底线,可是就在刚刚,在海边吹冷风时的绝望与懊悔时,他何曾会想到下一刻她居然会来找他,会用这样前所未有的温顺姿态地躺在自己怀里,像撒娇的猫咪无意识地亲吻他的胸膛。
既然决定无论她愿意与否,这辈子他都不能没有她,如果这样就可以得到她、留住她,给她一辈子的幸福依靠,那么固执的坚守无疑就是懦夫所为。
或者说,一旦尝过了痛不欲生的后悔滋味,他永远都不想让自己再后悔一次。
可是越过那一步总是难,他耐着性子轻轻亲吻她的脸、唇,直至脖颈、锁骨,被动等待她更进一步的亲近和鼓励,他不敢向前,就像在向她寻求一个许可,哪怕他其实明白,她也许并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岚岚,这个决定,你来替我做吧。”他贴着她的唇,额上忍耐的汗水滴进她的发,他的手随之插进发间,加深又一个缠绵地亲吻,绵软甜美的双唇如玫瑰花瓣浓艳绽放。
缠绵的亲吻带着若即若离的距离,触到却又离开,恬静而又享受,少了些情.欲的色彩。直到最后,她渐渐跟上他的节奏,撅住他的唇不让他再逃脱,像是不堪忍受这样暧昧的距离。
紫罗兰的丝绸被他迅速褪至腰下,深沉圆滑的紫色,那本就不是她的色调,他还记得第一次和她见面,她向他索要风筝时,她的迷糊木楞,和他们第一次吵架时她倔强的泪水。
三年来,他一直在等这一刻,无关情.色.欲.望,只期待终有一天能把自己真正融进她的身体,融入她的生命。
丝绸破裂的声音,撕开的晚礼服应声而落,华逍第一次看到完整的她,皎白而略带稚嫩,那么年轻,那么美好。
华逍觉得二十七岁的自己竟也像一个青春男孩,来自原始的强烈渴望与她的勇敢热情激烈交织,体会着那些微微痛楚的青涩,引领难以压抑的冲动与快乐,完成了他们对爱情殿堂的初次朝圣。
一整夜,华逍心情复杂几乎没睡,直到正午时分,怀里的她才渐渐转醒。澎湃的情潮平复后,华逍曾忐忑地想象过很多种可能,想象早上醒来后的她发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会是什么反应,而他又该怎么面对这样的她。
可事实没有被他猜中任何一点,中午,她以一种八爪鱼的姿势趴在他的身上,贴着他光.裸的胸膛睁开迷蒙的双眼,如蝶翼扑扇的长睫贴着他的胸膛,带来微痒的触感,他缓缓俯下脸,轻轻的触吻就要落到眼睛的一刻,她却惊慌失措地突然逃开,裹走薄被,捂着脑袋在床上缩成一个刺猬球的形状,懊恼的声音透过被子传出,闷闷的沉沉的——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是我昨天喝多了酒,我不是故意的我错了,对不起对不起……”
她仿佛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只是在不停地道歉。华逍哭笑不得,她居然以为,昨夜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因为她醉酒后的挑逗引起的擦枪走火?他微哂,若她这皮毛级别的挑逗就真的能让他突破防线,那么这一切在三年前就该发生了。
他没有想到,稀里糊涂被占了身子的她,不愤怒,亦不埋怨,反而对他这个真正的罪魁祸首满满都是歉意,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被人骗了还说谢谢的笨蛋么?华逍觉得世上真是没有比她更没常识的傻女人。可是对此,他一点也不想对她解释。
她蒙着脑袋压根不想见人,害羞是一定的,被子也被她悉数卷了个干净,露出床单上那抹殷红的血迹,那是她为昨夜留下的印记,专属于他。华逍心满意足地起身,打算先去洗澡穿衣服,临出卧室门前,他倚着墙,饶有兴味看着床上缩着一团的棉被球,“待会我会送衣服过来,不想睡了就起来洗漱,然后下楼吃饭,我在大厅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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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一天,华逍没有想到,就是一个他外出给她买衣裙的时间,再回到别墅时,她就已经不在了。
或者准确来说,是逃跑。看着激情过后自己的一身狼藉,她害羞得哪里还敢再见他一面?
桑岚匆匆赶回雅典大学的宿舍,经过一番仔细的漱洗后,她又躺回床上,醒酒后还残存着头疼的症状,好像还有些伤寒感冒。在雅典和德国的这段时间所经历的一切,与和他在一起的茫乱,她都还没来得及整理,谁曾想又发生了昨夜的事情,就如同一颗重磅炸弹砸入她早已战火纷飞的生活。
自从从德国回来,她就已经下定决心试着找他挽回,多少次远远望着那片美丽的洛可可花园,可就是迟迟迈不开亲近的脚步。虽然她了解他并非如外界看到的冷厉,可是一想到从头到尾这近半年的闹剧要靠她收场,她就开始害怕面对他时的那种窘迫尴尬,那是她最不愿让他看到的一面。也或者这已经不是仅仅是一场闹剧这么简单,再有耐心的男人也忍不了她这般不可理喻的坏性子,更何况华逍这样不好讲话、不好对付的男人,送她这个雅典的分手旅行,已经是他最后的忍耐,她害怕自己对他的纠缠最终只会演变成一场自取其辱的悲剧。
昨夜的那场送别party,在一家会员制的私人会所举办,那不是作为学生的她有资格出入的场合,她求着容文远带她参加。party现场,她怯生生地跟着容文远,寸步不敢离开他,尽管自己衣着庄重,可是在那样的场合,面对华逍的那些眼高于顶的朋友,她依旧会怕,怕自己成为不值一提的笑柄。
直到终于在party上看到他,几个月来第一次见到久违的他。
他去的很晚,却也走得很早,草草和朋友们告了别就拿起外套离开。自始至终她没看清他隐在暗处的脸,也未曾被她找到一个接近他的机会,知道最后临出门是的一瞥,她才看清他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脸色看起来是那样的差。
他走得不带丝毫留恋,以后,再想见他,只怕更难了吧?后来她喝了很多酒。
再后来,她凭着七分酒意和三分冲动终于闯进了他的小院。都说喝酒壮胆,若不是酒意,她没有勇气孤身闯入他的寓所,更不敢抱着那样冷酷的他倾心亲吻。
她压根不记得昨夜到底经历过什么,但是单凭清醒后的一切,再懵懂也该明白些什么了。即便在他们发生关系的前一天,她都还无法想象那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一直觉得结婚生孩子这样的事情对于十九岁的自己来说实在是遥远。可是此时,她居然也没有感到多少唐突,也没有屈辱和恐惧。只是因为那个男人是他,所以她愿意给予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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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逍在三天时间内迅速办理了自己和桑岚的回国手续,就这样,由他一手安排的出国交流也在他的操纵下提前结束。
之后的那段时间,她要么窝在宿舍不见人,要么就在上课,有意无意的始终对他闪躲回避。华逍对此并没太在意,在她这样的年纪面对这样的事,会害羞是必然的。
反正从今往后,他们有的是时间。
回到W大,桑岚的租屋到期,当她理所当然打算搬回宿舍住的时候,才发现这学期她在学校的床位已经被取消,她更是面红耳赤地发现,自己的大半行李不知什么时候被托运公司运到了华逍的别墅。尽管在一起生活过半年,可是今非昔比,如今再住进去,二人以往纯洁的同居关系,就该有新的注解。
这一天,华逍派助教重新给她送去了别墅的钥匙,放学后,她欣然前往,即便已经打算继续租房住,自己的行李总是要去领回来的。
还是那间单人间卧室,她所有的行李都在卧室里,甚至一件件的衣物已经被整齐挂进了衣橱,还有换洗整齐的床单被套。近半年没有回来过,花室里的花草却还茁壮,一切都在被他悉心打理着。要说感动,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
她仔细给有些要换土或者换盆的植物整理过后,回到卧室收拾衣服才发现自己已经弄得满身是泥,她记得华逍在短信里说过,晚上有应酬不会早归,于是安心去一楼的独立浴室洗了个澡,出来之前,穿上贴身的内衣内裤后,随便找了一间浴室里华逍一件要洗的白衬衣披上,然后迅速回卧室找衣服穿。
她掩上房门,她确定华逍不会这么早回来,并且肯定,自己老老实实穿了衣服,就算他回来也不会有多大的不妥。
华逍可并不这么想。当他回家推开她的卧室门的瞬间,只见她身着他的白色衬衣,宽大的白衬衣刚刚只能遮住她淡粉色的内裤,她撅着屁股,光着长腿跪在衣柜前,正探身掏衣柜里的衣服往一旁的行李箱里塞……
眼前突如其来的一幕令他有片刻怔忪,没有等她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很快退出房间,因为对他来说,这是基本的礼节和克制。
桑岚被吓了一跳,意识到自己的失算,立马找来衣服正要穿上,房门突然间又被推开,这一次他倚在门框——
“为什么收拾东西?”他微眯着眼,轻挑下巴,带着威胁的意味。
由于第一眼那一幕太过香艳,以至于刚才让他忽略了房间里的重点:她在收拾行李。
难道她还想离开?
她缓了缓手里的动作,仍然没有停下。
她跪坐在地,垂着脑袋,气氛僵持了好久,华逍丝毫不松带着压迫性的姿态,而她也似乎不想作答。
终于,她叹气般松了口气,“不打扰你了,我还是租房子住吧。”
“我的意见呢?”
“嗯?”
“从我这里搬出去,问过我的意见了吗?”
他欺身过来,一只手稳稳托住她的后脑勺,惊魂未定就迎来了他一阵无法抵挡的深吻。深深陷在他的怀抱,他还不忘在耳边蛊惑,“和以前一样,陪我住不好么?”
“……”如今怎么还能一样呢?
“嗯?……回答我。”
她微微侧身想躲开他,可无论怎么躲也只能让自己更贴近他的炽热。
“不要回答我说再想想,”他已经给够了她再想想的机会不是么?是这傻丫头自己又送上门来。他轻轻吻咬她颈上细薄肌肤下蓝青色的血管,那样居高临下的角度,使得她宽大白衬衣里的内容在他眼里一览无余。
她瑟缩在他胸口,和那夜的热情不一样,清醒的她就像一朵含羞待采的花蕾,想起那夜她的水嫩柔软,华逍心头涌起一阵无从克制的燥热。
“岚岚,留下来。”
……
雅典的初.夜,醉酒的她对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这一夜,她才体会到那有多疼。尽管疼,也只能任他在自己身体里热情地驰骋,这并不是一种令人愉快的经历,但是因为与他的紧拥交融,又让人欲罢不能。
一整夜,华逍没有给她开小差的机会,狭小的单人床上躯体痴缠,直到天微微亮,桑岚早已熬不住,昏死似的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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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暑假,华逍迅速完成了求婚和订婚,并且透支了来年才有的蜜月旅行,一切都与一对新婚燕尔的小夫妻无异。只等来年入春,等桑岚到达她的法定结婚年龄再正式结婚。从那以后,桑岚才真正接受以女主人的身份入住华逍的家,而不再是一个独宿客房的寄居者,开始与华逍共同起居,共同经营两个人的生活。
那一年多的幸福静谧悠远,只是在德国的那段经历一直让她难以忘怀,从章晴口中说出的那句话犹在耳边,“他说,葬给回忆,是他此生做过最自私的决定。”
桑岚想,让为回忆陪葬都成了一种自私,那么爱情最悲剧地方的结局,也莫过于此了。
有些人倾尽一生的时光和想念都守护不了的那份爱情,如今于她,是不是可以说唾手可得。于是,那是第一次让她觉得自己想去珍惜些什么。
所以,后来桑岚渐渐喜欢在夜里紧紧抱着华逍,有时候华逍会觉得她是在害怕自己会像泡沫那样消失一般。但其实她并不是害怕,她只是想,和永无止境的时间比起来,人的一生实在犹如瀚海飘萍一般,渺小而且无力,而人的一生又实在有太多的苦痛需要去经历,她觉得自己一切的幸福与满足就在于,她知道,在这茫茫人海中,无论生离苦痛,总有这么一个男人会与她生死相伴,不离不弃。她此生所求,无非是能在自己一生这么短的时光里,和这个男人就这么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在德国的这一切经历和她后来态度的突然转变,华逍一直选择不问,而她也没有主动去说。但是桑岚相信,尘埃落定的往事如果未有消散,就一定会在另一段故事里鲜活地生长。那个叫蓝沁的女子的往事长久萦绕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所以她更加坚信自己和华逍的结局一定能和和美美。
那一年,喜马拉雅山千年不化的雪山上,华逍终于为她左手无名指戴上婚戒,桑岚流着泪亲吻他们紧握的双手,心里默念一段祝福的经文,但愿天地为证,许他们一段生生世世的尘缘。
也许将来她再也不会提起那段往事,毕竟,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