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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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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刘杰这个人表面二兮兮的,其实是个相当聪明人。
若说这世上谁最了解秦冬,除开林成峰应该就是刘杰了。
两人大学时同住一舍,初一见面就臭味相投,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意难平。如今秦冬21岁,大学岁月已过三年,两人也在一块胡混了三年。
吃住行玩全在一块,好的跟一个人似的。
秦冬今天的状态在刘杰看来,明显事情不对。
但秦冬一句“能回来真好”后,就什么都不肯说了。
不说就算了吧,谁还不能有个隐私了?于是刘杰又想起另外一件事来。
他问:“今天秦家齐生日,他没作妖吧?”
秦冬瞳孔骤然紧缩,浑身肌肉都有些紧绷,直至听见刘杰催他,这才慢慢放松下来。
说:“他那个人你是知道的,无事横三分,他众星拱月的生日会能好到哪去。”秦冬不待见秦家齐,前世今生都是。
刘杰露出个意料之中的表情,嘲讽道:“这小混蛋,迟早把自己作死。”
话音一落,秦冬脸色不由白了几分,神色多了些复杂难名的感觉。
秦家齐,秦冬一直以来都认为家齐两个字是他父亲对这个家的期许和美好祝福,然而,现在看来‘家齐’这两个字于他而言就是笑话。
秦家齐的确作,只是被他作死的那个人不是他秦家齐,而是秦冬,着实可笑!
摇摇头,暂时不去想那些糟心的过往。扭头对刘杰说:“今晚我不想回家,你收留我一晚吧?”
刘杰立马贼兮兮的凑过来:“自然要留下来的,恩人今日救了我一命,以身相许是起码的回报。”
秦冬:“……”
这混乱的一夜,秦冬竟然忘记他是来干什么的了。
刘杰提起,他这才想起来问:“你今天怎么想起来叫我过来?”
刘杰没急着回答,讪讪笑了几声,有点尴尬地说:“救命啊。”
怀疑地打量刘杰几眼,秦冬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说:“那现在没事了吧?”
“没事没事,就知道你管用。”
两人没在院子里坐多久,夜雨又断断续续地下了起来。仰头看了眼天空,细雨如丝飘飘荡荡落了满园。
回屋后,两人洗过澡干干脆脆的躺到了一张床上。
秦冬是天生的同,这件事只有刘杰知道。自从林成峰追求秦冬开始,刘杰就知道了,秦冬亲口告诉他的,说他喜欢男人,但不喜欢林成峰。
刘杰却不以为然,他一直认为秦冬对林成峰是有好感的,至少并不如他表现的那么讨厌。
所以,作为唯一的知情人,刘杰深觉自己有必要关心关心秦冬的感情问题。
于是他问:“这周末是林成峰送你回家的吧?”
原本假寐的秦冬瞬时睁眼,房内覆着一层薄薄的纱帘,夜色暗沉乌云遍布,星月无光,辩不明他眼里的情绪。
良久,才听见他嗓音沙哑的说:“不是,”又顿了好片刻,秦冬才继续说下去:“我拒绝他了。”
倒不是秦冬记得,而是他十分清楚,如若林成峰真的送他回家,万事利为先的秦毅必然不会置之不理,这大好的周末一定不会允许他浪费在秦家齐的聚会上。
眼睫颤颤眨去眼中酸涩,秦冬叹息道:“有时候真分不清是他傻还是我傻……”
刘杰一怔,旋即他问:“你就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啊?一点都没有?”
怎么会没有?只是他从不知自己爱的深沉,直到离别来临的时刻方才恍然大悟。
刘杰见秦冬不说,也不强求,本来他也没打算得出什么结论。
最后只说了句:“林泽说明天他哥送他过来,那个,你要不要错开时间?”
“不了。”顿了顿,秦冬说:“这次不躲了。”
转变来的实在突然,刘杰试探着问:“……你是不是发现自己其实有点喜欢他了?”
然而这次刘杰没有等来回答。
都说心宽体胖,不是没有道理的。刘杰这典型的没心没肺的二货,很快摊着他日渐圆润的胳膊就睡着了。
缓缓睁开眼,听着背后均匀的呼吸,秦冬很安心。
说到底重生这种事实在匪夷所思,闭眼了却一生,睁眼重活一世。
现下总算能够安安静静的缕一缕思绪了。
在世人眼中,秦冬自出生起就镶金裹银,身家不菲,是千人羡万人妒的豪门阔少。
然而,本应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他,从有记忆以来,就没有什么温馨的回忆。细想之下,秦冬发觉在他有限的记忆里竟然多数都是他卑微的讨好、谦卑的逢迎和无止尽的奢求。
倒是秦家齐,从小就被秦毅捧在掌心,珍而重之的养大,与他的成长境遇是云泥之别。
现在想想,是自己天真了,他早该明白,有些事情并不是努力过了就会有收获。
前世命陨,与秦毅对秦家齐的百般纵容不无关系。
秦冬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儿子,却要区别对待至此。
如今重活一世,他该怎样面对他的家人?
是恨?是爱?
胸口钝钝的疼,这些事情,光是想想都让秦冬觉得,生活于他真是太沉重了。
好在他还有林成峰!他说过的,前世不悔,顾盼来生。
此生,定不相负!
无声的叹了口气,秦冬准备翻身睡觉。
然而,身上似有千斤,无论他怎么用力都翻不过身去。
“……”,刚经历一场死而复生,秦冬惊疑不定,心想这不是鬼压床了吧?
深吸一口气,卯足了劲儿朝后压去,只觉得身上滑下去一条特别有分量的腿。
“……”秦冬好笑,明明不是同一个被子,但刘杰就是有能耐以各种方式往他这里钻。
“球球,你个混球,又趴我身上,赶紧滚蛋。”刘杰哼哼唧唧一通嘀咕,让秦冬愣怔了好半天。
球球,是刘杰妈妈养的宠物狗,一只巨贵。
一日跨越两世,秦冬身心俱疲。之后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秦冬两人起来后发现叶如楠已经没在家里,大概是去了公司。不过给两人留了很丰盛的早餐。
将近中午时,秦冬告别刘杰,他需要回一趟家。
鑫海花城坐标闹市,秦冬很容易就打到一辆车,想他好歹也是一富家子弟,没专用座驾是混的惨了点,但也不至于去挤地铁公交。
秦家在H市是排的上号的富豪之家,秦毅又向来钟爱面子工程,为了彰显地位和品味,向世人展示他显赫的身份,真是极尽所能的奢华。
将近四十分钟后,的士停在了城南别墅群。这里的环境绝对没得说,绿树成荫,湖光嶙石,花红草翠相得益彰。是最理想的居住区,当然也是最享盛名的富人区,千金难求之地,秦冬的家。
下了车,秦冬不紧不慢的朝家走去。今天是周末,家里人应该都在。
该面对的总归是要面对,上辈子不也是这么过来的么。
二十多分钟后,秦冬停在一栋三层带院的别墅前,伸手按了门铃,他没有家里的钥匙。
抬头望去,这房子一如既往的大,处处透着金碧辉煌的金钱味道,曾经引以为傲的家,如今在秦冬看来,却是无知的炫耀,俗不可耐。
门很快被打开,但没人出来迎他,意料之中。
穿过花团锦簇的前庭花园,来到家门口,抬眼扫视一圈,果然除了何丽娟外,其他人都在家,一个也不少。
再次踏足这富丽堂皇的家,秦冬早已不是当年的心境。家依然是家,只是意义不同了。
秦冬进门,秦毅头也不抬继续看着报纸,何丽娟不见人影,秦冬想她大概在厨房忙活吧。至于秦家齐,秦冬淡淡的撇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迈步走了进去。
此刻,秦家齐正抱着一本莎士比亚译本旁若无人,心无旁骛的看着,叫人一看就知道他有多认真。
内心里嗤笑一声,秦冬不动声色的走到秦毅旁边坐下,淡淡的说了句:“我回来了。”