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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梦二 ...

  •   上了这班地铁,我就不回去了。
      他们在玻璃门前交换了很长的亲吻,我看着他们,他们没看见我。
      当我振动我的翅膀,他的睫毛也在颤抖。
      白色的粉末落在他灰色的外套上,我装作一不小心,但心里知道他应是更爱女孩双颊笨拙的底妆。
      滴,滴,滴,滴。
      玻璃门闷闷合上,我抓紧了他的帽子。一号线中度拥挤,但画面依然惨白冷清,像一间冗长的手术室。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什么都知道,仿佛倚靠过一千次这柔软的右肩,搭乘过五百次这班夜车,侧耳,谛听过两万次他低沉的鼻息。
      好几次我都想开口问他,好像有人类告诉过我,我的翅膀是白色的,那我的名字和白色有关对不对?我想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是斯达巴克,而不是巴特弗莱,他要是能帮我问问那个女孩就好了。问不到的话,就算了——反正,两个都不可爱。
      那么你要去哪儿呢?一点也不好奇吗?
      我贴紧了双翼,不,比起那个,眼下有更重要的。
      什么?
      是他,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够了。
      呜咽的列车上摇摇晃晃的庞然大物们,也是昏昏沉沉的细菌,他们手里亮着光的小屏幕就是白细胞。
      你这样比喻不对,小斯达巴克。
      是吗,让我换种语气,是吗是吗,抱歉,是我太幸福了。
      呼啸的空气像嚣张的劫匪卷走了嗡嗡人声,可他鼓动的心跳越来越响,抢夺一般几乎将我扯碎。我死也不会松开的,就算公园里的大家都在劝我,我也差点以为他只不过是一个crush,我要永远为那一秒钟羞耻。
      你这样引用英语单词不对,小斯达巴克。
      哼,去你的,人家就要这么用。
      他下车的这一站我认识,我们走的四号出口我也熟悉,小松鼠总告诉我我是转世的小蝴蝶,从电扶梯上浮出地面涌动的冷风时,那一刻我有点相信了。对了,小松鼠还说,斯达巴克是卖咖啡的,全名叫斯达巴克斯,有点想见见它,咖啡是什么味道?我死死地巴在他的背后,蝴蝶的一生,太短,却也足够了。和他接吻的那个女孩,我好像在哪见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昨天,我瞧着夜色由藏青过渡为湖蓝,月面黯淡,公园外马路看不见的尽头处嗡嗡作响,交叉的树梢上挂着翻出的鱼肚白,那时,在橘色路灯上扑火的飞蛾们就纷纷扬扬落进土里,我凝望那光,望得眼里晃出残影,白天劝我不要冒险的蛾们,它们一声不吭前仆后继,烧焦着扑棱出转圈的灰尘,飞近,烫得弹开,来来回回,我睡醒时,又目睹它们在最后悄悄地和灰尘一样被清晨掸去,它们不会再挣扎了,可那盏路灯还没散去余温,落了些灰,来夜依然明亮。我和它们不一样,我是个很擅长分开的家伙,有个窍门是,在真的别离来临时,我从不傻傻说再见。耳边响起小松鼠吱吱的声音,“要是你能多陪我一会儿就好了,我会好想好想好想你——”它的爪子把我脚下的那根长叶子捏来捏去,然后呜咽起来,“你浪费了百分之五十,不,至少你一半的生命里还有可爱的我啊。今天?——从今天起只剩下一个星期了!”
      真好,我有一个星期和他在一起。
      星期三,午后穿街过巷。
      在她心里,秋天是夹在作业本里的枫叶,是在方形纸袋里热的好奇的牛角面包,是他的一口幸灾乐祸的呼吸,吹在耳后有栗子香味,痒痒的。在我心里,只见过秋天,所以,暂时只有一个人的模样。我知道他有一小瓶橘子青柠味的须后水,我知道他喜欢把麦当劳套餐里的薯条换成薯格,只是,我不知道他的家在哪里。
      月桂树下,福玻斯阿波罗在弹金色的七弦竖琴,他住在奥林匹斯,那里不起风,不下雨,也从不飘雪,宫墙上永远披盖着明媚的阳光;花园里铺着帆布的草坪上,盖茨比举起了手里的香槟,他住在北美最离奇的小镇,离海峡只有五十码,在繁星下和稀疏的常春藤遮掩下簇然一新的宅邸;少年的背后不断有拍打翅膀的弱小声音,轻得听不见,帘幕里的馄饨铺,墙上挂着壁画的热气腾腾的上海面馆里,传出黄鱼的香气,修车铺,电影院,房屋中介的小广告贴满了玻璃,咖啡馆,琳琅满目的老洋房层叠在路口,麻雀,泰迪,散步的老人,博物馆外墙走廊上一串奇妙的橱窗,他家就在对面,意料之外地不隐蔽,一个低着头回消息多走五米就会被遗漏的,再市井不过的弄堂口。
      灰头土脸的铁门上是坏掉的塑料信箱,钥匙拧了一圈半,他走进昏暗的弄堂,这里狭窄的落脚处只给日光留了一半的空间。他换了把钥匙打开另一扇厚重的门,与此同时我松开了他的帽子,这才是他的家。他脱下鞋走了进去,棕色的门啪地合上,吵醒一阵旋转的风,鼓动着叫我一个踉跄。我不打算跟进去,悄悄地落在了门边的窗沿,紧张地环顾这个陌生的角落。那原棉色的帘子不动了,门上挂着的杂物丁零当啷,对面窄小的楼道里有人用红色油漆写的字,油腻的灶台是公共的,门口的地毯上散乱着一些鞋子,窗内是他,和米色的窗帘一动不动密不透风,窗外是我,和年月弃置的灰尘,在一隅阴影里,它们安静地拥挤着颓丧地牵着手,呼呼大睡。
      果然,你早晚要跟到这里来,小斯达巴克,我,唉,我都不想追问。
      一声轻得听不清的叹息,像羽毛一样挠了一下我的触角。
      你你你到底是谁?对了,怎么会这样,我都忘记问你了,为什么一直听到你的声音呀?还有还有,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小斯达巴克小斯达巴克地叫,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就算加个小字它也一点都不好听,一点都不可爱!
      你的名字是小松鼠告诉我的。那个声音轻轻地耷拉着,“你不该来。”听起来有几分委屈。
      什么?你还认识小松鼠?
      嗯,你就当做我会读心术吧!这样,我才可以从你还在地铁上的时候就对你说话,你听得懂吗?应该说,无论隔着多远,多少条街,甚至太平洋的距离,只要我愿意,你都能听到我空灵的声音。那个声音顿了顿,“可惜你也被放在他这里。”
      也?那你也在吗?
      “就像小王子的星球一样,他这儿就一丁点大,就算你拼命往外飞,也飞不了多远……”
      我才看见窗边的阳光下,有一朵未开的玫瑰,扎了一身刺,几层深绿里含着一口鲜红,仿佛那个黑色连衣裙上镶着蕾丝,有点害羞又故作凶巴巴的少女,在假装深谙他的心。又小又薄的叶子上也有柔软的刺,低矮的茎只有三四片零星的叶子,像极了少女被他心上的棱角割破之后零落的衣角和领口。
      是她吗?
      “是我。”
      一只像我这样的小蝴蝶,怎么可能没见过玫瑰花?就算在这座暗涌浪漫却将漠然明言的城市,我也是比花店老板更知识富有的专家。但她和公园灌木包围的草地里那些自称蔷薇的家伙们不一样,我甚至说不上它的名字。小小的棕色花盆裂了一条刺眼的伤口,那干燥得像沙的泥土里只有孤零零的她——一支小玫瑰,靠近了来回望,才发现他的窗台上除了灰尘,也只有这一株突兀的植物。她可不是摆设在街心公园聚光灯下顾盼的红发女郎,而是在这里孤独地生长,在我费尽心思才找到的一隅容身处,在他家门口,在充斥着人类生活气味的角落。半开的小花,尽管沾了些油烟气息,仍然一身少女独有而无法被香水扮演的甜美和青涩。她一动不动,我却莫名其妙地在紧紧瑟缩的花瓣间读出了悲伤的表情。
      “你是他的花?”我飞过去,在她细瘦腰间的四片叶子里挑选颜色最深的那一片,停在上面。
      她任由我站着,玫瑰的性子就算是故作诱人神秘或大气,也和可爱的含羞草不一样,她来不及蜷缩,也没有丝毫反抗,“你也读过《小王子》吗?”小玫瑰的话总是匪夷所思,我好歹有眼睛,她连眼睛都没有,怎么读。这么疑惑着,又想起她会读心,左边翅膀一阵发麻,但愿她没有生气。她会读心,那她一定也有一颗砰砰雀跃的心吧,那么她的心,又在哪里呢,是最里面最小巧的那一片花瓣吗?
      “我没生气,我的心不是我的花瓣。”她有些许疲惫的声音像秋天被风吹进房间的法桐叶子一般窜进我的心里,“我是他的花。”
      她的语气虽温柔,可我知道她不是乖巧或优雅端庄的品种,小玫瑰的花粉里都是叛逆的红酒味,弄到翅膀上,一定是等我死在暴风雨里时也不会褪色了。这么在心里想着,我有几分悸动。
      “那小王子——是指他吗?”
      她果然没有回答我。小王子?那么我该叫她小玫瑰吧?怪不得,要在我的名字前也加个小字。
      我们就这样安静地晒着太阳。
      “小斯达巴克,这个名字是有点奇怪呢,”大约过了七八分钟,她才又开口,“你知道自己的名字是谁取的吗?”
      “不知道,要是知道我肯定要扑死他,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合上的翅膀忍不住轻颤一下,“也不讨厌。”
      “是你今天看到的那个女孩子呀。”
      “怪不得我看她的脸有点眼熟……”
      小玫瑰望着腰上的一条细线变成两片雪白,柔软的薄翼缓缓打开,仿佛风不怀好意地吹口气,翻开了女孩今年那一册未来得及写上一个字的日记。
      她知道小蝴蝶的心里关于他的那一页也是空着的,可惜,小斯达巴克的心里就只有那么一页,一张纸了。
      走神时,我仰望阳光变换了零点一的角度。
      小玫瑰软绵绵地打断了我,“他和她是在一个叫斯达巴克斯的地方买咖啡认识的,然后女孩经常在和他约会的街心公园里碰见你。你可是一只不一般的蝴蝶吖,这么白,却一点儿花纹也没有,那女孩,从你第一次落在他背上的时候,就记住你了呀。”
      扑面温凉的风,沾有草木的香味。她话音将落的那一刹那,我忽然感到若隐若现地滚烫,好像在被夕阳灼烧一样,是自己最柔软的秘密被轻巧揭开了,借着日落的光被暴露于这个世界——在当事人的眼,心里也被撩拨似的刮起了暧昧又晦涩的风。
      门蓦地咳起嗽来,有人在推他,他腰疼地从骨节里发出年岁击打出的金属摩擦声。
      咣。
      我转过目光,门边荡出白色蕾丝勾勒下的黑色裙摆。
      是她!
      “你躲得倒挺快。”小玫瑰对她身后的我轻哼一声。
      “拜托,你可千万别让她发现我呀!这时候请不要嘲笑小斯达巴克。”
      女孩穿过狭窄的前廊,他则像早就隔着墙闻见她身上的奶香一样知悉,打开了棕色的木门,探出半个身子。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害怕她,怕得白色的翅膀都要脆掉变成焦糖色。
      “你就穿这双拖鞋吧。”
      哼,人类就是了不起。我盯着她扶在他腰间的那只细小的手,光是看着就很柔软。“要是我也能被邀请进去就好了,”我对小玫瑰的花苞忿忿地闹脾气,我把那当做她的脸庞,“那他得给我准备好多双拖鞋呢。”
      “噗嗤。”小玫瑰被逗笑了。
      这好像是半天以来我第一次听她笑。
      日落在城市的浸泡里熄灭,从云缝里的太阳雨走街串巷掉落成楼瓦之间的霓虹和灯光,人们点亮的窗,从低处向高处蔓延生长,比盛夏的法国梧桐还要高得多,可那才是我到过最高的地方。
      有没有谁正低头望着我们呢?我和小玫瑰依偎着,望着门外隐约的一盏昏亮的路灯,想起了一些曾经的朋友。
      小玫瑰打了个哈欠。
      “窗口,是什么声音?”我晃了晃她那有小刺勾边的叶子,“好像是窗帘!”
      咣地一下扑起翅膀,我拼命向窗边飞去。女孩把窗帘拉开了!电光石火之间我什么也来不及慎重地考虑,就撞了上去。
      可是,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他家客厅的灯太亮了,亮的太过分了,为什么我的眼前是一片空白?
      耳边分不清楚是刺眼的白色还是刺耳的声音,女孩的声音,小玫瑰的声音,我却听见他温柔地唤我的名字,喉咙里有刚喝过拿铁的黏腻。我在尖叫,我说,我不回去了。他在玻璃那边,后脑勺乱翘的头发,都没有看我一眼。她们看着我,我没看见他。
      滴,滴,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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